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估价程序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内部流程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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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知识-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 精品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房地产评估是房地产交易和金融活动中重要的环节,对于确保交易公平、保护各方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统一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管理,我国制定了《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以确保评估活动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这是为了确保评估活动能够由专业、独立、公正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避免出现不当干预或利益冲突的情况。
资质要求包括专业技术能力、道德操守等方面,评估机构和人员需要通过相关的资格考试或认证,并加入评估行业协会,接受行业监管和自律。
二、评估程序《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定义了评估的基本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勘查调查、数据分析、成果报告等环节。
评估机构需要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评估活动,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估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需要严格遵循科学、规范、真实、全面的原则,评估报告的编制需要客观、清晰、全面、及时的原则。
三、评估标准《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包括市场价值原则、专业判断原则、合理性原则等。
评估需要基于市场价值进行,同时结合专业判断和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评估标准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并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评估报告《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对评估报告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评估机构需要按照标准化的格式和内容编制评估报告,报告中需要包括评估目的、方法、过程、结果等必要内容。
评估报告需要客观、真实、全面、完整,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评估报告的编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且需要明确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师的签名等信息。
五、监督管理《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对监督管理进行了细致规定。
评估机构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评估活动的规范和合法性。
相关行政部门需要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业务检查和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理。
房地产估价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确保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估价师、评估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房地产估价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估价部,负责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开展和管理。
第五条估价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全面管理估价部工作,并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估价部下设以下岗位:1. 估价师:负责房地产估价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现场勘查、数据收集、评估报告撰写等。
2. 评估员:协助估价师进行现场勘查、数据收集等工作,负责辅助性评估任务。
3. 管理人员:负责估价部内部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规范第七条估价业务流程:1. 接受客户委托,签订估价合同。
2. 估价师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
3. 评估员协助估价师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4. 估价师撰写估价报告,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客户。
第八条估价规范:1. 估价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
2. 估价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数据。
3. 估价报告应结构完整、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语言规范。
4. 估价师应保守客户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监督第九条公司设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估价业务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第十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对估价报告进行抽查,确保估价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门发现估价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估价师和管理人员反馈,并督促整改。
第五章员工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房地产估价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估价服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
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第142号令发布了《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4号令对其进行了修订。
中国于2013年10月16日起实施。
《办法》分为一般规则,鉴定机构资格批准,分支机构设立,鉴定管理,法律责任以及《补充规定》六章五十六条,自2011年起实施。
2005年12月1日。
1997年1月9日,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
建设部在执行本办法前发布的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行为,维护房地产评估的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评估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依照“房地产评估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格,从事房地产评估活动,监督管理房地产评估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房地产评估机构资格,从事房地产评估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评估活动中涉及的措施,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项目,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总资产,企业总资产中的房地产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导致的房地产评估征用,司法鉴定,税收,公司上市,企业重组,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
