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盛:关于子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被政府收储的公告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1.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1.1 公司介绍•公司名称:XXX•证券代码:XXX•证券简称:XXX1.2 发行情况公司向公众发行XX亿元债券,发行价格为XX元,票面利率为XX%,期限为XX年。
本次债券发行全部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发行效率高,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资本金补充和项目投资等方面。
1.3 其他信息公司债券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并通过了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
公司将会积极履行债券发行及后续管理的相关职责,保证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2. 公司业绩公告2.1 公司介绍•公司名称:XXX•证券代码:XXX•证券简称:XXX2.2 业绩情况公司在第三季度实现了XX亿元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XX%;净利润为XX 亿元,同比增长了XX%。
公司表示,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产品优化、市场拓展及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等因素。
2.3 展望未来公司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3. 其他公告3.1 公司介绍•公司名称:XXX•证券代码:XXX•证券简称:XXX3.2 其他情况公司表示,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原计划于2021年10月中旬举行的股东大会将延迟至2021年10月底后另行通知。
公司将履行股东大会相关职责,并为股东提供公正、透明的信息披露。
3.3 其他信息公司还表示,将在第四季度开展公开招标活动,以寻找具有财务、法律、建筑等方面专业能力的优秀人才支持公司未来发展。
具体招聘信息将在公司官网上公布。
南都电源: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1-02-15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公告编号:2011-007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0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土地的招、拍、挂,项目环评及其他等后续工作,项目选址于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
(详见公司于2010 年10月29日和2010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1 年1月30日,公司全资子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了编号为余政工出(2010)11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为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
该地块竞拍结果已在杭州余杭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司已于同日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意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浙江省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及挂牌结果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浙杭禹证经字第221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余政工出(2010)117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1. 土地位置: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庄里社区、建富社区。
2. 土地面积:166606 平方米3. 土地使用年限:50 年4.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5. 容积率:不低于1.16. 建筑密度:不低于30%7. 成交金额:人民币8748 万元8. 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元/平方米9.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康盛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20-03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4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44,950,742.66元,公司实收股本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1、公司2018年度出现大额亏损,亏损金额为122,685.67万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9]D-0330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7,402,800.1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537,402,800.10元。
2、2019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本着审慎性原则,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全年计提金额为34,656.32万元。
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资金面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3.41%,白色家电配件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4.36%。
2019年度,公司亏损金额为-54,233.7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二、应对措施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弥补亏损。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篇一: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提纲----项目尽职调查文件及主要问题清单-----(副标题)(声明:系本人亲自撰写,整理后上传百度!)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 (3)二、公司经营状况 (4)三、公司财务状况 (4)四、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7)五、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9)六、公司其他情况 (10)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 公司的历史沿革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结构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 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
(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尊敬的股东和投资者:本公司 (公司名称) 首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业务发展机会,并努力实现可持续增长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本公司决定与相关方(以下称为“出售方”)进行资产收购/出售交易,以进一步扩大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优化资产配置。
一、交易主体1.1 本次交易的出售方为 (出售方名称),注册于 (出售方注册地),主要从事 (行业领域) 相关业务。
1.2 本公司是交易中的收购方,为 (公司名称),注册于 (注册地),是一家在 (上市交易所) 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 (行业领域)相关业务。
二、交易背景2.1 本次交易的背景是 (详细说明导致本次交易的原因,如市场需求、战略规划等)。
2.2 出售方决定向本公司出售资产的原因是 (详细说明出售方决策的原因,如资金需求、战略调整等)。
三、交易基本情况3.1 本次交易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详细所涉及的资产,如股权、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
3.2 交易价格为 (详细说明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如现金交易、股份交换等)。
3.3 交易方式为 (详细说明交易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四、交易过程4.1 交易各方已签订 (交易文档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详细相关的交易文档,如交易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4.2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 (详细说明交易所需获得的相关批准和审批,如监管机构批准、股东大会审议等)。
4.3 交易预计的时间节点如下:(详细交易的重要时间节点,如签署交易协议、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完成交割等)。
五、风险因素5.1 本次交易存在且不限于以下风险因素:(详细可能影响交易结果的风险因素,如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变化等)。
5.2 出售方和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附件6.1 本文档包含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详细附件,如交易协议、财务报表、法律意见书等)。
