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的称谓沿革历史相对复杂,下面是一些主要的变革:
1. 古代: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分为36郡(后增至46郡),郡下设县。
汉代时,设立了13州作为行政区划。
唐代初期,设立了州、县两级,后来又在州之上设立了道,全国被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
宋代时,改道为路,全国被分为15路(后增至18路)。
2. 元明清时期:元朝是建省的开始,全国被分为中书省(直隶中央的一级政区)和其他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行省下设有路、府、州、县。
明代时,行省又被称为布政使司。
清代沿用了省级行政区划,并简称为“省”。
3. 民国时期:沿袭了清代的省制,但区划数量多次调整增加,并增设了直辖市建制。
4. 新中国成立后:初期,全国被划分为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代表中央管辖所属的省级行政单位。
1954年,撤销了大行政区,设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这些是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的一些主要阶段,具体的变革和细节可能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 此外,元政府设立了宣政院,除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外,还 负责统辖青藏高原(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明朝
? 明初,太祖朱元璋定都金陵(今江苏南京),基本上保留 了元代的行省制,只在洪武元年废元中书省,辖境分属河 南行省和山东行省;同时改江南行中书省为中书省。但元 的行省制在元末已出现混乱,不全面改革整顿已难以维持 国家权力,于是在洪武九年朱元璋改革元代行省制度,宣 布最大的行政区划是布政使司。洪武十三年明太祖为加强 皇权,罢中书省,六部直属皇帝,原中书省所辖的地区也 归六部,名为直隶。于是,把当时国都所在的应天府(治 所在今南京)即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二省和上海市的地区 改称直隶。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年间迁都顺天府(治所在今 北京),旋即将今北京、天津二市和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区 改称为直隶,而原直隶改称南直隶。自宣德三年以后,全 国统分为两京、13布政使司。两京是北直隶和南直隶;另 外,明朝在1406-1427年设交趾布政使司后被废;南明时 郑成功在台湾设立承天府,下辖天兴、万年二县,另设澎 湖安抚司,号为“东都”,后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并于承 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
秦朝
? 秦分天下为36郡;其后南并五岭以南之南越地,于秦 始皇 三十三年置桂林、南海、象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 之后陆续分析出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和衡山等 郡。秦各郡名称如下:
? 内史,领京畿诸县,不在36郡内。 ? 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巨鹿、太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咱们聊聊中国古时候,那地界儿是怎么划分的,那叫一个有意思,跟咱们现在可大不一样。
想当年,皇帝老爷一挥手,这地儿归你管,那地儿归他管,就跟分蛋糕似的,但分得可比蛋糕精细多了。
最早的时候啊,人们还住在山洞里,部落间划个圈圈,里头是自己的地盘,外头就是别人的了。
后来,社会进步了,人多了,地盘也得重新分。
夏、商、周那会儿,有了“九州”的说法,听着就大气,跟现在的省份似的,但那时候的九州可大多了,每个州都包含了好些个现在的省。
到了秦朝,秦始皇老霸气了,他觉得九州不够用了,得统一一下,于是就有了郡县制。
他把全国分成了好多郡,每个郡再分成县,县下面还有乡、亭,跟现在的省、市、县、乡似的,但那时候的官儿可没那么多层。
老百姓呢,也知道了自己住在哪郡哪县,出门走亲戚也能跟人吹吹牛:“我乃秦郡人士,你呢?”汉朝继承了这套制度,但玩得更溜了。
汉武帝这家伙,爱折腾,他嫌郡太大了,不好管,于是就把大郡切成小郡,跟切西瓜似的。
这样一来,郡就更多了,管起来也更方便了。
而且,汉朝还搞了个刺史制度,每个刺史管几个郡,跟现在的省长似的,但那时候的刺史可没那么多权,主要是监督的。
唐朝呢,就更热闹了。
李世民这家伙,不光会打仗,治理国家也有一套。
他把全国分成了十道,每道下面再分州、县。
这“道”啊,听起来就神秘,其实跟现在的省也差不多,只是叫法不一样。
而且,唐朝的官员们还特别喜欢到各地去巡视,美其名曰“巡察使”,其实就是出去旅游加考察,顺便看看老百姓过得咋样。
宋朝以后啊,行政区划就越来越复杂了。
什么路啊、府啊、州啊、县啊,搞得人头晕。
但不管怎么变,都是为了让皇帝老爷更好地管老百姓嘛。
而且啊,这些地名儿也变得越来越有文化味儿了,什么“姑苏”、“扬州”、“临安”,听起来就让人心生向往。
总的来说啊,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就像一本厚厚的书,每一页都记录着历史的变迁和文化的传承。
虽然现在我们用的是省、市、县这样的划分方式,但那些古老的地名儿和制度还是深深地烙印在我们的记忆里,让我们在回味历史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说课材料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400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
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
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
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
