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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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指“出差”包括的范围是:公司领导和员工经批准为完成工作任务而进行的国际、国内差旅,主要有:招商引资、技术考察、业务洽商、应邀访问等。
(二)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第二条出差申请
公司人员出差应提出出差申请,并逐项如实填写《出差任务审批表》,审批表附后。
第三条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三总师、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三)部门经理境内出差由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定。
(四)公司员工境内出差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经理审定。
(五)公司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人员组团出差的,由主办部门统一报批。
(六)公司人员与外单位人员组团出差的,无论我公司是否为主办方,均应由我公司主办部门履行内部报批程序。
第四条住宿交通标准
国内出差:
(一)我公司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共同组团,费用由外单位或接待方负责的,原则上公司不再报销差旅费用。
(二)我公司人员出差或与外单位人员共同组团、费用由我公司负责的,交通、住宿执行以下标准:
1、乘飞机或乘火车均应选择就近路线往返,不得绕行(特殊情况需经批准)。舱位和席位标准上限为: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头等舱、软卧董事、监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三总师、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公务舱、软卧注:以上人员乘坐有公务舱的航班一律乘坐公务舱。
部门经理和员工:经济舱、硬卧
2、住宿标准上限为: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五星级酒店
董事、监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三总师、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五星级酒店
部门经理和员工:四星级酒店
注:为方便工作,带队领导与成员住同一家酒店,酒店星级依照带队级别确定。
3、就餐费用据实报销,原则上控制在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工作宴请费用据实报销(部门经理及员工如需出面宴请,应事先报告主管经理并征得其同意)。
4、当地交通费、行李费、通信费、资料费据实报销。
5、经批准安排的参观活动,据实报销费用。
6、确有超出上述标准的,应事先在出差申请表上注明,并按公司领导批示执行。
7、出差期间实际费用超出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予以报销,差额部分由出差人自付。
境外出差:
(一)我公司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共同组团、费用由外单位承担的,原则上公司不再报销差旅费用。
(二)我公司人员出差或与外单位人员共同组团出差、费用由我公司负责的,交通、住宿费执行以下标准:
1、按公司批准的路线往返,不得私自增加地点或绕行(特殊情况需经批准)。乘机舱位标准上限为: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头等舱
董事、监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三总师、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公务舱
注:以上人员乘坐有公务舱的航班一律乘坐公务舱。
部门经理和员工:经济舱
2、住宿标准上限为: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五星级酒店董事、监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三总师、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五星级酒店部门经理和员工:四星级酒店(为方便工作,带队领导与成员住同一家酒店,酒店星级依照带队领导级别确定。)
3、就餐标准原则上按承办单位报价标准执行。当地交通和商务接待费用据实报销(部门经理及员工如需出面宴请,应事先报告主管经理并征得其同意)。
4、考虑到国外的实际情况,公司为出差人员计发当日杂费,用于支付国际通话费、洗衣费、报刊费、房间小费、就餐小费、行李搬运费等。
5、当日杂费的标准:北美、欧洲、澳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每人每日150元人民币;其他国家和地区为每人每日100元人民币。
6、当日杂费的报销:报销人应按标准出具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发票报销。
7、经公司批准安排的参观活动,据实报销费用。
8、确有需要突破上述标准的,应事先在出差申请表上注明,并按公司领导批示执行。
9、出差期间实际费用超出上述标准的,公司按上述标准予以报销,原则上差额部分由出差人自付。
10、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护照上注明的出入国境日期为谁。
第五条出差准备
(一)出差人员需要公司提供旅行箱包、电源插座等用品或需要携带礼品的,应在出差申请表上明确种类、数量。公司办公室负责按公司领导批准的内容统一准备上述用品和礼品。
(二)原则上,公司不安排接送。如确有需要,应由申请部门在出差申请表上明确写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六条注意事项
(一)公司领导出差期间应办妥授权书,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二)公司人员在出差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三)公司人员在出差期间,每到达一个停留地点都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所在位置和联络方式。
第七条出差汇报
(一)公司领导和员工因公出差回京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汇报出差情况。一般性考察访问、没有后续工作需要落实的,可口头汇报;重要出差、有后续工作需要落实的,应出具书面出差汇报或考察报告。
(二)出差汇报(或考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简要行程、工作(或考察)情况、出差(或考察)工作结论、工作建议、看法与感想及费用情况等。
第八条费用报销
(一)出差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的,出差人员应及时报销出差费用,境内出差不超过回京后七个工作日报销,境外出差不超过回京后十个工作日报销。
(二)公司内部人员的出差费用由当事人按公司现行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三)经批准需要由我公司承担的外单位人员的出差费用,由公司主办部门按公司现行财务报销制度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出差任务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