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前后期和亲政策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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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前后期和亲政策述论
摘要:和亲政策作为我国古代中原王朝处理同少数民族关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政策,从西汉一直延续到明清。
唐朝时期和亲政策进一步发展,已由汉代的权宜之计发展为统治者广泛运用的安边政策。
唐朝后期,随着国力的下降,在与少数民族和亲的同时,唐政府将公主下嫁到各藩镇,构成了唐后期另一种意义上的和亲。
由于和亲双方的实力对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使唐前、后期的和亲政策存在较大差异。
关键词:唐朝;和亲;少数民族;藩镇
早在先秦时期,“和亲”一词就出现在史书中。
1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和亲政策始于西汉,盛行于唐代,终于清代。
从西汉到清代至少有150余次,可见和亲是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
对于和亲许多人认为是统治阶级的一种权宜之计,而事实上,和亲在不用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
唐朝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时期,以安史之乱为分水岭,分为前、后两期。
突厥、吐蕃、回纥、南诏等民族在当时都曾建立过政权。
为了加强民族间的联系,巩固国家的统一,唐政府十分重视利用公主和亲的手段增进唐王室与少数民族首领间的联系与信任。
然而,唐代中晚期政局动荡、内外交困,唐政府在不断对外同少数民族和亲的同时,更多的是频繁将公主下嫁到各藩镇,以求国家的表面和平。
尤其是安史之乱后,各藩镇的实力不断壮大,唐王朝无力镇压,不得不加以笼络,将天子亲女一再嫁入强藩。
这种政治婚姻构成了唐后期“另一种意义上的和亲”2。
一、唐前后期和亲的原因
在唐朝存在的近三百年中,从总体上说,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军事强大,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
但是由于唐朝前后期政治局势差别很大,所以和亲政策在前后期也表现出了不同的目的性。
前期和亲的目的
1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栾氏,而固与范氏和亲”。
这里的和亲指晋国的中行氏与范氏两个贵族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栾氏所进行的和好行动,并没有姻亲关系。
2王剑.另一种和亲——也谈中唐以后公主下嫁藩镇问题[J].山西大学学报,2006,29(3).
主要是为了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一)“大统一”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维护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国家的有力工具。
无论哪个朝代都迫切希望天下一统,中华一体,而和亲即是实现这一愿望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唐建立之初就对周边少数民族采取了和平共处的羁縻政策。
李渊曾说:“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
”3唐太宗也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4公平的民族政策使唐朝前期和亲不同于以往朝代,唐朝的和亲政策是在多民族统一,各民族平等的思想指导下实行的。
(二)唐朝君主们把和亲视为分化、瓦解、削弱和控制少数民族的一种手段,在拉拢和亲民族的同时,又离间了和亲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
唐朝前期国力强盛,军事实力强大,李唐王朝不会因为妥协而与少数民族和亲,而和亲正是为了显示大唐的宽宏气度、以及兼收并蓄的风采。
事实证明,这确实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不仅帮助唐朝减少一个一个的边患危机,更使得周边民族政权对唐王朝极为仰慕,都愿意与唐朝和亲。
那些与唐王朝和亲的民族为了保持因和亲而带来的优势地位,千方百计地阻止其他民族政权与唐王朝联姻,而正是通过这样大唐王朝得以控制各少数民族政权。
安史之乱后,藩镇的实力不断壮大,相反,唐王朝的军事实力却急剧下降。
藩镇的存在成为长期困扰唐王朝的问题。
因此唐后期的和亲又表现为不同的目的。
(一)以向少数民族借兵为目的。
安史之乱的爆发、吐蕃等少数民族的入侵劫掠以及后来的唐末农民大起义的爆发使唐中央政府仅仅依靠唐军无法尽快平定内叛、抵御外侵,不得不向其他少数民族借兵。
如在平定安史之乱时,唐王朝为了向回纥借兵,频频与回纥和亲,和亲公主达到七位之多。
而在平叛叛军的过程中,回纥葛勒可汗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因此,在唐王朝与周边各少数民族结成军事同盟的过程中,和亲政策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
(二)以安抚跋扈的藩镇为目的。
安史之乱被平定后,藩镇仍然作为唐中央政府统治的一大隐患而存在。
而此时的唐王朝已无力镇压,也无力改变藩镇政治、经济、军事的独立现状,只好安然地接受下来,将帝女作为皇室对内“和亲”的政治筹码下嫁给藩镇子弟,以求国家统治的暂时稳定。
而这也是唐中央王朝频繁将公主下嫁的主要原因之一。
3(后晋)刘昫.旧唐书[M].卷1.北京:中华书局,1975.