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边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发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36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
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发展——州制时代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中国行政区划的三次历史循环
中国行政区划的三次历史循环行政区划的本质就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种体现。
两千多年来,中国的行政区划从两级改到三级又改到两级,已经历了三次循环。
第一次循环:吏治清明的秦汉郡县制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的王朝,秦确立了中国最早的全国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共设了1000多个县,共有48个(初为36个,后增为48个)郡,以郡统县,平均每个郡管理二三十个县,国家管理49个(48个郡加上首都地区)郡级单位。
西汉因为担心郡的势力太大威胁中央,又进行了把郡划小的工作,最后全国增加到100多个郡。
后来中央政府又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设一名刺史,但刺史不参与地方行政管理,只负责监督当地官员,刺史的职位远低于郡的长官—太守,这种“小官管大官”的方法被认为是汉朝吏治清明的一个原因。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为了加强郡、县之间军事合作来镇压起义军,政府把监察区改成了一级政区—州,正式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行政三级制。
第二次循环:一切权力归于中央南北朝时,南、北朝双方为了增加官职来吸引对方投降将领和自己的立功将领,随意划分州郡,全国加起来设了几百个州、上千个郡,有的郡于脆根本就没有管辖的县,只有一个空名,行政区划至此地步完全失去了意义。
因此隋文帝时就有人建议合并州郡,隋文帝便把郡全部撤掉,由州直接管辖县。
其后的隋炀帝把州进一步合并,又都改成郡,中国行政区划终于又回到了两级制。
唐朝安史之乱后,藩镇力量大为加强。
藩镇本来应该是一个军事存在,但强悍的节度使们控制了州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系,因此即使中央不承认,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三级制。
北宋吸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赵匡胤统一之初就采用“杯酒释兵权”的办法,使节度使只有虚名。
为了管理当时的400个州,宋又将全国分成若干个称为路的区域。
元朝建立的是行省制度,增设了“行中书省”,全国突然由两级变成了省路州县四级制。
因为朱元璋对宋朝的制度比较推崇,明朝改革了行省制度,回到了三级制,高级政区不设单一首长,把一省之权分为承宣布政使司(民政)、都指挥使司(军事)、提刑按察使司(司法)。
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历代⾏政区划演变夏朝:⽅国商朝:⽅国约150周朝:诸侯国周初分封71国(53姓姬),后增五六⼗,县数为756县县有⼤⼩,⼤县置县令,⼩县置县长,县令、县长之下有县丞、县尉县下设乡,乡下设亭(相当于现在的管区),亭下设⾥西楚霸王:分封制西汉:郡国并⾏制,后加州(不是⼀级政府,只是监察区),州、郡、县、乡、亭(⾥)新朝:郡国并⾏制先改12州,裁撤朔⽅、司⾪部,改凉州为雍州、交趾为交州,后改9州东汉:郡国并⾏制,东汉末年州郡县三级制州(14)、郡国(105)、县(⾢、道、侯国)、乡、亭、⾥、什、伍三国:州郡县魏有司、豫、兖、青、徐、凉、雍、冀、幽、并⼗州全境以及荆州的南阳、南乡、江夏、襄阳、等四郡65县。
扬州的九江、庐江等⼆郡⼗四县。
东吴有荆州的南郡、武陵、长沙、零陵、桂阳等五郡102县。
扬州的丹阳、会稽、建安、吴郡、豫章、庐陵、庐陵南部等七郡146县。
交州的全境。
晋朝:设州郡县乡亭五级东晋⼗六国:州郡县制,州郡数量激增东晋领有扬、北徐、豫、江、北青、司、荆、北雍、东益、宁、交、⼴、北并、北冀、梁、徐、北兖等⼗七州,及幽、冀、东秦、青、并、兖、秦、雍等侨州,共⼆⼗五州南北朝:州郡县制侨州、侨郡、侨县数量激增,⾄南北朝末年灭亡前有30州、100郡、400县。
隋朝:废郡制,以县直⾪于州,后⼜改为郡县制,州(郡)、县、乡、亭(⾥)583年⾄607年实⾏州县制共24年,607年(⼤业三年)复改州为郡,在郡上设置司⾪、刺史15员,司监察之职,郡县制11年,⾄618年。
隋初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
隋⽂帝末年,全国有297州1348县,607年,隋炀帝增设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扬州、荆州、梁州及雍州等九个监察州(按古名),⼤业五(609年)年的⾏政区划,隋郡为190,县1255,郡分九等,后缩减为三等。
唐朝:州县制,道、州(府)、县、乡、⾥(保、邻、坊)州分7等辅、雄、望、紧、上、中、下,县分六级京(⾚)、畿(望)、上、中、中下、下体制较尊的地区设府,⽐如开封府、临安府、绍兴府等州称知州,军⼀般是军事重镇或要冲,监设在⼀些主要的⼯矿牧盐等重要物资产区,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于府或州。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基于氏族社会的传统而建立起来的。
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都保留着氏族社会的特点,如商朝的内外服制度、西周的分封制都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的纽带,这时虽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但尚不成熟。
(一)郡县制古代较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
