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与龙筋凤髓判体现的中国传统法律语言特色

语言表达是否得体(训练题)

语言得体练习 6.下列交际用语使用不得体的一项是(3 分)() A.您借走《古文观止》已有数月,望能璧还于我。 B.拙作奉上,深感不安,请不吝赐教。 C.获悉贵店开张,家父特备薄礼一份,敬请笑纳。 D.母校将迎来百年庆典,期待您拨冗光临。 7.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3分)() A.中国政府历来主张地区间的矛盾以和平方式加以解决,不要两句话说不到一块,就动刀动枪的。 B.一位同学在班上的学习方法交流会上说:“我殷切期望方法不当的同学调整心态,改进方法,取得佳绩。” C.我妻子和郭教授的内人是多年的闺蜜,她俩经常一起逛街,一起旅游,话多得似乎永远都说不完。 D.某经历在部门工作分析会上做报告,最后总结说:这只是我的浅知拙见,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8.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 A.见到仍然戴着白花的朋友,他同情地说:“听闻家严前些日子过世,希望你节哀顺变!”B.今天是小女出阁的大喜之日,您能有幸拨冗参加,对此我们全家都深表感谢。 C.真是非常抱歉!我刚刚接到家里的紧急电话,恕我失陪,请大家见谅。 D.您是当代有名的作家,我已经拜读了您的大作,并对其中几处斗胆进行了斧正。 9.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3分)() A.贤弟太客气了、愚兄只不过陪你走了一段远路,尽了些绵薄之力罢了,这点小事,又何足挂齿。 B.放心,此事包在兄弟我身上,等到你结婚那一天,花车、酒店等事情的安排,我一定会鼎力相助 C.到了离别的时刻,张悦拿着李楠送他的照片说:“老同学,你送我的这张照片见证了咱俩的友情,我一定惠存。” D.他虽拜在吴师父门下,却终日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过是忝列门墙罢了,这与俄国力士比武之事,怎能交付给他? 10. 下列交际语言最为得体的一项是(3分)() A. 一位同学在讨论会上说:“像孙老师这样快要退休的老师仍在为培养我们而略尽绵薄之力,我们深感荣光。” B. 一位同学在班上的学习方法交流会上说:“我殷切期望方法不当的同学调整心态,改进方法,取得佳绩。” C. 某报社的记者写给一位校长的便条:您来信约我莅临贵校采访,我乐意。 D. 某经理在部门工作分析会上做报告,最后总结说:这只是我的浅知拙见,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11. 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 A. “承蒙您一路上的关照,以后若有需要,可以到贵府来找我。”小李感激地说。 B. 大张捧着字画对主任说:“拙荆在美术院工作,这是她的涂鸦之作,请您笑纳。” C. 先生能够驾临寒舍,我全家感到十分荣幸,他日定当登门拜访,还望洒扫以待。 D. 令郎能在这次全国物理竞赛中折桂,多亏您悉心教导,我略备薄酒,以示感谢。

浅析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的成因

浅析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的成因 [摘要]法律语言是民族共同语发展而来的,具有普通语言的共性,即模糊性、概括性和歧义性。语言本身具有的模糊性、概括性和歧义性决定了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法律现象的复杂多变使法律语言在规范这些现象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运用模糊性法律语言、概括性法律语言和歧义性法律语言。但是,这些意义不确定的法律语言的存在都是为了实现法律规范的准确性服务的。因此,法律适用者应当运用各种方法和技巧,使不确定性的法律语言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关键词]法律语言;模糊性;概括性;歧义性 一、引言 Deborah说:“语言本身就是不确定的。”[1]语言作为人类交际活动的重要工具,目的是为人类精确地传达丰富的交流信息与情感。然而,由于语言本身固有的因素,在语言的各个层面上,均存在着不确定性。在语音层面存在着诸如同音异义的现象;句法层面存在着诸如词类的混杂、结构上歧义组合关系以及省略现象;句子及话语层面存在着诸如多项言语行为混合及言语模糊的段落。[2]法律若要规范人们行为的普遍行为准则,必须要用语言表达出来,才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正如英国哲学家大卫·修漠所指出的:“法与法律制度是一种纯粹的语言形式,法的世界肇始于语言,法律是通过语词订立和公布的,语言是表达法律的工具,法律不能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3]在语言形成法律的过程中,其不确定性也随之而来。 二、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的成因 法律与语言就像一对孪生姐妹,同生共存,密不可分。麦考密克提出:“法学其实不过是一门法律语言学。”[4]Peter M. Tiersma在Legal Language 开头就写道,“Our law is a law of words.”[5]具体来说,广义上的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包括模糊性、概括性和歧义性。 (一)语言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奥格登(C. K. Ogden)和理查兹(I. A Richards)的“语义三角”(semantic triangle)理论,“词”(word)必然是有所指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有“词”——“概念”( concept)——“所指物”(referent)这样一个“三结合”或“三角关系”,才能产生意义。[6]概念与所指物有直接的联系,它们之间划上了一条实线,概念与词之间也是如此,因而也划上一条实线,词与所指物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任意(arbitrary)的,约定俗成的,因而看到的是条虚线。这条虚线说明了语言在指称世间万物时具有任意性,如今被称为“树”的这一客观存在也可以称为是“猫”、“笔”、“鸟”,只不过在约定俗成中人们已毫无异议地接受了它们的各自所被赋予的语言符号。 “语言让我们能够谈论我们无法确定是否真正存在的事物”。[7]无论在哪种语言中,有些“词”很难说出具体指的是什么。法律语言中正是存在许多这样的“词”,它们所指对象模糊,我们找不出它们与客观事物的“一对一”的、直接而明确的联系。法律术语insanity(精神错乱)、justice(公正)、freedom(自由)、morality(道德)、right(权力)等等就不如dog(狗)那样有明确可指的“语词对象”,但它们确实有意义。要对这此抽象术语进行定义,必须借助于其他概念,但这些用以进行解释的概念本身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此循环往复,法律语言似乎永远也无法

