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城乡规划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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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

第7章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

三、 行政司法
行政司法就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准司法程序对在行政管 理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案件,以及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 规定的特定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规范的一种专门活动。(包括行政调解、行政仲 裁、行政复议) 《城乡规划法》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就 是说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裁决权。
对于已有的城市规划法规按照立法程序进行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止。 对于已有的城市规划法规按照立法程序进行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止。
4.审批城市规划
二、行政执法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管理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规划管理程序 ,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核发“一书两证”、行 核发“ 核发 一书两证” 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强制执行等方面。 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强制执行 1.核发“一书两证” .核发“一书两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负责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在建设工程审批过程中负责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对临时用 地和建设负责核发临时用地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许可证。 2.行政监督检查 . 包括上一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一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 工作的考察、了解、催办、纠正、指令、检查、评比等。也包括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关于建设用地、建设工程方面的申请 、审查、发证和对“一书两证”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制止 和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3.行政处罚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违反法规规定的有关单位 和个人所进行惩戒的行为。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责 令限期改正和并处罚款。(P170)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方法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方法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主要由依法采取⾏政的⽅式⾏使管理职能,兼采⽤科学技术的⽅法和社会监管的⽅法以及经济的⽅法,结合起来综合运⽤,以达到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现的⽬的。

1.⾏政的⽅法 《城乡规划法》第三章明确规定,城乡规划的实施,主要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选址、建设⽤地、建设⼯程、乡村建设的当前建设项⽬实施⾏政管理,即依法⾏政。

需要经过申请、审查、核定、提出规划条件、报批、复核、核发规划许可证等⼀系列程序和⼿段来实施⾏政许可的管理职能。

换⽽⾔之,就是依靠⾏政组织,根据⾏政权限,运⽤⾏政⼿段,履⾏⾏政⼿续,按照⾏政⽅式来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城市、县⼈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具体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核发规划许可证的⾏政主体。

2.法制的⽅法 我国已经颁布了⼀系列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性法规、地⽅政府规章和规范性⽂件,初步具备了有法可依的条件。

依法⾏政,就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规范的规定⾏事,有法必依,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违法必究。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过程是⼀个具体执法的过程。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家知法、懂法、守法,以便规范⾃⼰的建设⾏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政,运⽤法律⼿段认真执法,法有授权必须⾏,法⽆授权不得⾏,正确⽤法,⾃觉守法,充分调动法律规范来履⾏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作。

3.科学技术的⽅法 《城乡规划法》第⼗条规定:“国家⿎励采⽤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效能。

”这就指出了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运⽤科学技术⽅法的要求,即应当采⽤当代的先进科学⽅法、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来加强规划管理⼯作。

采⽤科学技术的⽅法是⼀种辅助管理的⽅法,它能够提⾼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效能,把管理⼯作提升到⼀个新的⽔平。

科学技术的⽅法,不仅包括基础资料的科学准确性、电脑运⽤、办公⾃动化和上实施管理等,还应包括先进的管理理念、专家咨询、科学决策和效能监察等。

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规划系统依法行政行为,强化规划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规划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政,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实施规划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第三条实施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正、合法、及时,遵循惩防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机构。

第五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地区或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二)建立、健全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三)负责规划行政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四)提出并审查本机关对规划行政执法提出的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五)负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监督检查结果;(六)配合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重要行政案件提出本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有关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

第六条规划行政执法的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一)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的制订、分解和实施情况;(二)受委托的组织是否依法履行了委托手续;(三)是否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五)是否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六)法律文书及案卷是否规范;(七)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时,是否依法说明理由;(八)是否履行其他法定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对群众和舆论反映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调查核后加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依照总体规划,制定和修改全国性、区域性城乡规划规范,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制度,推进城乡规划科学完善。

