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仓库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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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仓库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筒仓管理工作任务
(1)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做好原料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原料储存、供应、生产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原料的保管工作,全部的仓库管理相关的单据均在中粮内部管理软件(公司指定使用的采购信息化系统)完成录入和管理,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物相符。
(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原料的处理工作。
(4)做好车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车间和原料的安全。
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发热结块、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防潮、防压、防火。
第二条原料入库管理
1、大豆入库管理规定
(1)在大豆接收之前,根据到货通知,准备好库房立筒仓、货位,对仓储场所及输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杀虫消毒、设备检修等准备工作,以保证大豆接收的顺利。
(2)通知品控部取样化验,根据《检验单》,按批次、卸货时间分级存放,实行批次划管理。
(3)原粮理货员指挥装卸工卸车大豆,严格按《装卸作业管理规程》进行作业,同时保持装卸现场卫生整洁,及时清扫回收洒落的大豆。
(4)在卸货时,理货员利用感官检验整车船货物的质量情况,特别注意死角的检查。
(5)如发现整船质量与化验单上的各项指标不相符时,应停止卸船,通知品控部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再卸货,如不合格联系业务部处理。
卸船完毕后,接收员开具《原料入库单》,并在化验单上签字认可。
并做好《原料接收入库记录》《大豆批次记录》(6)每天作业结束,理货员严格认真检查作业质量,包括现场卫生等内容,不合格及时
整改。
2、菜籽入库管理规定
(1)在菜籽接收之前,对筒仓、垛位等仓储场所的安全性能、卫生状况以及输送、计量设备的安全性、可操作性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保证菜籽接卸。
(2)化验室出具《油料检验单》后,客户要及时决定是否卸车,化验结果出具时间超过1小时,原粮理货员不再安排卸车。
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总监或主管确认后方可。
(3)在卸货时,原粮理货员依据化验单,合理安排卸货区域。
利用感官检验整车货物的质量情况,每车检查比例不低于整车的2/3,特别注意死角的检查,严把最后一道关。
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卸车,迅速反馈给收购领导小组和主管领导。
(4)原粮理货员指挥、督促装卸人员卸货,并随时抽样(若发现掺假现象,根据掺假轻重情况罚扣重量)。
严格按照《装卸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码高要求码3.8米或20个高,同时保证装卸现场卫生整洁,及时清扫回收撒落的原料。
(5)按照化验单结果出具的时间及时迅速卸车。
每车卸完后,装卸工及时打扫车厢,回收现场散落的菜籽,原粮理货员督促车辆5分钟内离开卸货现场。
(6)严禁散料入垛,破碎开口包必须装缝好后入垛,保持工作现场清洁,减少流转过程损耗。
(7)装卸工严格按照《装卸搬运作业管理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装卸工向客户索要财务,一经发现立即开除,严禁客户、司机自行卸车。
(8)理货员必须廉洁自律,处以公心,公平公正,认真负责;不得收受贿赂、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杜绝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9)建议客户不使用有塑料内膜的包装物,否则按双袋皮扣重。
(10)每批、每天接卸完毕后,理货员严格认真检查作业质量,包括铺垫、码垛、盖蓬、散粮回收、接卸设备、现场卫生等内容,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整改,不得留有尾巴。
(11)理货员根据地磅单,及时登帐,并做好原料接卸的相关标识记录,以实现原料质量的可追溯性。
做好《原料接收入库记录》
第三条原料出库管理
1、车间要根据业务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的《生产计划》或《业务通知单》等安排散粮出仓。
2、作业前,中控室下达出仓作业指令,并与现场操作员对所发货物进行确认。
3、现场操作员必须对作业流程所经过的所有仓底阀门进行检查,执行作业仓供电,非作业仓断电制度。
4、中控室负责阀门开关的远程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
5、作业过程中,当班队长、操作人员等对仓底阀门开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核实,并做好记录。
6、作业后操作员及时关闭仓底阀门,并通知中控室,中控室进行远程确认。
操作员同时要卫生。
7、当仓内粮食出现明显板结、霉变或温度超过37℃(冬季32℃)现象时,安调室须及时向公司领导、品控部汇报。
8、生产车间从筒仓领料,筒仓操作工与车间做好质量、数量的交接,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9、为杜绝出现混仓现象,尽量做到单仓逐一领料,同时注意及时清仓,防止大豆发热结块。
10、理货员做好每日《原料出库记录》和相关标识记录,以实现原料质量的可追溯性
11、安排专人负责原料的领用,通过压榨车间领料计量称每天初始值和终值进行计量,次日八点问出加工总量,填写并核对无误后上报《大豆进销存日报表》,《菜籽进销存日报表》。
第四条原料保管
1、原料储存要求
