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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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农村和城市家禽、畜牧业的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测和预警,有效控制动物疫病,完善预防接种、检测监测、隔离消毒等卫生管理制度,夯实执法监管,争取实现以下目标:1. 实现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 加强对家禽、畜牧业企业和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卫生检测。

3. 加强卫生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卫生意识,积极推动消费者作为监督和控制的重要力量参与到卫生监督中来。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加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严格实行从业人员晨检、午检、晚检制度。

要求家禽、畜牧业生产企业和市场,必须拥有动物卫生许可证。

各县市区畜牧局、农业局等有权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发放。

2. 禁止活禽贩运对禽鸟类可疑疫情,要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并取缔没有卫生许可的活禽贩运,对从事违规活禽运输的人员要加强监管,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

3. 加强监测和预警加大对家禽、畜牧业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和完善卫生监测体系和信息系统,渐进式定期调查和报告,及时发现疫情。

4. 实施排查隔离制度对有临床症状的畜禽要隔离治疗,注意消毒、通风和防护。

对有疑似症状的动物要留取标本送检,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5. 实行隔离消毒制度对于疫情发生的场所、企业,要立即投入隔离消毒工作队伍,进行清场、消毒、测量、检验等工作。

统一组织,分工合作等形式,控制疫情发展。

6.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农民和城市消费者的卫生教育,提高对动物卫生和安全的认识和认知,切实使消费者成为行业和政府的监督员。

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

三、工作保障1. 拨付必要的经费,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施。

2. 配备必要的监测和预警设备,如LED显示屏,口罩、防护服、手套等卫生用品。

3. 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调度、使用人力资源。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01 67效益,缺乏环保意识,对执法工作不配合,导致执法工作难以开展。

2.2 缺乏执法检疫人员动物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职责包括监管养殖场、兽药、动物产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控和消毒灭源等工作,我国的养殖业发展迅速,且我国国土辽阔,动物数量多,地点分散,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所监管范围过大,很难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

而有些屠宰场会在夜间工作,缺少检疫人员进行轮班值守,避免不了会出现漏检的现象。

基层执法人员多数是临时招聘而来的辅助执法人员,没有确定编制,工作强度较大,且工资福利较低,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基层执法队伍的稳定性较低,工作状态较差。

2.3 执法人员水平较低、职责不明动物监督执法工作复杂且专业性强,工作人员缺乏检疫知识、专业水平较差,无法做好检疫工作,导致检疫出现问题。

动物监督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多为兽医相关专业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对法律理解不准确,且基层工作人员年纪较大,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较弱,难以学习新的检疫和法律知识,对新的政策不够了解,导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效较差。

我国动物防疫法相关内容是根据实际发展不断进行修订更新,基层监督执法人员对自身职责认识不足,未及时更新职责内容,极易发生疏漏,导致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发生。

2.4 资金缺乏、科技水平低政府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财政支出较少。

基层动物监督执法工作的地点偏远、条件较差、设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不能吸引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加入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阻碍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经费不足,不能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具有足够的取样和检测设备,执法调查和取证等工作难以开展,检疫工作通常依靠经验进行判断,准确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王 鑫动物卫生安全包括食用动物和观赏类动物,动物卫生关系着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在一些动物养殖多且杂乱的地方检疫和监督不到位,就会出现地区性的疫病传播问题。