对于全国性城乡规划规范,由国务院制定和修改,并报本会议审议批准后施行。

对于
区域性城乡规划规范,由本辖区国务院制定和修改,并报本辖区有关部门和人民代表大会
审议批准后施行。

城乡规划制度,应当服务于推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落实
依法行政,坚持法治精神,实施规范分类治理;应当保护和改善水土,发挥其有助于经济
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要兼顾独特文化和民族地域传统发展特点,促进城乡建设民
主化,人文化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推进城乡规划科学完善,必须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检查、监督、评价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在综合管理、开发利用水源、确定安全等
方面的重要作用。

城乡规划编制应当把握总体规划的纲领方向,从宏观上把握范围,因地制宜,选择合
理把握空间及其内容,注重就地取材,坚持以规划构建有序城乡结构,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强化规划实施推动作用,重视圆满完善城乡空间结构,把握新旧概念、均衡发展、提供公
共服务的角度,将绿色和共享的概念贯彻到具体规划中,实现城乡规划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管理和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和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第一章城乡规划管理概述1城乡规划管理基本内容和特性基本内容(1)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2) 依法审批城乡规划(3) 城乡规划实施(4)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特性⑴就管理的职能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服务性和制约性。

⑵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宏观性和微观性。

⑶就管理的内容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专业性和综合性。

⑷就管理的过程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

⑸就管理的方法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规律性和能动性。

2城乡管理的基本原则⑴依法行政的原则⑵系统管理原则⑶政务公开原则⑷公众参与原则3城乡规划决策的类型和含义含义:就是城乡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乡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乡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决策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指最有效地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决策。

(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作规程进行决策。

4如何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技术优化决策结构,提高决策技术水平和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第二章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1简述行政领导的含义导行政领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

2结合城乡管理工作内容,谈谈如何提高行政效能。

提高行政效率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政内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上。

把重点放在改善内部环境上,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

(1) 改革组织体制。

(2) 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 完善行政过程。

(4) 实现行政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现代化。

3行政法治原则有哪些?分别有什么含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包括4方面内容:⑴行政行为主体合法、⑵行政行为内容合法、⑶行政行为程序合法、⑷行政行为权限合法。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45题)1、(1)参加考试(2)获得奖励A.4 — 1 — 5 — 2 — 3B.1-2-4-3-5C.4-3-1-5-2D.1-4 — 5-3 — 2【答案】 C2、公共行政核心原则是( )。

A.行使权力B.公民第一C.讲究实效D.勤政廉洁【答案】 B3、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说明中,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 )对建设用地以及建设工程提出的引导和控制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的规定性和指导性意见。

A.城市总体规划B.控制性详细规划C.修建性详细规划D.近期建设规划【答案】 B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相关内容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处罚与刑罚的适用范围同相重合时,如无法判断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先适用行政处罚B.违法行为在3年之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D.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答案】 B5、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原则是()。

(2014年真题)A.劝诫原则B.惩罚原则C.主客观分开原则D.责任自负原则【答案】 D6、《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省域城镇体系的强制性内容不包括()A.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B.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C.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D.省域内近期建设规划方案【答案】 D7、国家对军事设施实行()方针。

A.调整、巩固、充实、提高B.分类保护、确保重点C.贯彻安全、高效、经济D.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答案】 B8、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规划实施中出现一些问题具有行政调解,复议和仲裁权利,这些权利在公共行政管理分类上属于()。

(2012年真题)A.司法参与权B.司法管理权C.司法行政权D.公共司法权【答案】 C9、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

2023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测试卷及答案

2023年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测试卷及答案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测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 100分)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类别的是( )。

A、教育B、商业服务C、金融邮电D、科研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行政监督检查的内容不包括()。

A、验证土地使用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B、复验建设用地使用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是否相符C、对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放线的工程,检查其标高、平面布局等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符D、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检查、核实有关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3、根据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 )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B、乡级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4、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房地产交易不包括( )。

A、房地产转让B、赠与C、抵押D、房屋租赁5、某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将受到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罚。

A、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C、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2年未动工开发D、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6、下列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B、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C、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D、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7、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下列不属于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内容的是()。

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

名词解释1.城市管理:是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城市肌体健康运行,以城市的物质要素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作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和建设活动。

