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船员换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1、停泊值班规定1.1、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其余人员留足足以保证船舶停泊安全的人数护船。
1.2、停泊期间在船人员按照二副编制的停泊值班表轮流值班。
2、驾驶员2.1、驾驶员护船应经常巡视舱室及船舶周围环境;检查护船人员值班情况;检查系泊、信号、照明是否正常;了解货物装卸和燃料补给进度以及船舶吃水、倾斜情况;掌握水情、气象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2、负责与港航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向船上有关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负责移泊并督促航行日志的记录。
3、舵工3.1、值班舵工应注意船位、船向、是否压舵及四周情况,注意锚链、系缆受力情况,了解货物装卸进度及燃料补给和船舶吃水、倾斜情况,注意水位涨落及气候变化。
3.2、扎雾时鸣气笛,发现异状及时报告驾驶人员。
3.3、负责收听天气预报和航行通告并留下记录。
4、水手4.1、水手护船要服从指挥,注意锚链、系缆及舱面设备的情况。
4.2、有他船靠离时,负责接解缆绳,并注意本船安全。
4.3、锚泊时负责机艇带缆或推划子。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和《长航船舶安全规章制度》中关于停泊值班和停泊交接班的各项规定。
6、停泊交接班规定6.1、停泊交接班,护船人员分别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交接,舵工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进行,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2、交接班内容6.2.1船位、船向及号型、号灯显示情况。
6.2.2船舶抛锚数,锚链长度,锚链和系缆受力情况及停泊水域周围的情况。
6.2.3船舶停泊装卸货时,注意跳板、安全网、船舶吃水、倾斜等情况。
6.2.4停泊水域水位涨落及气候变化情况。
6.2.5助航设备使用及运转情况。
6.2.6记录的关于航行信息的收听情况。
6.2.7机动艇及划子的使用情况。
6.2.8领导交待事宜及执行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12年12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12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已于2012年11月2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2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船船员值班,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加强船舶保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的船员值班适用本规则,下列船舶除外:(一)军用船舶;(二)渔业船舶;(三)游艇;(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
第三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海船船员值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等船舶值班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第五条航运公司应当确保指派到船上任职的值班船员熟悉船上相关(十一)船舶尺度和指挥位置的视野;(十二)驾驶台的结构对值班人员了望的影响;(十三)其他涉及值班安排、适于值班的标准、程序和指南。
第二十一条值班驾驶员应当始终保持正规了望,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利用视觉、听觉等一切可用的方法和手段对当时环境和情况保持连续观察、观测;(二)充分估计到碰撞、搁浅和其他可能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险;(三)及时发现遇难的船舶和飞机、船舶遇难人员,及时发现沉船残骸等危害航行安全的物体。
第二十二条在驾驶台和海图室分设的船上,值班驾驶员为了履行其必要的职责,在确信航行安全情况下,可以短时间进入海图室。
第二十三条了望人员和舵工的职责应当分开,舵工在操舵时不应当同时担当了望人员职责。
在操舵位置四周的视野未被遮挡且没有夜视障碍,不妨碍保持正规了望的情况下,舵工可同时担当了望人员职责。
远洋轮船员换班演习方案
远洋轮船员换班演习方案1. 引言近年来,远洋轮船的运输量不断增加,船员在海上工作的时间也逐渐增长。
为了确保船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以及保证船舶运营的平稳进行,轮船员换班演习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个远洋轮船员换班演习方案,旨在为船员换班提供清晰的指导,确保换班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2. 背景远洋轮船上的船员通常需要持续工作数月甚至更久的时间,这样的工作环境对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因此,轮船员换班演习成为了一项必要的训练和准备工作。
通过合理的换班演习,船员能够在轮船上的工作期间得到休息和恢复,从而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
3. 演习目标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船员在换班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具体目标如下:•提供清晰的换班流程和操作指南;•确保换班操作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要求;•教育船员有关换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培养船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 演习计划4.1 演习前准备在演习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确认演习的时间和地点;•制定演习计划和流程;•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参加演习;•准备必要的演习设备和材料。
4.2 演习流程4.2.1 换班前准备在换班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确认即将上岗和离岗的船员名单;•检查岗位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性;•交接班报告的准备。
4.2.2 换班操作换班操作包括以下步骤:1.离岗船员完成岗位工作,并清点个人物品;2.上岗船员准备工作,并等待离岗船员的到来;3.离岗船员向上岗船员交接班报告,并讲解工作中需注意的事项;4.上岗船员接手工作,并与离岗船员一同检查岗位设备;5.离岗船员离开岗位,进入休息区域。