什么是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中华大民共和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宙审华人民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这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閉的总原则,国家机关在国家语言文字方面的职责,及对社会几儿个主要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具体规范等。 普通话、规范字的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我国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二、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包括经过整理筒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汉字规范。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信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如人、川、日、水等字。 “生”和“身”的用法 “生”和“身“在用法上右些纠结不清,很容弄错,石时其至会

间出突话来生”“sheng”,“”念"shen"”,前者右后居的。一船南方人不分该两个字的音,都念成“”的音,于是问出来了,“生”的宰义指“生自、生长、生存、,生计、生命、生平、产生、没没有成(素、加工)、生疏、生硬,学生”等等。“身”的宰义指“身体、生命、自己、人品荐,物体的主体部分”等等,在“生命”成一义项上讲,两个字有诉义的美系,因址,易出现用法不当的现,"生后”与“后生”,“终生"”与“终身”,许多人分不清它们的区别,以至于用错说话,“生后”指“出生以后”,“身后”"指“死了以后”,两者相对,不能程用;“终生”指“一生”,但多献身之事而言,“终身”也指如“奋斗终生”,“一生”,如“终身”,就多指烟婚姻大事,二者的使用场合是有区别的的。 我们学习语文,既要注重读音,又王明辨词义,才会正确的表达思想,明白地交流信息。 你知道有多少个使用汉字的国家吗? 除中国使用汉字外,过去使用过和现在仍在使用汉字的国家有越南、日本、朝鲜,韩国。 越南在公元第一世纪传入汉字。13世纪创造了越南形声字,叫做“字喃”。“字喃”一直与汉字平行使用。19世纪起采用拉丁化新文字。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用新文字扫除文盲,着扫盲工作的开展,新文字在越南普及了。 日本在公元第三世纪传入汉字,不久,日本把汉字当成记音的字母来记录日本语言。后来又把记音字母的汉字察画简化,创适出“假

