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计算流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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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提前退休和内退教师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提前退休和内退教师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提前退休和内退教师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14•【字号】辽政办发[2005]87号•【施行日期】2005.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提前退休和内退教师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辽政办发(2005)8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9号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37号)精神,现就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提前退休、内退教师待遇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辽政办发〔2005〕37号文件已确定了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范围。

本通知所称提前退休、内退教师,是指辽政办发〔2005〕37号文件规定范围内国有企业办中小学中具备教师执业资格的提前退休、内退教师。

其中,提前退休教师是指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在所任教的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正式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且在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教师;内退教师是指在已移交地方政府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中,在移交前已在所任教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未按在职教师一并移交的教师。

根据辽政办发〔2005〕37号文件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提前退休和已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师,按退休教师相关政策落实待遇;对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内退教师,按企业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再按退休教师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提前退休、内退教师待遇标准及资金来源按辽政办发〔2005〕37号文件精神执行。

各市政府负责组织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分离过程中涉及教师待遇问题的有关认定工作。

退休教师补贴20个月工资流程

退休教师补贴20个月工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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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沈财企(2021)53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现将《沈阳市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财政局2021年10月28日沈阳市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第一条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预算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补助资金)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县以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的方式,解决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低于地方政府举办的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题而设立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生活补贴是指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所在地政府举办的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差额。

第四条各区县相关部门应按照《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享受生活补贴政策的国有企业原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范围。

第五条专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下划基数,不足部分区县自行负担方式安排。

按照分级负担为主,省以上对地方适当补助的原则确定各级负担比例,其中:中央对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军工企业全额负担,并对省属、市属及以下企业分别负担20%;省对省属企业负担80%,并对市属及以下企业负担20%;市本级对市属企业负担60%;区县对区县属及以下企业负担60%。

市以上负担金额按2014年各地区清算数上浮20%确定各级下划基数,其中:中央下划基数为2080万元、省下划基数为423万元、市下划基数为341.9 万元(各区县具体补助基数详见附表)。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流程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流程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流程温州市国资委(年月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号)、年月日四部委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浙国资委发[]号)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流程:一、国企退休教师人员统计。

举办职教幼教机构的企业(企业不存在的由其所属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负责退休教师档案资料整理、资格初审、人员公示、待遇申报、确定基础养老金归属地等相关工作,以学校为单位于年月日前向企业所属国资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申报。

二、国企退休人员身份认定。

(一)各国资集团公司:负责本集团及所属企业退休教师国企退休人员身份的审核认定工作,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各级主管部门(原主管部门撤销的由承接主管职能的部门):负责所属企业退休教师国企退休人员身份的审核认定工作。

经市国资委审核认定后,各国资集团公司或各级主管部门于年月日前将职教幼教类退休人员名单审核、汇总送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技工院校退休教师名单汇总送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于经认定具有国企退休人员身份的退休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于年月日前将经认定后的名单送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国企办技工院校退休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

四、生活补贴标准确定。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已认定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的人员,在年月日前牵头召集国资、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标准。

于年月日前将已认定身份的退休教师的名单及生活补助标准汇总后送到各级财政部门。

五、资金筹集。

(一)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经费测算(本级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助)、补贴补助资金的确认工作、筹集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补贴资金。

于月日前向市财政部门申报由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经费(附本辖区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情况表)。

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方法一、退休待遇的组成1.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根据教师退休前所在单位的工资及工龄等因素计算得出的一部分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教师在退休前最后一次月工资收入、工龄,并参考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来计算。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在退休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根据个人缴费时间和缴费金额计算得出的一部分养老金。

这部分养老金一般会根据法规进行投资,收益会与教师个人账户挂钩。

3.补充养老金:在一些地区,还有一部分退休教师可以享受到补充养老金。

该养老金是由政府额外发放的,用于提高教师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具体的补充养老金发放标准会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二、退休工资计算方法1.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教师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一般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计算:-教师最后一次月工资收入:教师最后一次月工资收入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该工资收入一般是指教师在退休前一年的平均工资。