2.城市管理体制:指城市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总称,是整个国家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

3.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者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管理城乡规划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根据法律规范进行。

具体来说就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行使行政权,综合指导和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活动,并对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4.城乡规划文本:指由城乡规划机构编制的反映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5.城乡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施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

6.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依据城乡规划所确定的区位、总体布局、用地性质、土地利用强度、建筑及设施布置等,并满足建设工程功能和利用要求,确定建设工程位置、利用土地的面积、开发强度,经济、合理地利用城乡土地。

7.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依据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综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性质、位置、规模、开发强度、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

8.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乡、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称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

简答/填空1.现代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柔性化、民主化、数字化2.当前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特征。

(1)全国城市的管理体制大体一致(2)中共市委在城市管理体制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3)市拥有对区、县的领导权(4)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城市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决议机关(5)社会团体在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参政作用不断增强3.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变有哪些方面。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失效日期】【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颁布日期】2000.03.13【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2000.03.13【正文】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重要工作。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对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规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地方不顾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违反城乡规划,盲目建设,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城乡建设布局失调;相当多的城镇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规划,随意批租土地进行建设;小城镇和乡村的规划与管理薄弱,不少地方建设混乱;规划实施缺乏监督机制,违法建设屡禁不止。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结构正在进行战略性调整,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土地和空间资源利用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城乡规划工作,必须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国情,面对现实,面向未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确定城市和村镇的性质、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必须坚持依法管理,逐步实现城乡规划的法制化。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系列讲座课件-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度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系列讲座课件-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度
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
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
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
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
➢ (3)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 5 年 , 原则上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 城市人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 ,可以制 定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 , 并组织实施。
➢ ⑷强制性内容: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依 据城市近
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 , 对规划 年限 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 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 体安 排 , 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 根据城市近 期 建设重点 , 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等相应 的保护措施。
第六节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管理要求
· 一、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主体
➢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 定 ,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 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 , 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 各级城市规划组织编制的主体根据《城乡规划法》、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及《城 市规划编 制办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 定 , 汇集于表 (表2-1)。
➢ (6) 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 (7) 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 , 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近 期建设规划前 , 必须征求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意见。 批准后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其中 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 的城市 , 报建设部备案。

城乡规划法具体内容

城乡规划法具体内容

第一节《城乡规划法》基本内容大纲要求:了解:《城乡规划法》立法背景;熟悉:《城乡规划法》重要意义与作用;掌握:《城乡规划法》内容与说明。

一、制定《城乡规划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城乡规划法》是在1979年由国家建委和国家城建总局开始起草的。

1984年1月5 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城乡规划法》全文共7章70条9000余字,它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我国城乡规划和建设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框架第一章“总则”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乡规划和规划区的概念,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来源,单位和个人对于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知情权、查询权和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权,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增强城乡规划科学性和实施监管的效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等。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其第一章总则中的内容不包括(B )。

A.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B.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机构、权限、审批程序C.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D.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来源保障三、《城乡规划法》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制定目的: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城乡规划法》适用范围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地域适用范围,二是行为适用范围。

地域适用范围是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

城乡规划法释义??? 一、新中国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回顾??? (一)、法律法规建设回顾???? ——上世纪五十年代学习前苏联经验,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78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1984年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城市规划法》并正式颁发;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正式施行。

??? 1、主要内容??? (1)、城市规划制定制度;(2)、划定城市规划区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制度;(3)、城市规划实施许可制度;(4)、违反城市规划行政处罚制度。

??? 2、以《城市规划法》为基础的法规体系???? ——1991年5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5年6月20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改。

???? ——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 ——1993 年12 月15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2004 年9 月24 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 ——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城乡规划法》并正式颁发;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

??? (二)、规章制度建设回顾???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1)、城乡建设指导思想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严格控制建设不切实际的大广场、宽马路和大草坪,严禁政府部门超标准建设办公楼;??? 小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首先发展基础条件好、规模较大的建制镇,严防遍地开花。