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其后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
设郡晚于设县,也是为了满足防卫之需要而在边地设立。
最初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长,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
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
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全国。
确立了郡县制。
两汉承袭秦制,但刘邦认为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是未分封子弟为王侯供卫中央,于是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结果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引发七国之乱。
平叛后,西汉朝廷将王国作用官吏的权力收归朝廷,又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
从此,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二)州郡制州起源于汉武帝时所建的刺史监察制度。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剌史监察地方,不过这时的州刺史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规划。
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由于州牧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极度混乱,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罢天下郡”,推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制度,至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隋朝的整顿虽然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埋藏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能挽救州郡制。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假设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 400 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
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
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
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
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遥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开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 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 36 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
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开展——州制时代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 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周振鹤:《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元代行省幅员十分广阔,即使小省也有数十万平方公里之巨,而且行省长官握有军、民、财政大权,加之行政区划层级既多义复杂,为了防止分裂割据现象的发生,唯一的手段只有利用犬牙相入的原则。
因此,元代的省完全一反过去汉州、唐道、宋路的划分方法,无视历来最重要的几条山川边界—秦岭、淮河、南岭、太行山的存在,使得任何一个行省都不能成为完整的形胜之区。
例如,陕西行省越过秦岭而有汉中盆地;湖广行省以湖南、湖北为主体又越过南岭而有广西;江西行省也越过南岭而有广东;河南江北行省则合淮水南北为一体;中书省直辖地又称“腹里”,却跨太行山东西两侧,而兼有山西高原、华北平原和山东丘陵三种不同的地理区域;至于江浙行省,乃从江南平原遥邀直到福建山地。
只有四川行省稍成四塞之国,但其北面屏除秦岭并不属该行省,难于养成长期割据的气候。
行省这样划分就使所有凭借山川之险的因素完全消解。
因此元代行省幅员虽广,分权虽大,但是缺乏实行割据的地理基础,也就不易产生分裂局面。
对比唐代的道和元代的省,我们就会发现,两个朝代的划界方法正好完全相反。
唐道的分划是以横向为主,元省的分划却以纵向为重。
中国的主要山川都呈东西走向,而唐代的道是以山川形便来划分的,所以唐初的1O道,大都是横长竖短,河南道由山东半岛到豫西山地;江西道从东海之滨到贵州高原,横向长度都在1000公里以上,纵向却只400一500公里,岭南道、山南道、淮南道、陇右道也都是既扁且宽。
只有河东道、河北道、剑南道是既狭且长,但这也是山川所限,河东道位于太行与黄河之间,河北道为渤海和太行所限。
元代分省的意愿与唐代分道相反,既要便于军事上实行由北向南的控制,又要破除山川之险,省的形状也自然与道完全相反。
陕西、湖广、江西、江浙四省南北长而东西短,正与江南、岭南二道的横向布置相径庭。
而中书省又把山东、山西(唐河东道)与河北合在一起,却是变纵向为横向。
后人对元代划分行省的方法,大多予以贬斥。
清人储大文说:“元代分省建置,惟务侈阔,尽废《禹贡》分州、唐宋分道之旧。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节选自《中国古代文化史》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萌芽时期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的行政区划,无论是“五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