该收入需要精确到人民币分。

-工龄:教师的工龄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工龄是指教师在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通常以自教师入职工作单位的年份来计算。

-(可选)倾斜因素:有些地区的退休养老政策会对一些职业容易出现劳动损伤的教师进行补贴,这可能会成为基本养老金计算的一个附加因素。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教师最后一次月工资收入×适用缴费比例+工龄补贴+倾斜因素补贴缴费比例是一个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固定值,具体数值会因地区不同而不同。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一般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计算:-个人缴费时间:个人缴费时间是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教师个人缴费的时间长度。

-缴费金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还会根据教师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计算。

缴费金额一般会根据教师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具体比例由当地养老保险制度规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时间×每年平均工资×缴费比例+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个人账户养老金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投资收益会根据投资效果不同而有所差异。

退休教师工资计算办法最新

退休教师工资计算办法最新

退休教师工资计算办法最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退休教师工资计算办法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退休教师工资计算办法,并对其进行详细论述。

一、退休教师工资计算基本原则退休教师工资计算是基于一定的原则进行的。

首先,工资计算应当准确反映退休教师应享受的福利待遇,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其次,计算应当公开透明,便于退休教师核查和监督。

最后,计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保证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退休教师工资计算的具体内容退休教师工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基本工资的计算,一般按照教师担任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其次是津贴和补贴的计算,如退休教师在工作期间获得的津贴和补贴在计算退休工资时通常也会纳入考虑范围。

此外,还需要考虑退休教师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和生活费用,据此确定相应的生活津贴。

最后,需要考虑退休教师的工龄和服务年限,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或福利待遇。

三、退休教师工资计算的例子为了更好地说明退休教师工资计算的具体过程,我们以某地的退休教师为例进行说明。

假设该退休教师的基本工资为5000元,工龄为20年,居住在物价较高的城市。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地区按照基本工资的50%发放生活津贴,即2500元。

此外,根据工龄给予每年500元的补贴,总共为10000元。

因此,该退休教师的总工资为5000元 + 2500元 + 10000元,即17500元。

四、退休教师工资计算的调整与变化退休教师工资计算办法并非一成不变,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进行调整与变化。

这种调整往往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以及政府政策的要求来确定的。

例如,随着物价的上涨和生活费用的增加,退休教师的生活津贴也可能会相应增加。

此外,政府也可能对退休教师的福利待遇进行一些政策性的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总结:退休教师工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退休教师生活性补贴如何计算

退休教师生活性补贴如何计算

退休教师⽣活性补贴如何计算退休教师⽣活性补贴如何计算 补贴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退休教师⽣活性补贴如何计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家! ⼀、基础养⽼⾦⽉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参保⼈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缴费年限×1% ⼆、个⼈账户养⽼⾦⽉标准为个⼈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数。

计算公式为: 个⼈账户养⽼⾦=参保⼈员退休时个⼈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数 三、过渡性养⽼⾦⽉标准以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以当地现⾏标准为基数,按⼀定⽐例计发。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资。

基础养⽼⾦⽉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参保⼈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缴费年限×1%【退休教师⽣活性补贴如何计算】相关⽂章:1.2.3.4.5.6.7.8.。

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出来

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出来

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出来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教师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对应的比例。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

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

(有些地方女教师只要教龄满25年即可100%计发,需要咨询当地的教育局)影响退休工资高低的原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工资,主要是根据工龄来算的,在没有实施养老保险政策前,职工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实施养老保险政策后,就按实际缴费年限来算。

因此,对于普通职工来说,养老金的高低主要根据缴费年限(缴费时间)决定的。

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资金渠道不同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三)缴费方式不同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

