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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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双优化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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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沙颍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段项目双优化策划书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CORP.LTD2015 年12月15日项目双优化策划审批表制表人:日期:年月日项目双优化策划审核表(项目部)制表人:日期:年月日目录1 编制说明 (1)1.1 “双优化”策划编制目的 (1)1.2 “双优化”策划编制依据 (1)1.2.1 工程合约商务文件 (1)1.2.2 工程设计文件 (1)1.2.3 主要规范标准文件 (2)1.2.4 主要制度文件 (2)1.3 “双优化”策划遵循原则 (3)1.3.1 切合实际原则 (3)1.3.2 安全适用原则 (3)1.3.3 科学先进原则 (3)1.3.4 经济合理原则 (3)1.3.5 绿色施工原则 (3)1.3.6 全员参与原则 (3)1.4 “双优化”策划关注重点 (3)1.5 《双优化工作策划》的管理 (4)2 工程概况 (5)2.1 工程基本情况 (5)2.2 工程管理目标 (5)2.3 工程特点与施工难点 (6)2.3.1 工程特点 (6)(2)拆迁与工程施工同时进行的特点 (6)(3)季节施工特点 (6)2.3.2 施工难点 (7)3 双优化工作组织管理 (7)3.1 项目双优化组织管理机构 (7)3.1.1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7)3.1.2 项目双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8)3.2 项目双优化工作主要职能分工 (8)4 双优化方案策划 (9)4.1 设计优化方案策划 (9)4.1.1 设计优化策划重点 (9)2、重大设计变更:箱桥施工半幅开挖半幅通车增加支护难度的同时将会造成工期滞后,不利于城市主干道(周口大道)快速恢复正常通行。

(9)4.1.2 设计优化项目计划 (10)4.2 施组/方案优化方案策划 (10)4.2.1 施组/方案优化策划重点 (10)4.2.2 施组/方案优化项目计划 (10)5 双优化实施方案 (10)5.1 双优化项目实施计划 (10)5.1.1 设计优化项目实施计划 (10)5.1.2 施组/方案优化项目实施计划 (11)5.2 双优化项目实施工作流程 (11)5.3 双优化项目立项 (11)5.4 双优化项目实施 (12)5.4.1 优化项目多种方案比较优选 (12)5.4.2 优化项目制定详细技术方案 (13)5.4.3 优化项目技术方案实施调整 (13)5.4.4 优化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收集 (14)5.5 双优化项目效益计算 (14)5.6 双优化项目申请验收 (14)5.7 双优化项目效益确认 (14)6 双优化工作保障措施 (14)6.1 建立双优化工作相关制度 (14)6.2 建立双优化工作动态管理台账 (14)6.3 建立双优化工作资源保障机制 (15)7 项目双优化工作总结 (15)7.1 双优化项目单项工作总结 (15)7.2 季度双优化工作总结 (15)7.3 年度双优化工作总结 (15)7.4 竣工双优化工作总结 (15)8 附件 (15)附件1:“双优化”项目实施工作流程 (17)附件2:双优化项目立项申请表 (18)附优化项目初步方案 (18)联系方式 (18)附件3:“双优化”项目效益计算书 (20)附件4:“双优化”项目验收申请书 (21)附件5:“双优化”项目效益确认表 (20)附件6:项目“双优化”季度工作报表 (23)1 编制说明1.1 “双优化”策划编制目的1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双优化工作管理体系,合理制定设计优化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方案优化计划。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云政发[2006]7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云政发[2006]7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云政发[2006]7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化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我省高等级公路建设,按照转变职能、区分性质、搭建平台、多元融资的原则,省人民政府决定组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投资公司”)。

一、组建公路投资公司的重大意义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公路建设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2005年末,全省高等级公路已达499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21公里。

交通条件的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但是,我省公路等级低、通达条件差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我省公路建设的任务将日益繁重,道路高等级化的需求与资金缺口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

与此同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现行公路投资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由于政企、政事、政资不分造成的公路投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已成为我省公路建设融资困难、存量资产难以盘活、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深层次问题,影响了全省公路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加快我省公路投资体制改革、尽快组建公路投资公司。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改革我省现行公路投资体制,对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实现政企、政事、政资分开,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全省公路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尽快建成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0