第四条房地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评估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评估准则和标准。
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评估活动,不受行政区域或行业的限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房地产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央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房地产估价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房地产估价管理行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的制度,确保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法性,为企业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房地产估价进行管理的所有部门以及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门牵头非常程度草案,征求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经企业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实施,同时要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整理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房地产估价工作规范》4. 公司内部对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五、制度名称房地产估价管理制度六、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房地产估价进行管理的所有部门以及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所有人员。
七、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房地产估价管理行为,确保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法性,为企业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八、制度内容1. 估价工作的程序与流程2. 估价基本原则和方法3. 估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密4. 估价报告的编制和签发5. 估价结果申诉处理6. 估价诚信体系建设7. 估价人员的培训与考核8. 估价质量评估体系建设九、责任主体1. 估价工作的主管部门2. 估价人员十、执行程序1. 估价工作程序如下:(1)明确估价目的;(2)确认估价方式;(3)收集、整理资料;(4)估价;(5)编制估价报告;(6)报送相关部门;(7)保密工作。
2. 估价报告的签发程序(1)审核、审批;(2)签章;(3)发布。
十一、责任追究1. 估价人员因不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被追究相关的纪律责任。
2. 估价人员泄露估价资料或其他保密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制度范文房地产评估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地产评估业务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评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评估师、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如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评估公司应当保证评估师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确保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知识更新,保证其业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公司设立评估部门,负责房地产评估业务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评估部由一名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八条评估部门下设评估团队,由若干评估师组成,每个团队由一名团队负责人领导。
第九条本公司设立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评估报告的质量把控和监督。
第十条质量控制部门下设质检团队,负责对评估报告进行质检和审核。
第三章评估师的选拔和培训第十一条评估师的选拔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公司的面试和考核选拔。
第十二条评估师一经录用,应接受公司的规定的岗前培训,包括理论知识、技术要求和法律法规等方面。
第十三条评估师应当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公司可以组织培训班、讲座、学术交流等形式来提高评估师的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评估师应当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公司可以根据评估师的业绩和能力进行晋升和岗位提升。
第四章评估业务的开展第十五条评估业务的开展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包括项目的接洽、调查、分析、评估和报告等环节。
第十六条评估业务的接洽应当符合公司的业务规模和能力,评估部门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否接受项目。
第十七条评估业务的调查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评估师应当到达评估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
第十八条评估业务的分析应当科学、严谨,评估师应当根据相关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和计算。
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价格评估行业是一个涉及众多领域的复杂行业,其工作涉及到地产开发、金融投资、税务评估等多个领域。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质,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业务运营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从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管理制度的意义、建立原则、管理文件、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管理制度的意义管理制度是规范行业内业务运作的指导性文件,通过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业务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具体意义如下:1.明确公司管理原则和制度,确保业务运作的规范性;2.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评估价值的可信度;3.明确业务流程和职责分工,加大工作效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4.强化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避免风险的发生,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稳健性。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管理制度的建立原则建立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立足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应根据公司业务特点进行制定,以实际业务为中心,形成有效合理的制度。
2.顺应法规:制度制定应同时遵循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3.统筹兼顾:各项制度之间应协同配合,形成有机整体,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贯彻执行。
4.强化监督:建立完善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通过监督评估等手段,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及时修改和调整。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管理文件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详述公司的基本信息、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和义务、资本金的认缴与支付等内容。