6.2 如有关方对本文档所附的附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002206海 利 得: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公告编号:2021-035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一、概述2021年5月6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
公司拟与海宁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马桥街道”)签署《政府收储协议书》(以下简称“收储协议”),对公司名下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马桥红旗大道北侧60号的房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装修价值进行协商收储。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对方为海宁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标的资产位于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红旗大道北侧60号,土地面积16.86亩,建筑面积7116.39平米,于 1998 年 10月获得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尚可使用年限为 27 年,该地块现为出租。
2、土地收储的原因马桥街道因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依据海宁市控制性详规调整的要求,海宁经编园区海昌路以东区块逐步进行退二进三,就公司土地、房屋设备设施、构筑物等实施政府收储而进行腾退、补偿达成协议。
3、评估价值及搬迁补偿金额经浙江众城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浙众城所评(2021)海字第070 号)、浙江正泰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海宁市马桥街道土地收储涉及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搬迁费用和损失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正评搬字(2021)第029号),双方确认土地补偿费9,240,924.00 元、建(构)筑物(含附着物、室内装修等)补偿费 14,939,381.00元; 经双方协商,约定按时签订合同奖励、按时腾房交地奖励、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及合同履行等专项奖励2,652,658.00元。
因股权转让而起,最高院公开庄胜公司与信达投资合同纠纷再审判决
因股权转让而起,最高院公开庄胜公司与信达投资合同纠纷再审判决作者:***来源:《产权导刊》2021年第06期北京二环“黄金地”——庄胜二期A-G地块,即在建的“国安府”二期,位于宣武门外大街东侧,北临西单,临近天安门广场、人民大会堂。
项目用地71877㎡,规划总建筑面积396356㎡(其中地上295851㎡),以附近房价12.5万元/㎡计算,该项目价值近400亿元。
围绕该地块的归属,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信达置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下称“信达北分”)和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庄胜公司”)纠纷已历时7年多。
近日,最高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该案(2020)最高法民再15号《民事判决书》。
1 案涉项目背景2004年,周建和控制的港资企业庄胜公司取得案涉地块开发权。
此前,庄胜公司就已取得北京00001号土地证,建设庄胜一期,庄胜崇光商场由此起步。
2009年10月9日,庄胜公司与信达投资、信达北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信达投资受让庄胜公司案涉地块的开发项目并投资建设,庄胜公司完成相关手续后将其过户或更名至信达投资指定的项目公司名下。
庄胜公司有权参股项目公司,参股比例为20%,在庄胜公司参股之前,项目公司应为信达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为解决庄胜公司的债务问题,信达投资分别收购湖南中行和广东粤财对庄胜公司的债权;信达北分作为庄胜公司的债权人同意债务重组,庄胜公司应向信达北分偿还9.5亿元,其余债务约8亿元在符合约定的条件下予以豁免。
2009年10月20日,信达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信达置业,作为《框架协议书》项下的项目公司。
2010年7月28日,庄胜公司、信达投资、信达置业、信达北分签订《框架协议书补充协议(三)》。
各方达成执行和解,以物抵债,将案涉地块抵偿给信达置业。
信达投资支付地块转让款总额为27.3亿元(含代付费用),信达北分豁免庄胜公司8亿元债务。
深市上市公司公告(4月25日)
深市上市公司公告(4月25日)
喜悦智行:共同建设全疆区域周转物流器具供应链管理平台
金融界4月24日消息()公告,与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建设全疆区域周转物流器
具供应链管理平台。
康盛股份:控股股东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5%股份协议转让给丽数
股权
金融界4月24日消息()公告称,控股股东常州星河、重庆拓洋拟
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5%股份协议转让给丽数股权,并将持有的剩余全部
上市公司7.63%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丽数股权行使;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
丽数股权,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美瑞新材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拟10转5股派1元
()于4月25日发布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2000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10万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
比例为17.97%,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不送红股。
据美瑞新材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14.75亿元,同比增长13.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下降6.6%;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56元,去年同期为0.60元。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通用聚酯型、特殊聚酯型、聚
醚型、发泡型等多种类型的TPU产品。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自主设计了TPU相关工艺、关键设备与生产线,对TPU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了国内TPU行业技术的发展,是国内TPU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
002418康盛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康盛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924.5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516.8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9.05%。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005.0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559.4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5.55%。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在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提高利润水平,应注意增收减利所隐藏的经营风险。
二、成本费用分析康盛股份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56,164.18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50,679.0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0.23%;销售费用为645.8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15%;管理费用为3,164.8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64%;财务费用为721.6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28%;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03.0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72%;研发费用为549.6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98%。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645.8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310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50.7%。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一定增长,表明企业采取了较为成功的销售战略,销售业务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3,164.8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893.2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9.39%。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9%,与2022年三季度的5.39%相比变化不大。
