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管理系统使用操作指南
江苏省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操作指南
3. 质量报监: 质量报监需要完善或上传如下内容: (1)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所需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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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建设单位操作指南
(2)上传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图 1.7 质量报监内容填写窗口
4. 现场施工条件提交及施工许可申请: 施工许可申请需要完善或上传如下内容: (1)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所需文字内容; (2)上传用地批准手续; (3)上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上传工程资金证明和银行保函及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5)如实填写施工条件报告并上传现场照片。
一、安全报监受理
(一)用户登录 审批机构工作人员登录“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完成安全报监业务的 审批,操作窗口和方法不变,受理结果将自动推送到省一站式申报系统供申 请人查看。下面以省安监系统为例进行描述,以供参考。 “江苏省建筑安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系统”的网址为: http://139.196.174.102/ 登录界面为:
1. 数据资料准备: (1)新增申请 如图 1.3 所示,需要先选择本次施工许可申请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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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建设单位操作指南
工和监理合同,其中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合同必须且只能选择一项,施工 和监理合同只能选择不能增加,勘察设计合同在选择不到的情况可在资料整 理环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
选择本次施工许可申请所涉及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如果选择不到可在 资料整理环节另行增加审查合格书基本信息并上传其扫描件;
选择本次施工许可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工程信息,已经在本系统中申请过 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工程不能重复选择,如果本次申请的单位工程不在列表中 可通过“新增单位工程”加入;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事项目录二、设立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9〕50号)4.《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府办〔2019〕30号)5.各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在“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材料提交原件彩色扫描文件(PDF格式)上传至系统。
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单位根据其所选择并联办理的审批事项,按需提供相应材料,不涉及的审批事项材料无需提供。
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运行后,新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需提交前序审批结果文书,不同审批阶段共享申报材料,已提交过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1.各审批事项材料目录2.通用材料目录四、办事结果五、办理时限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为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技术审查、材料准备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六、申办方式1.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提出申请。
2.向徐闻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徐闻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红旗二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七、办事流程1.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2.综合服务窗口接件,纸质材料连同电子资料推送至各并联审批部门。
3.并联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材料符合要求,作出审批决定;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退回申请。
4.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发送审批结果文书。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包括:(1)综合服务窗口取件;(2)邮寄送达。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方案[2019]65号精神,为落实《库尔勒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三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细化分为5种类型:(一)一般社会投资项目。
(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
(三)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
(四)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
(五)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
其中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
条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协办部门包括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审批主流程有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本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人防设计条件的确认等施工许可阶段完成之前可并行办理的其他审批事项。
第五条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职责:(一)负责指导阶段内单一窗口受理、分发阶段内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协调审批申报的受理,制定本阶段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与一张表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现审批事项内部流转、信息共享。
(二)落实阶段内审批事项的协调和会审制度,督促出具初步审查意见,组织审批会审,协调阶段内各部门的审批审查工作。
第六条参与并联审批的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梳理各审批阶段内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及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二)严格按承诺时限进行审查,规定时间未回复则视为无意见或无需办理,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及批文,(三)服从牵头单位协调、会审工作安排。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
