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收货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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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收货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公司购进药品及销后退回的药品收货流程,加强作业过程控制,保证药品收货及时准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进货与销售退货收货的作业过程。

三职责

3.1 采购员负责收集供货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提前告知收货员。

3.2 销售部门负责收集销售退货运输方式、运输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提前告知收货员。

3.3 收货员负责药品收货的具体实施工作。

3.4 验收员负责运输状况及来货外观状态的检查。

四操作规程

4.1 采购员联系供应商发货时,须提前向对方了解来货的发运时间、来货批号、运输方式等信息(委托运输还需了解承运单位、承运方式)。采用委托运输的,则要求对方必须随货附有加盖公司专用章的运输单据;自主运输的,则要求供应商提供运输车辆牌号;司机驾驶证信息。采购员将手机的信息提前告知收货员。

4.2 接到供应商发货通知后,收货员向对方了解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运输单位,并依照采购订单核对供应商提供的来货品种、批号、数量等信息。

4.3 收货员跟进物流运输情况,确保及时做好收货前准备工作。

4.4 接到药品到达仓库信息后收货员通过告知验收员并现场安排收货工作。卸货时,收货员按《药品搬运与堆垛操作规程》指导装卸人员搬运及码放来货。

4.5 运输车辆到达仓库时,由收货员检查物流单据,核实承运单位、运输方式;自主运输的还需检查车辆牌号、驾驶人信息。

4.6 物流信息经确认后,收货员核对随货同行单和采购订单的来货单位是否一致,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得收货,同事报采购部处理。

4.7 收货员检查随货同行单效期信息,发现超出生产日期6个月的品种不得收货,报采购部门处理

4.8 验收员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工具车厢密闭状况是否良好,车厢内环境有无积水、污染源等影响因素,不符合规定的报质管处处理。

4.8.1 核实车厢内是否密闭、上锁,对车厢内环境进行检查,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立即通知采购部。

4.8.2 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起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运输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应当报采购部处理。

4.8.3 冷藏药品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施运输的或者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将药品放置本公司冷藏药品库待处理区,并报质管部处理。

4.9 核对采购订单、实物、随货同行单(票):收货员依据采购订单、随货通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内容与采购订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不得退货,并通知采购部处理。

4.9.1 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订单、实货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

4.9.2 对于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订单、药品实物数量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应当按照采购制度要求重新办理采购手续,采购订单与药品随货同行单(票)、药品数量一致后,收货人员方可收货;

4.9.3供货单位对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订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内容不予确认的,到供货药品应当拒收,存在异常情况的,报质管部处理。

4.9.4 确认票、帐、物相符后,收货员、验收员依次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示不清‘封口不牢等情况的药品直接拒收。对外箱挤压变形的药品,验收员须拆箱检查最小包装有无损坏,发现异常直接拒收。

4.9.5 收货员核对无误后,将药品搬运至于其储存条件相符的待验区内,同时在来货上设立“待验”标识。

4.9.6 收货员登录ERP的“收货管理”进行信息录入,保存后打印“收货单”,有拒收的则还须打印“拒收单”,最后通知验收员进行验收。

4.9.7 销售退货药品收货

4.9.8 收货人员应当依据ERP中销售部门核准的“销退申请”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确认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后,将药品放置于符合储存条件的待验区待验。

4.9.9 冷藏药品已经出库原则上不予退货。如客户一定要退,则必须出具该药品在销售单储存期间和运输在途过程的温度合格证明,如不能出具的视为不符合冷链要求,不予退货。若销售部门签字同意退货的,退回后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4.9.10 收货员完成收货后,打印“收货单”,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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