企业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有所下降,管理费用支出正常,但其他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存在过快增长情况。
三、资产结构分析康盛股份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255,76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1,030.76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9.82%、18.62%和16.93%。
002167东方锆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日经焦作市中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为194万元,设
立时实收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1 2 3 4 5
股东名称 冯立明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靳三良 崔官岭 甘学贤 合计
出资额(元) 90.45 73.00 17.63 9.40 3.53
194.00
持股比例(%) 46.62 37.63 9.09 4.85 1.82
1、公司名称: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西 1 公里焦克路北 4、法定代表人:许红军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410803766229298B 7、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生产、销售: 精细陶瓷;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普通机械加 工;汽车零配件的批发及销售(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 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 (二)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原称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由冯立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于2004年9月1
1,914,426.58 1,753,967.61 2021年1-3月
1,583,758.85 1,419,459.44
2020年度
1
营业收入
464,508.98
1,410,816.12
2
营业利润
127,035.10
283,121.02
3
净利润
106,998.15
232,792.86
注: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反些断之窗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莉衣去申濮的行哋罚瓏书2019年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19〕19号当事人: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台湾地区新北市新店区宝桥路233-1号3楼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8年9月26日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巨)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耀)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本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国巨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
国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交易方。
收购方:国巨。
1987年在中国台湾注册成立, 1993年10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无最终控制人。
国巨主要从事电阻、电容等电子元件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及销售据点涵盖亚洲、欧洲及美洲。
国巨在中国从事业务,(略)。
2017年国巨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o被收购方:君耀。
1999年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4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略),为电路保护元器件供应商,主要业务为过电压、过电流电子保护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9年第8期反垄断之窗2017年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
(二)交易概况。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国巨以每股新台币73元为对价,公开收购君耀的股权。
2018年8月底,国巨对君耀的持股比例(含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后转换之股权)达87.12%。
康盛: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ST康盛公告编号:2020-070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2日和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孙公司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淳安”)出售完成后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因此,中植淳安承租公司的厂房及宿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亚骏先生、刘惟女士、冉耕先生和周景春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单位:元除上述房屋租金外,水、电、气费的结算依据相关收费单位的缴费通知,由承租方承担。
使用面积和使用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11幢3、法定代表人:丁田生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34182204547、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动汽车、电动汽车零部件(含且不仅限于电池、电机、电控、电空调);服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及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股权结构:浙江润成控股子公司中植新能源持有中植淳安1%股权,中植安徽持有中植淳安99%股权。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康盛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
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一)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二)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监督,并负责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备案;(三)公司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员工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并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人事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四)公司总经办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制度规范进行指导;(五)公司证券事务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控股子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六)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可以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垂直指导。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管理事务,控股子公司应将该事务形成的材料分别交所涉及部门报备。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背景
2020年11月12日晚间,多家公司发布了公告,其中包括了重要财务数据披露,公司业务进展情况通报,以及股权变动公告等。
各公司公告概要
1. 公司A
公司A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季度营收达到1.5亿元,同
比增长10%。
净利润则为500万元,同比增长15%。
此外,公司A还宣布与某知名供应商合作,将在未来推出一款新产品。
2. 公司B
公司B公告称,公司在近期完成了一笔1亿元的增资。
此次增资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技术研发。
此外,公司B还宣布获得了一项重要技术专利,并将
在未来推出相关产品。
3. 公司C
公司C公告称,公司所持有的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减持至5%以下。
此次减
持的原因是出于资金回笼的需要。
公司C强调,此次减持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
4. 公司D
公司D公告称,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营收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20%。
净利润则为300万元,同比增长25%。
此外,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向海外市场拓展
业务,并已在某海外国家设立了分公司。
总结
通过对各公司公告的概要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营收增长方