《城乡规划法》与依法行政

《城乡规划法》与依法行政

规范和原则。 从这样的一个角度去理解 《 乡 0 城
规 划 法 》 那 么 , 们 可 以看 到 , 城 乡规 划 法 》实 , 我 《 质 上就 是 有关 于 政 府 在 城 乡规 划方 面具 有 怎 样 的
此基础上 《 乡规 划法》对政府在城 乡规 划方 面 城
(0 8 O 一 0 7 0 20 )l 05- 5
的范围的 超出这个范围也 同样属于越权 ,这些
都 将 被 追 究 责 任 同 时 法律 在 授 权 时 也 会 对 权 力的 可 能 滥 用和 不 当使 用制 定 一 些 补 救 、监 督 和 惩 处 的规 则 以 保 证 权 力 的 正 当 而 有 效 的 行使 。 从 《 乡规 划法 》 的 内容 来 看 ,有 关这 方面 的条 城
原 则 并不 存在 ,也 就 是 说 ,公 共 部 门 所 行使 的权 力必 须 是 由 法律 明确 授 权 的 ,而 且 一 旦 授 权 如 果公 共 部 门没 有 行 使 就 要追 究 其 不作 为 :而 法 律 没 有授 权 的 内容 ,公 共 部 门 就 是 不 能作 为 一
了我 国整体的城 乡规划的新制度 ,是我国城乡规
划领域 的一件大事。与原来 的 《 城市规划法》相
比较 , 城 乡规 划 法 》的 内容 尽 管 发 生 了 较 大 的 变 《 化 这 些 内 容也 确 实 是 应 当予 以 关 注 的 , 比如 . 新 法 律 确 立 了规 划所 适 用 的 范 围 即 由城 市 改 变 为 覆 盖 到城 和 乡 即所 有 的 居 民 点 的 范 围 ,由此 而 架 构 起 了新 的规 划 体 系 等 等 。 但就 笔 者 的 认 识 与 研
的职责作 出了非常明确的界定 ,而且将政府 的职

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一、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教学目的1、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了解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原理,及其在地学领域中的应用。

2、教学要求(1)使学生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应用方法。

(2)使学生初步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本课程理论性强,教学中除注意突出重点,讲清基本理论外还应该注意实践应用。

二、教学内容与重点、难点每章名字以及每小节名字、重点、难点第一章城市管理概述一.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1.城市的社会管理。

2.城市的经济管理。

3.城市的生态管理。

4.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二.城市管理的的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

2.管理的开放性。

3.管理的动态性。

三.城市管理的原则:1.需求原则 2.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3.综合效益原则4.因地制宜原则5.可持续发展原则四.现代城市的管理方法:1.行政管理的方法 2.经济管理方法 3.法律管理方法 4.资讯管理方法 5.数学管理法 6.城市规划管理方法 7.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五.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弊端:1传统的城市管理组织过于分散 2管理法规建设不配套 3城市管理投入少 4城市社区管理职能较弱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缺陷:1监管合一模式 2多头分散模式 3综合协调模式 4管理单一模式 5实体管理模式第二章决策概论一.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二.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原则与类型(选择):原则:1合法性原则2现实性原则3连续性原则4民主性原则5效率性原则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三.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1计划依据2法律规范依据3规划依据4经济技术依据四.城市规划决策结构包括:1信息系统2智囊系统3决策系统第三章行政管理学概述一.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国华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第一节城乡规划管理概述一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

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第一,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第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第三,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第二节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一城乡规划管理系统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二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1.管理目标最终目标P1152.管理者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

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3.管理对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5.管理中介(1)权力审批权:审批城乡规划,审批“一书两证”惩治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执行权:执行城市政府方针、正常和重大决策参议权:向城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表彰权:表彰实施城乡规划优秀建设项目其他权:其他法律授权或因需制定管理规范的权力(2)规则批准的城乡规划文本、图纸,各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强调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的思考

强调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的思考

强调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的思考一、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首先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执法人员应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准确运用法律,做到依法行政。