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文 明 用语 就 是用 尊重 对方 的人 格 , 其 内心 感 使 受 到尊 重 , 唤起 其理 性思 考 , 会 弱化其 抵触 情绪 的 文 明语 言 , 忌 使 用 有 伤 当 事 人 自尊 和 感 情 的 语 言 。 禁 如 了解 询 问 案 情 要 “ ” 在 前 , 请 ” 当 先 , 称 您 字 “ 字 忌 “ 等不 文 明用 语 。 喂” 规 范用 语就是 用 规范 的语 言 向相 对人 讲清 需要 提供 的证据 , 交代 清 楚 其 违法 事 实 和 违 反 的 法 律法
再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中 华 人 法 。《
述 的特征 具有 直接 性 、 合性 、 综 不稳 定性 、 复杂性 。 2 3 被 询 问人 的资 格 调 查 取 证 应 注 意被 询 问人 . 的资格 问题直 接影 响笔 录材 料 的 法律 效 力 和 作 用 。 被 询 问人 必须 是 与本案 有关 联且 能够 说 明违法 违章 事 实 的人 员 , 具体 对 象 应 是 案件 当事 人 、 人 、 法 证 违
生任何 法律 效力 。
1 3 调 查 程序 .
《 农业 行 政 处 罚 程 序规 定 》 二 十 第
六 条规 定 :除依 法 可 以当场 决 定 行 政 处 罚 的 外 , “ 执 法 人员 经初 步调 查 , 发现公 民 、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涉 嫌 有违 法行 为依 法 应 当给予 行 政 处 罚 的 , 当填 写 应 《 行政处 罚 立案 审批 表 》 报 本行 政 处 罚 机 关 负 责 人 , 批 准立 案 。 这说 明在 办 理行 政 处 罚 案 件 中, 物 卫 ” 动 生 监督 执法 机构 应先 立案 , 后对 案件 情 况进行 调 查 , 收集证 据 。未经 其 动 物 卫 生监 督 机 构 负 责 人 批 准 ,

动物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卫生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动物卫生监督所是依法设立的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动物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动物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第四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第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六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监督范围第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动物饲养管理、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屠宰检疫、动物产品流通等环节。

第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对养殖场、屠宰场、市场等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对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动物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及时调查疫情暴发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第十二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当对动物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第三章检查执法第十三条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的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第十四条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有权进入动物经营场所,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执法纪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有滥用职权行为。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医[2011]11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3.16
【实施日期】2011.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11]11号)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相》,反映“瘦肉精”监管存在的有关问题。

其中,也反映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违规监管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项整顿行动。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省(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项整顿行动,摸清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情况以及执法人员数量、性
质、专业、学历等基本情况。

对编制内执法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严格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考和竞争上岗制度。

要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到奖优罚劣、能进能出。

各地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领域渎职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领域渎职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动物卫 生监督执 法业务工作 ; 承担 动 工企 业 ,致使部分 “ 地 沟油”流 向餐 物养殖 、动物及动物产 品生产 、经营、 桌的行 为,是较 为典 型的渎职犯 罪行 加工、流通 、屠宰 、动物诊疗 、隔离、 为。同时 ,也 表 明基层检疫 人 员的工

职 责 范 围
动物卫 生监督是指 国家动 物卫生 无害化处理 等场所 动物防疫条件 审核 作素质水平偏低 ,对食 品安全 隐患所 监督和 管理部 门 ,依 照法律和 法规要 和监督工作。 带来的严重危 害后果认识不清 ,作 为 动物卫生监督机 构的执法人 员 ,对 法 律法规的严肃性认识不够。 集体渎 职犯罪现 象严重。从检察
职犯罪, 首先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要让 广大执法者了解和认识基本职责 , 认清 当前 的形势 , 捋清自己的工作职能 ,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为自己的执法行为 奠定理论基础。其次要加强宣传 ,让更 多人了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内容 ,让
管理和被监管人员之间形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性互动 ,
为执 法者创 造 良好 的执 法氛 围。第 三是
卫生监 督执法人 员的履职追 责力度也 责动物 卫生监督信 息报告 ,承担动 物 规定的流程进 行屠宰检疫 工作 ,特 别
越来越 大。我们从动 物卫生监 督的职 标识 管理、动物和 动物产 品溯源 ,指 是对有 明确要 求摘除的病 变脏 器 ,没 责 出发 ,分 析动物卫 生监督执 法领域 导、监督动 物卫生 监督机构 、动物 防 按照规定进行 无害化处理 ,也疏于监 存在 的渎职风 险 ,并提 出如何 防范渎 疫临 时监督 检查站及 乡镇派 出机构 的 管 ,部 分病变脏器 流向 “ 地沟油 ”加 职犯罪的措施 ,仅供参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问题与解决措施刘爽/吉林省蛟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2500摘 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稳定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卫生重要力量,本文分析了当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对应的整改措施,以促进执法工作更好开展。

