汽车4S店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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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吉博力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年3月2日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3)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6)
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 (6)
第五章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7)
第六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8)
第七章合同、收据、缴款管理制度 (10)
第八章交车管理制度.....................................................................11第九章费用报销制度. (10)
第十章单车结算、公司月报管理制度 (11)
第十一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降低筹资用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东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部门。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新车介绍业务费及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第五条、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总经理审批的借
支单付款。
3、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
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及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总经理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金额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于当日
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公司任何员
工不得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公司的现金收入,在取得
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仟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
5-1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公司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第七条、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人
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从借款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2、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员工,必须在每月月末前据实报销相关费用,
逾期报销者,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并在直接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借出的备用金。
3、报销单填好后交综合管理部审核,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找总经理签
字,最后由财务报销。(综合管理部每周五统一拿一周报销单找总经理签字审核,后经财务部报销)。
第八条、库存现金的保管: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
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2、会计人员应于每月末定期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
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采取措施。
3、出纳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
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4、出纳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
题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总经理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5、财务负责人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每月
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每月不得少于壹次﹚。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6、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出
纳专人保管。
第九条、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
以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
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十条、公司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总经理批准由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第十二条、出纳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财务负责人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三条、预算内资金支出,由财务部根据资金的周转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资源部应在每周末做下一周提车资金安排)。
第十四条、财务预算外支出:
1、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发生下列情形时可办理预算外支
出,其他情况一律上报财务汇总后于下月计划安排支付:
﹙1﹚各部门设备意外损坏必须购置设备或配件的;
﹙2﹚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需支付款项的;
﹙3﹚员工临时性借款的;
﹙4﹚其他经总经理书面同意需预算外支出的。
2、员工借款按照第六章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