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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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当时,保险业在中国并不发达,只有少数外国保险公司在主要港口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保险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

1950年,中国政府开始对保险业进行国有化,并于1952年成立了中国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保险机构。

此后,中国保险业开始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在国家的强力支持和引导下,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1980年代初,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保险业也被纳入到了改革的范畴。

1980年代末,中国开始引入外资,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这一举措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竞争压力,同时也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

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开始逐渐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允许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企业。

这一举措促进了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和竞争,也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保险业迎来了快速增长的时期。

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也不断丰富和创新。

保险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中国保险业正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社会风险的增加,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不断增长。

同时,新兴科技的发展也为保险业带来了机遇,如互联网保险、人工智能等。

中国保险业正努力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变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行业竞争力。

总的来说,中国保险业经历了从起步阶段到发展壮大的历程,通过不断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竞争,中国保险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并在不断发展中不断适应和引领市场需求。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作为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保险业对于风险分散、社会保障和资本市场的稳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回顾一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保险业也开始步入正轨。

在这一时期,政府多次出台有关保险的政策法规,从而建立了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保险体系。

该体系包括了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工人保险公司等多个保险公司。

其中,最大的人民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40%的业务份额,成为当时中国保险业的领头羊。

第二阶段:1978年-1997年1978年启动改革开放,中国保险业也开始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这一时期,国内外的保险公司开始涌入中国市场,形成了初步的市场竞争格局。

同时,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保险法律法规,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

1980年,中国人保公司与美国全球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之一——通用再保险公司合作,开启了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接轨的大门。

第三阶段:1997年-2005年1997年,我国保险业迎来了开放的新时代。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速度更加迅猛。

此时的保险业开始出现了更深层次的重组和并购,并逐渐成为反映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新型金融业。

1997年,中国人寿上市,开启了中国保险业上市的序幕。

第四阶段:2005年-2015年2005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监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保险公司的内部风险管控、保险业募集资金管理、大型保险公司组织架构等方面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

此时,保险市场格局也逐渐形成: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中车分别成为五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稳定的市场。

第五阶段:2015年至今2015年,我国的“一带一路”战略正式启动,中国的保险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推进区域国际化、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过程中,中国保险业担负着保障跨境贸易、投资保障等方面的重要职责。

保险的发展历程

保险的发展历程

‣ 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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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的恢复期
第三阶段(1979-2001):我国保险业的恢复和发展
独家经营 1979-1987
1979年,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长 会议纪 要》,明确提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12月,除西藏以外各地恢复人民保险公司分支 机构
稳步发展 1988-2001
‣ 5.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保险已经发展到极高水平
从保险深度看,保险同国民经济和科学文化的高度发展成正比。 保险深度是指保险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 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6.保险业务国际化
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保险标的的价值越来越高,一家保险公司甚 至是一国的保险公司很难单独承保一个标的,必须进行国际合
‣ 二.保险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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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借款的做法:船主把船舶或者货物作为抵押品 向放款人取得航海资金的借款,如果船舶安全完成航行,船主 归还贷款,并支付较高的利息。如果船舶中途沉没,债权即告 结束,船主不必偿还本金和利息。
这种方式的借款实际上就是最早形式的海上保险。
‣ 二.保险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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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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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发展历程
• (一)保险的萌芽期 • (二)保险的发展期 • (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 • (四)国际保险的发展特点 • (五)现代保险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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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的萌芽时期
‣ 一.保险的萌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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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古老起源
‣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
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营业
‣ 如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于1921年在上海成立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当时,中国正在进行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险需求也逐渐增加。

然而,在这个时期,中国的保险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保险市场主要由国有保险公司垄断,缺乏竞争和创新。

保险产品种类有限,服务质量也不高。

保险业的监管体制也相对落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法律保障。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深化,中国保险市场开始逐步开放。

1992年,中国设立了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开始。

这一举措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竞争力。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中国保险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的阶段。

越来越多的国内和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保险产品种类也逐渐丰富。

同时,中国政府也加强了对保险业的监管,推动了保险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2007年,中国保险市场迎来了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允许保险公司进行上市和股权融资。

这一举措进一步促进了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进入保险业。

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保险市场继续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

保险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产品也越来越多样化。

同时,科技的发展也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互联网保险、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推动了保险业务的创新和提升。

如今,中国保险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

保险业的发展不仅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全面和灵活的保险服务,也为国家经济的稳定和个人财产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总的来说,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是从起步阶段到开放发展再到创新发展的过程。