同时,应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确保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二、执法程序规范规范执法程序是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

在执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应制定详细的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执法行为的有序性和高效性。

三、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的保障。

应选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此外,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是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的必要手段。

应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

同时,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此外,应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评估和考核,对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依法行政的落实。

五、公众参与与沟通加强公众参与与沟通是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在执法过程中,应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关切和诉求,做好信息公开和解释说明工作,增强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和支持。

六、案例分析与研讨通过案例分析与研讨,可以深入剖析实际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与难点,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依法行政能力。

应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症结,研究解决方案。

同时,应定期组织案例研讨活动,分享经验,交流心得,促进执法水平的共同提升。

城乡规划法法规

城乡规划法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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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
• (二)城镇总体规划 •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
功能分区, 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 ,各类专项规划等. •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区范围、规划区 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 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 减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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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任务导入
• 业务资料4-1 • [基本情况] • 某羊毛衫厂,系乡办企业,厂址设在市区,注册资金50万
元,在职职工人数35人,经营范围主要是羊毛衫、服装,经 营方式为制衣、加工。20 x 6年销售收入350万元,销售税金 20万元,利润总额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0万元,所有者 权益150万元。20 x 7年10月,经税务稽查人员对该企业“应 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检查发现,该账户有货 方余额1. 2万元,企业账面反映20 x 7年1 }9月已缴销售税金 巧万元,已缴城建税1 500元,当年计提的城建税已申报缴纳,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法规概述
• 三、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
• «城乡规划法»是在总结十几年来«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 设管理条例»施行的基础上,以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 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制定的 法律.«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在 城乡经济发展与建设中,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 用, 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坚持社会的平衡发展,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城乡规划法»的施 行,还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及所属各有关部门行政行为 的监督检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要从加强依法 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 充分认识实施«城乡规划法»的 重大意义, 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城乡规划工作 做得更好.

第六章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

第六章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

第六章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第一节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特点及环境一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

二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内涵、本质1.内涵:主体合法、权利合法、权责统一2.本质: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权力,同时,它又是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关键。

三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特点1.系统性2.综合性3.长期性4.现实性5.地方性6.公众参与性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环境1.城市意识2.城乡规划意识3.法制意识4.行政意识五城乡规划管理依法行政的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六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依据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依据,主要有计划依据、规划依据、法制依据和经济技术依据等。

这四个方面的依据也是进行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1.计划依据计划依据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门计划、建设项目计划等。