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州服制说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 等行政区划。
最典型的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
…… 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
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
”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
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是种种传说而已。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十二州说它是传说中的尧舜氏族社会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尚书・尧典》的“肇十有二州”。
西汉学者谷永(前?一前4年)最先把“肇十有二州”解释为“尧遭洪水,天下分维十二州” o 东汉史学家班固(32—92年)撰《汉书》即从其说。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明清之前)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先秦:实际上出现早期郡县雏形:如赵国上党郡。
秦国: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西汉:郡国并行。
始设州刺史,并无实权,监察地方官吏。
西域都护制度。
东汉:前中期基本维持西汉行政区划,后期由于地方混战,刺史始掌地方军政大权。
曹魏:开始实行稳定的州郡县三级制。
西晋:州国并行。
北方十六国:由于政权更替频繁、战争不断,州郡县三级制出现混乱。
东晋南朝:由于北方居民南迁,设侨郡,保持迁来居民的原有郡望。
沿袭州郡县三级制。
(南北朝时期始现行台制度,为行省制度雏形。
)隋朝:州县、郡县二级制更替。
唐朝:始设州县制,后出现府制,如太原府(732年)。
边疆设“军”、“监”制。
为了监察方便,将全国划为“十道”,设“十道巡察使”等官,类似于西汉刺史制,负责监察,无实权。
边疆有都护府和羁縻府州制度,在征服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军事重地设都督府,如黑水都督府。
中唐后因军事需要出现节度使制度,后全国被迫实行三级制:边疆为都督府—州—县,内地为方镇(藩镇)—州—县。
中央权力极度削弱。
宋朝:节度使无实权。
将全国的府州军监划为15路(后数量有变,至北宋末年划为24路)。
路的长官初为转运使,后经权力分割化为四大“监司”(漕司【转运使(民财)】、宪司【提点刑狱使(司法、监察)】、帅司【安抚使(军事)】、仓司【提举常平使(物价)】)宋代府州以上的路权力分化,未形成像郡守、刺史一样的集中权力,因此成为二级半制。
辽朝:五京道制,但道一下采取宋朝路制,有三大监司(仓司和帅司合为师司【总管府】)金朝:沿袭北宋路制、辽朝道制。
全国分为20路,计1都、5京府、14总管府,无监司,权力尽归总管府长官府尹。
后为战争需要,始设行省制。
西夏:州县二级制,全国划为12监军司,每监置都统军、副都统、监军使。
元朝:实行省(行中书省【行省】)、路(府、州)、县三级制。
行省类似于刺史,初为中央派出机构,后逐渐演变为地方行政机构。
中国读本: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读本: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中国读本: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篇一: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大纲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1、山川形便的原则2、犬牙相制的原则知识点汇总1T01:郡县制的起源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分封制和郡县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 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 山川形便、犬牙相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
我们今天大概把中国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刚刚统一中国2就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这个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议帝号,二是定制度。
议帝号就是秦始皇把自己的称号定为皇帝,他认为自己功过三皇五帝,所以就把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起来,叫做皇帝,他就称为秦始皇帝。
这个帝号的议定就是表示皇权专制的出现,另外一个定制度,就是确定如何来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
最终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个郡之下设若干县。
这个制度虽然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在局部地区实行,但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却是第一次实行。
中国行政区域变革地图(1949
中国行政区域变革地图(19491949-1951年,中国共有29省、1自治区(内蒙古)、13直辖市、8行署区、1地方(西藏)、1地区(昌都)共53个省级行政区划。
49年成立苏北、苏南、皖北、皖南行署区。
50年四川划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行署区。
