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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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因公出行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第四条学校差旅费管理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实行预算管理、报销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差旅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行,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填写《差旅费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以下凭证:
(一)差旅费申请表;
(二)交通票据(如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等);
(三)住宿费发票;
(四)伙食补助费发票或收据;
(五)其他必要费用发票或收据。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票据金额报销;
(二)住宿费:按实际发生的票据金额报销,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三)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和规定标准计算;
(四)其他必要费用:按实际发生的票据金额报销。

第九条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条学校审计部门对差旅费管理进行监督,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用报销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销范围1. 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产生的差旅费用;2. 因公出国(境)产生的差旅费用;3. 因公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产生的差旅费用;4. 学校认为必要的其他差旅费用。

三、报销程序1. 出差前,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2.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3.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将《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报销票据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4.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5.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报销标准1. 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凭有效票据报销;乘坐出租车,凭票据报销。

2. 住宿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报销。

凭住宿发票报销。

3. 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根据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4. 市内交通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根据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5. 通讯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凭通讯费用发票报销。

五、报销审核1. 出差人员提供的报销材料应真实、完整、合法。

2.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销费用合理、合规。

3. 出差人员对报销材料有异议的,可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学校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学校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对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乘车进行规范管理,更好的对学校的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报销标准及要求
1.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乘坐收费性公共交通工具(含公交车辆、地铁等)或出租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2.教职工因公外出在市内区间办理公务首先应选择公交车辆、地铁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通工具。

3.市内交通费的报销依据为有效票据,报销原则是从严审核,据实报销。

一天内的市内交通费报销上限为80元。

4.上半年市内交通费需在本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报销,下半年市内交通费需在次年1月15日之前完成报销,否则,一律以自愿放弃报销对待。

5.市内交通费报销流程及票据报销要求
(1)报销流程
报销人(乘车人)→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

(2)票据报销要求
教职工整理交通车票(常规车票)将车票按财务规定规范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据实写清出差人姓名、外出乘车日期、事由、起止地点、票据张数、票据金额。

(注:教职工在粘贴车票前请先咨询学校财务室,如自行粘贴不规范,不予报销该票据)。

将填写好的《差旅费报销单》,根据上述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报销事由不得含糊其辞,不能以“公事外出”,“办理公务”等代替。

交通车票必须按同一日期,同一外出事由逐趟粘贴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第三条学校差旅费报销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第四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一)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二)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三)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伙食补助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六条差旅费报销程序如下:(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费用明细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不符合报销条件的,退回《差旅费报销单》并说明原因。

(三)报销人员持《差旅费报销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报销款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销过程规范、透明。

(一)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审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计,确保报销真实、合规。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学校的进一步拓展,学校教职员工的差旅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合理利用财务资源,确保教职员工差旅费用的合理报销,学校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

二、适用范围差旅费报销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在公务出差或相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三、费用报销范围1.差旅交通费:包括机票、火车票、公共交通费等。

2.差旅住宿费:包括住宿费、早餐费、房间费等。

3.差旅餐费:包括正餐费、零食费等。

4.其他差旅费用:包括通讯费、出差报销费用等。

四、报销申请流程1.出差申请:教职员工在正式出差前,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出差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出差。

2.差旅费用核算:教职员工在出差结束后,需按照规定的差旅费用标准核算差旅费用,并填写报销申请表。

3.报销申请:教职员工在核算完差旅费用后,需将报销申请表和相关票据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5.报销审批: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申请表和相关票据提交给学校领导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6.报销发放:学校领导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核算完成的差旅费用发放给教职员工。

五、其他制度1.费用限额:学校设定差旅费用的限额,教职员工在出差前需明确知晓差旅费用限额,并合理制定出差计划。

2.票据保存:教职员工需妥善保管好与差旅费用相关的票据,以备财务部门审核需要。

3.真实报销:教职员工在报销申请中必须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差旅费用信息,如有虚报、少报或以假票报销等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4.其他规定: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差旅费报销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制度执行和监督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差旅费审核小组,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通过建立差旅费报销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差旅费用的使用和报销流程,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学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模板

学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模板

学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1. 各种借款手续与报销归还规定参照借款制度。

2.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科备款。

三、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1.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购买、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维修费等。

2.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有效期内的带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发票右下方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明确用途。

定额发票或未填写明细项目的发票必须带有对方盖章的写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明细附件;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3. 报销5000元以上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科以便备款。

4.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1)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同类发票张数较多可先到财务科汇总填写原始凭证汇总单(报销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须办理出入库手续的应附出入库单,属固定资产的附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校长审批签字民主理财组长签字到财务科报销。