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2.业务流程手册:明确公司业务流程和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应简洁易懂有章可循,以确保业务的准确、规范、高效。
3.评估报告格式模板:明确评估报告的格式,以确保评估报告的规范化,完整性,可信度。
4.安全保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有保密机制,明确保密制度,以确保公司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人员管理1.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评估标准,以确保人员专业技能与业务要求相符。
房产评估公司流程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规范房产评估公司的运营管理,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2. 各部门应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三、业务流程1. 接受委托(1)业务员接到客户委托后,应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确认评估项目。
(2)与客户签订《委托评估合同》,明确评估项目、评估范围、评估期限、评估费用等。
2. 现场调查(1)业务员根据委托合同要求,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
(2)现场调查内容包括:房地产外观、内部装修、周边环境、道路、名称、楼牌、单元门、进户门房号等。
3. 估价测算(1)业务员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结合市场行情、政策法规等因素,进行估价测算。
(2)估价测算过程中,应遵循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
4. 撰写报告(1)业务员根据估价测算结果,撰写《房地产估价报告》。
(2)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项目概况、评估依据、估价方法、评估结果、评估结论等。
5. 出具评估报告(1)业务员将《房地产估价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2)审核通过后,出具正式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6. 报告送达客户(1)业务员将《房地产估价报告》送达客户。
(2)客户对报告有异议,可要求重新评估。
7. 收取评估费用(1)业务员在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后,向客户收取评估费用。
(2)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四、质量控制1. 评估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2. 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应遵循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
3. 公司应建立健全评估质量控制体系,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4. 评估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内部管理制度1.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
2.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房地产估价规章制度
房地产估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房地产估价工作,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按照规范程序,通过细致调查研究,对特定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制订估价报告,确定其公允市场价值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估值结果真实、准确、合理。
第四条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保障估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估价工作的合规性。
第七条对于估价工作中发现的不正当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每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连续监测和分析,并对估价方法和技术进行更新和改进。
第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提高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规章和制度与本规章不一致的,以本规章为准。
第二章估价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工作应当遵循准确性、权威性、合法性、保密性的原则,确保估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在进行估价工作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主观臆断和不实猜测。
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遵守保密协议,严禁泄露客户的信息。
第十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和考核,持续提高估价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估价报告,包括估价过程、数据来源、估价方法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第十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及时更新估价数据和信息,确保估价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作虚假估价和不当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声誉。
最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 精品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最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 精品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地产评估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
地产评估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地产评估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第一节:地产评估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地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地产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地产评估工作,包括土地、房地产和不动产等各种类型的评估。
三、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具有评估资格和能力的工作单位或个人。
公司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评估委托评估委托是指委托人向评估机构提出评估要求,并签署评估合同的行为。
评估委托应明确评估的目的、范围、时间要求、费用等内容,并确保委托书及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根据委托要求进行评估工作后所形成的结果文档。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目的、方法、过程、数据和结论等内容,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评估流程评估流程包括评估准备、评估调研、评估分析、评估报告和评估披露等环节。
评估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评估前明确告知委托人。
第二节:地产评估流程范文一、评估准备评估准备阶段是评估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收集评估资料、了解评估要求、确定评估范围和编制评估计划等工作。
评估准备应由评估机构负责并与委托人沟通确认。
评估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收集评估所需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证书、房产证、征收合同和相关市场数据等;2. 了解评估要求,包括委托人对评估目的、范围、时间要求和费用等方面的要求;3. 确定评估范围,包括评估对象、评估地点和评估时间等;4. 编制评估计划,包括评估方法、调研方式和评估报告的格式等。