1952-1953年,皖北皖南行署区在1952年合并为安徽省;苏北苏南行署区在1952年合并为江苏省;1952年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行署区统归四川省管辖。
撤平原省,分别划至山东、河南2省,撤察哈尔省分别归山西、河北,南京降为地级市,归江苏。
53年哈尔滨、长春升格直辖市,迪化更名乌鲁木齐市。
1954年,松江省、察哈尔省、平原省、绥远于1952年撤销,分别并入黑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部分)、河南省和内蒙古;宁夏也并入甘肃省。
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武汉、广州、县西安、重庆11个直辖市降级地级市。
1955-1958年,55年热河省撤销,其中热河中北部划归内蒙古;西辽河以南划入辽宁省;承德地区划归河北省;撤西康省并入四川,新疆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7年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额济纳旗和阿拉善旗划入内蒙古自治区。
58年天津由直辖市改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会由保定迁往天津。
广东省的合浦、灵山、钦州、防城和北海划归广西1959-1965年,65年9月9日成立西藏自治区,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3个区划至四川的渡口市。
1966-1968年,66年河北省会由天津市迁往保定市,67年天津市升格直辖市。
68年河北省会由保定迁往石家庄市。
1969-1978年,1969年内蒙古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巨大规模的变更。
巴彦淖尔盟的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划归甘肃省、阿拉善左旗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而昭乌达盟、哲理木盟和呼伦贝尔盟则分别归属辽吉黑三省。
73年河北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归天津市。
1979-1988年,79年划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4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各盟重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点:(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
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
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与人口变化不断调整。
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的吻合。
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与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与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
“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与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
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与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
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就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就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中国200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地图版!
中国200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地图版!
查阅了一些资料,觉得中国的行政区划真的是沧海桑田呀。
200年的时间跨越清朝,民国和建国后。
有些省份被被撤销,又有新的省份建立。
喜欢的话就来看一下。
1820年,清朝时期这时还没有鸦片战争。
1908年这时清朝灭亡也只有两三年的时间了。
1919年这时的中国共产党还差两年建立。
1926年一年后爆发了第2次国内革命战争。
1928年中原大战火热进行中。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
1946年中国共产党暂时处于守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1951年全国划分为六个大区,分别为东北,西北,华东,华北,西南,中南。
1954年查哈尔省和绥远省已经撤销。
热河省还存在。
1958年的行政区划已经基本稳定。
此时的天津是河北省的省会,广东的北钦防地区还在广东辖区。
1978年的时候,广西拥有了出海口。
内蒙自治区辖区缩小,分别划给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甘肃。
1988年行政区划基本稳定。
海南独立建省!
1999年这时的重庆直辖市已经设立。
祝福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纵观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来的行政区划演变,我们大致可以发现以下四条规律:一是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二是最高一级行政区大都由监察区、军区等转变而来;三是县级行政区最具有稳定性;四是三级制是历代政区的层级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