(2)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3)标准说明: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证明。

2)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实际乘坐的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等有效票据。

3)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实际乘坐的出租车费、公交车费等有效票据。

(4)差旅费报销流程:1)报销人将相关报销单据整理齐全后,提交给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2)科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将报销单据提交给校长审批签字。

3)校长审批通过后,将报销单据提交给民主理财组长签字。

4)民主理财组长签字确认后,将报销单据提交到财务科进行报销。

四、其他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1. 培训费报销制度及流程:(1)报销人需提供培训费的合法票据、培训课程安排、培训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2)培训费报销流程:1)报销人将相关报销单据整理齐全后,提交给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学校差旅、会议报销制度

学校差旅、会议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差旅、会议经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产生的差旅、会议费用报销。

三、差旅报销1. 出差审批:教职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报销范围:(1)交通费:按照实报实销原则,凭票据报销,包括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2)住宿费:按照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凭住宿发票报销;(3)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凭餐饮发票报销;(4)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报销,包括出租车票、公交票等;(5)通讯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凭通讯费用发票报销。

3. 报销标准:(1)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交通工具等级及出差天数确定;(2)住宿费:按照出差地点的住宿标准确定;(3)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额报销;(4)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额报销;(5)通讯费:按照每人每月一定金额报销。

4. 报销流程:(1)出差人员填写《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2)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财务部门审核;(4)分管领导审批;(5)报销。

四、会议报销1. 会议审批:教职工参加外单位举办的会议,需提前填写《会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2. 报销范围:(1)交通费:按照实报实销原则,凭票据报销;(2)住宿费:按照会议地点的住宿标准报销,凭住宿发票报销;(3)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凭餐饮发票报销;(4)会议费:按照会议费用预算报销。

3. 报销标准:(1)交通费:根据会议地点、交通工具等级及会议天数确定;(2)住宿费:按照会议地点的住宿标准确定;(3)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额报销;(4)会议费:根据会议费用预算报销。

4. 报销流程:(1)参加会议的教职工填写《会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2)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财务部门审核;(4)分管领导审批;(5)报销。

大学差旅费报销标准

大学差旅费报销标准

大学差旅费报销标准一、背景介绍。

大学差旅费报销标准是指对于大学教职工在工作中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的合理报销标准对于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大学差旅费报销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二、差旅费报销范围。

大学差旅费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其中,交通费包括车票、机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住宿费包括差旅期间的住宿费用;餐饮费包括差旅期间的伙食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包括差旅期间的通讯费、材料费等。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1. 交通费。

对于不同交通工具的费用报销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火车票的报销标准为硬座票价,飞机票的报销标准为经济舱票价。

对于自驾车的差旅,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计算报销标准,每公里报销标准为0.5元。

2. 住宿费。

大学差旅住宿费的报销标准根据差旅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线城市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为每晚不超过500元;二线城市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为每晚不超过300元;三线城市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为每晚不超过200元。

3. 餐饮费。

大学差旅餐饮费的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在差旅期间,教职工可以凭有效票据报销差旅期间的正常餐费。

4. 其他必要费用。

差旅期间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如通讯费、材料费等,可以凭有效票据报销,报销标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

教职工在差旅结束后,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准备相关报销材料,包括报销申请表、发票、行程计划等。

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进行报销操作。

报销流程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报销的合法合规。

五、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 差旅费用报销需保留有效票据,如发票、行程单等,以便日后的报销操作。

2. 差旅费用报销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不得超标报销,不得私自调整报销标准。

3. 差旅费用报销需注意节约成本,合理安排差旅行程,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和住宿方式,控制餐饮费用。

学校工作人员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等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学校工作人员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等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学校工作人员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等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车改革后学校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学校财务管理和《教育系统学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依据《教育系统学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适用于在规定区域范围内的短途公务出行和相关培训活动的本校工作人员。

二、报销范围学校工作人员在行政区域内短途公务出行和参加相关培训活动时产生的交通费用。

三、报销原则1.执行据实报销原则,报销的费用应是真实的公务出行产生的合理交通费,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公务出行活动;不应脱离工作实际变相发给个人;2.学校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应优先选择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或不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选择乘坐各类合法的出租车(含网约车)。

3.学校工作人员因短途公务活动使用自备车辆出行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可报销出行过程中合理的交通费补贴。

五、报销要求1.学校工作人员报销交通费用时,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或乘坐出租车(含网约车)或租车出行,须提供合法票据,并在相关票据上注明出行事由、时间,由相关科室人员签署证明,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学校工作人员因短途公务活动使用自备车辆出行的,须填写工作人员因公使用自备车辆交通费用补贴审批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活动结束回校后报销。