但以下社会投资项目除外:(一)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二)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审批事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多图联审)。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审查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标准和专业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以上三个事项合并为一口申请、合并审批和网上统一发证。
三、申请应具备条件(一)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免于设计方案审批项目,项目信息已自行按“相关下载”的《项目信息报送填写说明》填写完成;(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编制;(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四)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已取得;(五)材料清单中应当提交的电子材料已经准备完成;(六)监理、施工企业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前完成)。
四、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上传《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建各方盖章后扫描上传)。
五、办理流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施工许可”专栏,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登录“联审平台”,按要求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规划许可注记图。
设计单位完成上传后,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真实无误后提交申请,并选择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二)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
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通知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成本,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为此,建立并联审批的办事指南非常必要。
二、定义与流程1.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规划法律法规,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取得的合法建设权证书。
2.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建筑法律法规,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经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取得的合法施工权证书。
3.并联审批流程:a.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等。
b.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c.初步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
d.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只需要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材料核查,然后转交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审批工作。
3.合并审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审查职能,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规划合法性、施工方案合理性等内容。
审查不合格的部分,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
4.配套审批并联进行: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的配套审批手续,如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可以与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同时进行,减少审批时间和成本。
5.终审与发放: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发放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可以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后续的工程施工。
四、优势与争议1.优势:a.提高审批效率:并联审批可以减少重复审核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并联审批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设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 190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三、承办部门主办部门:市建设委员会协办部门:市规划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环保局四、受理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五、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一)主办部门所需的材料: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1 份(原件);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1 份(原件);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 份(复印件);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1 份(复印件);5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1 份(复印件);6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 1 份(原件);7 、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1 份(原件);8 、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 份(原件);9 、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 份(原件);10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 份(复印件);11 、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1 份(原件);12 、《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 份(原件)13 、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1 份(原件);14 、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1 份(复印件);1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 份(复印件)。
16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的材料1 、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施图)2 份(原件);2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 1 : 500 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属市政管线工程的,提交经重庆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量资料(含电子文档) 1 份;3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 1 份。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但以下社会投资项目除外:(一)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二)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审批事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多图联审)。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审查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标准和专业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以上三个事项合并为一口申请、合并审批和网上统一发证。