4.2.3 紧急情况应对在换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紧急情况,船员需要进行相应的应对。
演习中,可以模拟一些常见的紧急情况,让船员熟悉应对流程和技巧。
4.3 演习评估和总结演习结束后,需要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便改进和完善演习方案。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讨论会等方式收集船员对演习的反馈,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船舶交接班注意事项
船舶交接班注意事项
船舶交接班注意事项包括:
1.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驾驶台做好接班准备,交班人员要确信接班者头脑清醒,并适应了驾驶台的环境后,方可办理交按班手续。
2. 交接班时,必须交清以下内容:
•船位、拖网与放网时间、航向、拖向、拖速、流速、风速、风、流压差等。
•各种助航、助渔仪器的使用情况。
•对拖网的主、副船或围网船和灯光船之间的动态,周围船舶的动态。
•在望或即将在望的岛屿、航标、水面障碍物及海图标注的附近暗礁、沉船、水中障碍物等情况。
•天气与海况变化。
•航标的识别,下一班可能遇到的危险及有关注意事项的建议。
•船长布置的且下一班应知道的事项,航行计划的变化和航海警告、通告等。
3. 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如果有理由相信来接班的高级船员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则不应向其交班,在这种情况下应通知船长。
4. 接班驾驶员酗酒,或神志不清,或缺乏应对当时情况的能力,或对其有其他怀疑时,应暂不交班,并立即报告船长。
5. 接班时间已过,无人接班,应坚守岗位,并应立即报告船长。
6. 航行值班工作不得擅自交给一个不称职的人员代管。
7. 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现场进行,经双方同意才算交接完毕。
船舶主要船员交接须知
船干交接须知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称为船干船员,是船舶的领导层,对本船的安全和防污染负有最主要的责任,对船舶的证书、设备、设施、图纸资料、仪器仪表、测量器具、工具、文件及各项记录负有保管和使用责任,以及对防污染负有重要责任。
因此,船干的工作对船舶SMS的有效运行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避免交接不清而出现扯皮等情况,特制定本须知:1.新聘/转岗上任人员是作为即将对船舶SMS运行承担责任的人,与即将离职船干人员履行交接完毕并经双方签字后,一切责任由接班人承担。
2.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讲解本船的安全和防污染状况,对照《交接报告表》逐条落实,每一条款所包括的项目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应讲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接班人可要求交班人到现场实际操作交接,不可盲目签字认可。
3.如接班人对交接事项有异议的,应在《交接报告表》中“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及时向公司对应部门报告,按《管理程序手册》0901程序办理。
4.交班人应协助接班人尽快了解情况,进入岗位。
耐心详细地介绍本船工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醒接班人,交待注意事项,提出合理的看法和处理方法,并将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详报接班人。
5.交接要求5.1新聘/转岗船长、驾驶部船干人员与离职船干人员必须做好交接手续,船长交接由大副监交,大副交接由船长监交,二副、三副交接由大副监交。
5.2新聘/转岗轮机部船干人员与离职船干人员必须做好交接手续,轮机长交接由大管轮监交,大管轮交接由轮机长监交,二管轮、三管轮交接由大管轮监交。
6.记录《船长交接报告表》《大副交接报告表》《二副交接报告表》《三副交接报告表》《轮机长交接报告表》《大管轮交接报告表》《二管轮交接报告表》《轮机员交接报告表》(适用于20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名:交接地点:交接日期:序号交接内容数量备注1体系文件2外部文件3船舶应急训练和应急演习年度计划4应急训练、演习和学习记录5船岸联合演习计划6船岸联合演习记录7船舶年度培训计划8员工培训记录(按年度培训要求的)9船舶培训需求计划10船舶复查会议记录11船长的监控检查记录12安全活动日记录13航次会议记录14文件借阅单15船舶安全监控检查表16指定人员监按检查记录17内部审核报告18船长对内审的不符合情况纠正证据19外部审核报告20船长对外审的不符合情况纠正证据21事故报告书附交接:口头介绍船舶人员情况、船体、车舵、锚及航行设备的状况。
船舶驾驶部航行交接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严肃认真,团结协作,做到交清,接明。
二、航行交班前四十分钟叫人;接班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开班前作业会(由接班大副负责主持召开,详细布置航行安全措施),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交接地点,熟悉情况,作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按职责分工和规定的交接事项逐项了解检查,情况了解清楚后,正点进行交接,并作好交接班记录;交清接明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岗位。
三、驾驶室交班事项,各工作人员向值班驾驶员汇报,由值班二、三副或舵工填写交班记录,大副审阅签名。
四、驾驶员交接内容:
1、船位、航向、航速、航道、气象、水位、水流、潮汐等情况;
2、号灯、号型、通讯设备及助航仪器状况;
3、本船(或船队)吃水及操纵性能;
4、航行通电、通告及船长指示;
5、来往船舶动态;
6、雷达发现的情况和无线电话联系情况,以及双方已明确的会让意图;
7、前方到达港货物装卸情况;
8、有关航行安全的情况;
9、本班内发生的重要事项及下一班需要完成的事项。
10、其他需要交接的情况。
五、舵工交接内容;
1、地名、航向、目标(吊向点);
2、舵的性能、操纵及传动装置使用情况;
3、舵机交换使用及应急舵机情况;
4、号灯、号型和定向灯使用情况;
5、无线电话、喊话器使用情况;
6、船长及驾驶员交待事项。
六、遇下列情况暂缓交接;
1、正在避让或处理紧急情况时;
2、正在通过大桥、控制河段、危险航道、进出船闸或正在改变航向时;
3、接班驾驶员对交接事项不明或有疑问时;
4、交接班时间已到,但无人接班时(应当派人报告船长);
5、其他不宜交接班的情况下。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船舶安全,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构成船舶值班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船员等,每人应根据工作岗位分配具体责任,按照值班班制轮流进行值班。
三、值班的时间、地点、方式1. 值班时间:船舶每天24小时进行值班,根据航行情况分为航行值班和停泊值班。
2. 值班地点:船舶的指定值班室或者指定岗位处进行值班。
3. 值班方式:采取排班值班制度,每位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值班工作。
