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应急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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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应急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完善摘要:随着社会进一步转型和市场经济深层次变革,许多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可能引发各种危机的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加,危机的危害程度大大提高。如何有效、及时、和平地处理突发性危机事件,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问题。为了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我国城市政府应当尽快建立一体化的综合应急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科学性,强化全社会协作能力,使城市更好地防御危机。

关键词:城市;应急管理体制;

在现代城市中,与经济高速增长、社会日趋复杂相伴随的是现代城市变得越来越脆弱,一方面是人们对安全越来越重视,另一面却

是由于城市中人口、资本密度大,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频频出现。对城市政府来讲,通过相应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来处理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危机,是政府的当然职责。

城市应急管理就是城市政府针对城市所发生的各种危及城市公共利益的灾害危机,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整合各种资源,防止危机的发生或减轻危机的损害程度、保护城市公共利益的管理活动。城市应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就城市应急管理的具体内容来讲,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减灾、备灾、响应和恢复。其中,如何及时有效地响应危机事件的发生,是城市应急管理体制的核心。

一、我国城市应急管理的现状

(一)广州模式。该模式以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为主体,领导小组由市长或副市长任组长,三防、医疗急救、城管、供水、供电、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的应急求助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公安局,负责处理城市应急中心的日常事务,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定期考核检查。城市应急中心与公安局指挥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二)深圳模式。深圳市组建了由政府副秘书长兼任中心主任的正局级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城市最高层次的领导指挥机构,综合管理城市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事务,并负责组织建立各层次、各行业的突发事件管理和救援体系,制定科学的应对预案。

(三)南宁模式。南宁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3月投资1.7亿元建设应急联动中心大楼,并按正处级事业单位设置了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机构,配备了管理干部、技术和专业人员,其中警务副主任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兼任。中心处警人员由110、119、122、120等部门抽调统一使用,由联动中心和原建制单位双重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二、我国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危机管理意识比较薄弱。危机管理贵在平时,即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教育、培训以及情景训练等,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自学习、自适应能力。在震惊全球的印度洋海啸灾难

中,一个10岁的英国小姑娘发现海水的异常变化后,因为懂得海啸方面的知识,通知其他游客从而使得100多位游客幸免于难。此外对政府官员和民众的应急训练至关重要。

(二)缺乏独立常设的应急管理与协调机构。我国现行的应急管理体制,主要依赖于各级政府现有的行政设置,缺乏常设的政府危机管理机构或部门,一旦危机爆发,各个部门往往是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缺乏一个将政府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起来共同行动、共同面对和解决突发事件的协调机构。

(三)缺乏对危机的预防与准备的足够重视。2004年2月5日,正在北京市密云县密虹公园举办的密云县第二届迎春灯展发生踩

死挤伤游人特别重大意外事故。灯展开幕后由于天寒风大,游人不多,每晚约有2000—3000名群众观灯,5日为我国传统节日元宵节,晚19时30分左右,观灯群众剧增到3万人,仅潮白河两岸游人就达四五千人。

三、建构城市应急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城市各种灾害危机时有发生,这对城市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责提

出了严重挑战,城市应急管理就应由过去的非常态管理逐渐向常态管理转变。一个社会、城市要想保持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就必须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作为一种非常态的事件,危机灾害的迅速发展,不仅仅影响社会的稳定,而且还会对政府形象和合法性形成挑战,对于肩负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保障公民权利任务的

政府而言,应对危机不仅是职责所系,还应该放到提高执政水平、实现行政合法性的层面予以高度重视。

从政治责任的角度看,政府是进行危机管理的当然主体。城市中灾害之所以发生,在某种程度上是与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缺失或质量的粗劣相关。现代政府是责任政府,政府应该为其工作的缺位、错位、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的责任使政府成为危机管理最主要的承担者。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国的城市也积累了相当多的城市应急管理经验,为预防和缓解城市灾害危机做出了重大贡献。传统上,由于城市中的危机应急管理是属于非常态事件,在管理中,大多数城市采取的是在党政双重领导下的政务值班与处置紧急事件

相结合的体制,其管理方式是由部门、区域、学科相分离的封闭性、单一性行政手段,这样就容易出现两类问题:

四、完善我国城市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路

(一)进一步树立与强化公共危机意识。在政府管理中,应强调政府机构运作中的危机意识,培养领导干部、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公民的危机意识,这是城市应急机制建设的起点,也是一个

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从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危机治理的经验来看,都有一个统一的危机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如美国在中央一级建立了联邦应急管理局,在州、市、县设立了应急管理中心,担负着应急各种事关公共安全的突发

事件与灾害的重任。

(三)加强城市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所谓城市应急系统,就是能适用于城市灾害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一个比较稳定的组织网络。建立这种网络是加强城市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应急的法治和政策机制。经过20多年的法制改革和发展,我国公共应急法制已有一定基础,但还远不完善,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方面现行法律尚不健全,需要充实完善的地方颇多;另一方面,已有法制在一些地方执行不到位。因此,必须建立政府应急事件处理的法律机制,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对加大政府部门协调、组织机制落实、人财物调拨的力度等,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参考文献:

[1]王佃利,沈荣华.城市应急管理体制的构建与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04(8).

[2]刘士驻,任亿.论城市应急管理[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6.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6.

[4]万军.面向21世纪的政府应急管理[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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