三、申请应具备条件(一)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免于设计方案审批项目,项目信息已自行按“相关下载”的《项目信息报送填写说明》填写完成;(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编制;(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四)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已取得;(五)材料清单中应当提交的电子材料已经准备完成;(六)监理、施工企业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前完成)。
四、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一)必须材料注: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应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联审平台")上传《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建各方盖章后扫描上传).(二)根据项目特点可选传材料五、办理流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施工许可”专栏,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登录“联审平台”,按要求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规划许可注记图。
设计单位完成上传后,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真实无误后提交申请,并选择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二)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通知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2019
上林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流程图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一、并联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要按办事指南要求注明)
①《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建设项目五方参建单位需在相应位置盖章)②项目用地批准手续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及附图)④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⑥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原件5份)
二、并联申请注意事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通过工程审批系统(http://116.1.203.47:7601)申请。
2、消防设计审查:必须使用区住建厅消防系统:8302/申请。
3、房屋、市政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必须同时通过区住建厅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8900/)、市住建局的BIM系统(http://116.10.194.120:8081/)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档案材料。
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市住建局的BIM系统(http://116.10.194.120:8081/)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档案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案一、基本情况为了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满足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快速推进的需求,特制定本并联审批方案。
本方案旨在合理整合各部门资源,优化审批流程,将项目审批时间大幅压缩,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更快、更便捷的审批服务。
二、并联审批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涉及城市建设、市政设施、工业厂房、土木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是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申请的各类项目均可适用本方案。
三、并联审批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批。
2. 一站式服务:将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3. 量身定制:根据项目特点和审批需求,定制审批计划,确保审批流程合理、快速、高效进行。
四、并联审批流程1. 项目申请:申请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规划设计方案、环评报告等,向审批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初审:各审批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3. 环保审核: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4. 用地规划审核:规划部门进行用地规划审批,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5. 设计审批:设计部门对项目设计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规范。
6. 安全审核:安全监管部门对项目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审核。
7. 施工许可:相关部门对施工许可进行审核,并签发施工许可证。
8. 审批反馈:各部门对审批结果进行反馈,并向申请单位说明审批结果。
五、并联审批优势1. 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并联审批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2. 减少重复审批:将多部门审批合并为一次审批,减少了部门之间的重复审批环节。
3. 提高通行效率:使各部门间信息沟通更加顺畅,提高了整体审批效率。
4. 增强审批服务意识:各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服务于项目建设,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5. 减轻审批负担:采用并联审批,各部门相互协作,减轻了各部门的审批负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服务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服务流程1 范围本流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适用的窗口、内容和流程。
2 牵头与参与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工作业务内容涉及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处、燃气热力管理处、园林管理局、城建档案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等6个部门,牵头部门为市建委。
并联审批工作由各部门驻中心窗口实施,市建委窗口牵头组织落实。