2018年高考语文语言表达之语言得体分类汇编含答案

2018年高考全国百强校分类汇编 1.【2018届山西太原市高三模拟试题(二)】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 A.昨日收到您的来信,十分高兴。好久不见,甚是想念;我现在工作、身体、家庭都很好,承蒙垂念,本人不胜感激。 B.汉献帝在历代帝王中也可算得上是中上水平了,如果按照大众对贤君的惯常定义,汉献帝也完全可以忝列其中。 C.像孙老师这样快要退休的老师仍在为培养我们而尽绵薄之力,我们这些年轻人没有理由贪图享受,不尽心尽力。 D.我反复挑选、试穿,售货员不厌其烦,还给我端来茶水,服务真是热情周到,像这样的商店,以后我还会惠顾。 【答案】A 【解析】试题分析:本题考查的是语言的得体类试题,考生要注意语言的环境、身份地位、谦敬得当。B.忝列其中谦辞,表示辱没他人,自己有愧。本处使用不当。C.绵薄之力,指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别人,本处属于用错了对象。惠顾,光临惠临,多用于商店对顾客。 2.【2018届山西孝义市高三下学期一模考试】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 A.您都退休了,还在为学校尽绵薄之力,让我们这些当领导的实在惭愧呀! B.我的导师桃李满天下,我水平不高,能忝列其中也是我的光荣! C.我现在因为买房子手头紧,以前我借给你5000元钱,请您奉还好吗? D.再次莅临二中听课,我很高兴,上一次来还是三年前,你们请我来当评委。 【答案】B 3.【2018届陕西宝鸡市高三教学质量检测(三)】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 A.我每次去西安,都要光临古城的标志大雁塔,凭栏远眺,饱览大好风光。 B.听说我们要去他家拜访,李老师特别激动,在家充分准备,已经恭候多时了。 C.贤弟,犬子在贵公司工作,愚兄就把他托付于你,还望你多多照顾。 D.你身为名师的弟子,竟然弄虚作假,真是忝列门墙,有辱师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民刑有分、重刑轻民,礼法结合、以礼代法和行政监理司法的主要特点以及类推裁判、无讼是求、以法治吏等的特征。其形成主要受到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模式和思想意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在体系结构、价值取向和法律观念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关键词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社会成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德”、“礼”为基石的法律理念。以“德”、“礼”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更是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 影响。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贵严明”思想强调了君臣共同守法以及执法严明的重要性,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其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预防犯罪和犯罪分子的改造。最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也对今天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观。特别值得提出的就是“特权原则”的应用,统治者制定出了一系列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的刑罚原则。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夫之刑,不著刑书”等等,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一方面助长了社会上层权力拥有者对法的蔑视心理,另一方面也使普通大众产生了对法律公正实施的不信任和对权利 拥有者的仇视心理。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法律内容方面来看有“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和“礼法结合、重礼轻法”的特点;从司法制度方面来看主要是“行政监理司法”。 (一)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刑法,同时也针对民事法律做了相关规定,而对于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施以刑罚。夏、商时期,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开始出现。在夏朝时,统治者规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和刑种。到了商朝,在夏朝法律的基础上对最基本的有关所有权、婚姻、以及继承的民事法律制度做了简单的规定。同时,民事法律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婚姻制度中规定了“六礼”以及“七出”、“三不去”。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使得古代法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而这一时期也进行了大量的法制改革,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新罪名和新刑种,如岁刑、迁放之刑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技术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方面规定了重罪十条,并且出现了“八议”和“官当”的特权原则。 隋、唐朝是中国传统法制的定型阶段。隋朝确立了刑部,并且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创十恶制度。《唐律疏议》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律与道德的相结合。民事法律方面,唐朝统治者对于财产权、婚姻等在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化的规范;在刑事法律方面,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并且设立了“加役流”的罪名,用以惩罚流刑以上而死刑以下的犯罪。。

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1982年通过,2004年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节录)(1984年通过,2001年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1995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节录)(1979年通过,1983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1979年通过,1996年修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节录)(1989年)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1991年通过,2007年修订)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节录)(2003年通过,2011年修订)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节录)(1982年通过,2001年修正)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录)(1994年)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节录) (1992年通过,2010年修订) 十二、《地名管理条例》(节录)(1986年) 十三、《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节录)(1988年通过,1993年修正)

十四、《幼儿园管理条例》(节录)(1989年)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节录)(1992年) 十六、《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节录)(1993年) 十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节录)(1993年) 十八、《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节录)(1997年)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节录)(2001年通过, 2002年修订) 二十、《出版管理条例》(节录)(2001年通过,2011年修订)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节录)(2003年) 二十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05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

语言表达得体50题

语言表达得体专项训练 1.措辞得体的一项是() A.鲁迅先生不幸逝世,噩耗传来,举国震悼。 B.张老师,我们全班同学都很赏识你的教学方法。 C.中国政府历来主张,地区间的矛盾应以和平方式加以解决,不能二句话说不到一块儿,就动刀动枪的。 D.你既然身体欠佳,那你给老师打个电话,请半天假。 A(B.“赏识”用在上对下,C.应用严肃庄重的书面语体,D.根据内容,应是家长和孩子对话,就应用口语语体,而“身体欠佳”是书面语体。) 2.海湾战争前,一中立国外交官与伊拉克外长举行会谈,试图规劝伊拉克撤出被其占领的科威特。下面语句最得体的一句是() A、贵国若不及早撤出,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就获得了大举进攻的借口,所以萨达姆总统应采取灵活策略,暂时放弃科威特,以避开美国的强大攻势。 B、希望贵国政府切实履行联合国的有关决议,无条件地撤出所占领的科威特领土,以缓和十分紧张的海湾局势。 C、相信伊拉克政府会正视伊拉克所面临的灾难,量力决策,否则,势必会出现后悔莫及的局面。 D、希望萨达姆总统从海湾和平和贵国本身的利益出发,争取主动,避免出现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D 3.假设你担任领导工作,你的下级病情较重,仍然坚持上班,你想让他去医院治疗。在你打算说的一段话中,有一句话,你认为较好的说法是()。 我们反对借口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_______________。 A.就必须治,一定要治好。 B.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C.必须抓紧治,不要再拖下去。 D.就不要延误,要及时治疗。 B 4.李红因家庭经济困难,同意学校保送她上师范大学,师范大学的招生老师考察李红时问她:“有些优秀学生,不愿被推荐

