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机关采购材料核算管理制度(doc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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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核算管理制度模板

材料的核算管理制度模板

材料的核算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材料成本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材料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材料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材料采购、存储、领用、核算的部门及个人。

三、职责分工1. 采购部门负责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及供应商管理。

2. 仓储部门负责材料的入库、存储、盘点及库存管理。

3. 生产部门负责材料的领用、使用及退料管理。

4. 财务部门负责材料成本的核算、分析及报告。

四、材料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需经审批后执行,确保材料采购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五、材料入库管理1. 仓储部门在材料到货后,应及时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并办理入库手续。

2. 所有入库材料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包括物料编码、规格型号、批次等。

六、材料存储管理1. 仓储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损坏、变质或丢失。

七、材料领用管理1. 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填写领料单,并经审批后到仓储部门领料。

2. 领料单需详细记录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及用途。

八、材料使用管理1. 生产部门应合理使用材料,减少浪费。

2.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或剩余材料,应及时退料或回收利用。

九、材料成本核算1. 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定期进行材料成本的核算。

2. 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材料成本和间接材料成本。

十、报告与分析1.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管理层提供材料成本分析报告。

2. 报告应包括材料消耗情况、成本节约情况及改进建议。

十一、监督与检查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材料核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管理层审批。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范本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范本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材料采购、检验和保管工作的管理,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提高采购、检验和保管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材料采购、检验和保管工作。

第三条材料采购、检验和保管工作应具备合法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的特点,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满足生产和经营的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对于材料采购、检验和保管工作关键环节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各岗位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应及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材料采购第一节采购制度第六条本单位的材料采购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重采购材料品质、价格和供应商信誉度的综合考虑。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商,制定采购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人员应负责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计划。

第九条采购人员在执行采购计划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询价、比价或招标,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信誉评估。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并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保持沟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和要求能得到准确传递和执行。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应及时办理采购材料的验收手续,确保材料的品质和数量与合同或协议一致。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及时将采购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录并上报给相关部门,做到信息透明和监督有据。

第十四条采购人员应依法履行采购文件的保存和归档义务,确保相关材料和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采购控制第十五条为保证采购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商的信誉度,本单位应制定采购控制措施,确保采购过程具备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采购人员的权益和责任,规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

第十七条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事业单位材料核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材料核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材料核算管理制度1. 概述为规范事业单位材料核算工作,管理资金预算,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在材料采购、使用和报销过程中的核算管理工作。

3. 材料核算基本原则1.财务部门按照预算标准设定资金预算,依照采购计划进行材料采购,并制定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应当注明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内容,并由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签名签字确认。

3.材料的入库应当报财务部门进行确认。

4.材料的领用和使用应当通过内部调拨单进行申请和核准,领用人应当在调拨单上签名确认。

5.完成对材料的领用和使用后,应当及时报销费用或进行相应的调整。

6.材料的库存应当按照月末的实际数量进行盘点,做到数量与账面相一致。

4. 材料核算具体管理程序1.资金预算:财务部门按照预算标准制定年度资金预算,事业单位各部门按照预算标准进行资金运用。

2.录入材料信息:在采购材料之前,应当先在材料核算系统上录入相应的材料信息,以方便采购、领用和报销。

3.采购相关工作: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合同的要求进行采购工作,未经财务审核和批准的采购行为一律不得报销。

4.入库确认:财务部门应当对材料的入库进行确认,并在材料核算系统上更新库存数量。

5.材料领用:领用人员应当在内部调拨单上填写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用途等信息,并经过领用人员和主管部门的审核后进行领用。

6.材料使用: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内部调拨单上的材料数量进行使用,并在使用完毕后填写使用情况。