(1)筒仓应根据大气温湿度和风力情况,选择合适时机对筒仓原料机械通风,对露天货物打开苫盖物进行自然通风晾晒,达到降水、降温的目的。
对储存过程中出现发热霉变的原料,及时采取倒垛倒仓、转料加工、分级回收等措施,挑拣出的次品降级处理,尽量把仓储损失降到最低。
(2)严格现场卫生管理。
经常对库房、筒仓进行清扫,保持储存环境的卫生整洁,杜绝
害虫的产生,抑制虫害的蔓延,同时对清理出的地脚料等单独存放单独处理,以防转基因与非转基因产品产生交叉污染。
(3)在车间内安置防鼠板、灭鼠夹,在露天货场投放灭鼠夹,以及在公司围墙外投放老鼠药等来消灭鼠害,以保证良好的储存条件。
(4)下雨前,应防筒仓渗漏和检查排水通道情况,保证筒仓密封完好和排水畅通,杜绝因渗漏而引起的结块和霉变现象的发生。
待天气合适时打开通风机,进行通风。
(5)实行5S管理。
所有物资分类分区存放,并做好标识。
配备消防设施,以防突发事件。
(6在存放货物的筒仓、库房等区域安装监控设备,进行重点安全监控,无关人员未经保管员同意不得进入,防止人为故意破坏。
2、原料的安全检查
(1)严格执行原料的“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的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指标包括“三温、两湿、一水”(粮温、仓温、气温,仓内湿度、大气湿度和粮食水分)。
(2)每天感观检验公司筒仓并适时进行通风,若存期超过20天应尽快安排车间领用或进行倒仓,每周检查一次生产车间领料、发货交付次序、以及“先进先出”的执行力度。
(3)根据《原料检验单》加强对入库原料粮温控制。
菜籽
筒仓垛位
水分存期水分存期
≤9% 1个月≤9% 3个月
10% 15天10% 2个月
11% 10天11% 1个月
≥12% 2天≥12% 不得放于垛位
大豆
垛位筒仓
水分存期水分存期
<14% 6个月≤12% 3个月
≥14% 不得入垛≤13% 2个月
<14% 1个月以内
≥14% 立即领用
3、原料应急处置
(1)原料入仓后,中控员须每天至少两次查看并记录仓内散粮温度。
车间根据异常温度及温度安全警戒等级及时向上级领导、品控部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根据仓内大豆温度划分为以下安全警戒等级:
正常状态:筒仓大豆温度在38℃以下(不包括38℃)。
三级状态:筒仓大豆温度在38-42℃(不包括42℃),或日升高0.5℃-1℃(不包括1℃)。
二级状态:筒仓大豆温度在42-46℃(不包括46℃),或大豆温度日升高1-2℃(不包括2℃)。
一级状态:筒仓大豆温度在46℃以上,或大豆温度日升高2℃(包括2℃)以上。
冬季以上温度控制点下调5℃,温度日升高值不变。
(3)处理措施
正常状态:车间制定计划进行作业或通风等。
三级状态:车间制定计划进行出仓、通风等;中控室注意观察大豆温度变化,并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车间主管。
车间主管及时将出仓、温度变化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品控部。
分管领导协调品控、生产调节生产任务。
经通风或出仓后仓内大豆达到正常状态的,按计划正常出仓,达不到正常状态的应在12天内完成出仓。
二级状态:出仓的同时,车间根据天气情况安排通风、倒仓等。
中控室加强温度监测,并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车间领导。
车间领导每天将该仓温度向分管领导汇报。
分管领导协调生产、品控变更生产任务或采取倒仓等措施尽快处置。
车间要将不利作业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或上报。
经通风、出仓、倒仓后仓内大豆温度达到正常状态的,按计划正常出仓,达不到正常状态的应在6天内完成出仓。
一级状态:车间组织全力出仓并分早晚两次向分管领导和品控部、汇报该仓温度情况。
生产部尽量安排原料在3天之内完成出仓。
(4)当筒仓大豆出现连续3天温度日上升0.5℃以上时,车间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汇报分管领导和品控部。
(5)当筒仓大豆出现严重板结、霉变或炭化现象时,车间主管负责汇报分管领导、品控部、生产部,研究制定出仓方案,确保安全出仓。
第五条相关管理规定
1、车间按原料出产地、水分、杂质分类进行存放并详细记录。
2、每月末前必须对库存的物原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然后原料核算员和财务人员再检查一次,并由仓管员填写盘点表一式两份,一联车间留存,一联交财务部,如有损耗或盘盈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相符合。
3、仓库原料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打尺标准实行,对不同原料采用不同的容重的计量方法,确保原料计量的准确性。
4、做好车间与供应、生产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原料的利用、积压等要提出正确处理等提出建议。
5、原料的保管要根据各种原料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原料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6、对于某些特殊原料,如高水分、高杂质、高热损、高蛋白、低蛋白等原料,应专仓保管,指定人负责,并设置明显标志。
7、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保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保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格执行厂区内禁烟制度。
8、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原料的安全。
9、保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分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结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10、未按本规定办理原料入、出库手续而造成原料短缺、规格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保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分管领导应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