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批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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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通知

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通知

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08.08.12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08]19号)的精神,现将其中有关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目录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
1.省劳动保障部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目录
2.省劳动保障部门减少和下放年审年检项目目录
3.省劳动保障部门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权限目录
4.省劳动保障部门继续执行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
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附件2:
省劳动保障部门减少和下放年审年检项目目录
附件3:
附件4:。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6.04•【字号】武劳社[2007]64号•【施行日期】2007.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武劳社〔2007〕64号)各区劳动(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申报表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附件1: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内部劳动保障管理水平,鼓励用人单位树立守法诚信的社会形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第三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的制度。

第四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实施。

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管辖权限,对监察对象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处(科)室和所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参与评价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一)职工招用情况:不得发布虚假用工信息、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和押金、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身份证件、不得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与劳动者及时订立和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其他赔偿的,应按法定标准及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等。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2]13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2]13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2]13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适用范围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在国家行政编制内录用的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

2、与用人单位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就业条件,并具有劳动能力。

家政服务人员、职业保险代理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劳务人员等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的,不适用《条例》。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4、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事项。

5、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的,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程序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程序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程序一、报送审核《集体合同》的单位要求审核集体合同的报告一份(包括《集体合同》协商过程中的有关决议、企业的基本情况等);二、报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行政方、职工方首席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集体合同》一份;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有关单位报送的以上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返回上报单位进行修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单位重新上报的《集体合同》后,若符合《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集体合同审核意见汇总表》报分管厅领导审批,通过后,发出《集体合同审核通知书》,集体合同即可生效。

集体合同送审材料目录集体合同送审表送审企业(盖章):送件人签名:工作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1、本申请表需一式一份,和企业的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同提交。

2、申请岗位必须符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相关规定。

3、“申请工时”栏按申请工时的类别填写“不定时”或“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工时”。

4、如企业未组建工会,“工会意见”栏则由属于申请岗位的10名以上的职工写明意见及签名,少于10人的需全部签名。

编号姓名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样本)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

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

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沈阳社保操作流程

沈阳社保操作流程
5、住院病历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一孩或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 印件 9、参保单位账号表 10、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 贴申领表 1、医保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 区医保生 育窗口 3、外籍职工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

1
2
区失业 11、失业窗口报盘办理退休手续
1、养老窗口打印缴费确认单
养老窗口

2、养老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人 退
医保窗口 3、医保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休 失业窗口 4、失业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退休前 一个月
社区 5、个人带手续区社区办理退休事宜
注:大约流程,具体到窗口详细咨询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医保卡复印件
3、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单位所在
区劳动局窗
口办理
数量 1 1 1
时效
备注
补办企业职
工备案手续 到单位所在
区劳动局窗 4、职工劳动合同
1
口办理
5、补办招工录用手续证明
2
6、情况说明
1
残疾人保障 金
1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
上年度工资手册
3
上年度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1-12)月
4
上年度医保核定单(1-12)月
码,姓名,身份证号,工资额,补缴月
区养老窗
份,缴费金额 2、填单位代扣代缴职工社保保险费
口 用明细表(表一)到窗口盖章
2
3、补缴人员合同复印件
4、失业保险缴费手册 红本
保 险 欠 费 补
补缴 养老 失业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新开办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用工管理水平,防范劳动用工风险,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和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现予以发布,供企业参考。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对《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进行补充细化,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布,并编印成册,作为开展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的资料,可在各涉企服务窗口摆放,在企业办理社保等业务时免费发放。

同时采取上门服务、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指导服务力度,不断提高企业依法治企的自觉性,努力实现企业劳动用工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请市人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做好《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发放宣传工作,并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工作。

联系人: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赵金忠联系电话:*************附件:《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6日石家庄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前言积极服务新办企业,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为助力新办企业持续稳健发展,防范企业初创时期出现劳动用工风险,我们制定了《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旨在通过问答形式将劳动用工法规政策融入企业开办和日常管理,力求简单明了,方便实用,供新办企业参考使用。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0.10.31•【字号】渝劳社办发[2000]41号•【施行日期】2000.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4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中央、外地在渝企业:现将《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用人单位与新招收招聘的劳动者必须从录用、接收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

不得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

若当事人双方因劳动合同期限或其它问题协商不一致,均可不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已办理的招收招聘手续作废,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工资。

二、不具备独立用人资格的单位不能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如其主体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该单位代理主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国有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对仍在使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如国有企业生产工作需要,经征得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意后,可先解除其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劳动关系,再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手续。

在国有企业混岗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也可以与集体所有制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再由该企业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务输出输入协议,实行劳务结算。

四、已经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用人单位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可以暂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待停薪留职协议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

届时双方可以协商订立劳动合同。

五、企业实行租赁、承包经营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一种生产经营形式,企业的所有权没有改变,用人单位仍为该企业。