四、值班人员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2. 轮机长:负责船舶发动机、动力系统等部件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3. 船员:协助船长和轮机长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畅通。
五、值班工作内容1. 船舶安全监控:对船舶各项安全设备进行监控、巡查、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航行信息记录:记录航行时的各项数据及情况,为航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 应急处理:对突发事件及时应急处置,保障船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4. 交接班:确保值班之间的信息传递完整、准确,避免信息遗漏、失误。
六、值班纪律1. 不得擅离值班岗位,不得私自离船。
2. 不得在值班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3.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不得影响工作的专注度。
4.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与他人交谈、聊天,保持专注。
5. 不得私自观看电视、玩手机等消极行为。
七、值班的权利1. 有权利对船舶设备进行巡查、检修,要求必要的支援。
2. 有权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3. 有权利要求必要的培训、指导,提高自身的值班能力。
八、值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1. 船舶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2. 船舶航行安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航行安全。
3. 突发事件处置:遇到突发事件时,淡定冷静,及时应对。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1. 总则1.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
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
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 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
水手每班两名。
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
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 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船员换班审批制度范本
船员换班审批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我国船员换班审批工作,保障船员合法权益,确保船舶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船员换班条件1. 船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健康标准,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船舶安全的疾病。
2. 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培训合格证书。
3. 船员换班应当符合船舶航次计划和船员工作安排。
4. 船员换班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船员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船员换班审批程序1. 船员换班前,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船员换班申请报告;(2)船员名单及其相关证件;(3)船员健康证明;(4)船员专业技能和培训合格证书;(5)船舶航次计划和船员工作安排;(6)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
2.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船员换班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决定:(1)船员符合换班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准换班,并通知船舶负责人;(2)船员不符合换班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船舶负责人,并说明理由。
3. 船舶负责人应当在船员换班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员换班情况。
四、船员换班审批的监督管理1.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员换班审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2. 船舶负责人应当做好船员换班工作,确保船员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更换船员。
3. 船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船舶管理制度,服从船员换班安排。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3. 以前发布的有关船员换班审批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船员换班方案
船员换班方案1. 引言船员在长时间的航行中需要保持精力充沛和高度警觉。
然而,连续工作数天的船员可能会出现疲劳和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况,这对航行的安全性和生产力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提高船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船员换班方案被广泛应用于航海领域。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船员换班方案,并对其优缺点进行评估。
2. 常见的船员换班方案2.1 固定换班制度固定换班制度是最常见的船员换班方案之一。
在这种制度下,船员按照特定的时间表进行固定的换班。
例如,船员A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会被船员B替换,而船员B也会在一段时间后被船员C替代,以此类推。
这种固定的换班制度可以确保船员在工作和休息之间保持稳定的生物节律,从而减轻疲劳和注意力不集中的可能性。
2.2 12小时换班制度12小时换班制度是一种相对灵活的船员换班方案。
在这种制度下,船员通常会连续工作12个小时后休息12个小时。