法律语言特点和法律翻译

法律语言特点和法律翻译 我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已经开始。作为法律语言学主要研究内容之一的法律翻译,包括口译和笔译,在国内、国际社会生活中将起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律翻译工作除了对译员及相关的条件提出较高的要求外,还受制于法律语言本身的特点。因此,根据法律翻译的基本要求分析法律语言特点对法律翻译的影响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法律翻译中与法律语言相关的问题的解决无疑会提高翻译的质量。本文以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为基础,论述法律语言特点和法律翻译的关系。 1 法律翻译的基本要求 1.1 法律翻译的本质 由于普通翻译的作用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由于法律对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人们对法律翻译的重要性似乎不难形成一致的看法,但如果人们从法律翻译的本质进一步探究,就会意识到法律翻译是一种由译员为主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交际过程,是译员进行主动决策的过程,是译员在既定的框架内创新的主动思维过程;就会意识到法律翻译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译员将法律文本(或话语)转换成不同的语言,译员也不是被动的中介人。法律翻译这一涉及到作者(或讲话人)、读者(或听话人)、译员本人以及其他一系列因素,译员是其中最主动、最活跃的因素,是调节者。法律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解决问题(如帮助法官作出判决),因此法律翻译无疑是一种交际过程。在作者(或讲话人)和读者(或听话人)之间,除了语言的因素以外,还有复杂的法律行为的表现,有诸多未知、未定的方面需要译员临时作出决定。译员的决定直接影响到译文使用者(如法官)的决定,因此翻译本身是决策过程。法律翻译涉及到两种语言,也有可能涉及到两种法律体系、多种文化、不同的法律观念。在这些复杂的条件下,很难寻求完全的统一或对应,需要译员发挥创新能力,在允许的范围内能动地解决问题,因此法律翻译是译员创新的主动思维过程。在确定法律翻译本质的情况下去考察法律语言特点与法律翻译的关系,就会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1.2 基本原则 法律翻译除了遵守普通翻译的一些原则以外也应该遵守特定的原则,这是由于法律翻译的法律框架所决定的。法律的最重要准则是公正性,因此法律翻译也必须体现这一原则。法律翻译涉及到诸多因素,译员被赋予一定的决定权,因此法律翻译又要靠合适性原则制约。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生命,准确性也应是法律翻译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考虑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时,至少应该考虑公正性、准确性和合适性三项原则。 公正性(impartiality)是法律专业人员要遵守的最为基本的原则。法律翻译是法律行业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公正性也应是法律翻译的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法庭翻译来看,译员是在讲话人双方之间传达信息,是双方共同的沟通渠道。表面看来,公正性似乎不成问题,但在很多情况下,译员被看成发言人的“语言和心理的避难所”,就是说发言人力求从译员获取支持,或者寻取解脱,译员也难受到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译员也有可能主动地扮演保护者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摘要]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许多宝贵的法律文化资源。中国在当前学习西方法律的浪潮中,有必要借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西方法律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有效实施培育适合的土壤,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关键词] 法律文化法治本土资源 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类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总和,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对法律所持有的思想观念、感情模式及行为模式的总和。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形成,需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本土法律文化,同时借鉴和吸收外来法律文化,并对二者进行适当的本土化整合,进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符合本土国情的法律文化。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法律文化,这些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所蕴涵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活性、变异性,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我们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

实的基础。虽然其中的许多法律思想为今天的人们所摒弃,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具有现代意义的甚至是现代社会所缺乏的而又是必需的法律文化,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所具有的现代意义。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点 (一)工具主义色彩浓重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一直把法律看成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法即刑”的思想是促成这种法律观念形成的重要因素。古代的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因为他们对官府有一种恐惧的心态,从而就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时的社会从整体来看,“无讼”成了一种最佳的社会形态,“无讼即德”也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的法律观念。由此导致了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 (二)“德主刑辅”的法律文化导向 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因而儒家思想中的一些基本精神在法律领域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西周时期周公制礼,倡导“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为后世的德治开创了典范。自汉武帝时期之后,儒家思想大一统,董仲舒倡导“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中国社会从此处于“礼”的统治之下。统治者用“礼”“德”来统治万民,“出礼则入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 1.什么时候普通话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普通话”。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从哪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答: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3.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什么?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答:①文物古迹;②姓氏中的异体字;③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④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什么?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6.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7.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 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8.国务院规定从哪年起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9.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形象代言人是谁? 答:央视节目主持人王小丫和着名演员王刚。 11.哪些岗位人员应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 答:教师、公务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 12.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答:普通话水平分为3级。每一级别内部再划分为甲、乙两个等次,共三级六等。 13.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 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等多部法律都提出要推广、使用普通话。更重要的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1月l日起施行。这 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并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 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 14.新时期我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12字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诗歌鉴赏语言风格