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主要业务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主要业务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业务工作流程1、企业职工退休审批(3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或个人)、受理、审批(养老保险科)。

2、退休企业职工死亡待遇、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3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或个人)、受理、审批(养老保险科)。

3、企业职工特殊工种认定(15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或个人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受理、审批(养老保险科)。

4、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60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或个人半年申报一次))、受理、体检、审批(养老保险科)。

5、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变更、注销、年审(各3个工作日):申请(本人或单位)、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结算中心)。

6、单位及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3个工作日):申请(本人或单位)、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结算中心)。

7、养老保险关系转入(3个工作日)、转出(1个工作日):申请(本人)、受理、审核、审批(结算中心)。

8、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丧葬、抚恤费审核(3个工作日):申请(本人或单位)、受理、审核、发放。

9、参保职工缴费期间死亡退保审核(5个工作日):申请(本人或单位)、受理、审核、发放。

10、退休人员档案收存管理(3个工作日):申请(本人或单位)、接收档案、由交存档案人员填制相关登记调查表编号入档,开出收档凭据。

11、工伤认定(15-60日):申请(单位或本人)、受理、工伤调查、审批(医保科)。

12、劳动能力鉴定(60日):申请(单位或本人)、受理、审核(医保科)、鉴定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13、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15个工作日):申报(医疗机构)、受理、审核、审批(医保科)。

14、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15个工作日):申报(零售药店)、受理、审核、审批(医保科)。

15、工伤(亡)职工待遇支付(每月15-25日):申报(单位或个人)、受理、审核、审批、支付(医保中心)。

16、医保卡挂失、补办证卡(7个工作日):申报(本人带有效证件)、受理(医保中心)。

劳动规章制度审批流程表

劳动规章制度审批流程表

劳动规章制度审批流程表一、总则为加强劳动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劳动规章制度审批流程表》,用以指导和规范劳动规章制度的审批流程。

二、申请1. 员工或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动规章制度审批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劳动规章制度名称、制定目的、内容简介、实施范围、制度制定责任人等信息。

2.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初步审核申请书,确认是否符合制度制定的基本要求,如符合,则安排制定责任人进行制度的具体编写工作。

3. 制定责任人完成劳动规章制度的初稿后,需经过内部沟通和讨论,确保制度内容准确、清晰、具体,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征求意见。

三、审查1. 初稿经过内部审查后,提交给企业领导进行审查,企业领导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制度进行审核,确保制度制定的合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审查过程中,企业领导可要求制定责任人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制度符合相关要求为止。

3. 经领导审查通过后,制定责任人将制度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制度名称、制定责任人、审批日期等信息。

四、公告1. 制定责任人将已备案的劳动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部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制度名称、实施范围、适用对象、制度制定目的等信息。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制度内容以邮件等形式发送给所有员工,并要求员工详细阅读并遵守制度规定。

3. 公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员工如有异议或建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回复员工。

五、执行1. 制定责任人需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按照制度规定自觉执行。

2. 发现员工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制定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员工,制定责任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企业领导。

六、总结本《劳动规章制度审批流程表》作为制度管理的指导文件,经过制定责任人和企业领导的共同努力和管理,将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规范秩序的形成和加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

企业劳动合同要怎么申报

企业劳动合同要怎么申报

企业劳动合同申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以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文将从企业劳动合同申报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企业劳动合同申报的具体流程1. 准备申报材料企业在申报劳动合同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证书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6)劳动合同文本;(7)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招聘广告、面试记录等)。

2. 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的办事机构。

目前,部分地区已实现线上申报,企业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劳动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提交。

3. 等待审核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劳动合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企业与劳动者可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4. 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在取得审核通过的通知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企业劳动合同申报的注意事项1. 申报时间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一般为劳动合同生效之日前15个工作日。

2. 申报内容企业在申报劳动合同时,应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如实的申报内容有助于确保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文本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确保劳动合同文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劳动合同文本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条款。

4. 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在申报劳动合同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确保劳动者享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5. 合规经营企业在申报劳动合同时,应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合规经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和集体合同实行区级属地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和集体合同实行区级属地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和集体合同实行区级属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穗劳社函[2008]305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和集体合同实行区级属地管理的通知(穗劳社函〔2008〕305号)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总公司、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基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市属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拟制劳动合同文本审查以及集体合同备案属地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对用人单位拟制劳动合同文本审查是一种行政检查工作。

通过对用人单位拟制劳动合同文本合法性检查,加强劳动合同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必备条款齐备等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凡在我市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所拟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审查,以及经集体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备案,由其注册住所地的区、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

三、对分公司拟制劳动合同文本的审查或集体合同备案事务,属总公司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由总公司注册住所地的区、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属总公司在外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分公司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由该分公司注册住所地的区、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受理。

