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中国式腐败的三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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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中国式腐败的三种形态
2015-05-15 10:51:35
本文摘自《郎咸平说:改革如何再出发》
中国式腐败形态之一:支出式腐败
什么叫支出式腐败?就是官员透过支出进行腐败,也就是说当政府搞支出的时候,比如说4万亿,就是贪腐的大好时机。4万亿之后,通过政府的支出上下其手,进而从中贪腐的行为更加普遍。这个现象在《旧制度与大革命》里面也谈到过。
1740年以前,法国的总督大概有30多个,他们只负责两件事:第一是抽税,第二是维持治安。之后法国开始进行大量的公共建设,总督们到处修道路、修运河,开支一直在增加,因此整个政府可以说是债台高筑。到了1789年,政府的债务高达45亿里佛,每一年的利息支出就是3亿里佛,里佛是当时的货币名称。你们猜一下,当时法国一年的财政收入是多少?只有5亿里佛,负债是财政收入的900%。而且仅仅是支付利息就得用去财政收入的60%,那只剩下40%,也就是2亿里佛,我请问你这还能干什么事?钱根本不够啊。因此财政不堪负荷,逼得政府不得不继续借债,导致债台高筑。更严重的是,就是这种透支造成当时法国官僚的普遍腐败。
那么,中国的情况呢?推出4万亿之后我们发现,以2012年为例,我们的各种负债加在一起是68万亿,而政府的收入呢?是11.2万亿,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我们的负债比例高达607%,跟法国当时的900%已经很接近了。因此这么大的支出是靠负债来支撑的,而且也使得官员有了贪腐的机会。
我们就以刘志军跟蒋洁敏为例,看看他们如何透过支出来进行腐败。
第一种方法,是刘志军用的中间人形式。刘志军任铁道部部长8年期间,建了7000多公里的高铁,总支出3万亿。那他怎么做的呢?他有一个中间人丁书苗,这个人是条女汉子,也没读过什么书,大字可能认识不到两百个,但她却能搞定官员。据说她去刘志军办公室的时候,二话不说,先抹桌子、打扫,后来才渐渐受到刘志军的重用。那她做什么工作呢?给刘志军当中间人。2007—2010年丁书苗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大型国企和央企中标了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涉案金额高达1788亿,丁书苗从中获利37亿。
第二种方法,就是蒋洁敏用的安插亲信的形式。中石油有三大块最肥的业务,也是三大重点腐败部门,蒋洁敏提拔自己的亲信直接控制了其中的两个。第一块石油勘探,石油勘探支出以2012年为例是7749亿,占中石油总收入的1/3,由蒋洁敏的亲信、总地质师王道富负责;第二块是海外投资与收购,海外投资总金额是多少,我们没有查到,但是海外收购这八年来是2140亿,也是由蒋洁敏的亲信、副总经理李华林负责;第三块是设备采购,设备采购2012年大概是1.4万亿,这个金额非常庞大,不知道会有多少官员上下其手从中渔利。
也就是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支出式腐败,在今天的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确实让人极度担忧,只有痛下杀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这类腐败的蔓延。
中国式腐败形态之二:审批式腐败
第二种腐败叫作审批式腐败,《旧制度与大革命》书中也谈到审批式的腐败。什么意思呢,我给各位做一个解释。法国大革命前三四十年,总督全面接替贵族和教会对地方的统治,出现了所谓的审批制度。就是政府什么都要管,哪怕是在一个偏远省份建一个小小的乞丐收容所也要中央派来总监亲自监督这些开支、制定规章,甚至参与选址。办一个乞丐收容所,总监竟然要知道乞丐的姓名,甚至乞丐进出的准确时间。一个小镇子要翻修一下自己的教堂,也要中央政府的批准,光是审批的过程就要一年多。所以这本书的作者托克维尔感慨:政府已经取代了上帝的位置!按照这个审批制度,所有项目不管大小都要批,政府官员就从中渔利,得到贿赂款。
在中国,这种审批式的腐败也发生了,以原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为代表。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什么项目都要发改委批准,这个环节的腐败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无论中石油的海外项目、铁道部的千亿工程,还是地方政府建设一个小小的发电厂,都需要发改委批准。刘铁男就在审批环节上下其手,不行贿就不给你批条子。
举例来说,2003年湖南常德要启动一个电厂项目,必须要有刘铁男签字的路条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由于地方办事人员不懂规矩,刘铁男就是不批。
后来几经周折,一直到9年之后的2012年,才终于拿到路条。
但是各位朋友,你以为拿到路条就可以了吗?错了,拿到路条项目才刚刚开始,后续的工作更多,比如:机组选型、工程建设方案、外部建设条件、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开展土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电厂接入系统、银行贷款等前期工作;并取得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和银行等相关单位的支持性文件。这每一个文件都要相关领导签字,都要审批,业内人士估计,整个审批链条加在一起耗费2000万,其中的腐败可想而知。
中国式腐败形态之三:卖官鬻爵
第三种腐败就是卖官鬻爵。《旧制度与大革命》里面谈到,法国国王们最开始是卖贵族头衔来创造收入。因为在法国贵族是有免税权的,这些中产阶级们权衡一下发现,花钱买爵位很划算,因为得到贵族头衔之后不但能得到社会的尊敬,更重要的是自己不用缴税。但是法国国王通常都是不讲道义的,授予你贵族头衔之后随时都可以取消。举个例子,法王路易十四一口气把过去92年所卖的贵族全部都取消了,然后让他们重新交钱;又过了80年,路易十五又重新干这个事;路易十六呢,取消10万个官员职位,然后再让他们交钱买官。买贵族和买官的好处太大了,买贵族可以免税,买官就可以贪污。但是法国的官员名额不够怎么办?有人甚至会开动脑筋帮助政府发明新职位,然后自己交钱去当这个官。按照书上所讲的,当时法国一个中等城市大概只需要10个法官,但最后竟发展到109个法官以及126个传令官,卖官的钱全部到了法国政府手中。
类似的问题在我国清朝也有,当进入了清中期之后清政府也开始卖官,卖的是荣誉性的官职,像道台等,但是不补实缺,没有真正的实权,如像总督、巡抚这类要职是不可能卖的。而且,卖官的钱也直接进入国库,而不是进入个人口袋。所以比较起来,清政府在卖官上的腐败还算较轻。但现在的中国呢?这种卖官鬻爵的现象是不是比当时的大清王朝、法国严重,我不知道。但是我们这些卖官的钱都统统直接到了官员的口袋当中,而不是政府手中。
再以刘志军为例,他8年内亲手“提拔”出来1500个局级干部,目前铁道部(2013年3月撤销铁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2000个局级干部,几乎全部是刘志军的嫡系。举一个例子,1997年刘志军收了82万元的贿赂,提拔何洪达担任哈尔滨铁道局局长,2004年又提拔他当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从1997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