这种换班制度有助于船员在工作和休息之间保持良好的平衡,同时充分利用船员的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3 自由换班制度自由换班制度是一种相对灵活且自由度较高的船员换班方案。
在这种制度下,船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航行条件自由地选择换班时间。
这种换班制度可以让船员更好地适应自己的生物节律,并且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航行安全性。
3. 船员换班方案的优缺点3.1 固定换班制度的优缺点固定换班制度的优点是能够为船员提供稳定的生物节律和工作安排。
船员可以提前知道自己的工作时间表,从而能够适应工作和休息的规律。
然而,固定换班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例如,由于换班时间是固定的,可能会出现换班时刻人员不足或者人员重叠的情况。
此外,固定换班制度可能会使一些船员长时间处于同一个工作岗位上,从而产生厌倦和不满的情绪。
3.2 12小时换班制度的优缺点12小时换班制度的优点是能够提供相对平衡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船员有足够的时间来充分休息和恢复精力,同时也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工作任务。
然而,12小时换班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解读一、规则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是为了规范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航行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重要规定。
该规则旨在确保船舶的运营和管理符合国际标准,并提供了详细的人员配置要求和管理流程。
二、人员配置要求分析1. 船舶船长和机械长根据规则,在不同种类和吨位的船舶上,船长和机械长的职责和资质要求有所不同。
在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船长和机械长的职责范围以及相关的培训和资格要求,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部分内容。
2. 轮机长和大副在船舶运营中,轮机长和大副的角色至关重要。
他们承担着船舶运行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并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我们将逐一分析轮机长和大副在船舶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他们应具备的技能和素质。
3. 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除了船长、机械长、轮机长和大副外,船舶上还有许多其他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
这些人员在船舶的运营和维护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他们的培训和配置也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配置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船舶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
三、管理流程分析1. 审核和批准程序船舶的人员配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程序,确保船员的素质和数量符合要求。
我们将深入分析这一管理流程,解读其中的各项程序和标准,帮助读者了解船舶管理中的程序性要求。
2. 人员持证管理船员持证管理是船舶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我们将对船员持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解读,并提出建议,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
3. 岗位轮换和换班规定为了保障船员的健康和工作效率,船舶上通常会实行岗位轮换和换班制度。
我们将在文章中对这些规定进行解读,以及如何合理安排船员的工作和生活。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文章的结尾部分,我们将就以上内容进行总结和审视,并结合个人经验和观点,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进行全面解读和分析。
WZHS0A-14船舶值班和交接班须知要点
安全管理须知手册编号:FLD- 04-A-14船舶值班和交接班须知版次:1.0生效日期:2010.08.15目的和范围本须知对船舶航行和停泊时甲板部、轮机部的值班和交接班做了规定, 以保证船员值班工作的制度化。
适用于本公司船舶的值班和交接班管理。
总则船舶航行时,各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精力充沛,遵守操作规程,确保 航行安全。
经过狭水道、进出港和遇复杂气象、海况及其它特殊情况, 除值班人员外,船长应亲自指挥,轮机长应下机舱指挥。
船舶在港停泊或锚泊期间,值班人员应对工作高度负责,遵守劳动纪律, 坚守岗位,禁止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船舶在停泊期间,应配备足够的并具有熟练操作能力能够保持船舶及相 关设备安全有效运转的船员。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停泊港口遇有台风趋势或其他特殊情况, 所有船员均不得离船,开航前, 全体船员均应按规定的时间返船。
值班人员交接班应简单、明了、清楚,并作好交接记录。
值班驾驶员如果有理由认为接班驾驶员显然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时, 不应向接班驾驶员交班,并立即向船长报告。
如果值班驾驶员在交班前正在进行船舶特殊操纵或其他避免危险的行动,接班驾驶员应在这种操作完成之后再接班。
值班轮机员如有理由认为接班轮机员显然不能有效地执行值班任务时,不应向接班轮机员交班,并立即向轮机长报告。
船员工作、休息时间的规定船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疲劳操作,所有参加值班的船员在24小时内必须有至少10小时的休息时间,休息时间可以分开,但不超过两段时1 1.11.2 22.12.22.32.4 2.52.62.6.1 2.6.2 2.6.32.7 2.7.1安全管理须知手册编号:FLD- 04-A-14船舶值班和交接班须知生效日期:2010.08.15版次:1.0间,其中一段时间至少要有6小时。
2.7.2规定的10小时最短休息时间可以减少到不少于 6小时,条件是这种降低不得超过每周2天,同时,每周提供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小时。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1.交接手续:交接班的船员需要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准备好交接所需的资料和设备。
交接手续可以包括口头交接、书面记录、电子文件等方式,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工作内容交接:交接班的船员需要详细了解前值班船员的工作情况,包括船舶的运行状态、设备的使用情况、问题和隐患的处理等。