3.本校工作人员因公使用自备车辆出行交通费补贴标准为:由学校至公务办理地的往返交通里程数(依据百度导航搜索的合理线路里程数为标准)之和,以单价1.00元(每千米)计算采用进五进十法核定补贴金额,如遇满员(按车辆座位数)再加10元(每辆车往返一次),不得报销停车费、路过桥费和高速费用,伙食补助标准不得高于50元/天。

4.学校工作人员因公使用自备车辆外出前,根据相关事由或通知精神,先填写《小学工作人员因公使用自备车辆交通费用补贴审批表》(附相关公务事由或通知精神),由相关科室人员签署证明,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回校后经学校办公室核定金额,方可到财务(会计)室报销交通费用补贴。

学校出差报销财务制度

学校出差报销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报销。

第二章报销范围及标准第三条报销范围:1.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及当地住宿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2. 交通费:按照出差地点及出差方式,根据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报销。

3. 餐饮费:根据出差地点及实际用餐人数,按每人每天规定标准报销。

4. 公务费:包括通讯费、打印费、复印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5. 误餐补助:根据出差天数及实际需要,按每人每天规定标准报销。

6. 其他费用:因公出差发生的其他费用,经审批后可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第四条报销标准:1.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点及当地住宿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晚200元。

2. 交通费: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按实际费用报销;乘坐出租车、公务车等,按实际费用报销。

3. 餐饮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0元。

4. 公务费:根据实际需要,按相关规定报销。

5. 误餐补助: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元。

第三章报销程序第五条出差前,申请人应填写《学校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出差期间,申请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经费,妥善保管好报销凭证。

第七条出差结束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材料,包括《学校出差报销单》、发票、车票、住宿证明等。

第八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人。

第九条报销款项应在报销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出差报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

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

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是指小学教职工在工作中因公需要出差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学校报销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教职工的出差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制度范围二、费用标准1.交通费:小学差旅期间的交通费用包括火车、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

火车、汽车的乘坐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票价报销,飞机的乘坐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机票价格报销。

2.住宿费:小学差旅期间的住宿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房费报销。

住宿费用包括酒店房费、旅馆房费等。

3.餐费:小学差旅期间的餐费按照实际发生的用餐费用报销。

三、报销流程1.差旅费预报销:教职工出差前应提前填写差旅费预报销申请表,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以及预计的交通、住宿、餐费等费用。

2.差旅费实报销:教职工返回后,提供相应费用的发票、凭证、报销单等资料,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4.财务付款:财务部门在审核无误后,将差旅费款项转账或发放报销支票给教职工。

四、报销要求1.报销时限:教职工应在出差返回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发票、凭证等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2.报销凭证:教职工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发票和凭证等,包括交通票据、住宿发票、餐费票据等,且票据上的金额应与报销申请表上填写的金额一致。

3.收据管理:教职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票据和凭证,确保不会遗失或损坏,同时还要注意票据的有效期限,过期无效的票据不予报销。

4.合理性要求:教职工在出差期间的费用应合理合法,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政策,如存在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学校应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包括制度的内容、操作流程以及相关要求。

同时,学校还应开展差旅费报销制度的培训,提高教职工的理解和操作能力,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应设立监督机构,对差旅费报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旅差费报销制度

学校旅差费报销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费用的报销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产生的旅差费报销。

三、报销标准1. 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住宿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2. 交通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交通标准报销,包括火车、飞机、汽车等。

3. 餐饮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出差餐饮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4. 公务用车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公务用车标准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理。

5.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凭有效票据报销。

四、报销流程1. 出差前,教职工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 出差期间,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行程执行,并注意节约开支。

3. 出差结束后,及时填写《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

4. 部门负责人对《出差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法。

5. 财务部门对《出差报销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不予报销。

6. 经审核无误的《出差报销单》,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7.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出差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规定1. 教职工出差期间,不得报销与出差无关的费用。

2.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如实反映实际开支,不得虚报冒领。

3.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按照报销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4. 教职工出差报销,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六、监督与处罚1. 学校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教职工出差报销进行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虚报冒领、挪用公款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销的,取消其报销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

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

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是指对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

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开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下面将对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对于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

其中,交通费主要包括车船费、飞机票、火车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食宿费包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包括因公出差所产生的电话费、邮电费、会议费等。

其次,针对不同出差距离和时间,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般而言,对于市内短途出差,学校规定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但需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开支,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对于市外长途出差,学校规定交通费以经济舱或硬座标准为限,住宿费以三星级标准为限,伙食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此外,其他必要的差旅费用也需经过合理审批和报销。

