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作业:增值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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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一:增值税作业:

1、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9日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4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本月销售摩托车11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

(3)15日用自产摩托车5辆作为奖品将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4)材料仓库发生意外事故,损失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本月份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本月份的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本月份损失的原材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本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进项税额 = 68 + 40 × 7% = 70.8万元

(2)销项税额 = 550×17% + 5×550÷1100×17% = 93.925万元

(3)损失原材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2.79–2.79)×17%+2.79÷(1–7%)×7% = 5.31万元(4)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 93.925–(70.8–5.31)= 28.435万元

2、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与B商贸公司(本题下称B 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2)B公司从A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 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项应付A企业的货款和税款后,实付购货款90万元、增值税15.3万元。

(3)A企业为B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4)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人35.03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

(1)计算A企业2012年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B公司2012年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购销材料:

A企业进项税额 = 30.6万元

B公司销项税额 = 30.6万元

(2)购销电脑:

A企业销项税额 = 45.9万元

B公司进项税额 = 45.9万元

(3)制作显示器、委托加工:

A企业销项税额 =(9.36+2.34)÷(1+17%)×17%=1.7万元

A企业进项税额 = 0.34万元

B公司进项税额:0(取得普通发票)

(4)B公司购进免税农产品:

B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0×13%+3×7%)= 4.11万元;

用于职工福利的40%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税额= 4.11×40%= 1.644万元

销售农产品销项税额=35.03÷(1+13%)×13%= 4.03(万元)

(5)B公司销售货物:

B公司销项税额= 298.35 ÷(1+17%)×17%=43.35(万元)

A企业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45.9 + 1.7 = 47.6(万元)

进项税额= 30.6 + 0.34 = 30.94(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 47.6 - 30.94 = 16.66(万元)

B公司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30.6 + 4.03 + 43.35 = 77.98(万元)

进项税额= 45.9 + 4.11 - 1.644 = 48.366(万元)

应纳增值税= 77.98 - 48.366 = 29.614(万元)

3.某副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食品,2012年11月发生如下涉税业务:

(1)本月销售食品共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

(2)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食品一批,应支付加工费6000元(不含税),加工食品已验收入库,并收到受托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本月未申请认证。

(3)从某粮油经营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面粉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20000元,税额为15600元。另外支付装卸费800元。

(4)因仓库管理不善,部分库存面粉霉烂,经盘点损失面粉10965元,其中含运费465元,保险费500元。

要求:

(1)经盘点损失的面粉应转出进项税额为多少。

(2)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食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3)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多少。

【答案】

(1)进项税额转出 = 10000×13% + 465 ÷(1–7%)× 7% = 1335元(2)因还未通过认证,其进项税额本月不得抵扣。

(3)应纳增值税 = 300,000×17% –(15,600–1335)= 36,735元

4、某电器专卖店(一般纳税人)2012年8月发生下列购销业务:

(1)销售空调机300台,每台3000元(含增值税),商场派人负责安装,每台收取安装费200元;

(2)采取有奖销售方式销售电冰箱100台,每台2800元(含增值税);奖品为电子石英手表,市场零售价格200元,共计送出50只电子石英手表;

(3)收取客户购买20台空调机的预付款40000元,每台3000元(含增值税),按60000元金额开具普通发票,因供货商的原因本期未能向客户交货;

(4)将本专卖店自用2年的小汽车一辆,账面原价16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以140000元的价格售出;

(5)购进空调机2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0000元,已通过认证,货款已支付;另支付运输费20000元,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票上注明运费15000元,建设基金1000元,装卸费2000元,保险费2000元;

(6)购进电冰箱15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已通过认证,因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厂商7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初支付;因质量问题,退回从某冰箱厂上期购进电冰箱20台,每台出厂单价价税合计2340元,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和税务机关的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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