3 联合审批内容3.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3.2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3.3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3.4 建筑工程质量报监;3.5 市政配套责任书;3.6 园林绿化配套责任书;3.7 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8 城建档案移交合同书。
4 流程4.1 受理申报。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后向建委窗口提出申请。
建委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需要补正的材料。
4.2 并联审批。
建委窗口向并联审批参与单位发放《并联审批审查表》,并分派相关资料,同时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分配审批任务。
各参与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和《并联审批审查表》后,实施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需现场踏勘的,由建委窗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性现场踏勘。
各参与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具体审查意见,送建委窗口汇总。
4.3 现场踏勘。
需现场踏勘的,由建委窗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性现场踏勘。
各参与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具体审查意见,送建委窗口汇总。
4.4 办结发证。
对各参与单位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由建委窗口即时统一发放相关证件。
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由建委窗口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不合格原因和需要改正的事项。
5 承诺时限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流程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6 工作要求6.1 牵头部门窗口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协调相关窗口按时完成审批任务, 确保并联审批工作规范、顺利运行。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公程序(1)
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公程序。
一、并联审批范围及原则(一)并联审批范围:全县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含政府类投资)行政审批,均列入并联审批范围。
(二)并联审批原则:并联审批工作按照“一门受理、转达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行。
1、一门受理。
牵头部门(首问窗口)负责统一受理项目业主申请,告知其项目并联审批须知,承担审核、转办义务,提供服务和指导。
2、转达相关。
牵头部门(首问窗口)收到项目业主申请后,指导申请人真写并联审批各项表格,当天向并联审批部门开具《××项目联办转告通知单》,并将通知书连同项目业主的有关材料及时转递并联审批部门。
3、同步审批。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项目联办转告通知单》后,审核表格材料,必要时主动联系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审批意见。
对确需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地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重大审批事项,牵头部门(首问窗口)及时向中心提出,各相关部门参加。
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4、限时办结。
牵头部门(首问窗口)收到《××项目联办转告通知单》后,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和报批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限时为50个工作日,需实地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事项,可延长5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仍需延长时限的,须说明原因,抄送牵头部门(首问窗口)、申请人和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时限不含项目上报区、市政府和重大项目选址研究、规划评审、规划公示、环评报告公示、土地征用收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工程招投标时间。
具体时限由审批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超过时限未及时答复的,一律视为默认,联合踏勘、联席会议不到的视为默许。
事后由相关审批部门补办手续,承担责任。
对审批项目符合条件的,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将“同意”意见和《××项目前置审批回复单》,及时送申请人及牵头部门(首问窗口)。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背景为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的便捷性和效率,我国启动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可以实现多个审批部门的联合审批,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流程和数据的统一管理。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的操作指南,以便申请人更好地了解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施工单位或代表施工单位进行许可审批申请;2.工程项目属于法定审批范围内,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3.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已经办理了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含修建项目主体性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三、办理流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申请表;2.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说明;3.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文件或者施工图;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根据环保要求提供);5.权属证明材料;6.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工艺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7.其他法定要求的材料。
2.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到当地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提交以上准备好的材料。
3. 审核审批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要求的提出审批意见,同时提交到其他相关审批单位的信息系统上进行联合审批。
其他审批单位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通过信息系统通知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其他审批单位的决定时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其他审批单位作出的决定,作出最终审批决定。
4. 领取证书审批通过后,在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
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需要检查材料,确保其完整、准确和规范;2.申请表必须实名制填写,不能出现短信、QQ、微信等非正式方式进行申请;3.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否则会影响审批进程;4.发生重大周转或问题变更,应通知行政主管部门及联办单位,并及时更新材料和提交变更申请;5.审批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内的要求进行审批,否则,申请人可以行使法律权利要求办理。