诗歌鉴赏语言风格 (一)设问方式 1、请分析这首诗的语言风格。 2、谈谈此诗的语言艺术。 3、这首诗(词)在语言上有何特色? (二)分析思路 这种题型不是揣摩个别字词运用的技巧,而且要品味整首诗(词)表现出来的语言风格,即语言风格(特色)是就诗歌整体而言的。常见错误是从语言的使用上去揣摩作者的炼词、炼字,阐述字词运用巧妙。一要注意语言特色(风格)不能等同于语言的使用(炼字);二要注意语言特色(风格)不能等同于语言上的特点,诗歌在语言上的特点包括炼字用词、修辞特点、语言风格等。 用来答题的词语一般有:清新自然、明快清新、平淡自然、朴实无华、明快浅显、明快直露、明白晓畅、流畅自然、多用口语、通俗易懂、华美绚丽、辞藻华丽、深沉隽永、委婉含蓄、含蓄深沉、雄浑豪放、笔调婉约、缠绵哀怨、温婉悲凉、庄谐俱见、幽默讽刺、简练生动、简练传神、准确精练、生动形象、准确传神等。 【语言风格分类1】古诗词语言风格一般有清新、明快、凝练、含蓄、华丽、质朴、简洁、工丽、隽永、晦涩等类型。 1、清新:主要指语言浅显而有新意。 2、明快:主要指直接的、明朗的、爽快的、泼辣的,往往是斩钉截铁,一语破的的语言风格。 3、凝练(精练):主要指语言简洁而含意丰富。 4、含蓄:有时也称蕴藉,其特点是意在言外,常常不是直接叙述,而是曲曲折折地倾诉,言在此而意在彼,或引而不发,或欲说还休,让读者去体味。 5、华丽(绚丽):主要指有富丽的词藻,绚丽的文采,奇幻的情思。 6、质朴(平淡、自然):主要指选用确切的字眼直接叙述,全用白描,不加修饰,显得真切深刻、平易近人。 7、简洁:特点是干净利落,言简意赅。 8、工丽:既讲究辞藻华丽,又讲究对仗工整。 9、隽永:语意深长,耐人咀嚼。 10、晦涩:主要指语言艰涩、冷僻、难懂。 【语言风格分类2】 1、豪迈雄奇:此种风格的诗,多用具有气势和节奏奔放的语言来塑造博大新奇的形象,营造恢弘阔远的意境,表现积极向上的思想感情。如李白《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

语言表达是否得体(答案)

语言得体参考答案及解析 6. A(璧还:敬辞,原璧退还。用于归还原物或辞谢赠品。A 语境应用谦辞。) 7.D(A“两句话说不到一块,就动刀动枪的”为口语,语体不符。B“殷切期望”多用于长辈对晚辈或领导对下属,用于同学之间不合适。C“内人”是对自己妻子的谦称。用在此地不当。) 8.C(A 家严,指自己的父亲,为谦辞,此处表达不得体。B 小女,对自己女儿的谦称。有幸,形容极其幸运,谦辞,此处表达不得体。拨冗,请对方推开繁忙的工作,抽出时间来(做某件事情)。C 失陪,因故而不能陪伴对方。见谅,请对方原谅自己。表达得体。D 拜读,读别人作品或书信的敬辞。大作,称人作品的敬辞。斧正,请别人修改文章的敬辞,又叫指正,此处表达不得体。) 9.A(B“鼎力相助”只能是说对方,不能用于自身。C“惠存”也是敬辞。说对方保存物品。D“忝列门墙”是谦辞,只能用作第一人称) 10.D(A “略尽绵薄之力”表示尽力,是谦辞,不可用于评价对方。B “殷切期望”多用于长辈对晚辈或领导对下属,用于同学之间不合适。C “莅临”特用于下级对上级的光临,属于客套的书面语,用在此处不合适。) 11.B 12.D(A “不耻下问”不能用于自己。B “匹夫”使用不当。C 护士的用语不看对象和场合。) 13.A(舍下:舍间。谦称自己的家。候教:敬候指教。请柬上常用的套语) 14.D (“否则后果自负”有些生硬;“积点德吧”有点不留情面;“令尊”是对别人父亲的尊称,D句用词不当。) 15.B (A 雅意:旧时敬辞,用于对方的情意或称对方的意见。C 不吝赐教:请别人指教的客气话。D 鼎力相助:教辞一般是用于请人帮助时的客气话。) 16.D(A “垂爱”,关心爱护,通常指长辈对晚辈或者上级对下级,不能指学子们对老师; B “叨扰”是对打扰别人的谦辞,不能说别人; C “鼎力相助”是表示请长或感谢时用的,不能说自己) 17.D(A “拨冗”指请对方百忙中抽出时间,不能用于自身;B “家严”意为自己的父亲,谦辞,此处用“令尊”;C “惠存”是敬辞,不能用于自身) 18.C(A 斗胆,形容大胆,多用作谦辞,句中应改为“大胆”或“积极”。B 斧正,敬辞,请人修改文章,文中应改为“批改”。C 托福,客套话,依赖别人的福气使自己幸运的意思。 D 鼎力,敬辞,用于请托或感谢,大力,句中误用为表示自己对他人的帮助,应改为“尽力”) 19.B(A 高抬贵手:客套话,多用干请求对方饶恕或通融。C 荣幸:是谦辞,不能用于敬辞。 D 鼎力相助是敬辞,不能用于自己。) 20.D(A “令郎”是称别人家的儿子,不合语境。B “务必”和“恭候”都不对;务必是上级对下级,恭候是谦辞。C “莅临”用于欢迎上级到访,用错对象。) 21.D(A “垂询”敬辞,多用于他人,用于自己不当。B “承让”是承蒙谦让的意思,一般是在比赛后优胜者谦虚客气时说的话,谦辞。C “惠存”敬辞,请保存,多用于送人相片、书籍等纪念品时所题写的上款。) 22.D(A “府上”是对别人的家的尊称,应改为“寒舍”。B “垂念”称对方(多指长辈或上级)对自己的关心挂念,应改为“感念”。C “令”,敬词,称对方;且没有“令女”这一说法。) 23.B(A 绵薄之力是谦辞,只能指自己;C 百忙中应该指对方;D 先贤指过世的人。) 24.A (A 忝列:谦辞,表示辱没他人,自己有愧。B 赏光:客套话,用于请对方接受自己

