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产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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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选题专项报批
指某些选题除列入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外,还须向省级
新闻出版局单独报批,获准后才能出版。 1.人体美术图书:关于严格控制人体美术图书出版的 通知(1989) 2.法规汇编: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法规汇编编辑出 版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1) 3.引进版图书:出版合同还需报版权行政部门审核登 记 4.其他
3我国出版行政管理
1.概念: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出版活动进行管理
的行为,包括: (1)实施管理的出版行政部门; (2)出版行政管理对象。 2.根本任务:保障公民享有出版自由的权利,保障和 规范合法的出版活动,培育和规范出版物市场,惩处 违法出版行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业的健康 繁荣和发展。
出版法是出版自由存在的法律形式
出版自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有表达自
己的思想和意见的自由,并有权从事著述、出版、印 刷、发行等活动。 不同社会、不同的统治阶级对出版自由有不同的理 解和要求,因而就有不同类型的出版法。 出版法的原则、内容以及各项具体规定,都是从不 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态度围绕出版自由来展开的。
三、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三、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重大选题,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 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 大影响的选题。 除填写备案登记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 (2)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样片、样带 (3)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 门的审核意见
依法实施出版行政管理
(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1.宪法 2.各种普通法律(“一法”等) (二)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五条例”、“六条例”。 (三)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规章 1.部门规章:即“国务院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 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政府规章: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仅适用 于本行政区域。 特点:规范的问题更具体、涉及面更广,数量较多。
五、书号、刊号与版号管理
(一)书号、刊号、版号的概念(略)
(二)书号、刊号、版号使用的管理
1.严禁买卖书号、刊号、版号 2.禁止“一号多用” (1)两种表现: ①多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 ②多卷书、成套书等包含几个分册的图书,在每分 卷(册)分别定价的情况下,仍各个分卷(册)共同 使用同一个书号。
鉴于事态严重,从一开始,四川省委省政府就成立了由省
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全力调查此事。原来此书是 由该社一个副社长与社外几个人合伙搞非法出版活动的结 果。书稿由北京一家出版社的一个副社长提供,印刷发行 由北京另一家出版社的一个人操作,书号则由这个副社长 在四川美术出版社负责购买。 当时,该副社长找到总编室主任说:“这个选题已经审完 了,你开个书号吧。”总编室主任就照办了。他又找到一个 编辑,说:“你当这本书的责编吧,在上面签个字。”编辑 连书都没有看就签了姓名。总编室主任和责任编辑为此付 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公安机关宣布逮捕,听候审判。副社 长则长期潜逃,下落不明。该社领导班子被“连锅端”,社 长、总编辑被免职,两位副总编辑被撤职。 四川也是违规出版的重灾区;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美术 出版社、成都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等都受到过查处, 有的还被吊销了社号。


(一)答复日期: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 (二)处罚 1.责成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的主要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停止出版、发行该出版物 3.责令该出版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 (三)重大选题的具体内容 (1)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2)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其生活和 工作情况的选题;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4)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5)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6)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 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
2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变化
1.图书热点:言情(琼瑶)、武侠(梁羽生、古龙)、
推理(英国、日本)、伟人及亲友(“太子党”)、揭 秘(边境战争等)、艳情、人体画册、挂历、教辅、 名人自传与他传、伪书、易中天和于丹及经典轻阅读。 2.出版自由及法规 3.程序违法和内容违法。 案例: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脑筋急转弯》
(二)非法出版活动的特征
1.出版者不具备法定的资格;
2.未经批准在社会上公开发行;
3.出版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出版物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非法出版活动的违法表现
1.违反国家有关出版行政法规和规 章; 2.违反国家其他行政管理法规和 规章; 3.违反《刑法》及其有关司法解 释
出版行政部门
(一)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 1.主要职责:全国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2.其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文化部门、工商管理部门、

教育部门、科技部门等。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1.省级出版行政部门 省(区、市)新闻出版局。 起草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审核出版单位 设立申请,监督管理出版单位、出版物质量、出版物市场。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自职责范围内。

5非法出版活动
非法出版活动及其危害
一、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一)概念
非法出版活动是指违反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出版
行为。在非法出版活动中产生的出版物是非法出版物。 其不合法性主要表现在下列两方面: 1.从事出版活动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 2.在主体合法前提下其出版行为本身的非法
(四)非法出版物的主要类型
1.载体类型 (1)印刷型非法出版物;(2)非法音像出版物;(3)非法电子出

版物;(4)非法网络出版物。 2.特征类型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出版单位名或署非出版单位名称的 出版物; (5)承印者、承制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 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 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8)冒用、盗用海外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9)缺少或伪造书号、刊号、书刊条码、SID码等印制的出版