第 6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信息来源:办公厅子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 节能评估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2012年发布)

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2012年发布)
(三)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 输设计规范》(GB504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规范》(GB50160)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 规范》(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准;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
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
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计单位应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编制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
一次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立即受理其 申请。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过程中,建设单位整改、补充申请文件、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建设单 位整改、补充申请文件、资料的时限为一个月。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
第三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及其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监督管理,适用本 细则。
第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细则分级负责实施。建设 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有关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有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各地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

把发展规划作为引导投资方向,稳定投资运行,规范项目准入,优化项目布局,合理配置资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资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

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号

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号

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规定正文:---------------------------------------------------------------------------------------------------------------------------------------------------- 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号)现公布《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营造协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投资环境,根据《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核准项目程序(一)核准前1.委托具备甲级或乙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示范文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2.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申请。

按项目环境影响特征,分为三种办理形式:(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申请。

应提交以下材料: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一式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专家书面意见;公众意见或听证会记录;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2份。

环保主管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申请。

应提交以下材料: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一式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2份。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7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7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全面推进我省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便利化,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充分激发创业活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权范围内的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要逐条对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加快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构建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全面保障交易安全。

省政府法制办要会同省有关部门,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清理地方性法规,做好“立、改、废”工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编委办,省工商局、省各有关部门)二、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服务能力。

云南投资指南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云南投资指南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简要说明:(一)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遵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划分如下:1.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目录中"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将其划分为省、州(市〉两级核准权限。

属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省人民政府核准;属州(市)级核准的项目,由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州(市)政府核准。

2.省级、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3.根据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可对特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限特别授权。

(五)为使企业更好地了解投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便于企业申报,本目录将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原文列入。

(六)本目录为2004年本。

根据情况变化,将适时调整。

一、农林水利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库: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水库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协调的国际河流、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需省人民政府协调的跨州、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能源(一)电力。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25万千瓦以下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项目由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基本理论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基本理论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基本理论、基本情况研究政府投资项目指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策划发起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按相关规定需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是由一系列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评价理论、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机构及管理机制等形成的有机整体。

本研究主要围绕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展开,并针对现行的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我国政府项目评价方法基本上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而逐步建立并完善,从现行的投资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来看,主要涉及到审计、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

(一)审计系统开展的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1、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发展过程国内对绩效审计的理论探索始于1982年。

相关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关的研究主要对国有企业的经济绩效审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出版了一些关于绩效审计的书籍,同时翻译、介绍了一些国外绩效审计专著,在理论和实务方面开阔了国内相关研究的眼界和思路;第三阶段是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2003年国家审计署制订的五年规划提出积极开展绩效审计要求后,国内兴起了绩效审计研讨的新高潮。

在投资项目审计领域,自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后,投资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一是项目管理制度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审批制细化为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制,以及针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随之而来的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要求,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外部性控制和管理要求;二是项目管理方式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对企业投资项目侧重于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进行外部性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明确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财权与事权的合理划分;三是各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权限范围有了明确的分工,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只履行项目管理中的每一个方面的管理职能,即管理主体多元化。

债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立项用(评审版)

债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立项用(评审版)