7.报销材料费用:领用人员填写报销单后,应当附上相应的材料发票和报销单,经过审核后直接报销材料费用。

8.盘点材料库存:财务部门应当按照月末的实际库存数量进行盘点,并按照实际数量和账面数量进行调整。

5. 材料核算数据管理1.数据的保存周期:财务部门应当对材料核算数据进行备份和保存,保存周期不少于5年。

2.数据的备份:数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材料的核算管理制度范文

材料的核算管理制度范文

材料的核算管理制度范文核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核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的核算管理行为,保证企业财务资产的合理、规范使用,提高企业核算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二条核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独立核算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核算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四条核算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真实、准确和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核算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核算科目、核算对象、核算方法、核算凭证、核算流程、核算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等。

第六条核算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和执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报经企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批准。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核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核算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二章核算科目第八条核算科目是核算管理的基本单位,是企事业单位财务经济活动发生、记录和反映的对象。

第九条核算科目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需要进行设置,科目应当具有适应性、规范性和可比性。

第十条核算科目的设置应当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成本等方面进行划分,同时还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具体划分。

第十一条核算科目的设置应当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遵循会计准则适用于核算科目的规则,做到科目的名称、代码和说明具有明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二条核算科目的增设、修改和删除应当按照企事业单位决策机构的决策程序进行,并报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十三条核算科目的使用应当按照核算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和挪用。

第三章核算对象第十四条核算对象是核算管理的具体对象,是确定和界定核算业务范围和核算成本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核算对象应当与核算科目相互关联,互为一体,相互作用,确保核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六条核算对象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划分,既要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又要满足企事业单位的核算管理需要。

采购核算管理制度

采购核算管理制度

采购核算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采购核算管理,确保采购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防范和化解采购核算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

二、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包括直接参与采购核算的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主要内容1.采购核算准则(1)采购核算应遵循一般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2)采购核算不得产生虚假账务和伪造凭证;(3)采购核算应当注重实证分析,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采购核算流程(1)采购审核与审批:采购前,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和审批;(2)采购执行与跟踪: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采购执行和跟踪制度,保障采购合同履行的有效性;(3)财务确认与核算:采购核算部门应当对采购交易进行财务确认,并及时开具相应的发票和凭证,保证采购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采购风险防范: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保证采购核算的风险可控。

3.采购核算档案管理(1)采购部门应负责采购核算档案的维护与管理,建立完整的档案体系;(2)采购核算档案应当及时归档,保留至少五年以上;(3)采购核算档案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禁止篡改或销毁。

4.采购核算监督与检查(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采购核算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采购核算的符合规定;(2)公司领导对采购核算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督促和评价;(3)公司应当抽查日常采购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核算的质量和可靠性。

四、责任追究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五、其他本制度应当与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协调,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效力,公司应当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审查,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机关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机关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机关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物品采购行为,加强对物品采购活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的物品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器材、工程物资等的采购。

第三条机关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和政策要求开展物品采购活动。

第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关应当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六条机关进行物品采购前,应当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物品种类、数量和预算金额。

第七条机关应当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

第八条机关应当制定采购文件,明确采购的要求和标准,注明评标标准和评审标准。

第九条机关应当公开招标采购时,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第十一条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物品采购,确保物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物品采购档案,记录采购的物品种类、数量、金额、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名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防范采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问题。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九条机关应当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二十条机关应当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关应当接受监督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公开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机关人员,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办局采购管理制度

委办局采购管理制度

委办局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委办局作为公共机构,负责筹划、组织和实施各项采购活动。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透明和高效,委办局制定了本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委办局采购活动的流程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和风险控制。

2. 采购管理原则委办局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管理:2.1 公平原则在采购过程中,委办局将确保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没有歧视,不偏袒任何供应商。

2.2 透明原则委办局采购过程中的决策、资金使用和结果应对相关方透明,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2.3 效率原则委办局将采用高效的管理方法和工具,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及时完成,并提高采购效率。

2.4 经济原则委办局采购活动将优先考虑经济性、质量、可靠性和适用性等因素,以获取最佳采购结果。

2.5 合规原则委办局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 采购管理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在开始采购活动之前,委办局将开展采购需求确认工作。

通过与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沟通,明确采购需求和要求,确定采购项目的范围、预算和时间计划等。