2.规划依据规划依据包括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

3.法制依据法制依据包括城乡规划主干法、城乡规划专项法和相关法。

它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行政规章和技术标准所组成。

4.经济技术依据经济技术依据包括国家有关科学技术政策、城乡建设政策、专业技术经济规范、相关技术经济规范等。

第三节城乡规划依法行政行为一行政立法1.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法规体系2.法规协调3.法规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止二行政执法1.城镇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和乡村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行政监督检查3.行政处罚4.行政处分第四节城乡规划的体系、原则和管理体制体系:A2、A12、A13A2: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系列讲座课件PPT城市规划依法行政案例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系列讲座课件PPT城市规划依法行政案例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2、综很强的工作 。城市规划要协调处理城市发展中远期与近期、 需要与可能、生产与生活、局部与全局、地上与 地下、平时与战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 效益以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间的各种关系; 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各项建设活动。因此,规划 规划依法行政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特征,城市规划 依法行政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综合效益和整体 素质水平。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4、长期性 城市发展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城 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长期性,使其成 为一项经常性的不间断的工作。在 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要熟悉城市的 沿革,现状和未来发展的前景,要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承继过去、创造 今天、预测未来的重要指导作用。 要维护城市规划的连续性和权威性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诉讼,要求撤销被告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建设案
2、一审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对房屋建筑进行规划管理是被告依法履行职
责的行为。原告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搭建房屋,违 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被告对原告的违法建房行为进 行处罚符合《城市规划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 应予维持。原告认为建房解决漏水问题已经开发商同意,且 建房用于联通公司新建移动通信基站,无须再经被告审批的 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 持被告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2007年1月8日作出的赣市规建 罚字(2007)第3-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诉讼费50元由原 告承担。
第六章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具有全局性、综合性、
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现实性、地方性 和群众性等特点。它的对象是整个城市,是 要通过依法行政把城市规划与当前建设紧密 结合起来,保证城市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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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问题
•机构设置与城乡规划职能不适用,未体现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 •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范 •机构设置缺乏系统性 •城乡规划管理人员不足
2.机构权限
1.城乡规划编制权 2.城乡规划审批权 3.城乡规划修改权、调整权 4.建设项目立项参与权 5.建设用地核定权 6.用地调整权 7.建设工程审定权 8.监督检查权 9.行政处罚权
行政立法
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法规协调:“依法、从上、从新” •法规清理、修改、授权和废止
•城镇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和乡村 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行政监督检查:政府层级、管理相对人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行政强制执行
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度
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度指依法对城乡规划进行编制、审批、实施、 监督的行政管理制度。
1.城乡规划编制制度
城乡规划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基本框架
全国城镇体 系规划
省域城镇体 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 划
城市或县人 民政府所在 地镇控制性
详细规划
其他镇控制 性详细规划
编制部门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会同 国务院有关
部门
省、自治区 人民政府
城市和镇人 民政府
城市或县人 民政府的城 乡规划主管
具体有: •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 •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 •城市建设年度计划; •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准的计划投资文件 •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批准文件。
二、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依据
2.规划依据 计划依据包括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
3.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2)监督检查
人大监督、公众监督、行政监督
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 地方人大常委或乡镇人大 代表会
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
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 改 规划实施情况
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
3.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3)竣工验收制度
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中最重要环节
组织审查
2.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2)城市总体规划审批
直辖市城 市总体规

省、自治区人民 政府所在地城市
总体规划
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审查
国务院审 批
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总体 规划
省、自治区人 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所 在地、其他镇
总体规划
上一级人民政 府审批
2.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3)详细规划审批
城市或县人民政 府所在地镇控制
参考:广州市规划局职能部门设置及主要职责
参考:香港、台湾地区及国外城市规划机构设置
新加坡 新加坡政府内阁中主管城市规划工作的是国家发展部。 国家发展部下设市区重建局全权负责全国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图1)。 市区重建局共有五个署,工作人员1200人,其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如下: 城市规划署:负责战略规划(概念规划)、总体与详细规划。 保护与城市设计署:负责市区规划设计与城市保护。 发展管制署:负责规划管理和违章取缔。 土地行政署:负责土地批租、土地管理与研究、公共停车场管理。 企业发展署与项目发展署:负责测绘、工程契约与行政、人力资源、公共关系、管理与办公室服务、
3.机构职能
建设部城市规划司:
4.机构设置
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部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市规划局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市规划局 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规划局或承担城乡规划职能的建设局
4.机构设置
①机构设置应当健全: ②加强省、自治区建设厅规划处力量 ③设市城市应设置规划局 ④县应设置规划局 ⑤市辖区应设置规划分局 ⑥建制镇应设置派出机构 ⑦规划部门应有建设监察队伍
具体了解:
城镇体系规划文件与图纸; 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与图纸;
二、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依据
3.法制依据 包括城乡规划主干法、城乡规划专项法和相关法, 由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行政规 章和技术标准组成。
具体有: •p89
二、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依据
4.经济技术依据 包括国家有关科学技术政策、城乡建设政策、专业 技术经济规范、相关技术经济规范等。
部门
镇人民政府
基本框架
城市、镇重要地块 其他地区修建性
修建性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
乡规划
村规划
编制部门
政府编制
建设单位
乡人民政府
由行政村所在地 镇或乡人民政府
2.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1)城镇体系规划审批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审议并
附审议意见
国务院
国务院授权国务院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美国洛杉矶市都市计划处,组织庞大,共有工作人员450人。其主要职能为 规划设计、测量制图、经济社会调查、系统的资料统计,以及每周二次公 开听证会,用于协调公、私个方的意见,推行都市计划(图3)。
财务、咨询系统、综合土地使用信息系统、法律。 同时,新加坡在国家律政部下设土地局,负责全国土地权属和地政的行政管理,不参与任何开发经
营活动。土地的批租和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部的都市重建局负责。 市区重建局权利高度集中,总执行官同时兼任总规划师。并具有健全的综合协调与部门参与、公众
参与机制,以保障在管理权高度集中的同时,决策与管理的公正与合理。 为做好跨部门综合协调工作,新加坡政府设置了三个权力很大的非常设机构:总体规划委员会、发展
性详细规划
本级人民政府批 准
本级人大常委和 市政府备案
其他镇控 制性详细
规划
上一级人 民政府审