4(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卷198.北京:中华书局,1956.
由此可见,唐前期的和亲政策带有更多的主动性,而后期的和亲政策则带有更多的无奈与屈辱,“忍耻和亲,姑息不暇”5就是某些史臣对唐后期与回纥和亲的评价。
二、唐前后期和亲政策的差异
由于唐前后期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因此唐政府所采取的和亲政策也存在着诸多不同。
第一,从和亲的对象看,唐前期主要与吐蕃、契丹、吐谷浑、南诏等少数民族实行和亲;而后期除了对外与少数民族和亲外,公主下嫁各藩镇子弟也成为唐朝和亲政策的一种形式。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
代宗和德宗时期,藩镇反叛不断,唐朝为藩镇问题所困扰,在武力讨伐反叛者的同时,频频利用婚姻关系来笼络跋扈的藩镇,巩固朝廷与藩镇之间的关系。
第二,从和亲公主的身份来看,唐前期和亲公主的身份主要是宗室女(文成公主)、宗室甥女(永乐公主、静乐公主)、亲王女(金城公主);而唐后期和亲公主的身份除上述之外,还有天子亲女。
唐肃宗将亲生女儿宁国公主下嫁回纥毗伽可汗,“蕃酋欢喜曰:‘唐国天子贵重,将真女来’”。
6而后又连降崇微公主、咸安公主、太和公主等于回纥,以稳固边防。
唐朝后期共有十三位公主下嫁给藩镇子弟。
第三,从和亲的方式看,唐前期的和亲政策主要是汉族公主出塞;而唐后期的和亲既有汉族公主出塞,也有少数民族公主入塞嫁到中原地区。
如安史之乱爆发后,由于“天下承平日久,人不知战”7,唐王朝欲“借兵于外夷以张军事”8。
至德元年(756年)唐肃宗派将军李承寀等出使回纥要求和亲,“以修好征兵”9,李承寀到达可汗牙帐与怀仁可汗之女完婚,并请到了回纥援兵。
唐肃宗对回纥可汗的拔刀相助非常感激,当即封怀仁可汗之女为毗伽公主。
第四,从和亲的目的看,唐王朝前期军事实力强大,经济文化繁荣昌盛,对少数民族实行和亲,是为了利用和亲公主左右少数民族首领。
尽管和亲公主的身
5(后晋)刘昫.旧唐书[M].卷195.北京:中华书局,1975.
6(后晋)刘昫.旧唐书[M].卷195.北京:中华书局,1975.
7(后晋)刘昫.旧唐书[M].卷200.北京:中华书局,1975.
8(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卷218.北京:中华书局,2007.
9(后晋)刘昫.旧唐书[M].卷195.北京:中华书局,1975.
份不同,但当她们嫁到少数民族地区后都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因此唐王朝均有以和亲公主左右可汗、赞普,使其不侵扰中原,以达到安定边疆的意图,即“成万里之婚,定四方之业”10。
而后期和亲的目的在第一部分已有详细的论述。
总之,由于前后期唐朝国力和军事实力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使唐前、后期的和亲政策也存在较大差异。
尤其是安史之乱后,虽然一些少数民族政权趁国势动荡之机到中原劫掠,给唐王朝的统治带来极大的威胁,但相比之下,藩镇的心腹之患更令统治者头痛。
“公主下嫁藩镇子弟,实质上是一种对内的和亲”,是唐王室在军事力量薄弱的情况下为了保持国家表面的和平、政治上的统一,与藩镇进行的交易,以皇室的尊贵荣耀为代价,来换取江山的暂时稳定。
并且,寄希望于公主在下嫁到藩镇后,能代天子立威于众,同时以其所表现出的中央政府的诚意,起到劝化作用,进一步达到归心于朝的目的。
三、唐前后期和亲政策的影响
和亲政策的实施,从总的方面看,对于唐朝缓和民族矛盾、促进民族融合与发展,巩固统治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之中,和亲政策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一)唐前期的和亲政策稳定了边疆地区的形势,巩固了唐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
唐太宗曾说:“北狄风俗,多出内政,亦即生子,则我外孙,不侵中国,断可知否,以此而言,边境足得三十年来无事。
”11通过和亲之后的血缘关系,以达到其稳定边防的政治目的。
和亲之策,不同于武力扩张,“实为天下幸甚”12。
另外,唐与回纥、吐谷浑的和亲,不仅促使边疆的形势出现了稳定,而且使唐王朝借用了二者的力量来对抗吐蕃,从而使吐蕃对唐的进攻也有所收敛。
(二)唐与少数民族的和亲还影响了其它各阶级的通婚和交往。
唐代嫁于回纥的公主及宗女,以及连同陪送的众多男女,基本上都被回纥融合。
同时在和亲的影响下,会昌三年(843年)以回纥四位王子为首的部众降唐,唐武宗均为他们赐名。
这些人连同他们所率领的部众,此后与汉族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讲汉话,着汉服,与汉人通婚,久而久之被汉人所融合。
通婚联姻无疑会加速民族融合与同化的过程。
10(宋)王钦若.册府元龟[M].卷979.北京:中华书局,1960.