二、评估调研评估调研是评估工作的核心环节,包括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和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
评估调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实地调查评估对象,包括地理环境、设施配套、建筑质量、市场交易情况等;2. 收集相关数据和材料,包括市场价格、租金、交易记录等;3. 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包括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七)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八)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九)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供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八)项材料。
新设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核定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期。
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中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完整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样本)
x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管理纲领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管理,完美各项工作制度,促使公司发展壮大,提升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一定恪守公司章程,恪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及公司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的财富属股东全部。
公司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犯或破坏公司财富。
第四条公司倡议“团队”思想,严禁任何所属机构、部门、个人伤害公司的形象、名誉。
第五条公司严禁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伤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经过发挥全体员工的踊跃性、创建性和提升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停完美公司的经营、管理系统,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停壮大公司实力和提升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倡议全体员工勤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供应学习、进修的条件和时机,努力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舞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赏、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供应同等的竞争环境和荣膺时机,鼓舞员工踊跃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议员工团结相助,同心协力,弘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建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舞员工踊跃参加公司的决议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赏、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敬知识分子的勤劳奋动,为其创建优秀的工作条件,供应给有的待遇,充足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公司为员工供应同等的竞争环境和荣膺时机;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供应收入和福利保证,并跟着经济效益的提升而提升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推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派制度。
推行“底薪加效益薪资”的分派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推行考勤、查核制度,评先树优,正直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效率,反对做事拖沓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倡议“求真求实”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耗费,增添收入,提升效益。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房地产评估在房地产交易、投资、抵押、税收等众多领域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房地产评估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评估机构与人员管理首先,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评估机构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专业资格的评估师,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同时要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对于房地产评估师,必须通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以保持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评估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工作,不得与委托方或相关利益方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二、评估程序与方法房地产评估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
在接受委托后,评估师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房地产的位置、面积、用途、建筑结构、周边环境等信息。
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目的来确定。
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在运用这些方法时,评估师应当对相关参数进行合理的选取和计算,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例如,市场比较法是通过将评估对象与近期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来确定其价值。
在使用该方法时,需要选择足够数量的可比实例,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正。
三、评估报告管理评估报告是房地产评估的重要成果,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相关说明等内容。
评估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评估师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的公章。
评估机构应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同时,评估报告应当有一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若评估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评估结果可能需要重新调整。
四、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房地产评估工作的质量,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与检查机制。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评估程序和方法是否正确,评估报告是否规范等。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