同时,前值班船员需要向接班船员详细介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注意事项。
3.交班记录:交接班过程需要记录在日志或交接班记录表中,以便后续的查看和追溯。
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交接人员、交接内容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值勤时间:船舶的值班时间通常以24小时制进行,船员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值勤。
劳动法规定船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交接班时间应在休息时间结束后进行。
5.交接班培训:新上岗的船员需要接受交接班培训,包括船舶安全规章制度、应急处置程序、设备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书面材料、现场演示和模拟操作等形式,以确保船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技能。
1.提高工作效率: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确保了工作信息的连续性和流转性,使得接班船员能够及时了解前值班船员的工作情况,不出现工作中断和信息缺失的情况。
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信息不畅通而导致的延误和失误。
2.保障船舶安全: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船舶运行中的问题和隐患。
在交接班的过程中,船员会共享前值班船员的观察和处理经验,增加对船舶安全的关注和警觉性。
这有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3.促进团队合作: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促进了船员之间的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
通过交接班的过程,船员能够及时了解同事的工作情况和需求,提供协助和支持。
这有助于加强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4.法律合规: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是为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而设立的。
船员在航海中需要遵守劳动法和航海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证工作时间的合理和安全。
船员值班交接班须知
船员值班交接班须知1.目的旨在规范船舶各部门人员在航行、停泊和维修时的值班和交接班工作,确保船舶安全。
2.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各船舶值班和交接班的管理。
3.职责3.1船长和部门长:负责检查、督促下属船员严格遵守本须知。
3.2人事部: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船员违纪行为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作出对违纪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3.3总经理:对船员违反本须知造成的事故和险情,作出处理决定。
4.总则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合理安排值班,严格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做好值班交接,保证船舶安全,保障船员健康。
4.2值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成各项值班任务。
4.3船舶停泊期间,应安排足够的并具有熟练操作能力能够保持船舶及相关设备有效运转的船员值班,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船舶锚泊时,风力达到9级及以上时,船长应亲自在船值班。
4.4当停泊的港口面临或遭遇台风袭击时,所有船员均不得离船,已上岸的船员应及时召回抗台。
4.5开航前,上岸船员均应按船长规定的时间返船;航行中,全体船员应在船参加值班和工作。
4.6严禁船员酗酒,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四小时内禁止喝酒,且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0.05%,严禁船员服食影响安全值班的违禁药物,严禁船员有吸毒和贩毒行为。
4.7值班交接必须做到交清接明,未交接清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在任何情况下,如无人接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驾驶员、轮机员值班交接应分别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上并签字确认。
4.8船长应对船员值班和体息时间进行监督,以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中有关工作小时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得以执行。
4.9公司编制驾驶台及机舱管理须知(ZH-13),并将其中的《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以及其它船舶值班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1. 总则1.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
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
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 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
水手每班两名。
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
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 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外贸船员换班流程
外贸船员换班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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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外贸船舶专班工作制度
