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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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16]72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31

【实施日期】2016.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6〕7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

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吉发〔2016〕26号)要求,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扣创新发展要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打造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完善以吉林省科技大市场为主体、各市(州)分市场为补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培育提供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与中试熟化平台,组织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全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对接,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从供给、需求和服务端同时发力,促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解决一批企业重大技术难题,切实提高我省企业竞争力。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目的。紧扣发展主题,把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经济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到产业发展上,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支撑。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作用,推进产学研合作,大力发展技术市场。

---坚持以协同创新为主线。树立开放合作的科技理念,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地区流动,充分利用国外、省外和本省的创新资源,深入推进协同创新,破除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实现关键技术重大突破,实现竞争合作、互利共赢。

---坚持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充分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新理念,注重区域性示范引导,充分发挥资本、人才、服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催化作用,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围绕汽车制造、石油化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建筑、旅游、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现代农业、现代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人口健康等重点领域,破解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型创新创业蓬勃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初步建成。

到2020年,建设50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成1个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500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50亿元,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吉林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建立吉林省科技成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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