关键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措施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畜牧业结构不断调整与改革,养殖业规模也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动物疫病疫情问题也逐渐暴露,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

因此,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可以、有效遏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食品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现阶段,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人们对各类畜禽产品的需求量逐年递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畜禽在生产养殖过程中由于受到疫情、抗菌素、激素等兽药残留问题及对病死动物进行非法屠宰、贩卖等恶劣行为直接影响到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效益,是需要研究探讨的重要问题。

1 存在的问题1.1 宣传工作不到位 养殖户(场)思想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大,致使基层的养殖户(场)、屠宰加工厂的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

在基层走访调研发现,一些养殖户和养殖场相关人员就《动物防疫法》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缺乏相应的认识,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会产生抵触情绪或不配合工作,这就导致部分生产者在生产实践中往往敷衍了事,不按时注射疫苗,不按剂量注射疫苗等现象时有发生。

执法部门宣传力度的不够和部分养殖人员薄弱的思想意思严重阻碍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 随着市场对动物产品需求量日益上涨,基层动物监督执法部门的工作量明显上升,工作难度也逐渐增强。

为此,为保质保量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就需要一定数量的官方兽医。

然而在基层工作中,出现了专业技术人员少、工作量大、各部门责任交叉等现象,导致基层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完成工作的质量不尽人意。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1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1.1 本规范所称的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和兽药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准则。

1.2 本规范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的要求和内容。

2 工作程序2.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应当着装整洁,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2.2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前应准备好相关监督执法材料、执法文书、检查方案、取证设备等。

2.3监督执法人员对各个环节的管理相对人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应根据不同环节的内容填写《监督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执法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监督记录》应用复写两联单,复写联交被检查单位,书写联由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交回单位存档。

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的监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时,复写联交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书写联由上级监督执法人员带回单位存档。

各个环节的《监督记录》见附表。

2.4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兽药、动物、动物产品、资料等进行查封、扣押、抽样、处理时应按规定填写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

2.5 需要开展动物防疫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样的,应按照NY/T541-2002《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和农业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执行。

2.6 每月应对辖区内的各个监督环节进行至少1次的巡查。

3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主要内容3.1 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巡查的内容3.1.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取得养殖代码;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检疫。

3.1.2 有关防疫记录:(1)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记录;(2)养殖档案、免疫病种、时间、数量、程序、畜禽标识佩带等情况记录;(3)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记录;(4)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情况记录;(5)圈舍消毒及病死动物的处理、疫情报告等情况记录;(6)兽用生物制品、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记录。

动物检疫、养殖及经营注意事项

动物检疫、养殖及经营注意事项

动物检疫、养殖及经营注意事项一、检疫申报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实施现场检疫的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

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三)临床检查健康;(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立卷注意事项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立卷注意事项
字 头 朝 装 订线 摆 放 好 再 编 写 页 号 。 5装 订 材 料 要 齐 全 。 践 中往 往 处 罚 罚 款 发 票 缺 失 , 将 . 实 应
3卷 内文书装订秩序要规 范 。往 往依办案过 程将《 . 立案 审批表 》 放在卷 内文件 的第 一 , 这是 不对 的 , 应将 《 行政处 罚