港口外贸船舶专班工作制度一、总则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成立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在国内港口换班工作,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高我国港口外贸船舶换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全面掌握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在境内港口换班工作开展情况;2. 对船员换班工作进行调度;3. 协调推动解决船员换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 收集、整理、分析船员换班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5.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船员换班工作情况;6. 指导和监督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船舶代理机构等做好船员换班工作。
三、组织机构1. 专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2. 专班成员由交通运输部、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船舶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组成;3. 专班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联络。
四、工作程序1. 船员换班申请:船员所在单位向专班提交船员换班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专班审核:专班对船员换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船员符合换班条件;3. 换班安排:专班根据船员申请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船员换班计划;4. 换班实施:船员所在单位按照专班安排进行船员换班;5. 工作总结:专班对船员换班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工作措施1.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专班与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工作情况;2. 加强协调配合:专班各成员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船员换班工作;3. 优化换班流程:专班要简化换班流程,提高换班工作效率;4. 保障船员权益:专班要关注船员合法权益,积极解决船员换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5. 强化监督管理:专班要加强对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船舶代理机构等的监督管理,确保船员换班工作合规进行。
六、工作纪律1. 专班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2. 专班成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船员个人信息;3. 专班成员要公正廉洁,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4. 船员所在单位要遵守换班规定,确保船员换班工作顺利进行。
港口的船员换班如何更加便捷
港口的船员换班如何更加便捷在全球化的贸易体系中,港口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船员作为船舶运行的关键人员,他们的换班问题直接关系到航运的效率和安全。
然而,当前的船员换班过程中常常面临着诸多挑战和不便,如何让这一过程更加便捷,成为了航运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首先,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是实现便捷船员换班的基础。
在船员换班计划制定前,港口管理部门、船公司、代理公司等相关方应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这一平台,各方能够实时了解船舶的航行计划、船员的合同期限、健康状况以及港口的疫情防控政策等关键信息。
这样一来,各方能够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船员换班的时间和流程,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的延误和混乱。
优化审批流程是提高船员换班便捷性的关键环节。
目前,船员换班往往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繁琐的手续和漫长的等待时间给船员和航运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简化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建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审批流程的在线化和自动化,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透明。
加强港口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便捷船员换班也具有重要意义。
港口应配备完善的船员换班设施,如专用的船员通道、隔离区域、核酸检测点等。
专用的船员通道能够避免船员与其他人员的交叉接触,降低感染风险;隔离区域则为需要隔离观察的船员提供了合适的场所;而便捷的核酸检测点能够快速为船员提供检测服务,缩短等待时间。
此外,港口还应提供充足的交通、住宿等配套服务,方便船员换班后的出行和休息。
建立灵活的应急预案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能够迅速调整船员换班计划,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和船舶的正常运营。
应急预案应包括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应对措施,如调整隔离期限、增加检测频率、启用备用换班地点等。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
船员自身的准备工作也不容忽视。
船员年后换班工作总结报告
一、背景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我国船员年后换班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和船员健康,我们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海事局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船员换班工作。
现将本次船员年后换班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内容1. 制定换班计划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和船员需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换班计划,确保船舶在换班期间仍能正常运营。
计划内容包括换班时间、换班船员名单、换班地点等。