四、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指导用人单位使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或参照示范文本拟制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拟制劳动合同文本送审前,应征求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律师意见,并由其签字核认其合法性。

五、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指定部门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办事程序,指定受理窗口,明确审查、备案职责和期限,设立工作监督投诉电话,提高有关审查和办理备案工作效能,15天内出具审查和备案意见。

对企业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流程图

对企业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流程图

对企业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流程图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办理部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经办人:申报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到期时间:年月日说明:1.编号、申报时间、到期时间三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填写。

2.申报类型有:初次申报、到期续报。

若要续报,请尽可能在原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申报。

3.实施区域填写“昆山市城区”或“昆山大市范围”申报特殊工时所需材料核对目录(单位名称)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参考件,请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申报情况自行增删填写)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

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1.单位性质:,经济类型:,注册资金:。

2.经营范围: 。

(二)用工情况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

劳动合同签订数、社保缴纳数与总数不符的原因:。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意的是,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 集体合同谈判和签署之前,建议双方充分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并 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集体合同是劳动双方(雇主和工会或代表工人的组织)就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达成 的协议。以下是一般的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1. 确定谈判代表:雇主和工会或代表工人的组织各自确定谈判代表,代表双方进行协商和 谈判。
2. 提出谈判要求:双方代表提出各自的谈判要求,包括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方面的要求。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3. 协商和谈判:双方代表进行协商和谈判,就各项要求进行讨论、调整和协商,以达成共 识。
4. 达成初步协议:双方代表在谈判过程中达成初步协议,明确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的具体内容。
5. 内部审批:达成初步协议后,双方代表将协议提交给各自的组织进行内部审批,包括工 会成员大会或雇主的管理层审批。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6. 签署正式合同:经过内部审批后,双方代表正式签署集体合同,确认协议内容并约定执 行期限。
7. 履行合同:双方根据集体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 等。
8. 监督和维护:工会或代表工人的组织负责监督雇主履行合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有 违约行为,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工会送审报告(样例5)

工会送审报告(样例5)

工会送审报告(样例5)第一篇:工会送审报告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XXX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的送审报告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国家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我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行政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制定了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办法。

由我司工会起草的《XX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草案)于20XX年X月X日提交我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实施至今,结合现行实际情况,于20X年X月X日经职工和企业行政双方代表集体协商讨论修改后达成一致意见,由XXXXX有限公司工会主席XX同志代表全体职工与XXXXXXX有限公司总经理XX同志代表企业共同签订了《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XXXXXXXXXX有限公司女职工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现予送审,请予批复。

附:1、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和代表名单。

2、XXXXXXX有限公司第三届一次职代会关于审议通过《X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的决议。

3、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签字文本。

20XX年X月X日第二篇:集体合同送审报告篇一:工会送审报告 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xxx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的送审报告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国家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我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行政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制定了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办法。

由我司工会起草的《xx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草案)于20xx年x月x日提交我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实施至今,结合现行实际情况,于20x年x月x日经职工和企业行政双方代表集体协商讨论修改后达成一致意见,由xxxxx有限公司工会主席xx 同志代表全体职工与xxxxxxx有限公司总经理xx同志代表企业共同签订了《xxxxxx有限公司集体合同》、《xxxxxxxxxx有限公司女职工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2]14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2]14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2]14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依据《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以下简称裁员)的,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现将有关报告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单位实施裁员应按本市集体合同审核的管辖范围分别向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二、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裁员报告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出具职工推举产生代表的说明材料。

2、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协商代表的个人资料,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和劳动合同期限等。

3、双方协商代表就裁员进行协商的基本内容,包括单位要求实施裁员的理由、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的补救措施内容、补救措施实施后的基本情况,单位用于支付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的资金准备情况等说明材料。

4、裁员方案以及经双方代表协商后形成的由双方盖章及首席代表签名的书面意见。

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提供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裁员作出的决定。

5、单位和工会(职工代表)或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填写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见附件)(略)。

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由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2.12•【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中、省属驻唐各用人单位:现将《唐山市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2月12日唐山市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集体合同是指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其他事项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条集体合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签订、续订的集体合同应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二章材料申报第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方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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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批流程表
申报类别:□许可类 □审批类 □√业务类 认定: 类
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核
承诺时限
15日
法律依据
《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办理了单位登记,具备国家规定的主体资格且程序合法,报集体合同文本。
流程
具 体 事 项
乔炳印
1日
□网上签批
□领导签字
□其他
办结
□收费
□出具证明文书
□上报上级批准机关
□√其他
杨春玲
1日
情 况 说 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杨春玲
1日
承办
□现场踏勘
□招标
□听证
□专家及专业机构论证
□考试、考核
□√集体研究决定
劳动工资科、养老科、医保科、仲裁科分别审核
王莉、杨周勇朱国琳、刘凤举
10日
□其他
审核
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杨春玲
2日
批准
□√首席代表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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