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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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管理制度

1.溯源目的:实现产品从原辅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存储及装运情况的可追溯管理,通过产品标识、生产批号等要素来实现定位、快速跟踪反应,以满足客户及产品标准符合性所需的可追溯要求。

2.可追溯范围:

①供应商管理②生产过程控制③客户投诉及抱怨

3.可追溯内容:

①有害生物②有毒有害物质③质量控制关键因素

4.职能部门职责:生产部、仓库、采购部

4.1产品标识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4.2生产车间各自负责生产过程中工序产品的标识和防护。

4.3仓库负责入库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标识和防护。

4.4质检部负责产品全过程检验和检验状态的标识控制。

5.可追溯工作内容与要求:

5.1进货产品标识

对入库的原辅材料、设备配件,生技部下辖库房管理员及时做好标识,并尽量保留原有标识。标识方法:悬挂标识牌、贴标签等,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进厂日期等。

5.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

5.2.1生产部在《生产任务单》中注明产品编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加工完成时间等。

5.2.2各工序生产过程用《工序交接卡》进行标识和交接,产品交接清单应注明加工产品的编号、规格、材质、数量及不良品退回数量等。

5.2.3各工序操作人员在加工前核对制程品与《工序交接卡》是否一致,在本工序加工完成后,负责填写《工序交接卡》,写明组别和工号,且随附相应的半成品转序。

5.3成品的标识

5.3.1检验员对最终检验合格成品按顾客要求进行标识,在包装后的产品外面标识相应的吊牌,或在箱唛上施加标识,并在出口箱单上填写对应标识内容。5.3.2生产部下辖库房管理员做好产品出入库台帐记录,注明入库或出库产品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及入库或出库的时间等,具体按《生产部下辖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5.3.3装卸人员在装卸中要保护产品标识,不可移位或损坏。

5.4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种类

A.待检

B.合格

C.不合格

5.5进货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5.1原辅材料进厂后放置待检区或挂“待检”牌。

5.5.2经检验\验证合格的货物由生技部下辖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5.5.3已检确认不合格的货物,应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或挂“不合格”牌。

5.6工序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6.1未经检验的工序产品置于待检区,并挂“待检牌”,不准投入下道工序或入库。

5.6.2经工序检验的合格品,检验员放置于合格区域,或挂“合格”牌,按生产流程可以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

5.6.3经工序检验的不合格品,检验员作好标识和记录,并放置于不合格区域,或挂“不合格”牌。

5.6.4不合格品属返工的,应挂“返工”牌。

5.7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7.1成品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做好检验记录,贮存于合格品区。

5.7.2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进行隔离,并挂上“不合格”牌。

5.8产品及状态标识必须清晰可辩

5.8.1没有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或不可辩时,可根据相关记录加以追溯,对无法追溯的,一律作“待检”处理,检验员重新检验确认后,重新施加标识。

5.9标识的制作管理

标识由生技部进行统一设计,标签、班组半成品领料交、接、退清单等标识均由专人保管。

5.10标识的保护

各有关部门做好产品标识记录的同时,还要做好标识的保护工作。当标识丢失或损坏时,应由原标识部门、人员及时补好标识。

6、可追溯途径:

当合同、法律、法规和公司自身需要(如顾客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风险等)对可追溯性有要求时,本公司产品的追溯路径是为:

产品追溯从《发货单》的品名规格批次开始,沿上述追溯路径可追溯到生产工序、操作人员、原辅材料及其供应商。

7、溯源管理汇总:

由仓管员根据原辅料的出入库情况及产品的生产完成及发货情况,编制《溯源管理台帐》,按产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生产批号进行登记,确保产品的可追溯。

8、相关记录

《原料标识卡》、《成品标识卡》、《原辅料入库检验单★》、《生产任务单》、《溯源管理台帐★》

注:★表示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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