从法律与语言到法律语言学

从法律与语言”到法律语言学 语言正在成为一个根本性问题,20世纪欧陆哲学和英美哲学的语言转向”充分地展现了 语言的重要性,并进而波及了其他诸多学科领域。时至今日,不同学科领域的工作者不得不 承认,语言早已不再是一个附随问题,只有把语言作为自己思考和研究的切入点或对象,充分利用语言研究的丰硕成果,才能在自己的领域中开展工作。语言的重要性与其发生学密切相关。按照德国心理学家斯特恩( William Stern )的语言发展理论,语言的产生根源于三 个倾向:表达的倾向( expressive tendency )、社交的倾向(social tendency)禾口有意的倾向(intentional tendency )。可见,一方面,语言是人类表达想法,相互交流,达成 共识,塑造有序社会生活的凭借;另一方面,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人类通过语言把握实在, 实在或世界通过进入人类的语言而进入人类的认知。 法律与语言之间的联系远胜其他。法律是人类行为的外在原则,是人类社会独特的制度 设计。要学习法律就必须首先学习法律的语言,掌握法律语言的技巧,这样才能把法律知识 运用于法律实践。当我们通过法律理解人类现实时,我们正在试图通过法律的语言载体通往 人类的本质性规定。正如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所言:当我们研究人类语言时,我们实际上 正在思考的是人们所说的人类本质'即,人类心智所拥有的那些独特品质。”(《语言与心智》,第3版,第88页) 法律的历史取决于人类社会的历史,而语言的历史甚至早于人类社会的历史。法律观念 的出现,尤其是成文法典的颁布,是人类社会相对成熟以后的事情。人们在思考法律与语言 时,很容易仅仅把语言视为法律的表达工具,而忽视了相反的维度:法律不过是众多语言之 一,它是特别表达人们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语言。这种思维定式的产生显然源于两个不自觉 的等同:法律即成文法典,而语言即文字。根据英国法学家梅因( Henry Sum ner Mai ne )的说法,许多关于权利义务的现象存在于这些法典背后,并且在时间上先于它们”。(《古代法》,第4版,第2页)虽然我们无法断定法律起源之种种,但对于成文法典只是法律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鲜有异议。如果说把法律等同于成文法典过分忽视了法律的丰富形态,那么把语言等同于文字也低估了语言的复杂历史。对此,中国语言学家赵元任的论断特别贴 切:世界上人类没有没有语言的民族,可是有没有文字的语言。”(《语言问题》,第140页) 在西方法律史早期,人们甚至不会刻意区分对法律的研究和对把语言作为劝说和导引的一般形式的研究。法律研究只是修辞学的一个部分,法律论证与政治、哲学论证并无不同。但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在语言研究上出现了一种趋势:努力使语言学屈从于逻辑,用语言分 析学的方法取代把言语作为对话和社会发声的研究,并且相应地关注书写文本。随着历史的 发展,修辞学后来逐渐为哲学和语文学所取代,公共演讲的热情衰落了,代之而起的是对权 威的、独白的、单义的表述的研究。世界上第一所法学院的建立正体现了这种研究风格的转变,它旨在探究一种权威的法典体系:《国法大全》( Corpus Iuris Civilis )。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实际上是关于法律产生、发展以及运行机制的各种观念的总和。 首先,法律文化是支配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这个价值基础被社会化的运行状 态。…… 其次,法律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物,表现为法律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标志着人类实现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社会秩序的能力和对社会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设计、控制、引导的水平。…… 第三,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主观的观念形态,是与宏观、综合、系统的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的。其主要特点是,把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思维视为统一的整体或过程来把握和分析的,其目的在于探讨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性 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有治人无治法: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况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他虽然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但在“人治”与“法治”的论争中,他仍然认为关键是“人”而不是“法”。理由是:法对于治理国家虽然很重要,但法毕竟是人制订的,仍然取决于“人”,即所谓“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即使有了“良法”,也得靠“人”来掌握和贯彻,因此他强调说:“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把“人治”、“法治”之争提到了法理学的高度。 克己复礼为仁:儒家指约束自己,使每件事都归于“礼”为西周之礼。“克己复礼”是达到仁的境界的修养方法。出自《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孔子在早年的政治追求中,一直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并把克己复礼称之为仁。颜渊向孔子询问什么是仁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仁,孔子做出了这种解释。因此,可以把克己复礼视为孔子早年对仁的定义。