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教师退休工资新办法

教师退休工资新办法
教师退休工资新办法
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教师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日益受到关注。为更好地体现国家对教师的关爱,保障教师退休生活的品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教师退休工资新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中,正式在编、在职教师退休后的工资待遇。
教龄5年以上至10年(含)以下,教龄津贴为基本退休金的10%;
教龄10年以上至15年(含)以下,教龄津贴为基本退休金的15%;
教龄15年以上,教龄津贴为基本退休金的20%。
3.岗位工资:按教师退休时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4.绩效工资:根据教师退休前一年的绩效考核结果,按以下标准发放:
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绩效工资为基本退休金的20%;
十五、退休工资的过渡政策
1.本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教师,其退休工资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2.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教师,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退休工资待遇。
3.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过渡政策,确保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十六、退休工资的特别规定
1.对于在特殊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教师,其退休工资在计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加分或补贴。
三、退休工资构成
教师退休工资由基本退休金、教龄津贴、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
1.基本退休金:按教师退休时的基本工资和例
其中,退休金计发比例为1.0%。
2.教龄津贴:根据教师退休时的教龄,按以下标准发放:
教龄5年(含)以下,教龄津贴为基本退休金的5%;
六、退休工资计算办法
1.教师退休时,由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其退休工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普通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进程,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也随之解决,但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与地方政府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相比,总体水平偏低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中央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央其他部门所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中央企业要认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通知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和幼儿园等。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

企业所在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后退休的教师,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三、对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

四、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人数和财力状况给予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五、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可以借助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确定发放方式。

辽宁38年工龄高级教师养老金计算方法解析

辽宁38年工龄高级教师养老金计算方法解析

辽宁38年工龄高级教师养老金计算方法解析一、基本信息坐标辽宁朝阳,男,1962年8月出生,1984年4月参加工作,中学高级教师,2022年8月退休,退休时薪级为40级。

视同缴费年限30.5年;实际缴费年限7.92年;累计缴费年限为38年零5个月,即38.42年。

视同缴费指数:=岗位指数+薪级指数+退休补贴视同缴费指数=0.3955+0.3374+0.4715=1.2044说明:(1)该老师退休时是专技七级,岗位指数为0.3955;退休时的薪级是40级,薪级指数是0.3374;因为他退休补贴为1740元,故退休补贴视同缴费指数取值0.4715。

(参见下面三表)(2)不同省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视同缴费三张表是有区别的。

本文采用的是辽宁省标准。

实际缴费指数1.3629;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1.2044×30.5+1.3629×7.94)÷38.42=1.2371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68470.59元。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97413.88元。

2022年辽宁省(不包括沈阳和大连)养老金计发基数是6720元。

老办法计算养老金时用到的过渡系数是1.4%,2021年的工资增长率为1.2691。

二、老办法计算养老金老办法养老金=[(本人2014年9月基本工资+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计发比例+退休生活补贴+教龄津贴+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的退休费]×工资增长率=[(1697+169.7)×90%+1740+10+460]×1.2691=4936.84(元)。

说明:(1)该老师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由于退休时他是高级教师(专技七级)、薪级40,所以2014年9月的岗位工资为930元;薪级为40-8=32级,故薪级工资为767元。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5•【字号】辽市政办发[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妥善解决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根据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辽国资〔2011〕29号)精神及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我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研究全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全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吕有宏担任,副组长由市国资委主任高廷辉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副主任袁洪启、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米志营、市财政局副局长杨亚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潘宏刚、市信访局副局长尹英良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全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对领导小组负责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袁洪启兼任。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全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负责原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及其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统计调查和全市统计调查情况(含工口以外)汇总上报工作。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59号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59号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59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05年起连续两次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人员范围和时间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的办法和标准(一)2005年的调整办法和标准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4、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

5、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6、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下同),按以上对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7、煤炭行业1982、1983年按煤劳字[1982]942号文件审批的退养人员,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应的退休人员条件确定增加额。