一、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县级以上的同一名称的政区,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就是数量越划越多,辖区越划越小。
到了一定程度,它的级别就会逐层降低,甚至走向消亡。
——秦朝建立后,划天下为36郡,郡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
到了秦朝末年,郡的数目增加到了48个。
汉朝以后,由于秦郡的辖区较大,例如当时江西地区就一个豫章郡。
于是将这些郡的辖区范围划小,一些郡被分成几郡,如析豫章郡置庐陵郡。
西汉末年,汉郡(国)的数目已经增长到了103个。
东汉时期,领土范围比西汉要略小些。
虽然一些郡国的范围比西汉时要小,但总体来说,两汉时期郡国的范围大小相差不是很大。
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州成为了最高的一级行政区划,郡国的地位下降,变为二级政区了。
三国时期,郡国的数目比东汉时期又增加了一半,郡国的辖区自然随之减小了。
西晋时期,郡国的统领范围比三国时期又要小了一些。
南北朝时期,随着大量新郡的设置,郡的辖区范围呈直线下降趋势。
隋唐以后,郡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州的变迁最具有典型意义。
州在东汉末年成为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的时候,数量只有13个。
其时,州的地域范围十分广阔,在南方的州由于人口稀少相当于今天两三个及三四个省的规模,如扬州便包括今天的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及江苏、安徽南部,荆州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二省及陕西、河南、贵州、广东的一部分,交州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南部和越南中北部等地区;在北方的州最小的也有今天的半个省大,如青州包括今天的山东北部。
到了三国时期,州的数量和辖区范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汗青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2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代:萌芽时代(先秦).郡县制时代(秦.汉).州制时代(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代(唐.宋).行省制时代(元.明.清).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成长演变(1)秦:郡县制.(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3)隋:州.县两级制.⑷唐:道.州.县三级.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⑺明:承宣告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色:(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产生在凌乱时代;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代的刺史轨制逐渐演变为州一级行政机构.产生在政权瓜代凌乱时代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第1页,-共3页行省制.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根本未动.)(2)原则:山水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生齿变化不断调剂.元代以前与天然情况和经济成长亲密相干(或山水形便);元代今后受政治身分影响较大(或犬牙交织).(元以前:与经济区.天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织”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天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各自的长处:与经济区.天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适应了封建社会的天然纪律和社会成长纪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换成长和形成自力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 “犬牙交织”原则:有利于减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消失,强化中心集权.不利于地方经济成长和抗御天然灾祸;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换产生了不良影响.)(3)深层特点:中心集权慢慢增强,地方自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制.地方权利越来越分散到中心.(4)整体特点: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治理轨制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汗青最稳固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下降.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⑴积极:有利于增强了中心集权,保护国度同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钱粮,治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固和经济成长.评述:以政治为目标为主,增强中心集权,遏制地方割据;保护了农耕经济的稳固和区域经济的平衡成长;思惟上巩固了同一和认赞成识,促进同一多平易近族国度的成长.⑵消极:①高度中心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心和君主绝对依附,僧多粥少,行政效力低.②地方没有响应的自立权,也难以实行有用的治理.