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要按照血缘宗法关系来区别贵贱,使亲者贵,疏者贱;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尊亲属,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所谓“尊尊”,即尊其所尊,凡居高位的都是尊者,居其下者应尊其上。奴隶和平民必须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必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臣民必须服从天子,不许违抗。 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比下庶人”,就是说礼是用来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的,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奴隶和平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亲亲”和“尊尊”既是周礼的基本原则,也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此相应,孝和忠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由于周礼出自宗法,西周的统治者主要依靠宗法来维持其内部秩序,所以最重宗法,待别强调“亲亲”。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重“尊尊”,而是因为“亲亲”中的子弟孝顺父兄、小宗服从大宗即已包含“尊尊”。况且“长长”与"男女有别"都是从“亲亲”派生的。由于西周极重宗法,所以“不孝不友”被看成是“元恶大憝”,罪大恶极,要“刑兹无赦”。后来的儒家继承了这种思想,在其《孝经》中开宗明义第一章便提出“孝”乃“德之本”,“不孝”则是“大乱之道”,因而宣称:“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所赋予各级贵族的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是享受。平民和奴隶毫无权利,却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特别是奴隶,只是权利的客体,可以由奴隶主贵族任意宰割。周孝王时的《曶鼎铭》记载,五个奴隶的价格仅值“匹马束丝”。“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这种礼、刑的分野,充分说明西周实行的是一种公开不平等的特权法,即奴隶主享有特权的奴隶制法。西周的“等级划分”首先就表现在剥削者和劳动人民两大贵贱等级的区别

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1982年通过,2004年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节录)(1984年通过,2001年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1995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节录)(1979年通过,1983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1979年通过,1996年修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节录)(1989年)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1991年通过,2007年修订)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节录)(2003年通过,2011年修订)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节录)(1982年通过,2001年修正)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录)(1994年)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节录)(1992年通过,2010年修订) 十二、《地名管理条例》(节录)(1986年)

十三、《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节录)(1988年通过,1993年修正) 十四、《幼儿园管理条例》(节录)(1989年)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节录)(1992年) 十六、《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节录)(1993年) 十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节录)(1993年) 十八、《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节录)(1997年)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节录)(2001年通过,2002年修订) 二十、《出版管理条例》(节录)(2001年通过,2011年修订)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节录)(2003年) 二十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05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完整版)诗歌鉴赏题型语言特色型答题模式

诗歌鉴赏题型语言特色型答题模式 诗歌鉴赏题型语言特色型答题模式: 第四节分析语言特色 1.提问方式:这首诗在语言上有何特色? 2.提问变体:①请分析这首诗的语言风格。 ②谈谈此诗的语言艺术。 3.解答分析:这种题型不是要求揣摩个别字词运用的巧妙,而是要品味整首诗表现出来的语言风格。能用来答题的词一般有:清新自然、朴实无华、华美绚丽、明白晓畅、多用口语、委婉含蓄、雄浑豪放、笔调婉约、简练生动等。这类题要求学生最好能知人论事,因为不同的作者语言风格不一样,如李白雄浑飘逸而杜甫则是沉郁顿挫。但有时候我们不熟悉作者也可以从诗中读出语言风格,有的晓畅明快,有的民歌风味十足等等。 4.答题模式: ①用一两个词或一两句话,准确点明语言特色(简练传神、凝练沉郁、入木三分、炼字精巧、一字传神、对仗工稳、语近情遥、庄谐俱见……); ②结合诗中有关语句具体分析这种特色; ③阐述诗中用语表达了诗人怎样的感情。 明特色(用一两个词准确点名语言特色)+列例证(用诗中有