物; (10)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印制的出版物; (11)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方式出版的出版物; (12)海外出版单位或其在中国大陆的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未 经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在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的出版物; (13)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 印制的出版物; (14)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或走私的出版物; (15)内容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夹杂 淫秽、色情内容,或宣扬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
四种形式
1.检查制: 即任何出版物在出版之前,必须先经政府检查官对出版物的

内容加以审查、删改和核准,方能出版发行。 2.批准制: 又称特许制,指出版物虽不受检查,但创办出版机构必须经 政府特别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者资格后方可出版发行出版 物。 3.保证金制: 是一种经济限制手段,出版物在出版前出版机构必须先缴纳 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方准出版发行。 4.报告制: 又称登记制,指出版物的出版既不要求事先检查,也不必获 批准,只要求在出版前向政府主管部门呈报登记,或者呈送出 版物样本备案即可。

4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
一、图书质量管理制度
二、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
三、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四、特殊选题专项报批 五、书号、刊号与版号管理



一、图书质量管理制度
其范围包括选题、内容、加工整理、校对、整体设 计、印刷装订等方面。(略) 二、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 即年度选题计划,是出版社准备在某一年度安排出 版的产品计划。 要求:应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新闻出 版总署备案。

追惩制的特点
(1)首先确定出版物内容的法定限制范围 A.不得损害其他个人的权利,如诽谤等;B.不得危害社会秩序和公


共利益,如淫秽等;C.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如泄露国家机密,煽动叛 国、颠覆政府等。 (2)其次追究违法者的责任由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对违法出版 物的扣押、查封或没收、禁止发行的处理权一般属于司法权的范围, 警察部门根据法院的决定或判决采取相应措施。 (二)预防制 它是一种事先管理制度,目的在于预防违法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避 免造成有害的结果。这种制度是指出版物在出版之前,受政府主管部 门的检查批准、登记或者履行其他发行手续,否则即以违法论处,并 且不排除事后追惩。 四种形式:检查制、批准制(特许制)、保证金制、报告制(登记 制)。 其中,检查制最严厉,报告制则是最轻微的预防手段。
1992年下半年,四川美术出版社先后以“协作出版”方式
(严格说来是买卖书号或变相买卖书号)安排出版了四种 人体摄影画册,被有关方面鉴定为夹杂淫秽色情内容。新 闻出版署将画册取缔,明令出版社停业整顿,并罚款60余 万元。不料,就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该社进行停业整顿 的时候,雪上加霜,又发生了更为严重的事情。这就是该 社从台湾引进版权,出版了名为《脑筋急转弯》的少儿连 环画。其第10册第43-44页的图画和文字,违反了党和国家 的民族、宗教政策,严重伤害了穆斯林群众的感情。穆斯 林群众要求在全国第七届体育运动会在成都举行的这一天 举行抗议游行。出版社所在的出版大楼还受到了要被火烧 的威胁。当时,十二层的出版大楼集中了省局直属的多家 出版单位,于是,一批武警日夜守候在大楼周围以防不测。 对导致此书出版的当事人,有人要求将其枪毙,有人写信 提出按古兰经将其处死,有人认为他们“比拉什迪还拉什 迪”。事态还在其他一些省(市区)的更大范围蔓延。青海、 宁夏等地的一些穆斯林群众要求游行抗议。一批几千人的 抗议队伍到达河北试图进入北京,直到做了很多说服工作,
小组成员:
1我国出版产业法律制度基本问题 2我国出版法制度的变化 3我国出版行政管理 4 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 5非法出版活动
1我国出版产业法律法规基本制度问题 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基本模式
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总体特点
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主要内 容
我国的法律制度 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大致分类 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大致评价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8)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 (9)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07) (10)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 人的选题; (11)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 (1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 (13)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 目); (14)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 (15)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以及: (1)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工作和生活情况;(2)中国共产党党史;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5)外交; (6)宗教。
出版的法律制度
出版法是规定出版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又指单行的出版法规。

出版法通常涉及出版物的出版程序,限 制范围,出版者、印刷者、发行者或者作者 的资格和责任,以及政府进行管理的权限、 方法、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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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制度的分类
(一)追惩制
1.追惩制的概念
它作为一种事后管理制度,是指出版物在出版之前, 不受政府部门任何干涉,自由印刷出版,仅在发行之 后如果发现有违法事项,才由司法部门依照法律予以 追究。 特色:以司法权为主,行政权为辅,防止滥用职权, 干涉出版自由。 国家: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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