要: 动物 卫生监督 是保 障国 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以及规章顺 利实行的重要手段 , 是关 系公共卫 生安全 、 社会
稳 定 和 畜 牧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一 项 基 础 ・ v作 。加 强 动 物 卫 生监 督 执 法 工作 , 各 级 动 物 卫 生监 督 机 构 的 主 要 职 责 。但 l -  ̄_ 是
【 编辑 责任
陈凤 雪】
收 稿 日期 : 0 0 0 — 8 2 1—62
作者简介 : 董映萱(9 9 )女 , 17 一 , 陕西长安 人 , 助理 畜牧 师, 事动物检 疫执 法管理研 究; 从 韩建业(9 1 , , 16 一)男 山西五 台人 , 兽
医师, 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研究。 从
决 定 书 》 为 首要 文 件 放 在 第 一 , 是 因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作 这 《
罚款票据复印件装入卷 内。 同时 , 案件处理意见 书 、 政处罚 行 事先告知书及处罚文书送达 回证被遗漏。 在影 响资料较少 存
等问题 。
_》 _ 是整个 案件 的核心文件 , f 5 是案件处理 的结 果 , 于主导地 处 佗, 其他文件则处于 附属地位 , 是案件 内容的组成部分 。 案件
行政处 罚听证会通 知书 、 听证 笔录 、 行政 处罚 听证 会报告 书 等听证文书 、 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 罚没物 品处理记 录等 , 送达 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 ,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 备考表。 在办案 中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注意的问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条、款、项? 例如《动物防疫法》第59条:
(条)第五十九条 (第一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项)(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 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第二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注意的问题
没有体现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没有体现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
没有体现适用听证程序(对公民罚款超过三千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超过三万元属较大数额罚款)
做出处罚决定前,没有体现责令改正
收缴罚款的单位不合法
应当对动物/动物产品没收之后再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查封、扣押不改变所有权,没收改变所有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因此,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全体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做到依法监督、严格执法。
行政执法与动物卫生监督
概念 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
简约风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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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 及应注意的问题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方式与技巧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方式与技巧

在执法 监督 过程 中,查 办违法 案件 是动物 卫生监 督 机 构的职责 和义务 ,而动物 卫 生监督 机构在 查办违 法案 件 时 ,经 常遇到各 种方式 方法 的阻力 ,致 使违法 案件在 查办过程 中一波 三折 ,有 的甚 至造 成被处 罚人 的极度对 立情绪 ,最终走 向法 院强制执 行 。但是如 果 办案过程 中
3 执法艺术与技巧
要求 动物 卫生 监督 执法人 员 必须有 良好 的修养 ,厚 实的基本 功 。首先要 有敏锐 的政 治洞 察力 ,善于着 眼政 治,站在 维护 和稳 定大局 的高 度 ,洞 察社会 现象 ,分析 处理 问题 。其 次要 练就 能言善 辩 的 口才 。 良好 的语 言表 达能力,文明规范地用语 ,使受 处罚者 无“ 把柄” 可抓 。再 次 是稳 定 的心理 素 质 ,遇变 不 惊 ,处 乱不 慌 ,“ 怒 不变
违章 行为 的认 识态度 。针对 层 次不齐 、脾气 性格各 异的
违法 行为 人,处理方 式方 法区 别对待 。对脾 气暴躁 的 ,
容 ,喜不 失节” 。 修 身养性 ,受辱不冲动 ,“ 内正其心 , 外正其容” ,热情但 不失威严 ,灵活但 不失庄重 ,耐 心但 不 失果断 ,坚 定中不 失柔韧 ,干 练 中不失细 腻 ,言谈 举 止得体有风度 。
山东畜牧 兽医
2 0 1 3年第 3 4 卷
浅谈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的方式 与技巧
程 琳 ( 山东省莱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图分类号 :¥ 8 5 1 . 2 1 文献标识码:C
2 7 1 1 0 0 )
文章编号 :1 0 0 7 - 1 7 3 3 ( 2 0 1 3 ) 0 4 - 0 0 5 0 - O 1 态是抵 触 的。礼待 就是 文 明礼貌 ,平等 待人 ,体现 出对 受处 罚者人 格 的尊重 。当行 为人 深切地 感觉 到这 种尊重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把握的五大重点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把握的五大重点