项目报建及施工许可网上操作指南
省建筑工程施工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报建也在此系统中)用户操作手册〔建立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二○一○年十月目录一、系统运行环境3〔一〕系统支持3〔二〕最低硬件配置3二、注册与登录3三、系统界面说明6四、施工可证办理6(一)初次办理7(二)延期业务办理10(三)变更办理12五、系统管理13六、技术支持13一、系统运行环境〔一〕系统支持本系统需在Win2000、winxp、win2003操作系统环境下运行,浏览器版本Internet Explorer6.0或以上版本。
〔二〕最低硬件配置支持Windows2000以上的硬件配置。
二、注册与登录登登陆“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政府门户〔. 〕,如下列图所示:点击上图中的“省工程建立领域工程信息公开专栏〞图标,如下列图所示:在上图中点击,“省建筑工程施工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图标,弹出如下列图所示:点击“注册〞,填写建立单位详细容。
填写完成以后,点击“注册〞,将弹出申请者的XX和密码,请牢记XX和密码。
用户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之后,进入登录界面,如图: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进入系统。
三、 系统界面说明建立单位登录系统后,将显示如图桌面,桌面主要分为“系统导航栏〞、“系统功能区〞、“业务列表区〞。
四、 施工可证办理施工可证办理包括:施工可证初次办理、施工可证延期办理、施工可证变更办理,根据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选择进入。
系统导航栏系统功能区业务列表区(一)初次办理建立单位进入系统后,点击左边导航栏,进入如下界面:1.点击按钮进入新增工程界面,如下列图所示:➢填写“工程简要说明〞详细信息。
➢点击按钮保存信息〔在保存工程简要说明信息前,将不能填写参建单位信息和证明材料信息〕。
2.参建单位信息录入:点击进入参与工程建立单位情况填写界面。
➢施工总承包点击“单位名称〞后面的进入企业企业选择页面,在输入企业名称关键字,点击查询按钮查出企业,选择企业后点击右下角按钮。
完成企业选择后,需要添加该企业参与工程的人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管理系统使用操作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管理系统》使用操作指南(申报篇)目录1前言 (2)1.1项目背景 (2)1.2术语及约定 (2)2功能说明 (2)2.1工作流程 (2)2.2业务功能详解 (4)2.2.1项目信息录入 (4)2.2.2设计文件审查 (8)2.2.3施工许可核发 (12)3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9)3.1施工许可已经申报,现在要修改项目信息怎么操作? (19)3.2如何在项目下进行子项目的增加? (19)3.3如何做标段的划分? (20)3.4为什么在标段划分时,可以看到之前的标段,而不能进行修改? (20)3.5施工许可核发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应该在哪个办事点办理相关事项? (20)1前言1.1 项目背景根据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分中心”)与主城区的5个区(不含高新区)建设局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的范围上进行了重新划分,市建委将下放部分项目的审批管理权限给各区建设局。
为此,需要建设一套在全市范围内能够分级使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此为提出本项目的背景。
1.2 术语及约定报建人: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与填报的角色。
通常由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项目管理公司承担该角色。
子项目:对项目下不可再次分解单位。
例如:房建项目中的一栋楼。
2功能说明2.1 工作流程项目在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过程中,需进行项目信息录入、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核发三个步骤。
1.项目信息录入:录入项目的基础信息;录入该项目中子项目信息;为该项目划分标段。
2.设计文件审查:用于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录入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需要的各项信息;3.施工许可核发:用于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录入招标备案、安监备案、质检备案及施工许可核发需要的各项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2.2 业务功能详解2.2.1 项目信息录入2.2.1.1 项目信息录入功能描述:本功能用于录入或修改项目基本信息。
施工许可网上批操作指南附申报材料
施工许可网上审批操作指南(附申报材料)一、登录网页1、登录.cn(济南建设信用网),“网上审批”目录下点击“施工许可”,进入“济南建筑市场监管及信用平台”登录页面。
2、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济南建筑市场监及信用平台”主页面。
(首次申报,可向施工许可窗口申请并取得用户名及密码)二、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1、“系统功能导航”中点击“施工许可”—“许可登记”。
按要求选择右侧“工程类型”后点击“增加”键,进入“施工许可申请”界面。
2、许可申请界面中“标段编号”暂不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点”依据“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证”中相关内容填写,除“施工许可证编号”及“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外,其余各项均应如实填写。
3、施工许可申请填写完毕,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可导出或打印。
三、上传扫描件1、点击申请表下方“扫描件”键,进入扫描件页面;2、点击“增加”键后,出现“扫描件类型”,施工许可相关资料名录可由下拉框中选择。
3、根据资料名录,逐一上传扫描件并保存,要求全部采用原件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
4、需扫描多页的资料,可按注解要求,点击“增加”后继续上传,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B,图片格式为.Bmp、或.jpg,扫描上传后的图片应保持清晰并利于直观,不得倾斜,颠倒。
四、资料上报1、核实工程信息无误,点击“保存”并“返回”主页面。
2、选定上报工程,点击“上报”键,出现“上报成功”提示,工程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3、此时工程状态由“未上报”更改为“初审中”,该工程只能浏览,不可再行修改或上报。
五、打印现场踏勘表1、返回主页面“下载超市”,下载、填写并打印《济南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和《施工现场各类地下管线资料交接联络单》,随施工许可资料报审批窗口。
六、通知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料审核。
资料合格后,可持相关书面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审批中心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
七、窗口咨询电话:附: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及条件3.1 济南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3份);3.2 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1份,验原件)(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3.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3.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工程建设并联审批制度
工程建设并联审批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并联审批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地区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