11(后晋)刘昫.旧唐书[M].卷198.北京:中华书局,1975.
12(唐)吴兢.贞观政要[M].卷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三)和亲加强了内地与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多民族文化的形成产生了积极影响。
文成公主入藏时,唐朝赠送的随嫁物品计有:“唐王以释迦佛像、珍宝、金玉书橱、三百六十卷经典,各种金玉饰物作为公主的嫁奁。
又给与多种烹饪的食物,各种饮料,金辔玉,狮子、凤凰、树木等。
”13同时有许多工匠被派到了西藏,如酿酒、养蚕等技术就是这时直接传进吐蕃的。
唐回和亲后,双方的马绢贸易较为繁荣,回纥“岁以数万(匹马)求售”,而且往往“马一匹易绢四十匹”14。
不仅如此,唐朝公主与回纥和亲时,还带去了大量的丝织品、金银器皿和各种工匠,汉族的文化、技艺也随之传入了回纥。
《九姓回鹘碑》不仅有回鹘文,还有汉文,汉文化对回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回纥首领和人民“慕朝廷之视”“思睹汉仪”15。
(四)唐朝后期,和亲的作用已大不如前。
虽然对唐朝的统治有一定的延续作用,但是对唐朝的整体发展却是一种羁绊作用。
各民族政权此时大都以和亲为借口,向唐王朝勒索财物。
政府无力承受,最后因为婚资太高而拖延婚期。
元和八年(813年)礼部尚书李绛提出了筹集婚资的办法:“我三分天下赋,以一事边。
今东南大县岁赋二十缗,以一县赋为婚资。
”16圣历元年(698年),默啜可汗在要求与唐和亲时,向唐索取农具3000具,谷物10万和铁数十万斤。
这对于正在走向下坡路的唐王朝来说,无疑加重了唐政府和人民的负担。
唐朝后期,随着国势的日渐衰弱,虽然对内、对外采取了数十次的和亲,甚至不惜牺牲天子亲女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然而这种和亲政策并没有收到唐王朝预期的效果,唐王朝试图通过和亲稳固藩镇、维护统一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四、小结
唐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以及藩镇的和亲,尽管所要达到的间接目的不尽相同,但最终目的是完全相同的,即“为我所用”。
唐前期的和亲政策在稳定边疆局势、避免军事冲突、促进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的确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随着唐王朝势力的日益衰微,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的和亲,其效力也日渐下降。
说到底,这种政治联姻最根本的决定因素还是联姻双方实力的对比。
和亲,是权
13《吐蕃王朝世系明鉴》转引吴枫、陈伯岩著《隋唐五代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2页.
14(宋)欧阳修.新唐书[M].卷217.北京:中华书局,1975.
15(宋)王钦若.册府元龟[M].卷965.北京:中华书局,1960.
16(宋)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M].卷217.北京:中华书局,1975.
利斗争双方为求得一种妥协而伸出的橄榄枝,仅仅是作为一种策略,维持暂时的均衡局面,它不可能维持权利双方的长期稳定。
随着唐朝国力的日渐衰落,与王室和亲所带来的虚荣已越来越不能满足野心勃勃的地方势力和少数民族政权的胃口。
到唐末,唐王室已放弃使用公主的婚姻作为笼络安抚的手段了,后代帝王在解决争端的时候,采取的是更为直接有效的方式,譬如纳贡称臣、封地自治等手段,和亲政策至此退出了唐朝的舞台。
然而,和亲政策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仍为历代王朝所借鉴和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