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资料专项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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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请在我方到达贵公司现场工作前准备下述资料,此资料清单是我们需要的一般清单,在现场审核时尚需根据具体发现的问题,公司也应准备进一步提供资料。
1 一般资料
1.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立项的批复(如有)
1.2 企业清产核资方案(包括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1.3 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包括报表封面、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表和损失挂帐分项明细表)
1.4 企业前三年和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1.5 距清查基准日最近一次的审计资料
1.6 距清查基准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总账及明细分类账
1.7 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1.9 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类管理办法、明确权限分工的文件等)
1.10 企业现存的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及其他或有事项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及法律顾问或律师的意见
1.11 有关企业已承担义务或承诺义务的文件或协议
1.12 企业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合同或协议
1.13 主要客户清单及资产租赁合同
1.14 场地租赁协议及合同
1.15 各项保险合同如财产险、火灾险、车辆险等
1.16 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包括税务局等往来文件,如税收优惠文件等
1.17 企业营业执照
1.18 企业章程
1.19 税务登记证
1.20 外汇批准证明和申请文件、海关登记证明
2 货币资金
2.1 货币资金—现金清查登记表和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清查登记表及货币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2.4—2.7
2.2 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3 清查基准日所有账户银行存款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不能收回的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未达账项,需提供的证据比照坏账损失
2.4 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2.5 管理责任造成的,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2.6 涉及刑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司法涉案资料
2.7 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经济鉴证业务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3 坏账损失
3.1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清查登记表及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3.2—3.13
3.2 关于债务人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偿文件
3.3 关于债务人被工商部门注销、吊销的证明
3.4 关于债务人被政府部门撤消、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3.5 公安机关出具债务人已经失踪、死亡的证明
3.6 企业关于债务人遭受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不能收回应收款项的专项说明
3.7 法院判决企业败诉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3.8 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债务人的法律文书
3.9 企业对逾期不能收回的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应收款项的专项说明
3.10 企业对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的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及其债务人最近3年财务状况
3.11 境外中介机构、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商务机构提供的对境外债务人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有关证明
3.12 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的债务重组协议(二级及以下单位需有上级母公司核准文件)
3.13 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经济鉴证业务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4 存货(包括工程物资)
4.1 存货清查登记表及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 4.3—4.15
4.2 存货盘点表
4.3 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
4.4 盘盈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或相近的存货采购发票或其他依据)
4.5 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
4.6 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对于报废、毁损的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存货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4.7 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报废、毁损的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存货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4.8 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4.9 报废、毁损存货残值情况说明
4.10 向公安机关报告存货被盗记录及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4.11 保险公司对存货损失理赔情况说明及资料
4.12 企业内部对存货损失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4.13 企业有关部门对存货削价、折价处理的说明,并提供原入账凭证和处理收回价值凭证
4.14 企业对存货成本高留低转情况的专项说明
4.15 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经济鉴证业务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5 待摊费用
5.1 待摊费用清查登记表及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5.2—5.6
5.2 企业对已失去摊销意义的费用项目说明
5.3 企业对清查出难以自行消化的长期待摊费用未摊销情况说明
5.4 企业对清查出应提未提费用的专项说明
5.5 企业对由于国家外汇汇率政策调整引起的汇兑损益挂账情况的专项说明
5.6 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经济鉴证业务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6 投资
6.1 对外投资清查登记表及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6.2—6.4
6.2 关于被投资单位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6.3 关于被投资单位被工商部门注销、吊销的文件
6.4 关于被投资单位被政府部门撤销、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6.5 被投资企业最近3年的审计报告或停止经营3年的证明
6.6 控股的长期投资,提供有关投资合同、章程、执照、简介、协议的复印件
6.7 非控股的其他投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章程、简介、历年回报状况
6.8 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经济鉴证业务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7 固定资产
7.1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包括土地类、房屋建筑物类和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及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7.3—7.16
7.2 固定资产盘点表
7.3 使用保管人对固定资产盘盈情况的说明资料
7.4 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类似资产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7.5 社会中介机构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单项或数额较大,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估价报告
7.6 盘亏固定资产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需逐项说明)
7.7 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出具的鉴定证明
7.8 企业对报废、毁损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固定资产的专项说明,并提供技术鉴定机构的鉴定证明
7.9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报废,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7.10 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准文件
7.11 保险公司对固定资产损失理赔情况说明及资料
7.12 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或内部核准文件
7.13 向公安机关报告固定资产被盗记录及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7.14 企业内部对固定资产损失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7.15 固定资产产权文件(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车辆行驶证等)
7.16 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经济鉴证业务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