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行为,维护房地产评估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房地产评估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设立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的。
确实需要保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格申请,从事房地产评估活动,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评估机构资格并从事房地产评估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这些措施中提到的房地产评估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项目,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总资产,企业总资产中的房地产及其他房地产评估活动,以及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评估,税收,公司上市,企业重组,企业清算,资产评估等,用于房地产重组和资产处置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房地产评估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评估的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评估活动,不受行政区域和行业限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中央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行政区域。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评估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评估机构加入房地产评估行业组织。
第七条国家为房地产评估行业建立统一的国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评估机构资格认可,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二章评估机构的资格批准第八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格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央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部门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许可。
房地产估价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估价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五条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未经资质核准,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第六条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专业设备和资金;(三)有符合规定数量的取得房地产估价资格的专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资质等级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房地产估价活动管理第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第十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估价合同;(二)指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估价师进行估价;(三)严格执行估价规范和标准;(四)向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估价报告;(五)妥善保管估价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房地产估价资格证书;(二)具有三年以上房地产估价工作经验;(三)参加继续教育,保持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估价活动;(二)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三)收取不正当利益;(四)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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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程序房地产估价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要想使评估活动高效、准确、公正,必须使活动过程遵循一套严谨、科学的工作程序。
这套工作程序是进行房地产估价所必须经过的工作阶段,反映了各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人们对估价对象形成立师认识的思维历程,是经过千百万次工作实践总结出来的客观规律。
按照房地产估价程序进行评估可以提高效率,减少失误,确保质量。
房地产估价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估价申请和业务受理、制定估价作业计划、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现场查勘、综合分析和估算、撰写估价报告、交付估价报告书及收取信公服务费。
操作一、估价申请和业务受理1.估价申请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时,当事人应向有关的专业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评估委托书。
评估申请书或评估委托书应写明的事项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职业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隶属关系、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2)评估标的物的名称、类型、面积、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等;(3)申请评估的原因和用途;(4)房屋产权人、土地作用人的领勘人;(5)委托评估的要求。
除了评估申请书(委托书)以外,申请人还要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各种有关证明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买方单独委托评估时房地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评估的证明,设计和施工图纸,使用期维修、保险及其他费用资料等。
2.业务受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收到评估委托人的申请书和有关证明及资料后,要在一个有限的时间内(如3天)作出是否受理此项业务的决策并通知申请人。
估价者在作出接受委托的决策前要对委托人和评估标的物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来界定有关估价的一些重要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估价的作业日期等。
(1)估价目的。
房地产价格评估作为房地产业的一项基础工作,可以有多方面的用途,评估委托人也会因为自己不同的需要提出不同的估价目的。
房地产估价的目的可以有很多,如: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补偿、入股、清产、交换、诉讼、课税、投资决策、统计等。
由于估价目的的不同使价格类型也有所不同,如买卖交易价格、抵押价格、租赁价格、典当价格、课税价格、征用价格等。
不同的估价目的,对估价的精度要求不同,对市场价格实现的各种条件限定不同,所采用的估价方法也有所区别。
因此估伙者对委托人估价目的的明确把握是正确决策和做好估价工作的前提条件。
(2)估价对象。
作为具体要评估的房地产到底是土地还是建筑物,或是建筑物与土地合一,或是其中的某一部分,这是受理估价委托时必须明确的基本事项。
除I要对估价对象的大类加以明确外,还要对估价对象的一些基本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若是土地,是生地〔无开发成本)、新开发地(有开发成本)还是其上附有影响地价的附属建筑物;如果是房地合一的估价对象,其建筑物是依然保存,还是将被拆除;若是单纯的房产估价,则要明确建筑物的含义,如为写字楼是否包括其中配备的设备,如为酒楼是否包括其中的家具等。
(3)估价的作业日期。
所谓估价的作业日期,是指从何时开始估价至何时完成估价作业,即进行估价的起止日期。
完成估价的日期一般是委托估价者提出的,估价者应尽量满足这一要求。
但当估价难度较大而委托人提出的时间太短以致不能保证较公平合理地评估出价格时,估价者应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商定一个较合适的时间。