再次,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教职工在出差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出差申请,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等,并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出差回来后,教职工需及时将出差期间的费用报销单据和报销申请交至财务部门,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完成报销流程。

最后,学校对差旅费报销标准的执行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学校规定对于不符合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追究责任。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报销。

综上所述,学校差旅费报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开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严格遵守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和报销差旅费,做到廉洁用公,精打细算,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有关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

同时依据X财【2017】XX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报销办法:
一、报销条件:
由学校安排外出学习、办公事,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教研活动等。

二、报销标准:
1、公派,生活费40元/天;交通费据实报销。

2、出差培训期间交通及食宿自理的,凭车票、住宿发票(住宿费最高不超过每人150元/天),据实报销,伙食费每人90元/天。

(派车接送并且管饭,不报销交通及伙食费;派车不管饭,报销伙食费每人60元/天;不派车不管饭,每人90元/天。

XX 点前出发,按一天报销; XX点后出发,按半天报销;XX点后返回,按一天报销;XX点前返回,按半天报销;自驾车到外市出差,交通费按照每车100元/天,住宿费及伙食费参照前边标准执行。

)
3、参加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的教师,费用开支评文件及发票报销;费用自理的按上述条款予以补助。

XXX学校
2018年1月15日。

大学财务报销制度规定

大学财务报销制度规定

大学财务报销制度规定引言大学财务报销制度规定是大学内部管理的重要一环,为了保障大学内部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透明度,本规定被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单位和职工,对于规范财务管理、规避风险、提高效率、保障合法权益和监督制度的落实均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报销凭证的种类1.费用报销凭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用品、业务招待、通讯费等各项费用)。

2.设备材料采购购置凭证(包括办公设备、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及学生用品的采购及其他固定资产采购)。

二、报销流程1.报销人员向所在单位主管提交费用报销申请表或是采购购置申请表,报销人员在报销申请表中写明报销内容、用途及支出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凭证。

2.单位主管审核报销申请表,审核费用合理性并符合财务预算及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要求。

3.各单位根据报销申请表及凭证开具付款单或转账凭证,办理支付手续。

4.各单位及时向财务部反馈处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部对所反馈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报销要求1.报销人员应当保证报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且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

2.费用报销金额未超过工资标准的,单位可在所在职工工资中直接扣除;费用报销金额超过工资标准的,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发票或者其他相关凭证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3.报销材料应当完整,凭证应当是真实、有效和完整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存在涂改、虚假、失实等情况。

4.报销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议、出差、招待等费用的最高标准。

超出最高标准的差旅费、招待费需要提供证明和材料以及所在单位的审批意见。

5.报销材料上应当标注相关的费用科目和项目信息,确保报销科目、项目正确、详尽,避免重复申领、申领不全、申领不准确的情况发生。

四、报销需知1.报销申请必须在发生支出后予以申报,未及时报销的费用均不得列入财务管理部门的结算与监管范围。

2.报销单上的金额必须精确核对,并确保报销单中的发票号码与实际取得的发票号码相符。

3.是否可以报销,要根据报销人员所处单位、所处岗位、报销单内容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等多方面的原因决定是否批准。

职业技术学院公务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务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务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在市区内符合公务用车规定,且采用社会化方式出行发生公务交通费用的报销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市内公务交通费报销应在公务活动发生后30天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60天。

第三条报销市内公务交通费需填写“学院市内公务交通费报销单”(见附件),注明每次公务出行的日期、公务事由、往返地点、报销金额等,由经费负责人签字,财务处审核报销。

第四条报销市内公务交通费应取得原始发票,网约车平台租车应要求租车公司按月开具发票并提供乘车明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购买一次性定额乘车票并取得定额发票。

第五条公务经办人是市内公务交通费报销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务交通费报销的真实性负责。

经费负责人对公务交通费报销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处负责市内公务交通费报销的审核,从公务出行的时间、地点、事由及发生金额对公务交通费报销进行合理性审核,对不合理或相关性不充分的公务出行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第七条审计处负责对各部门(二级院系)、各项目发生的市内公务交通费报销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出差报销标准

学校出差报销标准

学校出差报销标准学校出差报销标准第一条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计划表,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

差旅计划表作为差旅费借款或报销的原始凭证。

2、凡到风景名胜地区参加会议、外出调研考察等,须经校主要领导审批。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费执行万家小学规定。

第三条交通费1、一般情况下,学校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汽车(不含租车)、轮船(不含旅游船)。

2、交通费用暗万家小学规定凭票据报销。

5、带车、租车、搭乘便车等出差无往来交通费凭证的,应将情况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相应栏内如实填写。

