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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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完善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环境立县”的战略,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和增强服务功能,加强和完善普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下简称“中心”),在学习借鉴外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普安建设,围绕便民、利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提高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和行政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服务型和法治型政府。

(二)总体要求

以促进政府提高行政能力和推进政务公开为目标,以改善投资环境和畅通为民服务渠道为宗旨,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在县城设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县属部门(含垂直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进入中心;

以建设“小中心、大网络”为前提,建立健全资源共享,网络互通,统一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和高效、便捷的公共行政服务机构。

(三)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效能与职能集中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坚持事项进厅与高效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运行的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与廉政为民的原则,建立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二、工作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工作机构

按照“小中心、大网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立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归口县政府办公室管理,副科级规格(由市编委办按程序向省编委办报批)。编制8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中心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心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股、督查股、信息股等业务股室,中心的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各进驻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人员由各单位抽派,不另行增加人员编制),“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双向考核。原县招商引资局加挂县政府便民服务办公室的牌子不再保

留,其履行的相关职责交由中心承担。

(二)主要职责

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咨询服务项目的办理和服务;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好进驻中心的部门窗口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部门各类自办大厅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做好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受理有关部门进入或者退出中心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并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工作步骤和时限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筹建。(1月―3月)

为确保中心在正式挂牌运行前相关筹建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筹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室、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筹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分管文秘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前期筹建工作。

(二)统一思想,宣传发动。(2月―3月)

1.组织动员。各有关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决心,振奋精神,提高对加强和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合力。

2.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组织相关的宣传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建设和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步骤,为加快推进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清理项目,完善制度。(4月―6月)

1.全面清理。各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进驻项目的清理工作,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项目分类管理,优化项目流程,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制定办事指南等。

2.全面审查报批。市政府法制办对进驻中心部门的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咨询服务类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和统计汇总并上报市政府批准。

3.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筹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

《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中心组建前的各相关管理方案和制度,并按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上报市政府批准。

(四)加快建设,完善功能。(4月―9月)

1.完成大厅建设。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招商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完成中心大厅功能布局设计及配套办公场所建设等工作。

2.完成中心信息系统建设。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完成中心大厅内电脑、网络、软件等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等工作,实现办事大厅和中心信息系统的同步运行。

(五)完成筹建,进厅办事。(9月)

1.组织培训。各进驻单位对进驻人员进行业务知识、信息系统操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务礼仪等内容的专题学习和培训,保证进驻人员能尽快适应“窗口”服务工作的需要。

2.进驻办公。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心相关的配套文件和管理制度,各进驻部门进入中心办公。

四、工作要求和内容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设阳光政府、创建阳光环境、培育阳光经济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的重要基础;是防止和治理腐败、改善投资与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构建和谐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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