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与民主:西方精英主义民主理论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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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与民主:西方精英主义民主理论述评

郎友兴

“民主变成了一个广受赞誉的词”。(注: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第4页。)当代世界更是几乎将民主等同于善了,但在西方各种民主理论中,精英主义的民主理论又常常为人所诟。笔者以为人们对精英主义理论的抵触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对它不甚了了,乃至误解。本文旨在描述西方精英主义民主理论的发展与其主要思想,从中发掘出对中国民主化有所启迪的思想资源。

一、导言

从精英主义的角度来分析民主政治的理论,有些学者如Peter Bachrach 称之为“民主的精英主义理论”(Democratic Elitist Theory),(注:peter Bachrach,The Theory of Democratic Elitism:a Critique,Boston:Little,Brown,1967.)另一些名之为精英主义民主理论(Elitist Democratic Theory),还有如以色列社会学家Etzioni-Halevy称之为“Demo-elite perspective"。(注:Eva Etzioni-Halevy,The Elite Connection:Problems and Potential of Western Democracy,Cambridge,MA:Polity Press,1993.)尽管名称不一,但所指的对象大体上是相同的。所以这些概念其实可以互用。

1.精英主义与其民主理论的演进

精英理论与阶级理论都关注社会不平等问题,它们都勾画出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不过,精英理论主要关注精英与大众之间的权力关系,其信条是社会分为有权的少数与无权的大多数,前者为统治者而后者为被统治者;统治集团即精英垄断着权力,而大众即非精英除接受前者的安排外另无选择。(注:Thomas Dye和Harmon Zeigler将精英理论的主要观点作了很好的归纳。请参见Thomas Dye,Harmon Zeigler,The Irony of Democracy:Uncommon Introduction to American Politics,Tenth Edition.Harcourt Brace College Publishers,1996,pp.4-5.)精英理论认为精英掌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民主社会也不例外。古典与现代精英理论的中心议题是在稳定的民主社会中,精英需要通过定期的选举而竞争权力。

John Higley和Jan Pakulski描述了精英主义理论的发展变化并对其几起几落的现象作了解释。(注:John Higley and Jan Pakulski,"Elite Theory after Marxism"(unpulished).)他们认为,古典精英理论形成于十九世纪后期而成长于二十世纪初期,但是随着欧洲纳粹的兴起,这个理论就开始走下坡路了,直到1980年代再次兴起。究其原因是较为复杂的,据说其中一个是古典精英理论家如帕累托(V Pareto)的理论与纳粹的兴起有关联,也就是说精英理论为纳粹提供理论根据。当然,还有其他的因素,比如民主在二十世纪尤其四十年代以后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和政治制度的最高目标”,因此,没有一个政体声称自己是反民主的,这样一来,有关精英研究就有反民主之嫌疑了。1980年代以后,精英理论再度兴起,引起人们的兴趣。这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自]970年代兴起的“民主化第三波”,即从权威或专制政体转民主政治,二是现代社会日益分化而制度的复杂性也日趋增加,这样权力的集中就不可避免了。

Etzioni-Halevy将精英民主理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注:Eva Etzioni-Halevy,Classes and Elites in Democracy and Democratization:a COllection of

Readings,New York:Garland,1997,pp.xxiv-xxxv.)其中第一个阶段她称之为“民主与民主化中的精英:古典的分析”。在她看来,直到二十世纪初才出现从精英主义的角度来分析民主政治问题,而帕累托、莫斯考(Mosco)和米歇尔斯(Michels)是三个奠基人,而马克思、韦伯、米尔斯(Wright Mills)、熊比特(Schumpeter)、阿隆(Aron)是其中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认为民主其特点不仅表现于自由竞争的选举中,也体现于精英之间对权力的竞争之中。第二个阶段为“民主与民主化中的精英:新分析”。这种新分析认为精英已成为政治分析的核心:精英分析可以提供多种视角与理论框架描述与分析民主政治与民主转型的问题。第三个阶段为“民主的阶级理论与精英理论的趋同”(convergence),这是1990年代以来的事。

2、民主与精英关系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两种研究取向

事实上,很少有学者反对西方的自由主义价值体系,古典的精英主义者也不例外,如他们不否认自由与民主的价值与意义,尽管他们中有些并不认为民主与精英是可以相协调的。权力的划分与制约的思想是西方自由主义民主中的核心因素,这没有任何异疑。问题在于古典自由主义者并不清楚权力拥有者及其影响并不只限于国家,也存在于社会的其他领域。由此带来了一个问题:民主与精英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关系。精英主义者对此的态度不一,形成了两种基本的倾向。一种我们不妨称之为“不协调论”。其主要的观点就是精英与民主不仅不能协调起来,而且精英是民主政治的主要威胁,同时他们认为精英是与所谓的“民治”观念相冲突的。另一种可谓是“协调论”,即精英主义的民主论,认为精英是民主的保障,可以防止极权王义的威胁。从其历史发展来看,精英主义民主理论先后主要出现两种研究取向:前期以熊比特等人为代表,主要的特点是对传统的民主理论进行修正,而当代重点是研究民主转移、民主化过程中精英的角色与功能、策略等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说,关于精英与民主的关系(如冲突的还是可相融的)的争论本质上反映了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对立或矛盾。

二、民主与精英关系的主要议题:古典与现代的分析

被称之为精英主义民主理论家,他们之间的观点各不尽相同,但有下列这些共识:(1)民主并非意味着人民统治,而是精英或政治家统治;(2)民主政治意味着多元精英竞争的过程,而政党竞争是其中典型的一个;(3)在民主社会中,公民定期地投票选举出决策者,当然他们可以通过利益群体对决策过程有所影响;(4)精英群体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进入精英的行列。

1、精英主义民主理论的民主内涵

对一个持精英主义倾向的学者来说,如何界定民主对构筑出其民主理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从对民主的界定本身中就不难看出学者本人的精英主义立场。熊比特认为,“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出决定的权力”。(注:熊比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95-396页。)他的民主定义常常为人所引用,认为是最具精英主义色彩。而熊比特之所以这样界定民主,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与他对古典民主理论的批判与分析密切相关。他对古典民主的批判主要有三个方面:(1)共同幸福观念的虚妄;(2)非民主决策比民主决策更为人民所普遍接受;(3)大众意志的虚妄。因此,一是要消除古典民主理论的观念;二是人民是什么呢?结论是竞争性精英主义是最实用、最有效、最合适的民主模式。如何保证民主的运行,也就是说什么条件下民主能够令人满意地得以运行?熊比特提出五个方面:(1)政治家们要有很高的才能;(2)对立的领袖(或政党)之间的竞争;(3)官僚制度;(4)存在“民主的自我控制”;(5)有并能容易地让不同见解表达的文化能力。

熊比特的民主定义对1950年代、1960年代的民主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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