第四条住宿费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在限额内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2、到外单位锻炼、实习、支援工作的人员,只能接受接待单位就近从简安排住宿。

3、由对方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等无住宿发票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相应栏内如实填写。

第五条伙食补助费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发,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每餐3元。

2、由会议主办单位或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应在差旅计划表上相应栏内注明,会议期间不发给伙食补助费。

2011年毛坪小学校出差报销制度2016-02-02 15:45 | #2楼1、科任教师及行政人员不得擅自出差,必须经校长及行政领导讨论决定方可出差。

2、凡出差人员必须遵守出差纪律,在规定时限内返回,不能延期旷工和请假。

3、不经校长室同意擅自出差和不按时限返回的,均视为旷工;4、教导处要把出差教师的出差时限,日期、事由、人数及代课教师公布清楚。

(注:出差前必须跟出差人员说清出差时限。

)5、教师不得以公差之机谋取私利和占办私事,多数教师反映强烈的扣考核勤项5分。

6、出差时,对于上级摊派的交费,须经行政会讨论决定。

7、出差所购(或领)得公物应交回总务处(校产管-理-员)登记,然后再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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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好的对学校职工外出乘车进行规范管理,更好的对学校的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归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具体要求
1、学校员工外出办事,本着节约原则,应尽量乘坐市内普通公交车辆(公共交通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许乘出租车;
2、员工外出办事,需事先向本部门领导或向直接上级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办事,如无事先上报而产生的乘车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四条可乘出租车的标准
1、提取、携带大量现金和支票(数额20000元及以上)外出办事;
2、搬运学校大量及贵重物品;
3、接送学校重要客人、合作伙伴及客户;
4、经过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允许加班至晚间23:00以后路途偏远且无任何普通交通工具乘坐;
5、当天所安排课时为两个不同教学地点且上、下课衔接时间相差在半小时以内;
6、上晚班的老师在下班后无公交车可乘坐,学校根据上课地点与
家的距离,酌情批准乘坐的士;
7、学校领导交办的紧急公务及经校长特批的其他情况。

以上乘车情况均需在获得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否则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五条日常情况乘车的报销规定
1、每工作日只报销一次上、下班路费(离家—工作地点—回家),期间如有转车则只报销转一次车的费用(单程);(备注:以上公交费用均按市内公交核算:1元/次)
2、工作期间,由办公地点到合作单位或本校基地上课/办公,其中产生的费用则实报实销;(备注:教学部将根据老师综合情况进行课程安排,采取就近原则)
3、每月只能报销一次,原则上每月3日前报销上月所发生的交通费;
4、区间路程时间在20分钟以内者,不能转车或乘坐的士;
5、晚班教职工下班时,在无直达公交车可乘坐的情况下应尽量转乘其他线路公交车;
6、日常情况乘车报销流程
(1)员工填写固定工作路线报销申报表,由财务审核,交校长审批通过后,每月按此线路予以报销。

如有更改,必须提前2天填写变更工作路线申报表,交由财务审核;
(2)除每月固定工作路线外,如遇特殊临时安排或助教等,在当月报销流程中填写,注明即可。

特殊线路报销也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
提交变更工作路线申报表,并遵守报销规定及报销注意事项。

第六条特殊情况乘车的规定
1、员工因公乘坐出租车划归于乘车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的条件见本规定之<第四条>所述内容实行;
2、在各部门有员工必须定期乘坐出租车的情况下,各部门主管需提交所在部门定期必须乘坐出租车的乘车事由及员工名单的申请,经由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财务以各部门上交的申请为依据对乘车费用进行核算报销;
3、教职工由于以上特殊原因而发生的乘车费用需在费用产生当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交由部门主管及校长签字交到财务进行费用报销;
4、特殊情况所发生的乘车费用不纳入交通费,直接划归于财务普通费用报销。

第七条注意事项
1.住宿员工:住宿点至办公地点只报销一次上、下班费用,上课期间费用则实报实销;
2.非住宿员工,按市内公交一般原则予以固定住宿地方按每天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予以报销,因个人原因更换住宿地点,必须提前到财务申请住宿地点变更,否则财务有权不予以报销;
3.当上课或上班地点线路有多种选择时,以选择最节约车次乘坐,财务也将从节约角度出发,以最节约车次核算;
4.所有员工必须遵循真实、节约的报销原则,严禁虚假、乱报,
如经查实,取消当月绩效,并做双倍处罚。

第八条其他
1、学校有权对本规定实际执行中存在问题进行修改调整;
2、本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过程中未尽事宜,将另补充规定;
3、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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