3.2 采购计划编制基于采购需求确认的结果,委办局将编制采购计划。

该计划将包括采购项目的详细信息,如招标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数量及预算等。

3.3 供应商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根据实际情况,委办局将选择适用的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在招标或谈判过程中,委办局将保证公平、透明和公正的原则。

3.4 供应商评选在收到供应商的投标或谈判结果后,委办局将进行供应商的评选工作。

评选将基于事先设定的评分指标和权重,以选择最佳的供应商。

3.5 合同签订在供应商评选完成后,委办局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将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详细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要求等。

3.6 采购执行和过程监控委办局将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并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同时,委办局也将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

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

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采购。

材料核算管理制度[1]

材料核算管理制度[1]

材料核算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材料的核算管理,确保材料使用的合理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增强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管理标准1.材料购买:对于需要购买的材料,各部门应提前做好购买计划,并通过采购部门统一购买。

购买材料时,应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且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部门要做好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工作,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供货,杜绝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发生。

2.材料验收:采购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应进行验收。

对于成品材料,要核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等是否与合同一致,并进行检验和测试。

对于原材料,要核对材料的属性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入库。

3.材料出库:各部门在需要使用材料时,应向库房提出申请。

库房应按照申请单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出库时,应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记录在领用单上,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出库的材料应进行登记和标识,确保材料的使用可以被追踪和核算。

4.材料使用:各部门在使用材料时,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标准和方法进行操作。

遵守材料使用要求,杜绝材料浪费和损耗。

对于高价值材料或易损耗材料,要加强管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特殊保管和使用。

5.材料返库:如有材料使用完毕或尚未使用的情况,应及时返还库房,并填写相应的材料返库单,注明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返库的材料应经过库房验收确认,然后入库。

6.材料库存管理:库房应建立完善的材料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材料进行统计、监控和审核。

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库房应做好材料的分类存放,根据材料的特性对其进行合理的保管和防火防盗措施。

四、考核标准1.材料使用率:各部门应按照生产计划和材料需求合理使用材料,杜绝浪费行为。

根据产出和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进行核算,计算材料使用率。

行政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行政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是为规范行政机关采购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和配置公共资源,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等。

3. 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定行政机关部门首先需要进行采购需求确定,明确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要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3.2 采购方式选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采购金额、采购类型等因素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如询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具体采购方式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采购管理规定。

3.3 采购公告发布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要求,行政机关应在公共采购网站或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3.4 投标评审行政机关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价格、质量保证等。

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3.5 签订合同行政机关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物资交付时间和质量要求等。

4. 采购管理4.1 采购合同执行行政机关应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物资采购交付,并保证物资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2 供应商管理行政机关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货及时性、质量稳定性、服务态度等。

4.3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定期进行过程检查和结果评估,确保采购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并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5. 采购监督与处理5.1 监督机构行政机关应建立独立的采购监督机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行政机关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验。

5.3 不良记录管理行政机关应建立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对经常违规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限制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机关日常采买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采买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采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日常采购行为,保障国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购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执行公务时进行的全部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器材、材料、工程、服务等。

2. 采购总金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属于小额采购,采购人员可直接下达采购指令,无需提交采购申请表。

3. 采购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采购,需经过采购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

三、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采购需求,确定采购物品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2. 编制采购申请:各部门将采购需求整理成采购申请表,明确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等内容。

3. 采购审批:采购申请表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提交给采购委员会进行审批。

4. 招标或询价: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和性质,机关可选择进行招标或询价,选择供应商。

5. 签订合同:确定供应商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交货期限、支付方式等。

6. 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机关验收货物并进行付款。

7. 采购记录:机关应及时归档采购申请表、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形成完整的采购记录。

四、采购管理要求1. 合理采购:机关应合理确定需求量、质量标准,充分调查市场,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监督检查:机关应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合法、规范。

3. 及时付款:机关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 文明采购:机关应强化文明采购理念,杜绝贪污腐败现象。