2. 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为防止疫情传播,我们向船员宣传了疫情防控知识,要求船员在换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3. 加强船舶卫生管理在换班期间,我们要求船舶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对船舶生活区、公共区域等进行全面消毒,确保船员生活环境清洁卫生。
4. 严格船员健康检查为确保船员身体健康,我们要求换班船员在抵达港口前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温、核酸检测等。
对于身体状况异常的船员,禁止上船。
5. 优化换班流程为提高换班效率,我们优化了换班流程,确保换班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措施包括:(1)提前通知船员换班时间,便于船员做好相关准备;(2)加强港口与船舶之间的沟通,确保换班工作有序进行;(3)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换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成效1. 顺利完成船员换班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提高船员对疫情防控的认识,有效预防疫情传播。
3. 加强船舶卫生管理,保障船员生活环境清洁卫生。
4. 优化换班流程,提高换班工作效率。
四、不足与改进1. 在换班过程中,部分船员对疫情防控知识掌握不够,需加强宣传和教育。
2. 部分港口换班设施不完善,需进一步改善。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船员培训,提高船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掌握程度。
2. 积极与港口沟通,争取改善换班设施。
3. 不断完善换班流程,提高换班工作效率。
总之,本次船员年后换班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为船舶安全生产和船员健康保驾护航。
船员换班工作总结
船员换班工作总结引言船员的换班工作是船上日常运营的重要环节。
换班工作的顺利完成关系到船舶的安全运行和工作效率。
本文将从换班工作的准备、注意事项以及问题处理方面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便于今后的工作参考和改进。
换班工作的准备换班工作的准备工作是保证船上换班顺利进行的关键。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交班班次确认在换班前,需要明确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的班次安排,以便于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协调人员的交接。
2. 交接工作安排交班人员需要清楚地了解接班人员需要掌握的信息和要点,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整理。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也需要提前了解需要注意的事项和信息。
3. 工作区域清理为了方便交接工作的进行,交班和接班之间需要做好工作区域的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换班工作的注意事项换班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信息交流交班人员需要明确将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和事项告知接班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进行的工作、工作进度、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同时,接班人员也需要及时向交班人员咨询相关问题和事项,以便于全面了解当前工作状态。
2. 记录和整理交接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和整理。
交班人员应做好相关工作记录的汇总和整理,将重要信息准确传达给接班人员,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安全和可靠性。
3. 问题处理在换班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如未完成的工作、异常情况、设备故障等。
接班人员需要及时向交班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同时,交班人员也要对常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于今后能够更好地应对类似问题。
问题处理方面的改进措施在进行换班工作总结的同时,也要针对换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及预防措施:1. 清晰交接交班时要明确告知接班人员正在进行的工作和关键事项,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避免因为信息不清楚而产生误解和错误。
2. 队伍培训加强团队内部成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减少因人员变动引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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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换班制度
1.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尽可能在中风险、低风险地区开展船员换班,高风险地区港口一般不进行船员换班;国际航行船舶应当根据境内、境外疫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换班的港口;船员换班应当按照换班地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船员换班全过程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设备佩戴、体温检测等措施,如出现健康异常状况的,应当立即暂停船员换班,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3.船员换班上船前14天应当保持健康状况正常,每天不少于两次检测体温,填写健康记录并签字,并经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确认;符合健康要求的船员应当尽可能从居住地采用“点对点”运输方式前往港口直接换班上船;船员赴境外换班上船,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有条件的应尽量在登机前为船员安排核酸检测,做好登机前和飞行途中的体温监测,并按照入境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上船前各项防护。
4.拟换班离船的船员在船期间应当每天不少于两次检测体温,填写船上隔离健康记录,并经船长签字确认;拟进入境内港口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应当在预计抵达港口48小时前向海事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