三、审批原则1. 精简流程:简化审批流程,合并可并行处理的审批环节。
2. 明确责任:各审批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审批工作。
3. 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通,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4. 透明高效: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审批效率。
四、审批流程1. 受理阶段:申请人向综合审批窗口提交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 审核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
3. 决策阶段:各审批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4. 发证阶段:批准后,申请人可在综合审批窗口领取相应的许可证件。
五、并联审批机制1. 同步审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由牵头部门组织,各部门同步进行审查。
2. 联合会议:对于复杂或重大的项目,可召开联合会议,集中讨论审批事宜。
3. 限时办结:各审批环节设定办结时限,确保审批工作高效率进行。
4. 一次告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六、监督管理1.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公众投诉和建议。
2. 定期评估:定期对并联审批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审批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制度
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规范部门在并联办理中的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并联办理运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的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审批和并联竣工验收。
第三条参加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资料审查联席会议的人员,应是代表本部门在联席会议现场提出审查意见的首席代表或项目经办人。
人员应相对固定(可设A、B岗)。
审查工作应当公开、公平、高效、廉洁。
第四条参加联席会议人员必须按照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的通知,按时参加会议。
不能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
会议期间应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第五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当场或会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必须字迹清晰,内容明确,能够清楚地指出项目需补充资料的内容、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
第六条联席会议原则上在工作日的上午召开,下午由综合窗口组织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部门不得无故缺席。
参加联合现场踏勘部门应当当场或一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踏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
同时把踏勘意见填写入本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中。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因故确实不能参加需要调换人员的,须经综合窗口同意。
第七条各部门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将审查意见填写入一次性告知单,经办人、首席代表签字后送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将各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反馈给项目单位。
第八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联席会议情况实行评价制度。
每次联席会议后,由综合窗口组织项目单位对参会部门、人员的工作态度、审查情况进行书面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
评价结果作为对并联审批部门考核内容之一计入总体考核中。
第九条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提出审查意见。
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提出恶意、不负责任的审查意见。
鼓励参加会议人员提出可推动项目进展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除参加联席会议的固定人员外,鼓励部门局级领导参加会议,并对项目提出具体、确定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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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管理系统》使用操作指南(申报篇)目录1前言 (2)1.1项目背景 (2)1.2术语及约定 (2)2功能说明 (2)2.1工作流程 (2)2.2业务功能详解 (4)2.2.1项目信息录入 (4)2.2.2设计文件审查 (8)2.2.3施工许可核发 (12)3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9)3.1施工许可已经申报,现在要修改项目信息怎么操作? (19)3.2如何在项目下进行子项目的增加? (19)3.3如何做标段的划分? (20)3.4为什么在标段划分时,可以看到之前的标段,而不能进行修改? (20)3.5施工许可核发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应该在哪个办事点办理相关事项? (20)1前言1.1 项目背景根据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分中心”)与主城区的5个区(不含高新区)建设局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的范围上进行了重新划分,市建委将下放部分项目的审批管理权限给各区建设局。
为此,需要建设一套在全市范围内能够分级使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此为提出本项目的背景。
1.2 术语及约定报建人: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与填报的角色。
通常由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项目管理公司承担该角色。
子项目:对项目下不可再次分解单位。
例如:房建项目中的一栋楼。
2功能说明2.1 工作流程项目在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过程中,需进行项目信息录入、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核发三个步骤。
1.项目信息录入:录入项目的基础信息;录入该项目中子项目信息;为该项目划分标段。
2.设计文件审查:用于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录入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需要的各项信息;3.施工许可核发:用于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录入招标备案、安监备案、质检备案及施工许可核发需要的各项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2.2 业务功能详解2.2.1 项目信息录入2.2.1.1 项目信息录入功能描述:本功能用于录入或修改项目基本信息。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首先,输入项目立项批准文号,系统将自动判断该立项批准文号是否存在,如果已存在,将弹出输入密码窗口(如下图所示)。
输入正确的密码后,系统自动获取项目基本信息;如果该立项批准文号不存在,则报件人继续将项目信息录入完整。
项目信息录入完成后,单击【下一步】按钮,若该项目为已填写且未受理的项目则自动进入子项目信息管理界面;如果该项目为初次申报项目,系统弹出如下窗口,要求输入密码、重新获取密码的E-Mail地址以及该项目的联系电话。