中国政府的支持和监管措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市场竞争的加剧也推动了保险业务的创新和提升。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保险意识的提高,相信中国保险市场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摘要: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饭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的行业。

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在不断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保险业坚持改革创新,行业面貌放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落后于外国保险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在目前国内保险业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主要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角度入手,以时间为线索,介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并阐述我国现在保险业的现状。

关键字:民族保险业发展历史初级阶段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

春秋时期孔子的" 拼三余一" 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

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

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保险业作为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

中国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

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业的开端还是在十九世纪后页。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一)中国保险业的开端。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加强了对我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的侵略。

外国保险公司纷纷登陆中国,中国保险市场逐渐形成。

外国保险公司凭借不平等条约所持有的政治特权扩张业务领域,利用买办招揽业务,垄断了早期的中国保险市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

面对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每年从中国掠夺巨额利润,致使白银大量外流这一严峻事实,中国人民振兴图强、维护民族权利、自办保险的民族意识被激起。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若干思考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保险思想和救济后备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

早在2500年前,孔子就主张“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荀子提出“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

可谓最古老的社会保险思想。

我国古代一直施行各种赈济制度。

据记载,周朝已建立各级后备仓储。

战国以后,逐步形成一套较完善的仓储制度,魏有“御廪”;韩有“敖仓”,汉代设有备荒赈济的“常平仓”,隋朝设“义仓”;宋朝和明朝还出现了民间的“社仓”,它属于相互保险的形式。

宋朝还有专门赡养老幼贫病的“广惠仓”,这可以说是原始形态的人身救济后备制度。

尽管我国保险思想和后备救济制度产生很早,但因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和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商品经济发展缓慢。

从而保险业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都不具备。

所以,始终没有产生商业保险。

中国资本主义形式的保险业是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通商贸易和经济侵略而来的。

在鸦片战争前,外国商人在对华贸易中,为了应付海盗、战争和变幻莫测的海上风险,需要保险的保障。

1805年,英、印商人在广州成立“谏当保安行”,亦称为广州保险协会或广州保险社,这是外商在中国开设最早的保险公司。

继英国之后,美国、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保险公司也相继来华设立分公司或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业务。

第二次鸦片战争和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在一些进步知识分子中产生了重大影响,如魏源、洪仁玕、郑观应、王韬、陈炽等人,他们纷纷著述立说,阐述各自的保险观点,为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创建作了思想、舆论准备。

清廷维新派发动的戊戌变法运动也为民族保险业的兴起提供了有利条件。

1865年5月25日,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打破了外国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局面。

1865至1912年的40多年间,成立的各类华商保险公司约有35家。

2011-2012年中国保险业概况

2011-2012年中国保险业概况

2011-2012年中国保险业概况一、保险业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目标中国保险业的监管主体为: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大陆地区)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等。

监管目标: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商业性保险产业的发展(含对内、对外开放)我国商业性保险业发展起步较晚,新中国成立之后才真正开始现代保险产业的发展进程。

建国初期首先是对旧中国保险市场的整顿和改造,接着又经历了1958年至1978年间近乎停顿的状态,接着进入了1979-1985年间的恢复阶段。

在此阶段,中国保险业援引了“苏联模式”的行政一元化垄断模式。

在建设初期,这种垄断模式有利于行业的集中管理、资金的集聚和调配,也有利于集中保险技术力量匹配保险业迅速的发展。

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大一统的垄断模式已不再适应经济的发展,引入竞争机制势在必行。

1985年3月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只要符合一定规定和要求,即可申请设立新的保险公司。

但市场竞争程度还非常低,人保的市场份额始终保持着90% 左右,垄断程度可见一斑。

直到1992 年党的十四大召开,中国保险市场进入了全面改革重建的新阶段。

保险市场主体迅速增加,占有绝对市场份额的人保公司也于1998 年解体为独立经营的三家公司: 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和中再保。

根据《中国金融年鉴2012》公布的数据,截至2011 年末,我国保险公司数量已达148家,垄断模式已被打破。

以下就对我国保险产业结构的现状进行分析,为探求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道路和方向打下基础。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金融年鉴2012》整理得到。

图1 2011年中国保险市场主体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保险市场保费收入为1.5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产寿险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转向寿险为主的格局,比如2012年寿险收入为财产险收入的1.67倍。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中国保险业大事记1805 年英国人在XX成立于仁保险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保险公司。

1875年最早的华商保险公司一一义和公司保险行在XX成立。

1899年中国经营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中国永年人寿保险公司成立。

1949年XX约有中外保险公司400余家,其中华商保险公司126家。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