(地方行政权利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施展积极性,宋明两代最为显著.)③过度限制地方权利,不利于地方和国度的整体成长.4. 地方行政区划“变动”与“不变”的具体表现.(1)变动表现:地方行政区划逐渐增多,由两级制到三级制或四级制;州府等中级地方行政区域不断缩小,行政权利不断萎缩;监察区逐渐演变为行政区;元朝新增省级地方行政单位.(2)不变表现:中心对地方层层的周密掌握不变;在地方行政机构内分化事权,互相制约的指点思惟不变;县级行政单位根本稳固,增强对最下层地方的掌握不变.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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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大纲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1、山川形便的原则2、犬牙相制的原则知识点汇总T01:郡县制的起源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分封制和郡县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山川形便、犬牙相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
我们今天大概把中国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刚刚统一中国就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这个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议帝号,二是定制度。
议帝号就是秦始皇把自己的称号定为皇帝,他认为自己功过三皇五帝,所以就把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起来,叫做皇帝,他就称为秦始皇帝。
这个帝号的议定就是表示皇权专制的出现,另外一个定制度,就是确定如何来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
最终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个郡之下设若干县。
这个制度虽然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在局部地区实行,但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却是第一次实行。
因为统一的国家也是秦始皇第一次缔造的。
行政区划在全国的实行,表明了中央集权制的形成。
所谓的中央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一种分权形式。
中央政府把全国的领土划分为不同层级的行政管理区域,在各个区划中设置地方政府并且授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权利。
这些不同层级的行政管理区域就叫做行政区划。
秦始皇二十六年所定的这个制度就表示中央集权制度在全国的实行。
那么有人会问这个问题即行政区划是不是从秦朝统一全国之后才开始实行的呢?其实不是的,早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前就有行政区划的雏形出现。
但是我们必须克服两种观点,一种就是认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才有行政区划出现;另一种就是认为中国很早就出现了行政区划,甚至从黄帝的时候(我们都说自己是炎黄子孙)就有行政区划。
这两种观点都是有问题的,行政区划的出现比较准确地说应该是在春秋时期。
因为在春秋的时候周代的封建制度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西周的封建是周天子把王畿以外的地方分封给诸侯建国,这个过程叫做封邦建国。
诸侯又把自己的除了国都以外的领土封给大夫立家。
这样层层分封使得每一个层次中的大部分不是国君也不是周天子的直属领土,而是各层封建领主所管辖的地区都有其主。
到了春秋的时候,因为各国之间的兼并战争,使得各国国君就把新征服的领地建成县或者郡,直属于自己统治,所以这些县或者郡的产生就是行政区划的萌芽。
大概从春秋以后慢慢就有县出现了,应该说秦、楚、晋三国最先出现有县,然后在各国的边境地带出现了郡的建制。
起先郡和县是没有统辖关系的,后来有些失势的贵族的领地也被其他贵族改造为县,这样慢慢的各国都出现了行政区划的意识。
行政区划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领土归国君直属而不分封给陪臣。
到了战国时代,权力更加下移,已经到了"陪臣执国命"的地步。
卿大夫的势力上升代替原来的诸侯,比如赵、韩、魏三家就把晋国分掉了,三家分晋标志着战国的开始。
这以后各国就普遍建立郡县制度,县的设置日趋普遍。
原来不成体系的小乡聚也合并为县。
边地的郡由于日益繁荣,郡底下又分设县,所以以郡统县的两级政区已经出现。
郡、县的长官不再是由国君分封而是由国君直接任免,不能世袭。
直到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前,各国都普遍的实行郡县制度,但是还有一国--齐国没有实行郡县制度,它分全国为五都;第二个情况是各国的内地也就是国都附近也不设郡,只设县;第三还有一些封域的保留。
战国末年,秦开始并吞六国,经过一段时间的战争,终于统一天下,然后秦就把全国的领土在统一的那年分成三十六郡。
所以要讲郡县制的萌芽,应该是在两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然后在秦统一天下之后又把这个制度实行到全国。
等全国统一实行郡县制以后,两千年来郡县制的形式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郡县两级的名称也有变化,但都是中央集权国家的统治形式。
两千年的变化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第一方面最主要的就是从郡县层级的变化上来说;第二方面从郡县幅员的变化上来说;第三方面是郡县边界的变迁。
这三方面最主要的还是郡县层级的变化,因此这里作重点阐述。
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迁任何行政组织都是要分成若干管理层次的,每一个层次都有一定的管理幅度,层次和幅度之间存在着反比例关系。