5. 建立档案:机关应建立完善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留存相关文件至少5年。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机关采购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 机关在执行采购活动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 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须经机关采购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为机关日常采购管理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国家资金。

(完整)材料收发核算管理制度

(完整)材料收发核算管理制度

材料收发核算管理制度第1条采购入库1、公司的生产用材料统一由供应部归口采购。

2、外购材料的采购、入库、付款必须以采购计划为依据,采购计划的最终审批权威公司总经理。

3、采购计划由生产控制部制定和管理,实施过程又财务部监督和控制。

4、采购计划不少于一式四份,要分别发至采购库房、财务等相关部门。

5、材料入库必须以实物为依据,由库房保管员、外验员、采购员共同检尺计量办理,不得未见实物空办出入库存手续。

6、材料入库担忧库房保管员按财务设定的格式填制,并不少于一式四份,即采购员一份、财务部一份、外验一份、保管员留存一份.7、原材料入库单按计划价格标价、价格由财务部制定和维护。

低值易耗品和设备配件由保管员按不含税实际采购价格标价,价格以外的其它费用财务按运杂费处理。

8、应交财务部的国内材料入库存单由采购员与计划、合同、发票核对后交送,并附有“材料采购费用审批书”.国外材料入库单由国外业务首席代表整理交送。

9、材料采购资金由财务部统一安排支付.付款依据是采购计划、合同、发票、入库单和供应部办理的“材料采购费用审批书”.10、外购材料到货后必须先入库,未入库的材料保管员一律不得擅自投放。

11、需要试加工的部分国内铸锻件,加工前库房只登记辅助台帐,待加工合格后同时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

12、材料入库单要分类顺序编号,单上数据一律不得更改。

13、“DRT”和“AFA”索赔件入库,入库单上必须加盖“索赔入库专用章”,并随正常材料入库单一同转移。

14、产成品入库单由总装车间按月填办,并不少于一式四份,即财务部一份,检验员一份,保管员一份,车间留存一份。

应交财务部的入库单由车间在当约三十一日前交送。

第2条投料入库1、生产用料必须严格执行生产令号管理制度和材料消耗订额管理制度,该制度分别由生产控制部和生产技术部制定、管理.2、生产令号要按整车,部件,商务备件、承揽加工和设备维修等分类制定,发至计划、工艺、财务、质保、库房、车间等相关部门。

材料核算管理制度

材料核算管理制度

材料核算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规模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物资计划管理第一条项目工程部应在接到施工图纸30日内编制(分工号、分部位或分责任主体的明细材料计划用量)“主要物资需用量核算表”(见附表1 ),第二条项目物资部据此核定出各种材料的计划总量并编制“主要物资总量计划”(见附表2)。

图纸未到齐的先按已到图纸数量编制上报,待图纸到齐后汇总上报。

第三条“主要物资总量计划”作为整个项目材料消耗的控制依据,第四条项目工程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于每月25日前向物资部提报次月“主要材料月度申请计划”,物资部核销库存及上月计划后编制“材料资金申请计划”,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实施采购。

第五条项目物资部应严肃物资采购计划,督促工程部及时提报主要材料申请计划同时严把申请数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库存积压(当月库存量超消耗量),严禁单项工程需用量较大物资一次性进料或单次进料量过大。

应于每月28日提报次月“材料资金申请计划”,(见附表3)第六条材料资金申请计划应有编制说明,注明材料的名称、材质、规格、数量、计量单位、生产厂家、进场时间及用料地点、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材料计划中具体说明,计划一式二份,上报一份,自留一份。

所报计划表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项目经理、分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和编制人员签字后方可上报公司财务部,第七条项目物资部应保证物资计划的严肃性,提高其准确性,避免或减少库存积压。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八条主要材料必须先签订合同后采购,严禁无合同采购。

采购合同内容应规范、合法,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要求、供货时间、运输和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物资部负责物资合格供方评价工作,主要材料可选择二至三家供方,以确保采购价格受控、供应及时。

供方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项目部组织供方评定→评价资料及评审表报公司审批合格→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实施采购,合格物资供方每半年进行复评并上报审批。