1952年12月,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年底巳全部自动申请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8年10月,XX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巳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

1959年起,国的国内保险业务除XX、XX等地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他地方全部停办1959年9月,做出10年国有保险总结:共收入保险费16.2亿元,其中,财产险占91.19%, 人身险占8.81%,支付赔款共3.8亿元,拨付防灾费1300万元,积累保险基金4亿元,上缴国家财政5亿元。

1968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海外业务对外的分保由民安保险公司办理,寿险业务由中国保险公司办理分保,港、澳、新等地区的保险业务下放到中国保险公司XX分公司管理。

1972年4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保险。

1973年起,人保开办了来料加工、建筑工程安装、石油开采、钻井平台、油轮的油污及其他保险。

1974年,人保开办国际航线的航空保险。

1978年保险复办。

但是产、寿险合并。

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

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1981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XX国经济合同法》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作了原则规定,成为制订相关法律的依据。

1982年简易人生保险开卖。

198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XX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 第一部财产保险合同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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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历程自1980年中国进行改革开放以来,短短20多年的时间,中国的保险业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封闭到开放的发展历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不断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形成了中、外保险公司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2004年12月11日,按照入世协议,保险业的入世过渡期结束,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国保险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回顾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历程,总结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有利于我们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工作,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做大做强。

一、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四个阶段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阶段:(一)1980年至1992年,是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准备阶段。

八十年代初,我国开始允许一些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代表处。

外资保险代表处为增进中外保险业相互了解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外资保险公司下一步进入中国市场奠定了基础。

(二)1992年至2001年12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是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初步发展阶段。

国务院选定上海作为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标志着这一阶段的开始。

1995年,保险对外开放的试点城市从上海扩大到广州。

1992年9月,美国友邦公司作为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随后,有一批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我国保险市场。

截至入世前,共有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2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性机构。

其中,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6家,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13家。

2000年,中国保监会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与国际保险界的联系与合作。

(三)加入世贸后的三年过渡期:从2001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开始,我国保险业进入对外开放的新阶段。

入世后,中国严格履行承诺,不断扩大保险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市场主体不断增加:截至2004年9月9日,已有14个国家(地区)的39家(含4家筹建)外国(地区)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70个(含7家筹建)营业性机构。

此外,还有124家保险机构在中国共设立了187个代表处;保险对外开放城市已由加入时的上海、广州、深圳、大连和佛山等五个城市,扩大到了北京、天津、苏州、成都、重庆、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福州等城市;外国非寿险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并向外国和国内客户提供全部非寿险服务。

与此同时,中资保险公司的海外融资也取得重大进展。

2003年至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分别在境外上市,三家公司共筹集资金折合人民币480亿元左右,改善了资本结构,提高了偿付能力,向建立现代保险企业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四)过渡期之后的全面对外开放:2004年12月11日,按照入世协议,保险业的入世过渡期宣告结束,中国保险业实现全面对外开放。

自该日起,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对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地域限制,设立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资股权比例可至51%。

寿险除外资比例不超过50%及设立条件限制外,对外资没有其它限制;法定再保险比例将逐步取消。

这意味着中国保险业将在更高领域和更深层次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与合作。

2005年是我国保险业实行全面对外开放的第一年,我国保险业坚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实现了对外开放的平稳过渡。

二、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发展状况(一)公司数量不断增加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已从入世前的18家公司、44家总分支公司,增加到年末的41家公司、99家总分支公司。

世界上主要跨国保险金融集团和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已经进入我国。

《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的40多家外国保险公司已经有27家在我国设立了营业机构,19个国家和地区的128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92个代表机构和办事处。

在中国巨大市场潜力的吸引下,还有来自众多国家和地区的相当数量的外资保险公司在排队等候进入。

(二)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进一步扩大从经营的业务范围来看,根据入世协议,从2003年12月11日起,在华的外资非寿险公司已经可以向国内客户提供除法定业务外的全部非寿险服务;合资寿险公司可以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个人(非团体)寿险服务。

而到2004年底,它们可以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服务,经营业务范围大大拓宽。

从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来看,根据入世协议,到2003年12月11日,外资保险公司已经可以在包括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天津的15个对外开放城市经营,而入世前在其他地区已开设营业机构的仍持续经营;到2004年底,地域限制已被全面取消。

从实际开业的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地区来看,外资保险公司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在作为保险业开放试点城市的上海,外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已经超过中资公司数量。