层次级数多,每个层级的管理幅度就小。
反过来,层次级数少,管理幅度就大。
一个国家的管理幅度要分成若干层次,而且层次级数是行政区划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一般来说层级越多,上下的阻隔越远,政令不易贯彻,下情不易上达,中央政府就难以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因此从中央集权的角度来讲,要求要有尽量少的层级。
但是受到管理幅度的限制,层级也不能随意减少。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的核心就是行政区划层次级数的变化,这一变化集中体现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此涨彼消的演变过程。
那么按照两千年的层级变化情况,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就是从秦到民国初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历时800年,政区从两级制变成三级制。
第二阶段是五代宋辽金时期,历时大约有700年,行政区划又重复了从两级制变为三级制的循环。
第三阶段是元明清时期以及民国初年,历时大约650年,政区从多级制逐步简化到三级制以至于短时期的两级制。
现在就这三个阶段分别加以讲述。
1、郡、县二级制向州、郡、县三级制转变(1)秦汉时期的郡县二级制,是这一阶段里的第一个小阶段。
秦代的基层政区是县,县以上设郡,这是很纯粹的郡县二级制。
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加上内史也就是首都周围的地区,一共37个郡级政区。
后来郡数有所增加,一方面是扩大了疆域设置了新郡。
另一方面是把内地的一些郡一分为二,所以秦代的郡到秦末的时候就增加到48个,再加上内史地区。
秦县的数目没有明确的文献记载,大概总数在一千个左右。
平均起来每郡大概管二十多个县,这样的层级和幅度是比较合理的。
西汉王朝建立以后,郡级政区就大量增加,原因有三方面,一方面是把秦的郡划小,或者一分为二或者一分为三;另一方面是把诸侯王国领域划小。
西汉初年为了巩固皇帝的专制统治,刘邦分封了很多诸侯王国来拱卫中央。
这些王国后来因为妨碍了中央的集权统治,所以不断被划小。
那么这样就使得郡的数目、国的数目不断增加。
第三方面,大家知道汉武帝是武功比较兴盛的皇帝,他将汉朝的疆域大大扩大,增加了20多个新郡,这样到了西汉末年,郡和国的数目就增加到103个,这103个郡国统辖了1587个县级政区,平均起来每个郡国的管理幅度为15个县,还算适宜,就是郡这一级管县这一级是适宜的。
但是一百多个郡国对中央政府来说,要直接管理的话,这个幅度就有点大了,甚至可以说是太大了,所以汉武帝就在郡级政区之上设置了14个区域,这个区域就叫做部也就是刺史部。
将这十四部作为监察区,每一个监察区任命一个刺史,让这个刺史来监察其所管辖的区域内的太守或者相,看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
这十四个部的刺史官的级别比较低,按照当时的官制是六百石,而他所管的郡太守的级别是两千石,这两千石和六百石是官员的秩禄,两千石当然比六百石高很多,这就是用小官监察大官,这个办法是行之有效的,一直被后人所称赞。
西汉的十四部详细说起来是十三个刺史部外加一个司隶校尉部(监察首都附近地区)。
西汉的正式行政区划还是郡县两级,为了使中央管理一百多个郡比较方便,所以分部监察。
西汉和东汉都避免把这十四个监察区变成行政区,因为如果变成行政区的话,这一个区的幅员比较大、人口比较多,如果进行割据对中央是不利的。
所以在将近300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坚持两级制再加上一级监察区的做法。
但是到东汉的后期,出现了农民起义--黄巾起义。
为了镇压黄巾起义,一个郡的力量太小,因为全国分一百多个郡,每个郡的范围就很小。
西汉和东汉的领土都比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要小,而我们现在的一级行政区划只分三十多个省级单位,而西汉分成一百多个郡,显然幅员是比较小的。
在这种情况下,郡太守为了镇压农民起义,但是困于其财力、兵力都有不足,所以中央政府没有办法只能将监察区的刺史部改变成为行政区,也就是将刺史的级别从六百石提高到两千石,而且让他们能够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也就是授予行政权、财权和军权。
但是这样一来刺史的权力就很大,结果就引起割据、分裂。
东晋后来就分裂成三国。
这以后行政区划就由两级变为三级了,也就是从郡县两级制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所以第一个大阶段从秦汉到魏晋南北朝的800年可以分为秦汉的两级制和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这样两个小阶段。
(2)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从东汉末年开始州郡县已经成为正式的制度,这三级制在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还算正常,以十几州的地管一百来郡管一千多县,层次和管理幅度相称,比例也适当,州郡县三级都能发挥作用。
比如以三国以后的西晋前期为例,一共是19个州统辖172个郡国,这些郡国管辖1232个县,这样平均一个州管八九个郡,每个郡管七八个县,基本上还算合理。
但是三级制的这种管理幅度并没有维持住,西晋的统一时间很短,只有二十多年就陷入"八王之乱"了,后来又在长期的动乱中灭亡了,分裂的局面再度出现。
从东晋以后,南北对峙的分裂局面延续了两百多年。
这段时期战争频繁,在战争中立功的武将或者敌方来投降的将领,政府一般都要给予封赏。
封赏的就是官职,就是给他们州刺史或者郡太守。
为了应付越来越多职务分配的要求,政府只有把州郡的范围分割得越来越小。
所以有时候一个郡分割成四五个郡,一个县割成两三个县。
这样不断的把行政区划划小,把官职不断增加的结果,使南北朝的后期一共出现了220个州,999个郡。
这样比两个半世纪以前的西晋州膨胀了11倍,郡膨胀了10倍,造成了行政区划非常混乱的局面。
当时的人就嘲笑说:"只有一百家人口的地方就立一个州,只有三户的居民就立一个郡。
"所以到这个时候州郡县的数目都已经很不正常了。
州牧、太守、县令这样的职务也过度的增加了,所以当时也有一些改革,把这些州郡县进行合并,尽量想要把它减少,但是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