关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政策解答

关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政策解答

关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政策解答加入时间:2012-2-28 10:45:21点击:163一、关于文件适用范围问题有的地方部门提出,有关领导在8月8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不是政策文件,难以具体操作实施,建议以正式文件印发。

处理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办高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待遇相关问题的处理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从政策层面预防化解信访冲突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件)已作了明确,不再发文,由各地按照63号文件规范操作。

各地可按照视频会领导讲话和97号文件精神处理。

二、关于机构范围问题(一)关于国有参股、上市、合资等已改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否执行63号文件的问题。

处理意见:63号文件解决待遇的对象范围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

对于国有参股、上市、合资等已改制企业性质的认定,各地可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和是否纳入国有企业统计口径等实际处理。

(二)关于由原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演变为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部”、“高级技工培训中心”等承担培训功能的机构能否纳入的问题。

处理意见:应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处理。

对于确实由原企业办职教幼教机构演变为上述机构,并继续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原则上可以纳入;对于演变为教育培训中心等纯管理机构、不面向社会招生、不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原则上不能纳入。

具体处理时。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三)关于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转制科研院所职教幼教退休人员的处理问题。

处理意见:63号文件针对的是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

对于上述机构和人员是否纳入63号文件处理范围,关键要看这些单位的性质或这些退休教师执行的是企业养老待遇还是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若是执行企业养老待遇的应该纳入63号文件范围解决待遇问题,否则难以纳入。

三、关于人员范围问题(一)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之前的教师身份难以准确界定的问题。

处理意见:对于全国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之前的教师资格认定,应参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时的规定执行。

辽宁退休教师涨工资,2019年辽宁退休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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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退休教师涨工资,2019年辽宁退休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辽宁退休教师涨工资,辽宁退休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我国目前有350万名班主任老师。

教育部出台的《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确保班主任教师的待遇。

辽宁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工资发放(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计算。

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 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

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

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1)1~20人,=0.8(2)21~35人,=0.9(3)36~50人,=1.0(4)51~65人,=1.1(5)66~80人,=1.2(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退休教龄津贴最新政策

退休教龄津贴最新政策

退休教龄津贴最新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退休教龄津贴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对于教职工的福利待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教龄津贴的政策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更新和调整,以确保其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在本文中,我们将全面介绍最新的退休教龄津贴政策,帮助教职工更好地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的福利。

一、退休教龄津贴政策概述退休教龄津贴是指教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根据其在教育行业的从业年限以及其他相关条件,享受到的一项经济待遇。

它的设置旨在鼓励教职工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多贡献,并提供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保障教职工晚年生活的质量。

二、退休教龄津贴政策的最新调整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职工的权益,最新的退休教龄津贴政策进行了以下调整:1. 教育行业经验计算规则的变化:根据最新政策,教育行业经验的计算将更加灵活多样化。

除了正式的教育教学经验,政府还将纳入相关教育管理、教育研究等经验进行计算,以全面衡量教职工在教育行业的贡献。

2. 退休教龄津贴的额度提高:退休教龄津贴的额度将会得到相应的提高,以适应高物价、高通胀的压力。

这意味着,教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更好的经济待遇,更好地应对生活的需求。

3. 不同地区差异化政策:根据各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水平等因素的不同,退休教龄津贴政策也将有所差异化。

这将更加精准地满足不同地区教职工的需求,并考虑到各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退休教龄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要申领退休教龄津贴,教职工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职工需要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方可申请退休教龄津贴。

2. 累计正式教育教学年限:教职工需要具备一定的累计正式教育教学年限,不同学校、不同职务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教职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自己的教育教学年限。

