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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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着力解决兵团美育教育中存在的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和资源配置不平衡、师资队伍缺额较大等问题,全面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兵团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
(一)美育教育在立德树人中具有重要作用。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美育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必须充分认识美育教育培育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屯垦戍边事业接班人具有重要特殊作用。
(二)新形势要求加快发展学校美育教育。近年来,学校美育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美育教育的育人功效日益凸显,学生艺术素质普遍得到提升,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相互衔接的美育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美育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但是,美育教育依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美育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活动参与面小、美育师资短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团场学校缺乏基本的美育教育,美育教育的评价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制约了美育教育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美育教育工作必须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
(三)推进美育教育的原则和目标。美育教育必须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必须坚持量化评价,整体提升。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兵团特色的现代美育体系。
二、抓住重点环节,统筹推进美育课程和教学改革
(四)开足开齐美育课程。学科课程是美育教育的主渠道,是确保学校美育教育整体实施和面向全体学生的根本途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中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具有民族、地域
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要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五)丰富美育课程内容。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要根据条件建立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篆刻、剪纸、陶艺、工艺、摄影、戏剧、戏曲、文学社等多种艺术活动兴趣小组,让每一个中小学生至少掌握一种艺术技能和特长,深入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微电影、歌舞剧等群体性活动;普通高中要在开设音乐、美术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供学生选修;职业院校要在开齐开足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音乐、美术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将古诗、名曲、名画赏析等纳入选修课,并针对不同专业学生学习或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积极拓展开设舞蹈、诗歌、摄影、旅游文学、动漫艺术、艺术设计、剪纸等艺术特色课程和民间艺术课程,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普通高校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根据学校自身优势和特点,开设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美育课程和校本美育课程,力求美育教学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兵团精神紧密结合并相互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要贴近校园生活,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开发具有兵团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
(六)加强美育课程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有关教材,上好美育课程。美育实践活动是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要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学生参与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情况与表现要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结果不得与各类学校学生的升学考试挂钩,也不得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结果作为认定特长生的依据。
(七)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学段美育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内容要求,切实强化美育育人目标,根据社会文化发展新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开辟新的教学途径。开发利用当地的民族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积极参与人文交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教科研活动,取得一批美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成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校美育的整体发展。
(八)加强美育的渗透与融合。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与各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挖掘不同学科所蕴涵的丰富美育资源,充分发挥语文、历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