经营 有害产 品的行为 不同程度 的存在 , 疫 情 的不时 发 生就 不难 理 解 了。 因此 防监并 重 ,以监 督执法规 范年为 契机 , 转 变重 防轻 监 的观 念 ,是从 整体 上 提 高动物防疫水平 的有效途径 。
件 ,可以 以 分析 、讨 论 会 的形式 ,明 确把 握 的分 寸 ,以达 到培 训提 高 的 目 的 。由于 现 实行 错案 责 任追 究制 ,必 须排 除 目前 普遍 存在 的怕执 法 ,怕办 错案 被 追究 责 任 ,而 产生 多办 案 不如 少 办案 、不办 案 的错 误倾 向,只有 以 积极 的态 度 面对 困难 ,才 是解 决 问题
物 卫 生 执 法 队 伍 应 单 独 设 立 , 或 在 畜
牧兽 医站 、局设独立 的专 门内设机构 , 明确人数 、职 能 ,年 初制定 工作 目标 , 年 中有 小 结 ,年 未 有考 核 ,以确 保 执
加 工、 经营 病死 畜 的违 法行 为 ,动物 疫情 的 发生 、流 行无 不与 此有 密切 关 系 。由于 当前 畜 产 品价格 走 高 ,一 些
今年 受 自然 灾 害、境 外 疫情 频 发 等 因素影 响 ,重大 动物 疫病 防控 难 度 加大 ,保障 供奥 运 会动 物产 品安 全 监 管工 作要 求 更高 。为此 ,农 业部 及 时 部署 全 国动物 卫生 监督 执法 规 范年 启 动仪 式暨 奥运 期 间动物 及动 物产 品 安 全监 管工 作 ,要 求 各级 畜牧 兽 医部 门 和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认 真 分 析 形 势 , 履行 职责 ,及 早研 究 ,周 密安 排 ,在 各级 地方 政府 的统 一领 导 下 ,进 一 步 加 强 重大动 物疫 病 防控 和动 物卫 生监 督 执 法。笔 者 以为此 举 极有 必 要 ,长 期 以 来动物 疫 病难 以控 制 ,甚至 某 些 局 部地 区有 时 呈流 行状 况 ,与动 物防 疫 监督 执法 不 力密 切相 关。 因此应 以 动物 卫 生监 督执 法规 范 年为 契 机 ,乘 势 而 起 ,可 在 以 下 几 方 面 作 为 重 点 , 以切 实加 大执 法力度 ,提升 执法水 平 , 确保动物产 品安全 。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 4 遇 到 涉 及 两 个 以 上 部 门 的 案 件 时 , 调 起 来 非 常 2 强 化 学 习提 高 执法 水 平 协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的 现 状 是 : 有 的监 督 执 现 困难 , 件 要 拖 很 久 才 能 结 案 , 执 法 者 和 违 法 者 案 对
1 存 在 的 问题
危 害 公 共 卫 生 安 全 和 畜 牧 业 生 产 安 全 , 可 一 旦 新 修 订 的 《 物 防 疫 法 》已 自2 0 年 1 1目 有 违 法 案 件 发 生 ,违 法 者 却 成 了 弱 视 群 体 被 同 动 08 月 起 开 始 实 施 , 而 , 其 相 匹 配 的 《 则 》 各 地 情 , 数 群 众 并 不 注 重 其 行 为 的 危 害 性 , 情 不 然 与 细 和 多 重 方 性 法 规 到 目前 仍 没 有 出 台 。 《 物 防 疫 法 》的 重 法 , 执 法 者 冷 嘲 热 讽 , 言 攻 击 , 动 物 卫 动 对 语 使 修 订 为 我 们 的执 法 工 作 奠 定 了 法 制 基 础 , 较 之 生 监 督 执 法 工 作 受 到 阻 碍 。 也 过 去 有 了 一 定 的 力 度 , 在 运 用 时缺 乏 细 化 的 标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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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编号 ]62 27( 1)1 04 一 O 17 — 08 011 — 0 1 2 2
目前 , 着 国家 经 济 建 设 的不 断 发 展 , 们 的 订 后 的 《 物 防疫 法 》 随 人 动 的宣 传 更 是 流 于形 式 , 个 几
象 没 生 活 水 平 有 了显 著 提 高 ,过 去 作 为 副 食 品 的 肉 、 条 幅 几 条 标 语 , 征 性 的 搞 一 次 宣 传 , 有 真 正 蛋 、 已提 升 为 人 们 餐 桌 上 的主 要 食 品 , 为 社 会 的 开 展 起 来 ,没 有 营 造 出 一 个 良好 的 法 制 氛 围 , 奶 成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应注意的问题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应注意的问题