3. 申请及材料准备:教职工需要按照所在单位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教育教学经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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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数据:
1、退休当月工资(93年之前退休用):查档
1)85年6月30日之前退休:退休时的档案工资
2)85年6月30日到93年前退休:85年的档案工资(计算职务工资用)
2、退休费比例:
高级职称:按辽委发[92]14号为100%
中级职称且工龄30年和不足30年:按辽委发[92]14号为90%
中级职称且工龄30年以上但不足35年:按大人发[93]48号为75%+(工龄-15)% 中级职称且工龄35年以上:按大人发[93]48号为95%
3、工龄
退休年-参加工作年+1
4、教龄
5-10年以下:3元/月10-15年以下:5元/月
15-20年以下:7元/月20年以上:10元/月
5、退休时职称任职年限:退休年-定职称年+1
6、是否独生子女:是每月加10元
二、93年工改前计算流程:
1、职务工资(甲8):85年后退休有
用附表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根据当时职称、和(当时档案工资+10元)就近就高套入标准表
2、基础工资(甲9):40
3、工龄工资(甲10):1元*工龄
4、教师10%(甲11):(甲8+甲9)*10%
5、退休费比例(甲12):
6、退休时基本退休费(甲13):(甲8+甲11)*甲12+甲9+甲10
7、89年增资(甲14):89年前退休的有
根据辽人发[89]36号文件:职务+基础低于122升一级
8、93年工改纳入部分(甲15):
使用“93年工改前退休和未参加套改的离休人员纳入离退休费标准”
根据职务选定行、根据退休时间选定:合计1、合计2、合计3中的1列
行、列交叉处为金额。

9、历次增资合计(甲16):使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历次增资额”表
根据职务(职称)定行:(工龄38年以上为职称这行的第二档)、
根据参加工作年限在93.9.30这个范围内选定列
行、列:交叉处为金额
10、06年增资:
与9、用同样表,根据职务(职称)、03.7-06.6确定金额
11 基本退休费合计(甲17):甲13+甲14+甲15+甲+甲16
12、退休人员补贴(甲18):使用“市属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标准表”
根据职级(职称)确定补贴金额
13 住房补贴(19):(甲17+甲18+甲20+甲21)*13%
14 独子费(甲20):有则填写10元
15 教龄津贴(甲21):根据教龄选档填写
16、特教津贴(甲22)、劳模津贴(甲23):原来有的保留
17、退休费合计(甲24):甲17+甲18+甲19+甲20+甲21+甲22+甲23
18、原退休费(甲25):2010年12月退休金
19、增资额(甲26):甲24-甲25
三、93年工改-06年工改期间计算流程:
1、职务工资(甲8):
(1)确定职务工资档次:使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表”
根据职务(职称)、任职年限、工龄确定档次
(2)确定职务工资金额:使用“事业单位职务工资标准表”
根据类别(学校性质)、等级(职称)、档次、退休时间这四项确定职务工资金额2、计算退休当月工资:
工资=职务工资(甲8)+津贴(甲8*30%)+教师10%(职务工资*10%)+教龄
3、津贴(甲9):退休当月工资*30%
4、教师10%(甲10):(退休当月工资)10%
5、退休费比例(甲11):
6、退休时基本退休费(甲12):(甲8+甲9+甲10)*甲11
7、历次增资合计(甲13):使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历次增资额”表
根据职务(职称)确定行、根据退休时间确定列:交叉处为金额
8、其中06年增资:
与7、用同样表,根据职务(职称)、03.7-06.6确定金额
9、基本退休金合计(甲14):甲12+甲13
10 退休人员补贴(甲15):使用“市属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标准表”
根据职级(职称)确定补贴金额
11、住房补贴(甲16):(甲14+甲15+甲17+甲18)*13%
12、独子费(甲17):是则加10元/月
13、教龄津贴(甲18):根据教龄
14、特教津贴(甲19)、劳模津贴(甲20):原来有则填写
15、退休费合计(甲21):甲14+甲15+甲16+甲17+甲18+甲19+甲20
16、原退休费(甲22):2010年12月退休金
17、增资额(甲23):甲21-甲22
具体情况依据当地规定,以上情况为辽宁省国有企业在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上的计算方法,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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