核算物资使用管理制度

核算物资使用管理制度

核算物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资使用管理,规范物资使用行为,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保障物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物资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物资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

第四条物资使用管理应当注重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用钞等各项资源。

第五条物资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单位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第六条物资使用管理应当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物资使用管理应当依法合规,杜绝浪费,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物资使用安全可靠。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单位设立物资使用管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物资管理人员为委员,负责统筹协调物资使用管理工作。

第九条物资使用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定期评估物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审核重大物资使用计划;协调相关部门间的资源调配。

第十条本单位设立物资使用管理部门,由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物资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使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物资使用管理制度;负责物资采购、存储、发放和清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间的物资使用工作。

第三章物资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制定完善的物资管理规范,包括物资采购、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既要保证物资质量,又要保证物资价格的合理性。

第十四条物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使用。

第十五条物资保管应当建立健全的台账制度,对物资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物资不丢失、不损坏。

第十六条物资报废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做到及时、合规,防止无效物资积压。

第四章物资使用核算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资使用核算制度,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

第十八条物资使用核算应当包括:物资种类、数量、来源、使用情况、消耗情况、库存情况等内容。

材料物资核算管理制度

材料物资核算管理制度

材料物资核算管理制度1.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采购、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材料物资核算管理。

2. 主要内容2.1. 材料物资的分类依据采购、使用和存储过程,材料物资分为三类:1.直接材料:应用于产品的组装和加工中,材料用量可以直接计算成制成品的成本。

2.间接材料:不直接应用于产品组装和加工中,但与产品生产过程相关,可以分摊到制成品的成本中。

3.包装材料:产品包装、运输和存储中使用的材料。

2.2. 材料物资的采购原则1.采购前进行严格的供应商审查,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质量达到公司标准。

2.根据生产计划和进货计划,选择合适的采购时间和数量,以减少成本和存储费用。

3.采购合同必须明确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要素。

2.3. 材料物资的入库管理1.实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库存材料物资的鲜度,防止过期和损毁。

2.全部入库材料物资均须进行验收,接受质量、规格、数量、包装等各个方面的检查,并进行准确记录。

3.入库记录应详细,包括供应商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金额等信息。

2.4. 材料物资的出库管理1.明确出库材料物资的用途、使用部门和使用时间等信息。

2.依据生产和采购计划控制出库数量和时间,确保全面利用存储资源。

3.各部门员工需要提交领用申请,经过审核后才能领用材料物资。

2.5. 材料物资的盘点管理1.定期进行材料物资盘点工作,盘点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2.盘点前应进行备料清单的制作,明确盘点范围和目标。

3.盘点工作应当认真负责,对于盘点出库量与理论值不符的材料物资要进行调整记录,防止损失。

3. 相关责任人1.采购岗: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工作,积极参与新供应商的评估工作。

2.仓储岗:负责材料物资的入库、出库记录和仓库管理工作。

3.生产岗:负责材料物资的领用、使用和报废工作,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作业。

4.财务岗:负责材料物资核算和成本报表的编制工作。

5.内部审计岗:负责对材料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制度正确执行。

采购材料定价与核算制度

采购材料定价与核算制度

采购料子定价与核算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采购料子过程中能够合理定价和核算,以掌控采购本钱,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本领。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职能部门与相关人员。

2. 定价管理标准2.1 定价原则1.依据市场供需关系和本钱因素,确保采购料子的定价公平合理。

2.参考市场行情和竞争对手的定价水平,进行定价策略调整。

3.定价应考虑采购料子的质量、特性、供应稳定性等因素,确保与采购料子价值相符。

2.2 定价程序1.职能部门负责与采购供应商协商及确定采购合同中的定价条款。

2.定价条款应明确规定采购料子的价格基准、调整机制和支出条件等,并确保与供应商之间有书面合同商定。

2.3 定价调整1.定期评估市场价格更改情况,依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料子的定价。