各类修建性详 细规划
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审定
2.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4)乡规划审批
乡规划
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审议
县人民政府审批
(5)村庄规划审批
村庄规划
村民会议或村民 代表大会讨论同

县人民政府审批
具体有: •《中国城市建设技术政策》 •国家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和经济技术 规范 •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要求编制的地区性经济技术要求文件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经济技术要求。
三、城乡规划依法行政行为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 检查行使行政权,综合指导和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活动,并对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4.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制度
违反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法律后果。违反《城乡规划法》强制性规定 和有关民事、刑事法律规定的,即构成《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法律责 任。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
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机构现状及存在问题
(1)机构现状
•机构设置“上大下小” •土地规划“合二为一”
3.机构职能
1.城乡规划编制权 2.城乡规划审批权 3.城乡规划修改权、调整权 4.建设项目立项参与权 5.建设用地核定权 6.用地调整权 7.建设工程审定权 8.监督检查权 9.行政处罚权
3.机构职能
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研究制定全国城市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测 量工作 •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审查报批工作 •参与制订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图1 新加坡市区重建局组织结构示意图 图2 新加坡总体规划委员会组织结构示意图
台湾地区城市规划的行政体系
台湾地区城市规划体系包括台湾地区综合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各部门建 设发展规划及国家公园规划,县市综合发展规划,都市规划四个层次。
根据台湾都市计划法第四条规定,都市计划的主管机关为:内政部营建署。 内政部营建署下设都市计划组负责台湾地区都市计划工作。省建设厅下设 第四科负责城市规划工作。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高雄市政府工务局都市 计划科负责城市规划工作。县(市)政府在工务局下设都市计划课。乡、镇及 县辖市公所在建设课下设专门都市计划人员(图4)。 台湾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审议工作适当分离,城市规划的审议工作由各级 都市计划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委员、技术人员、工作人员三部分组成。内 政部、省、市、县、乡、镇均设都市计划委员会。 都市计划委员会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个一人,主任委员由内政部、各 级地方政府或乡、镇、县辖市公所首长分别兼任或可指派主管事务机关或单 位首长担任。委员十至十八人,包括主管业务机关或单位的首长;有关业务 机关或单位的首长或代表;具有专门学术经验的专家;地方热心公益人士。 各级都市计划委员会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都市计划委员会 的主要任务是审议、研究都市计划。
•主要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 行建设进行现场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规划核实证明。
•核实不合格的或未经规划核实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 竣工验收资料
3.城乡规划审批制度
(4)民主监督制度
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不能公开的文件及处理情况,其余过程及 结果都应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管制委员会和建筑管制委员会,负责协调国家有关公共发展和私人发展的重大事项。三个机构的主席 都是市区重建局局长(总规划师),体现了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和综合职能。
总体规划委员会负责协调公共发展,其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 发展管制委员会负责协调私人发展,其组织结构为: 主席:市区重建局 委员:公共工程局建筑管制署、道路交通署,环境部防污局,规划师学会,建筑师学会。 建筑管制委员会负责审查主要地段的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其组织结构为: 主席:市区重建局 委员:规划师学会的高级规划师和建筑师学会的高级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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