此外,我国商业再保险业务向来重视在国际市场分散和转移风险,国际化程度一直较高。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即已承诺,允许外国(再)保险公司以分公司、合资公司或独资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寿险和非寿险的再保险业务。

(三)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市场份额稳步上升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41.2亿元,市场份额占6.9%,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

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24.5%,市场份额为1.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外资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324.4亿元,同比增长近3倍(扣除中意人寿大单因素,实际增长约55%),市场份额为8.9%,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

虽然从全国来看,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较低,但是在对外开放较早的上海、广州等地,市场份额已达到15%左右。

目前,外资进入中国保险业主要有分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参股三种形式。

伴随外国资金进入中国的,还有大量能够有效提高资产质量的创造性资源,例如高管人才、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对客户需求的理解和挖掘能力等,这些对于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化程度,推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理念的形成,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经验总结(一)分阶段、有计划逐步开放综合其它发展中国家对外开放的经验,我们明确了应树立阶段性开放的观念。

一方面,我国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业务发展水平、承保能力、产品开发能力等各方面都同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中资保险公司提高竞争力需要时间;另一方面,过快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开放速度,也不利于外资公司的经营和整个保险市场的繁荣。

分阶段、逐步地对外开放有利于国内保险公司在引进资金的同时,学习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产品创新能力、营销方式等,有利于更稳定、快速地发展我国的保险业。

(二)有效地推动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合作共赢在保险业加入世贸组织和全面开放的严峻形势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国内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都有了新的提高。

中资保险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了市场份额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支持和引导外资保险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中资保险公司股份,作为市场参与者积极拓展中国保险市场。

鼓励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公司在客户、产品和渠道上进行差别竞争,建立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使外资保险公司在分享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增长利益的同时,避免与中资保险公司的恶性竞争,实现中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共赢。

(三)搞好对外开放和风险控制的统筹协调我们贯彻落实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认真履行入世承诺,注意树立我国保险业信守承诺的良好国际形象。

我们坚持安全可控的开放政策,充分考虑中国保险市场对国际化和国际竞争的承受程度,综合运用世贸组织有关条款、市场准入的国际惯例,循序渐进把握对外开放节奏,防止对国内保险市场造成大的冲击。

我们高度重视国家金融保险安全,密切监控和防范对外开放可能产生的风险,坚持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构筑了保险业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实现了对外开放的速度、广度和深度与风险可控程度的统筹协调,较好地防止了国际化和国际竞争的风险。

四、对保险业进一步全面开放的建议总体上看,对外开放对保险业发展是有利的,只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采取合理的开放政策,就可以趋利避害,通过对外开放进一步促进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一)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一方面,主要跨国金融集团和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已进入中国,外资保险公司的领域基本放开。

有选择地引进优秀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或成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可以引入国外资金、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技术人才,有助于国内保险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能力、提升承保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另一方面,要鼓励“走出去”。

鼓励民族保险业走出国门,设立海外保险机构,大力拓展海外保险市场,开展国际保险和再保险业务。

对于有条件的中资保险公司鼓励到国际资本市场上市,主动参与国际竞争。

提高按国际规则办事的能力,在与国际化大公司的竞争中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尽快缩短同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差距。

目前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集团保险公司通过在境外上市筹集资本,显著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中国人保股份和中国人寿股份通过海外上市还解决了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两家公司偿付能力分别达到监管标准的1.9倍和5.6倍。

太平洋保险公司、新华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等,都与国外战略投资者签订了合作协议,资本构成已经开始国际化。

(二)有效引导外资发展随着外资保险主体的不断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开始呈现出区域和结构不平衡的局面。

外资保险公司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先开放城市,中西部地区保险业发展缓慢;保险高端产品竞争激烈、中低端产品发展缓慢。

因此对于资金实力和产品开发能力都具有很大优势的外资保险公司,我们应引导其积极参与我国保险业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经营管理难度大的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再保险和新险种等保险业务。

鼓励和支持外资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鼓励和支持外资保险公司引进国际著名的金融保险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充分发挥外资战略投资者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监管,防范对外开放风险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实施“引进来”战略,就不可避免地面临强大跨国公司的竞争和国际市场动荡对金融稳定造成的冲击。

因此,必须坚持安全可控政策,严密监控国际保险市场动向,防止外资保险公司传导国际金融保险风险,防范虚报注册资本、洗钱和资本外逃等行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四)加快中资保险公司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面对强大的外资竞争对手,中资公司基础薄弱,经验不足:各公司险种结构趋同,市场细分不足,传统保险市场竞争激烈,而诸多保险需求又得不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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