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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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培训讲义
第一讲保理的概念及业务术语
一、概念
1、保理:全称为保付代理,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由商业
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它可以广泛渗透到企业业务运作、财务运作等各方面。只要有贸易和赊销,保理就可以存在,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2、商业保理:为了区分银行开展的保理业务与专业的保理公司开展的业务,通常把专业保理公司开展的保
理业务叫做商业保理。
3、保理商的服务范围:
(1)为供应商融通资金,包括贷款和预付款;
(2)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销售分户账);
(3)代收应收账款;
(4)对债务人的拖欠提供坏账担保。
4、商业保理企业可以从事如下业务:
(1)出口保理;
(2)国内保理;
(3)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4)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
(5)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二、保理专业术语
1、商务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由客户向买方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买方支付对价的各项合同、协议等商业文件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义,指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协议等商业文件。在买卖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各种载体(包括书面、传真、电子等)的合同、协议、订单或其他能确定权利义务的商业文件。
2、买方是指商务合同中购买客户的货物或服务或使用其设施并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也即是商业合同中的付款义务人或债务人。
3、卖方是指商务合同中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成为应收账款权利人的一方当事人。在保理业务中,卖方是应收账款的转让方。
4、应收账款是指客户因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付款义务人(即债务人,统称“买方”)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抵债物等)。
5、应收账款账龄:是指该应收账款自确立日起至卖方申请转让日之间的天数。
6、应收账款的权利范围一般包括:
(1)销售货物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有形动产,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3)提供劳务产生的债权;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让渡产生的债权;
(5)其他经我司认定的债权。
7、应收账款转让是指在客户履行商务合同项下义务以及符合应收账款转让条件的前提下,保理公司受让客户在商务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的应收账款净额所对应的全部权利。
8、保理额度是指保理公司愿意受让客户各特定买方合格应收账款在额度有效期内某一时点的最高限额。
9、保理预付款额度=保理额度×预付比例(预付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10、信用风险是指因买方破产、倒闭、重整、解散、停止营业、拒绝往来、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所导致的买方未能在保理期限到期日足额付款。所谓恶意拖欠,是指买方在保理期限到期日未能足额付款,也未对上述债权提出异议的情形。
11、信用风险担保也称担保付款,是指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的保理额度范围内,对于经保理公司认可并核准的应收账款,特定买方因信用风险的原因未能向客户足额付款的,保理公司将按照约定向客户履行担保付款的责任。
12、信用风险担保额度是指在无追索权保理的有效期内,在特定买方发生信用风险时,保理公司依照约定对于客户应履行担保付款的最高限额。
13、保理期限
保理期限主要有如下几种:
(1)付款期:是指应收账款债权债务形成之日起到商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日之间的期限。如商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付款期,可参考过往交易记录中的付款期和行业惯例进行确定。
(2)赊销宽限期:是指买卖双方之间在商务合同中约定的,在付款期到期日后,卖方给予买方的宽限付款的期限。赊销宽限期必须在商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后续约定的宽限期对保理公司不产生约束力。(3)额外宽限期:是指在赊销宽限期之外,保理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和买卖双方的回款习惯额外给予转让标的回款再度的宽限期。
(4)保理期限的计算方式为:
保理期限=转让的应收账款的剩余付款期限+赊销宽限期+额外宽限期。保理方式为有追索权保理的,一旦保理期限到期而买方没有履约付款,保理公司有权要求客户对应收账款进行回购,客户应无条件按保理公司指示立即回购。
14、商业纠纷是指客户与买方因所交易的货品或提供的劳务,在质量上有瑕疵;或延迟或提前履行交货义务;或服务、质量等级、单价、数量等不符合客户与买方双方销售合同或其他的约定;或买方以任何理由拒绝提货;或买方以客户违反客户与买方双方的其他约定或提出法律诉讼程序或商业仲裁,或检验报告经裁定是因客户的故意或过失致买方拒绝付款;客户与买方的其他商业纠纷。上述商业纠纷买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客户,保理公司即可确认。
15、反转让在保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所约定的特定情形出现时,保理公司有权向客户反向转让合同项下客户已转让给保理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应无条件承诺回购,并向保理公司支付回购款,回购款项包括保理预付款及其相应产生的尚未支付的保理额度使用费、逾期支付违约金、保理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客户支付完毕回购款项后,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一切权利亦应同时转让回客户。
16、间接付款是指对已经转让保理公司的应收账款,买方不按照通知指示,将款项支付到客户非回款专户的行为。
17、贷项清单是指客户向买方出具的,用于因退货、货物降价、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修正差错等原因而调减原应收账款金额的一种单据。
18、保理费用是指保理公司向客户提供保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保理额度使用费、保理手续费等。
第二讲商业保理的分类及业务运作模式
一、商业保理分类
1、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不负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和提供坏账担保的业务,仅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其他服务。无论应收账款因何种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索回已付融资款项并拒付尚未收回的差额款项。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债务人核准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承购供应商对该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提供坏账担保责任,在保理商因发生债务人信用风险时,不能再向供应商追索。
2、公开型明保理和隐蔽型暗保理
公开型保理:也称明保理,是指在签订保理业务合同或在保理业务协议项下每单发票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时立即将债权让于事项通知债务人,该事实对债务人产生约束力。
隐蔽型保理:也称暗保理,是指虽然供应商与保理商签订了保理协议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但在转让之时并不立即通知债务人的保理业务。
3、到期保理和融资保理
到期保理:是保理商在保理合同项下供应商在发运货物并向保理商提交发票、提单等单据副本后,并不立即支付融资,而是在款项到期日在从债务人处收回应收账款或在债务人由于信用风险不能支付的情况下,保理商再向供应商做出付款。
融资保理:即保理商在保理合同项下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等单据副本后就立即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融资,剩余款项于账款到期后收回后支付;或由于债务人信用风险不能支付的情况下保理商做出担保付款。
4、完全保理和部分保理
完全保理,是指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保理业务全部四个方面的服务。
部分保理,是指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保理四项服务中的部分服务的保理业务。
5、直接保理和间接保理
直接保理,是指根据保理合同债务人应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到期应收账款的保理方式。
间接保理,是指根据保理合同有债务人仍向供应商付款的保理方式。
6、批量保理和逐笔保理
批量保理,是指根据保理合同,保理商向供应商就全部销售或一系列销售(含未来产生销售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保理服务的保理方式。
逐笔保理,是指供应商就具体的应收账款逐笔向保理商申请提供保理服务方式。
7、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国际保理是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位于不同国家(地区)的保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