2.在供应商价格调整或者市场价格波动明显时,及时调整采购料子的定价,并进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3. 核算管理标准3.1 核算目标1.实现采购料子本钱的准确核算,了解采购本钱构成与更改情况。

2.为管理决策供应准确的本钱数据支持。

3.掌控采购本钱,优化供应链管理效能。

3.2 核算程序1.采购职能部门应及时将采购料子的相关信息录入企业的财务系统。

2.核算应涵盖采购料子的采购价格、运输费用、关税等因素,并进行合理的分摊。

3.核算过程中应严格依照企业的核算准则和财务政策进行操作,确保核算准确性。

3.3 核算考核1.采购职能部门应承当采购本钱的核算工作,并依照财务部门要求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2.财务部门负责对采购本钱核算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采购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应包含采购本钱的掌控情况,通过与实际本钱目标的对比进行绩效评估。

4. 其他管理措施4.1 信息管理1.采购职能部门应建立和维护采购料子的供应商信息库,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和定价历史。

2.定期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更新和评估,依据绩效进行供应商的筛选与优化。

4.2 风险掌控1.定期对采购料子的市场供需关系进行分析,评估供应商的信用情形和稳定性,避开潜在风险。

水产管理总站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水产管理总站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水产管理总站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1、单位因办公采购的物品,由办公室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管理。

2、办公室采购办公物品,应提前上报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进行购买。

各科室及办公室非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外打借条签字采购物品,擅自签字采购的由其个人负责。

3、各科室办公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进行采购登记备案。

4、各科室办公设施备等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

5、各科室物品因责任人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损坏的,由责任人自行维修,维修费用自理。

机关单位物资采购制度-附表

机关单位物资采购制度-附表

机关单位物资采购制度一、总则(一)为加强我局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执行等行为,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各部门所有物资采购管理二、采购申请各部门申请购买物品需提出采购申请并填报我局统一制定的《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

(一)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纸张等由各科室每月25日前报送采购申请,交办公室审核汇总。

(二)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器等由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交办公室审核汇总。

(三)水文专用仪器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由设备科根据各基地、测站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

(四)水质专用仪器设备及水质用化学试剂的采购由水质科提出采购申请。

(五)采购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型号。

仪器设备、电器等选择三个以上品牌询价比较后选择确定。

(六)采购申请按照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预算审批手续。

各采购申请先由部门分管领导审签,经计财科审核预算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价值超过5000元的报局长审批,超过3万元的按程序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确定采购方式。

三、采购方式(一)采购5万元以下办公文具、办公设备耗材、纸张和零星印刷,实行定点采购,按照xx财采购〔2008〕47号文件要求,择优选择定点供应商供货并确定结算方式。

(二)批次采购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5万元以下的电器(不包括空调)、20万元以下的空调等,按xx财采购〔2008〕46号、xx财采购〔2009〕15号、xx财采购〔2009〕13号文件要求,择优选择品牌及供应商,并按照政府采购价格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各基地、测站原则上需在当地财政局确定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部分乡镇确无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可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及预算在正规单位(大型商场或超市等)采购。

(三)水文、水质设备、化学试剂等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或批次采购5万元以下的货物项目、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5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可由我局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以及高于上述限额的根据xx财采购〔2008〕40号文件规定执行,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相关要求履行采购程序。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doc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doc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一、概述采购物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组织内部采购物资的流程和操作,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采购物资的相关工作。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需求确认是指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进行物资采购的初步确认。

采购部门需要仔细审核采购申请,确保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2.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在确定采购需求后,采购部门需要进行供应商选择和评估。

供应商选择应根据合作历史、信誉情况、产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依据公司采购政策和程序进行公正、透明的评估。

3. 采购合同签订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商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以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采购执行采购执行阶段是核心步骤,采购部门需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目标。

同时,采购部门需建立物资接收核验机制,确保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要求一致。

5. 财务结算和付款采购部门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交货单后,需要与财务部门核对并进行结算。

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及时付款给供应商。

6. 采购记录和档案管理采购部门需要及时、准确地记录采购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和评估记录、采购合同、交易凭证等。