债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立项用/评审版)普慧投资研究中心债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立项用/评审版)项目负责人:齐宪臣注册咨询工程师参加人员:郑西芳注册咨询工程师胡冰月注册咨询工程师王子奇高级经济师杜翔宇高级工程师项目审核人:张子宏注册咨询工程师普慧投资研究中心目录债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债券项目应该在经信委还是发改委立项? (1)2、编制债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一、总论 (2)(一)项目背景 (2)1、项目名称 (2)2、建设单位概况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2)4、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3)(二)项目概况 (3)1、拟建项目 (3)2、建设规模与目标 (3)3、主要建设条件 (3)4、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4)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三)主要问题说明 (6)1、项目资金来源问题 (6)2、项目技术设备问题 (6)3、项目供电供水保障问题 (6)二、市场预测 (7)(一)债券市场分析 (7)1、国际市场 (7)2、国内市场 (7)(二)主要竞争企业分析(略) (8)(三)目标市场分析 (9)1、目标市场调查 (9)2、价格现状与预测 (10)(四)营销策略 (10)1、销售队伍建设 (10)2、销售网络建设 (10)3、销售策略 (10)三、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2)(一)建设规模 (12)(二)产品方案 (12)四、场址选择 (13)(一)场址所在位置现状 (13)1、地点与地理位置 (13)2、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13)3、土地利用现状 (14)(二)场址建设条件 (14)1、地理环境位置 (14)2、地形、地貌 (14)3、气候、水文 (14)4、交通运输条件 (14)5、公用设施社会依托条件 (14)6、环境保护条件 (15)7、法律支持条件 (15)8、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条件 (15)9、施工条件 (15)五、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16)(一)技术方案 (16)1、生产方法 (16)2、工艺流程 (17)(二)主要设备方案 (18)1、设备选配原则 (18)2、设备选型表 (19)(三)工程方案 (20)1、土建工程设计方案 (20)2、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结构及面积方案 (21)3、建筑及安装工程量及造价 (22)六、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 (23)(一)主要原料材料供应 (23)(二)燃料及动力供应 (23)(三)主要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格 (23)(四)主要原材料、燃料年需要量表 (24)七、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25)(一)总图布置 (25)1、平面布置 (25)2、竖向布置及道路 (25)3、总平面图 (25)4、总平面布置主要指标表 (28)(二)场内外运输 (28)1、场外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28)2、场内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28)3、场外运输设施及设备 (29)(三)公共辅助工程 (29)1、供水工程 (29)2、供电工程 (30)3、通信系统设计方案 (35)4、通风采暖工程 (36)5、防雷设计 (37)6、防尘设计 (37)7、维修及仓储设施 (38)八、节能措施 (39)(一)节能措施 (39)1、节能规范 (39)2、设计原则 (39)3、节能方案 (39)(二)能耗指标分析 (42)1、用能标准与能耗计算方法 (42)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43)九、节水措施 (44)(一)节水措施 (44)(二)水耗指标分析 (44)十、环境影响评价 (45)(一)场址环境条件 (45)(二)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45)1、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45)2、项目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46)(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47)1、设计依据 (47)2、环保措施 (47)(四)环境保护投资 (49)(五)环境影响评价 (49)十一、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50)(一)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50)1、设计依据 (50)2、设计执行的主要标准 (50)3、设计内容及原则 (50)4、职业安全 (50)5、职业卫生 (51)6、辅助卫生用室 (51)7、职业安全卫生机构 (51)(二)消防 (51)1、设计依据 (51)2、总平面布置 (52)3、建筑部分 (52)4、电气部分 (52)5、给排水部分 (52)十二、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53)(一)组织机构 (53)1、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53)2、管理机构组织方案 (53)(二)人力资源配置 (53)1、生产作业班次 (53)2、项目劳动定员 (53)3、职工工资福利 (53)4、员工来源及招聘方案 (54)5、员工培训 (54)十三、项目实施进度 (55)(一)建设工期 (55)(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5)(三)项目实施进度表 (55)十四、招标方案 (56)(一)编制招标计划的依据 (56)(二)招标内容 (56)十五、投资估算 (58)(一)投资估算依据 (58)(二)建设投资估算 (58)1、建筑工程费 (58)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58)3、安装及装修工程费 (58)4、土地购置及整理费 (59)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9)6、基本预备费 (59)7、涨价预备费 (59)8、建设期利息 (59)(三)流动资金估算 (59)(四)项目投入总资金 (59)(六)投资使用计划 (59)十六、融资方案 (60)(一)资本金筹措 (60)(二)债务资金筹措 (60)(三)融资方案分析 (60)十七、财务评价 (61)(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61)1、项目测算参考依据 (61)2、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61)(二)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62)1、销售收入 (62)2、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用 (62)(三)总成本费用估算 (62)1、直接成本 (62)2、工资及福利费用 (62)3、折旧及摊销 (62)4、修理费 (62)5、财务费用 (63)6、其它费用 (63)7、总成本费用 (63)(四)财务评价报表 (63)1、项目损益及利润分配表 (63)2、项目财务现金流量表 (63)(五)财务评价指标 (63)1、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 (63)2、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 (64)(七)不确定性分析 (64)1、敏感性分析 (64)2、盈亏平衡分析 (64)(八)财务评价结论 (65)十八、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66)(一)经济效益 (66)(二)社会效益 (66)十九、风险分析 (67)(一)项目风险因素识别 (67)1、法律及政策风险 (67)2、市场风险 (67)3、建设风险 (67)4、环保风险 (67)(二)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67)1、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措施 (67)2、市场风险防控措施 (67)3、建设风险防控措施 (68)4、环保风险防控措施 (68)二十、结论与建议 (69)(一)结论 (69)(二)建议 (69)二十一、附件 (70)(一)附表 (70)(二)附图 (78)普慧投资研究中心( )10附 表:1、附表1 项目建筑工程费估算表2、附表2 项目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估算表3、附表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表4、附表4 流动资金估算表(万元)5、附表5 项目投入总资金估算表(万元)6、附表6 项目投入总资金使用计划表(万元)7、附表7 项目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用(万元)8、附表8 项目直接成本表(万元)9、附表9 项目摊销估算表(万元)10、附表10 项目折旧估算表(万元)11、附表11 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表(万元)12、附表12 项目损益及利润分配表(万元)13、附表13 项目财务现金流量表(万元)附 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 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项目备案请示债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常见问题解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债券项目应该在经信委还是发改委立项?不在政府核准目录内的内资工业项目、信息化项目需要到经信委立项。