t e b s ld e .T e r s l h w d t a :① T e ew s s g i ia t e f c y a d n i t r h a a i t h e u t s o e h t h r a i n f c n f e tb d i g d e a y
[ 收稿 日期]2 1— 3 2 020-6
行政处 罚时,没有集体讨 论决定、记录 ,不制作
Efe t o itr l C l V 1 n s me f c s f d ea y Zn 3 e 0 e n ・ 1 l 1 e s
q ai f b e d n a o io i g u lt o r e i g r ms f L a n n y
Ca h r Go t me e s a
Ya g Yiin ’ i Hayn ’ Lu n qa g ,Lu iig i Gu u ’ oh a ,So g Xin h n,L F n t 。 i n we n a c e i e gi ,L u Xig i an ,Su n Ya o b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 应注 意的问题
杜 润东 ’ 碧 莹 ’ 。李 ,于广 武 。王建 新 ’
( . 宁省沈 阳 市康平县 动 物卫 生监督 所 ,辽 宁 1辽
2辽 宁省 沈 阳 市康 平县 张 强动物 卫 生监 督 所 ,辽 宁 .
中图分类号 ¥ 5 8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 号
( . e y n r ut r ie st ,La nn Sh n a g 1 8 6; 1Sh n a g Ag i l e Unv ri c u y io ig e y n 0 6 1 2 Anma in e Ac d my o io ig Pr vn e,La nn La y n 1 0 0; . i lSce c a e fLa nn o ic io ig io a g 1 0 1 3.i t d c m p n f La n n s me e Go t i io ig Pr vn e io ig La y n L mi o a y o io ig Ca h r a n La nn o ic ,La n n io a g e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2019年第06期我国推进法制化建设的速度越来越快,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云南省文山州查办的动物卫生案件数量和质量都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和提升,多起案件被云南省农业厅、国家农业部评为优秀案件。

但是法律法规中存在一些项目内容不明确,人员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风险。

笔者结合多年的执法工作体会,对当前动物卫生监管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期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风险控制提供借鉴。

1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风险分析由于法律法规中对部分概念的描述较为含糊,加之执法人员理解上的偏差,致使案件的定性不准确,造成的后果是对案件的定性牵强附会或要素缺失。

这类问题最常发生在动物是否存在疑似染疫、是否是病死动物等问题的判断上,工作落实的判断标准不统一,如果遇到没有检疫证明,也会被定性为经营病死动物或经营未经检疫动物的案件,提高诉讼风险的发生率。

从目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来看,执法方式不专业是较为普遍的问题。

其原因是大部分的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执法方式缺乏专业性,对执法过程的重视程度不高,仅将目光放在结果上,没有真正认识到合理运用执法方式的重要性。

其后果是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强硬,执法方式简单、甚至偏离法律规定,仅凭老经验办案等。

通过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部分案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材料搜集、调查取证时,相关执法人员没有对程序规范化的重要性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最终获得的证据材料在关联性、逻辑性、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不够准确,经不起推敲。

程序不规范还容易造成主体不适格、被处罚人的权利和义务未得到充分履行和程序违法等问题的发生。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风险控制措施为了有效降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风险概率,立法机关应该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的完善,对现在执行的法律及配套的“条例”“办法”等条款及时进行修订,提高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争取让执法人员的工作落实能够有据可依、有法可依。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注意的问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注意的问题

养殖与饲料2016年第4期摘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兽医部门的职责,是做好重大动物疫防控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

如何规范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确保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有效性,本文提出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执法主体、执法实体、执法程序合法,同时注意处罚自由裁量限定及执法公开性原则等观点。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注意事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注意的问题马光科1陈德顺2郭四保31.湖南省新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新宁422700;2.湖南省新宁县黄龙镇动物防疫站,湖南新宁422707;3.湖南省新宁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新宁422700收稿日期:2016-02-06马光科,男,1966年生,助理兽医师。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赋予兽医部门的职责,在当前形势下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保证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实施,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但在实际执法中,部分执法人员执法并不规范,因此,行政执法行为并非任何条件下都是有效的,它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导致该行为的无效、变更或撤销。

笔者认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必须主体合法主体合法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依法成立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

一是有权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是法定授权机构;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享有做出某一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职权,即实施的具体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符合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

行政执法主体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就会导致越权,越权导致监督执法行为无效。

因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只能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来实施,监督执法范围必须是《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职能,没有规定的职责职能不能作为执法范围,否则将导致监督执法行为无效。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必须实体合法实体合法指具体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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