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信息录入完成后,单击【确定】按钮,项目信息录入完成,自动进入子项目信息管理界面。
注意事项:1.请牢记输入的项目密码;2.请输入正确的E-Mail地址,以便于在忘记密码时,可以找回您的密码。
2.2.1.2 子项目信息录入功能描述:本功能用途管理项目下的子项目(单位工程)信息。
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在列表中,选择建设工程(如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等),输入子项目名称以及基坑深度等信息。
建筑高度与构筑物高度为两者之间选择一项输入。
信息录入完成后,单击【下一步】按钮,为项目划分标段。
注意事项:1.子项目信息请填写项目中的最小单位,对于1-5号楼的这类项目,请分别填写为5个子项目,以方便你后续业务的正常办理;2.请正确填写子项目的基坑深度、建筑高度、构筑物高度、建筑层数以及最大单跨跨度信息,这些信息会影响项目的审批单位;3.建议一次性将项目中的所有子项目录入到系统中,以避免某些工程由成都市建委审批,而其他某些功能又由区建设局审批;4.如果子项目在任何一个部门已经受理,则该子项目信息将不可修改。
2.2.1.3 标段划分功能描述:划分标段,供招标备案过程中使用。
录入标段相关信息,选择本标段子项目,单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标段信息。
保存后,如果该标段需要在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工作,系统将提示该标段需在交易中心招投标,如下图所示:项目信息保存成功后,将以列表方式列出本项目所有标段,其界面如下图所示:如果还需要增加标段,单击窗口右上【增加标段】按钮,再次进入创建标段信息界面。
如果标段划分完成,若需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可以单击【立即申报设计文件审查】按钮,进入设计文件审查界面。
如果不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可以单击【关闭(以后申请)】按钮,退出申报。
2.2.2 设计文件审查2.2.2.1 选择项目点击邮件中的超链接,如果密码重置成功,则转到网页面如下提示:如果密码重置失败,则转到的页面提示如下:2.2.2.2 选择子项目在输入项目密码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子项目选择功能。
在此页面中,首先选择要申报的审图类型,此处的审图类型主要有三种:将本次要申报的审图的子项目勾上,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的录入界面。
2.2.2.3 录入设计文件审查信息进入信息录入界面后,子项目名称列表中,显示的是本次所勾选的子项目名称。
选中子项目后,在右边录入当前选中子项目的相关审图信息。
注:*号表示不能为空。
具体界面如下图:当录入完成子项目对应的审图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移动到下一个子项目的审图信息录入。
当所有的子项目对应的审图信息都完全录入完成之后,点击申报完成按钮,会弹出如下子窗口。
根据页面提示,选择并打印相关子项目表。
所有打印完成后,点击打印完成按钮,关闭打印窗口,系统返回主界面。
2.2.3 施工许可核发施工许可的核发申报,主要包括招标备案信息的录入、安监备案信息的录入、质监备案信息录入、施工许可信息的录入。
在系统的主界面如下:上点击“施工许可核发”图标,进入项目的选择界面,如下图选择立项目批准文号,或者输入项目名称的关键字,点击【下一步】,选择本次所要申报的项目,然后输入密码,进入标段的选择。
2.2.3.1 选择标段进入此操作界面后,首先选择你本次要申报的施工许可类型,如图:然后再选择标段。
如下图所示:注:1、每次申报只能选择一个标段,在标段名称前面的勾上,表示选中此标段。
2、每一个标段都可以做不同类型的施工许可性质的申报。
3、每个标段下面的记录是此标段下已划分的子项目信息。
4、选择好标段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招标备案信息的录入。
2.2.3.2 招标备案信息录入招标备案信息录入界面可以修改标段相关信息以及标段在开标、评标过程中相关的信息。
如录入相关的中标人信息、中标信息、合同信息、子项目信息等信息。
其具体操作界面如下:注:1、发包类型指的是:总承包、总承包分包专业工程、招标人直接发包工程当发包类型为总承包时,总包标段为空。
2、所有加有*号标识的都要求必需录入,不能为空。
3、子项目信息不能为空。
所有信息录入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安监备案信息录入。
2.2.3.3 安监备案信息录入安监备案信息录入功能主要录入安监信息、监理单位信息、备注信息以及安全员信息。
其具体录入信息如下图所示:注:1、有*号标识的信息不能为空。
2、请至少录入一个安全员信息。
3、当有多个安全员要录入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在你录入完第一个安全员信息之后增加一行。
所有信息录入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质监备案信息录入。
2.2.3.4 质监备案信息录入质监信息是按照每一个子项目进行录入。
主要录入的信息有: 见证取样送检人、地基类型、以及相关质监备案数据。
信息录入完成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会自己选中还没在进行质监信息录入的子项目。
直到本标段下的所有子项目质监信息完全录入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施工许可信息录入。
其具体操作界面如下:注: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拉动右边的滚动条,将信息进行完全确认。
2.2.3.5 施工许可信息录入施工许可信息录入主要数据有担保形式,保函统一编号等数据。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能修改,以灰色显示,整体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注:1、点击按钮,返回质监信息录入。
2、选择不同的担保形式,其录入的数据信息不同。
如:当担保形式选择为保证金时,其录入的信息如下图:3、在进入此功能时,系统会自动按照担保金额甲方、乙方,不低于中标价的5%计算出一个默认金额,如要修改此金额,只能大于或者等于此默认金额。
4、备料款则按照工期在365天以内的,支付中标价的15%;工期在365天(含365天)以上的,支付中标价的7.5%计算。
5、所有用*标注的信息必须录入。
所有信息录入完成之后,点击按钮,则弹出如图提示:点击按钮,进入打印界面。
选择本次申报需要打印的相关资料,然后点击“打印”,或者点击“下载PDF”打印相关资料。
点击打印完成,则表示此次申报已完成,系统自动关闭子窗口,返回系统主界面。
2.2.3.6 施工许可申报信息查看或者修改打开系统主界面,如下图:点击,进入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核发的申报相信的查看和修改功能。
如下图:点击设计文件审查或者施工许可核发,进入相关的修改或者查看功能界面。
注:如果项目没有登录,则系统自动进入项目登录界面。
登录成功后进入相关功能。
1、进入设计文件审查的修改或查看功能界面如下:选择要进行修改的查看的申报记录,点击下一步,查看或者修改详细。
其具体操作方式见本节:【2.2.2 设计文件审查】2、点击施工许可核发进入查看或者修改已经申报的施工许可信息。
其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选中要修改或者查看的申报记录,点击下一步,进入施工许可申报中的相关信息的查看或者修改。
其具体操作方式见【2.2.3 施工许可核发】3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3.1 施工许可已经申报,现在要修改项目信息怎么操作?答:申报的施工许可信息如果还在等待接件状态,此时,可以从项目信息录入功能后,输入要修改项目的立项批准文号,系统自动提示输入密码,然后自动列出项目信息。
修改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保存。
如果申报的信息已经接件,则到项目所在的服务中心进行数据修改。
3.2 如何在项目下进行子项目的增加?答:从项目信息录入功能登录项目,进入子项目信息录入功能。
在此功能下增加相关子项目。
点击【下一步】保存子项目。
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系统操作指南第 20 页3.3 如何做标段的划分?答:从项目信息录入功能登录项目,直接点击“标段信息录入”,进入标段划分功能。
如果要新增标段,则点击【新增标段】按钮,录入相关标段信息,并为此标段选择相关的子项目,点击【保存】按钮,划分成功。
3.4 为什么在标段划分时,可以看到之前的标段,而不能进行修改?答:在“标段信息录入”功能界面中,可以看到此项目下的所有的标段,但是对已结受理或者已经处理的标段,系统不允许修改。
因此在操作功能的列上显示“查看详细”,则说明不能修改。
3.5 施工许可核发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应该在哪个办事点办理相关事项?答:对于哪个项目应该到哪个办事点去办事相事项目,在系统中有相关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