确定了完成估价的日期,估价人员必须按期保质地完成估价,以确保自身的信誉。
从理论上讲,估价活动是受委托而进行的活动,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去做。
委托人常会出于自身或局部利益的考虑对估价者提出诸多具体要求,估价者在进行估价可行性分析时,一方面要搞清对方的意图,另一方面要考虑委托人的要求是否有背于估价行业的行为准则,是否超越了自己的业务能力,对有异议的要求,可以通过沟通与协商来谋求双方达成共识。
估价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说明收费标准和付款形式。
如经审查分析,不能接受此项业务委托,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估价者决定接受委托后,可通知委托人填写正式的估价委托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委托合同。
合同必须对估价的各种具体要求、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件与资料、估价费用、估价时点、估价完成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签订合同后,估价者应按合同的时效和质量要求,编制估价计划,安排估价人员。
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操作二、制定估价作业计划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作业计划是为了使估价工作有条不紊、按时、高效完成,计划一经确定,一般要按计划逐段进行估价工作。
在规模较大的评估项目中,制定计划对估价作业的成败与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制定估价作业计划可大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确定估价作业的具体因素对于估价作业来说,仅仅指明某块土地或某幢房屋是无法开展估价工作的。
为了更好地完成委托的业务,必须对估价对宋的各种影响价格的具体因素进一步确认。
(1)确定估价对象的品质特征及产权状态①估价对象的品质特征。
主要指估价对象的外在值税。
估价对象如果是土地,则需确定其坐落、编号、四至、面积、形状、用途等;如果是房屋或其它建筑物,则需确定其所在地(门牌号码)、类型、结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情况等。
此类情况可根据业务需要采用填写表格的方式获得。
②产权状态确定。
通过对产权状态的确定,把握估价对象的内在情况。
房地产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租赁权等,权利性质不同,其价格也不一样。
估价者必须确认是对所有权估价还是对使用权或租赁权估价;是对所有政与使用权合一情况下的估价还是分离情况下的估价;是在租赁行为发生还是没有发生情况下的估价;对使用权估价,使用权年报为多长,已使用了多少年,还余下多少年等。
总之,估价者必须在明确了房地产的权利内容.权利的发生与存续时间等产权状态后,方能对其进行估价。
(2)确定估价范围房地产的内容复杂,影响价格的因素众多,一般在估价对象得到确认以后,还必须确定估价的范围。
房地产估价范围包括以下:4个方面:①土地估价。
土地估价一是空地估价,二是地块上有建筑物,但视为空地。
在地上建筑物预定拆迁的情况下.往往采用这种方式。
②建筑物估价。
在土地与建筑物筑成为一体的状况下,仅就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估价。
③合并估价。
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共同估价或对其中一部分估价。
(3)确定估价时点估价时点是对估价对象的房地产决定其估价额的基准日期。
由于房地产价格是随时间等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变动着的,因此,只有估价时点确定以后,估出的价格才有意义,估价时间的详细程度取决于所要评估的房地产价格类型和市场变动程度。
一般说来,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比抵押价格和课税价格所要求的时点详细,通常至少要指明月,甚至要到日。
时点越详细,对估价精度的要求就越高,估价也就越困难。
估价时点一般定为委托估价的当日或现场调查的当日。
当然为求取过去某个特定时期的价格(如有关诉讼案件的房地产价格),也可以将过去的某一特定时与作为估价时点。
2.初选估价方法和人员明确了估价作业的具体因素后,应初步选出拟采用适合于该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估价方法。
初选估价方法的目的,是为了使后面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和实地查勘有的放矢,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根据估价对象的目的、时点、日期及初选的估价方法可判断委托任务的轻重、易难和缓急程度,从而确定投入多少人力参加此项评信任务。
评估人员的选定和工作安排以及评估人员各自分工负责的工作范围明确以后,有利于参与人员协同动作,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3,估价作业的工作进度安排估价作业的时间性和实务性都很强,必须注意时效。
整个估价工作的时间可以从接受委托之日起到交付估价报告止。
一般委托人对估价完成的日期都有较高的要求,并在签订委托合同时作为重要条款写进合同,能否在约定时间内圆满地完成估价任务,不仅关系对估价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估价方的信誉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因此,要通过估价作业计划,把估价作业的流程按程序规定好相应的时间进度和时限,使操作的每个步骤既科学有序,又省时省力。
4.估价作业计划中还可对费用安排、估价作业备忘录的编制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制定估价作业计划的方法可以采用网络计划技术,以便选择最优方案,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有效地控制与监督。
操作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是估价者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占有和利用信息资源的阶段,也是为准确估价寻找依据、为现场查勘进行准备的阶段。
资料收集的深度和广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计划阶段初选的估价方法,一般应围绕着估价方法所赖以计算的资料数据进行收集。
如对供出租用的写字楼拟选用收益还原法来评估其价格,则需收集可供出租的面积、出租率或空置率、租金水平、分摊折旧、负担利息、运营管理费、税收等方面的资料。
如某块土地拟选用假设开发法来评估其价格,需收集规定用途、容积率、覆盖率、建筑高度等方面的资料。
资料收集除了来源于评估委托人提供的必要资料和实地查勘所得资料外,估价人员还可以从估价机构建立的资料存储系统小提取有关资料,或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去查询,或向其他当事者、咨询公司变问。
房地产估价所需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产权资料。
产权资料是反映房地产所有权归属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资料,包括产权所有证、土地所有证、地形图、平面位置图。
与房地产权归属及变更的有关资料,如房地产登记的原始记录,接代管产权资料,落实政策资料,房屋买卖、租赁、抵押资料,征地拆迁资料,私房改造资料等。
2.房地产建筑开发资料。
主要包括建造开发的年代,主要结构材料、内部设计布局、设备装修、建筑造价等。
在估价中,有些必需的资料无法从现场查勘中获得,可借助建筑开发的原始资料来确定。
3.房地产使用资料。
包括房地产使用年限、程序、方式,房地产出租性质、期限、价格,房地产维修保护及现存的借用、占用情况等。
4.市场资料。
包括房地产所处的地区环境、地理位置、繁荣程度、交通状况、客观环境的优劣,政府的城市规划、政策对房地产征用、改扩建的限制及市场交易的限制,以及相似房地产市场行情,包括成交价格、租赁条件、维修费用、使用收益及当前市场供需状况等。
操作四、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是指房地产估价人员亲临现场对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进行实地考查,以便对待估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等具体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和客观确认。
在现场查勘阶段,评估委托人应负领勒之责,派员领勘。
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有:1.对土地的查勘。
评估人员对土地的查勘主要是了解地块的坐落位置、土地使类别、面积、地形、地貌以及地上和地下建筑物的情况,地块与周边地块的搭界情况等。
2. 对房屋的查勘。
对房屋查勘的主要项目有:(1)鉴定待估房屋的地址、坐落和房屋评估范围。
房屋位置的正确性是房屋估价的前提,必须认真核对清楚。
对同幢异产的房屋你同一地点内有多幢房屋的情况,要认真核实房屋的评估范围,正确区分产权的独有部分、共有部分或他人所有部分,以免出现误估.发生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