资本性支出导则

资本性支出导则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N -1-0000.08.052-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布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Practice Guide On Power Capital Expenditure Project StandardizationManagement2016-01-01实施2015-12-30发布Q/HN-1-0000.08.052—2015目次前言 (IV)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2)5职责 (3)6项目资金管理 (3)6.1项目资金来源 (3)6.2项目资金管理 (3)7项目申报管理 (4)7.1总体要求 (4)7.2项目策划与准备 (4)7.3项目可行性研究 (4)7.4项目计划申报 (5)7.5项目计划调整 (6)7.6项目计划审批 (6)8项目实施管理 (6)8.1总体要求 (7)8.2项目实施组织 (7)8.3工程设计与审查 (7)8.4工程招标管理 (7)8.5工程合同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8.6项目开工准备 (8)8.7施工过程管理 (8)8.8项目施工监理 (10)9项目总结与评价 (11)9.1总体要求 (10)9.2项目竣工验收 (11)9.3工程决算及转固 (11)9.4资产报废处置 (11)IQ/HN-1-0000.08.052—20159.5竣工资料归档 (12)9.6实施进度总结............................................................................................................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发[2004]224号

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发[2004]224号

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正文:---------------------------------------------------------------------------------------------------------------------------------------------------- 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发[2004]2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制订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04年本),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各类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第五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的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按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应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制年本)规定应报省、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由具备甲级或乙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二)拟建项目情况;(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0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0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0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战略性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

为推进我省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有效供给,培育新动能,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意见》(云发〔2016〕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精神,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任务,推动国有企业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发展新产业,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国有企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

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保障企业自主决策权,充分体现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观能动性。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昆政办[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3〕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3日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有效解决投资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精神,结合昆明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投资项目审批进度为宗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三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通过审批资料电子化、审批方式网络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审批功能一体化,构建网上和实体联合审批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到位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昆明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春燕副市长副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局局长成员:戴惠明市发改委副主任汪敏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红玉市监察局副局长王月明市工信委副主任周子龙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郝玉昆市环保局副局长何毅刚市住建局副局长江滨市规划局副局长任有贵市交运局副局长杨国荣市林业局副局长耿宏伟市水务局副局长徐艳波市文广体局副局长宋安东市安监局机关党总支书记靳树才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韩小艳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李文祥市气象局局长姚燕梅市政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