采购档案需要完整、有序地保存,以备查阅或审计需要。

三、采购控制与监督1. 内部控制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内部控制包括采购流程规范、内部审批制度、采购数据的记录和监控等。

2. 外部监督公司领导及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外部监督可以是定期的抽样检查,也可以是特定项目的审计。

3. 反腐败措施公司对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零容忍,采购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风险识别、防范和处理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廉洁和透明。

四、责任与处罚1. 责任人员采购活动涉及的责任人员包括采购部门负责人、采购员和相关部门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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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机关材料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材料核算的原则和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海委机关各项材料物资的核算管理,保护各种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各项材料采购资金,发挥材料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委机关各项任务完成过程中所采购和储存的各种材料物资,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备品配件及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办公用品)的核算管理。

包括使用各种财政资金、上级补助款、其他单位转缴入款、自有资金、各种捐款和借款等购买的材料物资,以及接受外单位实物捐赠、无偿调拨等实物转入形成的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

第二章材料的采购入库
第三条各部门为完成各项事业任务所需的材料物资,应尽量从现有库存中解决,因库存不足或其他原因确需采购的,应首先落实资金来源,并编制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购买活动。

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并对材料用途和对所需材料的特殊要求等做出说明。

同时,应经储存、财务和其他有关部门签字。

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或未办理审批手续以及采购手续不完备的购买活动,财务部门不得受理。

对于单位价值较低、需求量大、采购相对频繁的材料物资,由使用部门按年度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在计划额度内由财务部门监督实施,日常购货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各部门的大宗采购业务,应与供方签订经济合同,所订立的合同应经海委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条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对所采购材料物资的验收工作,验收由保管、财务、业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采购业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应的价款结算。

大宗材料物资的验收应编制验收报告,并经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过程中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品质、性能等进行审查,并与定购合同、供方发票相核对,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于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材料的储存
第六条储存部门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物资应及时入库,并结合材料特点合理储存、分类码放,同时定期检查库存材料保管情况,以保证库存材料性能、品质。

第七条储存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材料的收发保管,登记材料保管账簿,保管人员对所保管材料
的实物安全负责。

材料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材料的各项收发手续,同时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实物盘点,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储存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设置材料卡片,及时登记各种库存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九条储存人员应熟悉各种库存材料物资的情况。

发现不需用、不适用以及毁损变质的材料物资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条储存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材料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提高对库存材料物资的管理水平。

第四章材料的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库存材料物资出库要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经收发双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进行调拨时,应编制材料出库单或调拨单,经批准后,到储存部门办理发运手续,材料调拨后应经收货方签收。

第十三条因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造成库存材料减少的,应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并查明原则,属于经管人员责任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储存部门对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而使用性能受到影响的库存材料以及其他不需用、不适用的库存材料,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申请清理,清理变卖过程中形成的变价收入要及时交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各材料使用部门对于已领未用的多余材料物资以及业务进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物资要及时办理退(交)库手续。

第五章材料的核算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办理材料物资出入库业务要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业务量大的可由保管部门凭出入库根据进行汇总)。

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各种收发料根据要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无误、手续完备的原始根据编制记账根据,登记账册。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材料核算账册(或辅助账册)核算各种材料物资的收发情况。

材料明细分类帐应序时逐笔登记各种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定期与总账核对。

对于品种多、单位价值低、收发频繁的各种材料物资,经批准,可以采用实物盘存制核算材料发出的数量。

第十七条材料的核算按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材料的入账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和税金等。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折扣以及材料的储存费用不计入材料成本。

第十八条各种材料物资的发出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发出成本。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应定期与材料储存部门核对账册,并参加库存材料物资的盘点。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监督库存材料的处置情况,对材料变价收入及时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储存的材料物资应视同自管材料进行核算,并与对方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同时认真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与对方核对材料储存情况。

代其他单位储存的材料物资应建立代管材料备查登记簿,并加强实物管理,定期与对方核对相符。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海委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知识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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