关语句具体分析这种特色)+析感情(指出表现了诗人怎样的感情) 5.作家的语言风格举例 ①清新:用语新颖,不落俗套。 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②平淡(质朴、自然):其语言力求朴素,不追求辞藻的华丽,显出质朴无华的特点,但平淡之中蕴涵着深意。 如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表面看来句句平淡,平淡之中蕴涵着诗人超脱尘世,悠然自得的情趣。人评其诗“平淡而思致”。 ③绚丽:其特点是有富丽的词藻、绚烂的色彩,奇幻的情思。如杜甫的《观山水图》“红浸珊瑚短,青悬薜荔长”辞藻华丽,对仗工整,每句开头的“红”“青”颜色词语构成一幅色彩鲜明的画面。 ④委婉(含蓄):意在言外,常常不是直接叙述,而是曲曲折 折的倾诉,言在此而意在彼,或引而不发,或欲说还休,让读者去体味。如杜牧的绝句,李清照后期的词。 如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本意在于表达作者对妻子的怀念,但是没有直接写出,而写了“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⑤悲慨:即悲壮慷慨,寂寥苍劲的艺术风格。此风格的作品,

法律语言特点

我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已经开始。作为法律语言学主要研究内容之一的法律翻译,包括口译和笔译,在国内、国际社会生活中将起日益重要的作用。法律翻译工作除了对译员及相关的条件提出较高的要求外,还受制于法律语言本身的特点。因此,根据法律翻译的基本要求分析法律语言特点对法律翻译的影响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法律翻译中与法律语言相关的问题的解决无疑会提高翻译的质量。本文以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为基础,论述法律语言特点和法律翻译的关系。 1 法律翻译的基本要求 1.1 法律翻译的本质 由于普通翻译的作用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由于法律对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人们对法律翻译的重要性似乎不难形成一致的看法,但如果人们从法律翻译的本质进一步探究,就会意识到法律翻译是一种由译员为主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交际过程,是译员进行主动决策的过程,是译员在既定的框架内创新的主动思维过程;就会意识到法律翻译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译员将法律文本(或话语)转换成不同的语言,译员也不是被动的中介人。法律翻译这一涉及到作者(或讲话人)、读者(或听话人)、译员本人以及其他一系列因素,译员是其中最主动、最活跃的因素,是调节者。法律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解决问题(如帮助法官作出判决),因此法律翻译无疑是一种交际过程。在作者(或讲话人)和读者(或听话人)之间,除了语言的因素以外,还有复杂的法律行为的表现,有诸多未知、未定的方面需要译员临时作出决定。译员的决定直接影响到译文使用者(如法官)的决定,因此翻译本身是决策过程。法律翻译涉及到两种语言,也有可能涉及到两种法律体系、多种文化、不同的法律观念。在这些复杂的条件下,很难寻求完全的统一或对应,需要译员发挥创新能力,在允许的范围内能动地解决问题,因此法律翻译是译员创新的主动思维过程。在确定法律翻译本质的情况下去考察法律语言特点与法律翻译的关系,就会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1.2 基本原则 法律翻译除了遵守普通翻译的一些原则以外也应该遵守特定的原则,这是由于法律翻译的法律框架所决定的。法律的最重要准则是公正性,因此法律翻译也必须体现这一原则。法律翻译涉及到诸多因素,译员被赋予一定的决定权,因此法律翻译又要靠合适性原则制约。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生命,准确性也应是法律翻译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考虑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时,至少应该考虑公正性、准确性和合适性三项原则。 公正性(impartiality)是法律专业人员要遵守的最为基本的原则。法律翻译是法律行业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公正性也应是法律翻译的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法庭翻译来看,译员是在讲话人双方之间传达信息,是双方共同的沟通渠道。表面看来,公正性似乎不成问题,但在很多情况下,译员被看成发言人的“语言和心理的避难所”,就是说发言人力求从译员获取支持,或者寻取解脱,译员也难受到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译员也有可能主动地扮演保护者的角色,偏向一方。这时他们不仅仅是在为讲话人传达信息,而是在自己讲话。不论译员或当事人有多充分的理由支持译员超越权限,从全面的职业要求看,译员仍然从原则上坚持公正性,作到不偏不倚。法庭口译如此,书面翻译亦如此。 准确性常被看作法律语言的灵魂,而语言被认为是法律的支柱、法律的载体。法律翻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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