《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17修改)-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17修改)-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17修改)正文:----------------------------------------------------------------------------------------------------------------------------------------------------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08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下列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二)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未超过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负责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安排和预计完工项目情况抄送同级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抄送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71号),省法制办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了《云南省第五轮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按照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省法制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涉及省财政厅的34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对未列入本目录的项目不得作为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实施,新制定或者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设定或者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云南省财政厅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云南省财政厅第五轮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34项)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1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1993年第13号)行政许可项目20日2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1993年第13号)行政许可项目7日3会计从业资格审批《会计法》(主席令1999年第24号)行政许可项目20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资审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2000年第40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8号)行政许可项目15日5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政府采购法》(主席令2002年第6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2010年第61号)行政许可项目14日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0日7彩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彩票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01〕8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0日8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债权处置审批《省级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清收及债权处置实施办法》(云政发〔2003〕54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0日9省级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费用审批《云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7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10财政票据印制审批《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11财政退库事项审批《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2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云政发〔2005〕79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13省级部门决算审核《预算法》(主席令1994年第2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每年4月30日前14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5地勘基金年度资金来源安排及省级地勘基金安排使用的审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4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6省级储备粮规模及利费补贴的审批《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云政发〔2004〕2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66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18在省内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及部分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19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审批《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财管字〔1999〕30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20省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界定和资产处置审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21资产评估机构审批《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国务院第三批下放项目2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23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核定《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令1994年第7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日2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25省级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年金方案审核《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6〕1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26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2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审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6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合并后项目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项目类别审批时限备注省财政厅28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第35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日合并后项目29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及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审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8〕24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日合并后项目30省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合并后项目31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外国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法》(主席令 2002年第68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日合并后项目32农业综合开发县立项、恢复、暂停、取消、退出、区划变更等事项审核《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国农办〔2006〕14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日初审项目3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及资产运营机构审批《国家农业综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管理办法》(财发〔2005〕39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3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9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日备注:1.“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省级各预算单位预算审核”、“专项拨款审批”、“省级各预算单位预算调整审核”、“财政补助、补贴事项审批”、“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政府性基金政策审批”、“进口花卉苗种、种球、种籽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审批”、“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的审批”等8项第四轮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列入本目录,分别由相关处室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5.政 府投 资 10000 吨级 及以 上通 海航 道项 目及 100 至 1000 吨级 内河 通航 建筑 物项 目审 批 6.政 府投 资国 家高 速公 路网 外的 干线 项目 和地 方规 划建 设的 高速 公路 项目 审批
设定依据
审 批 部 门
共 同 审 批 部 门
审 批 对 象
备注
序 号
序 号
项目 名称
审 批 子项 类 别
18.企 业投 资规 划(或 实际) 总占 地面 积 200 亩及 以上、 不足 600 亩 或规 划(或 实际) 总投 资2亿 元及 以上、 不足 15 亿 元的 中小 型主 题公 园项 目新 建、扩 建项 目核 准
设定依据
审 批 部 门
共 同 审 批 部 门
审 批 子项 类 别
5.企 业投 资非 跨境、 跨省 500 千 伏及 跨设 区市 的电 网工 程项 目核 准 6.企 业投 资非 跨境、 跨省 的油 气输 送干 线管 网项 目核 准 7.企 业投 资城 市燃 气利 用项 目核 准
设定依据
审 批 部 门
共 同 审 批 部 门
审 批 对 象
备注
序 号
原为非行 政许可审 批事项,调 整为行政 许可事项
8
三级 国防 计量 技术 机构 设置 审批

行 省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 政 经 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 54 号)第七条、 许 信 第八条。 可 委

序 号
项目 名称
审 批 子项 类 别
1.企 业投 资分 布式 燃气 发电 项目 核准 2.企 业投 资燃 煤背 压热 电项 目和 非燃 煤热 电站 项目 核准
审 批 对 象
备注
序 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10•【字号】云政发[2013]146号•【施行日期】2013.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4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整改任务分解的有关要求,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效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落地、生产经营、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

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4项(含部分取消6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6项(含部分下放2项、分级下放3项)。

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是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水平,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直有关部门与州、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编制、法制、监察、督查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机制。

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清理压缩行政审批项目,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云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0日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附件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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