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其中,有些公司通过与知名企业合作或增资等方式加强公司实力;也有一些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实现业务增长。
当然,也有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减持股份以回笼资金。
总之,这些公告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努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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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ntier ·Information:李雪峰E-mail:*******************康芝药业:2100万全资竞购天合制药康芝药业(300086)公告称,公司以2100万元成功竞得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包括房产建筑面积约1.6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52万平方米、药品批准文号、商标权等。
公司表示,本次成功竞投是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互补,有利于公司发展儿童药品市场,有利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及企业的行业地位,更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
按照规划,康芝药业将通过以竞拍所得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约3000万元出资和使用超募资金约5000万元,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承接竞拍的天合制药全部资产。
苏宁电器:溢价定增55亿苏宁电器(002024)公告称,公司拟以12.30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4.4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55亿元,用于公司连锁店发展项目、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四大项目的建设。
截至本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为10.97元/股,本次增发价格较高,体现了控股股东及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
据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苏宁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全资拥有的南京润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特电机:签署5.75亿大单江特电机(002176)公告称,公司与山东德州生建机械公司(德州生建)以及中联重工分别签署产品买卖合同以及意向性供货协议,总金额高达5.75亿元,约占公司2010年全年收入的110%。
公告显示,6月10日,江特电机德州生建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江特电机将在18个月内向德州生建供货2.32万台起重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金额约为1.16亿元,合同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江特电机还与中联重工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了意向性《保供协议》,合同总金额高达4.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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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ST康盛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被政府收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规划调整需要,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六安管委会”)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康盛”)位于金开区山源路北侧的土地、房产、附属物及构筑物等进行收储,并就本次收储事项与安徽康盛签署《收储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收储协议”)。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被政府收储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资产情况
本次收储的资产位于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三元路以北、和平路以西,其中:土地面积为95,578㎡,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期限至2062年12月31日;房产面积为61,438.73㎡;以及附属物及构筑物、设备设施等。
2、资产权属
本次收储的土地及土地范围内的房产均登记于安徽康盛名下,土地范围内的部分附属物及建筑物和设备等资产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安
徽”)和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卡诺”)所拥有。
中植安徽为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为关联企业;待合肥卡诺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同为公司关联企业。
为了便于推进本次六安管委会收储事宜,中植安徽和合肥卡诺均与安徽康盛签署了授权委托协议,授权委托安徽康盛代表中植安徽、合肥卡诺与六安管委会办理收储补偿、搬迁交付、签署协议及收取相应补偿款项等相关事宜。
根据约定,受托人安徽康盛应在收到补偿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收储评估报告中确认的相应资产价值和搬迁费用将相关补偿费用支付给委托人中植安徽、合肥卡诺,同时委托人将共担本次收储所产生的资产评估等必要费用。
本次收储的土地及该地块面积范围内的房产已抵押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站支行办理授信。
截至目前,无融资余额,正在办理资产抵押解除手续。
除上述抵押情况外,本次收储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皖建英估字(六安)[2020]第002号,本次收储土地及该地块面积范围内的房产、附属物及构筑物等的评估总价为110,169,668.00元。
四、收储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双方”)
(一)收储补偿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总面积95,578㎡(合143.37亩),依据评估补偿计:
16,057,104.00元。
2、房产总面积61,438.73㎡,依据评估补偿计:75,975,663.00元。
3、构筑物及附属物等依据评估补偿计:10,345,215.00元。
4、机械设备设施等依据评估补偿计:7,557,549.00 元。
5、厂区绿化等依据评估补偿计:234,137.00元。
补偿款总计:壹亿壹仟零壹拾陆万玖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10,169,668.00元整)
(二)搬迁及支付等事宜
1、双方签订本协议,在该宗土地挂网前十日内,乙方将土地等不动产权证原件移交给甲方(园区国土部们出具收据);
2、该宗土地完成摘牌后,甲方承诺支付上述补偿款(¥110,169,668.00元整)给乙方,支付进度如下:(1)该宗土地完成摘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额的50%。
(2)该宗土地完成摘牌后一周内,甲方、乙方、该宗土地竞得方三方约定最终搬迁腾空交付拆除时间。
乙方在三方约定时间内将补偿范围内可搬迁的构筑物、附属物及机械设备等全部搬迁腾空,移交给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附搬迁验收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50%补偿款。
(三)乙方被收储补偿款范围内的产权关系及相关银行(或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被收储范围内如有其他抵押及查封行为,由乙方负责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按以上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盖章,乙方承诺在2020年6月6日前完成内部决议程序后生效。
如该土地未能如期完成摘牌,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履行。
五、本次资产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签署收储补偿协议后,安徽康盛的相关生产设备将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确定搬迁位置。
本次收储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预计影响利润8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等资产并给予补偿,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也有利于政府土地规划调整和后续有效利用。
本次资产收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价以评估数为依据,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根据约定,如政府收储的安徽康盛相关宗地未能完成挂牌和摘牌,上述收储补偿协议将自行终止履行,因此本次收储事项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由于上述收储事项在时间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收益的最终确认时点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收储补偿协议》;
5、《房地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