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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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试点开始到现在,作为一项制度建设,社区矫正还处于一个探索和完善的阶段。实践工作中发现了很多新问题,也解决了很多问题,就调研的情况而言,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做好专业队伍建设与坚持群众路线两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专群结合”工作思路,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一)全面调动,多元化的矫正模式

社区矫正模式是选择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方式、社区矫正经费来源等关键因素作为构建社区矫正体系的评判标准,在结合当地具体的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形成的独具特色的社区矫正体系。换句话说,社区矫正模式也是指根据矫正工作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流程以及矫正方法等方面的不同,结合矫正对象、当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程度等不同因素,而划分出的具有显著特色和代表制度的社区矫正方法及系统。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从2002年8月在上海率先起步,到现在已经历时近10年。目前来说,社区矫正工作在各地区形成了各具地区特色的社区矫正模式,如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广州模式等。当前完全不必给每个省市确定一个统一而具体的模式,只需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即可。因为各省市在经济文化、社区结构、资源保障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各省市也都具有与众不同的

优势条件。如果不加区别的建立一个统一的模式,不仅不能使各省市依据自己的优势条件选择适当的管理模式开展矫正工作,而且还会因为各地资源结构上的差异而加大各地区间矫正成效的悬殊。另外,社区矫正的基础是在社区,工作的好坏与各地社区的关系密切,因此更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探索。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以及对各种模式的利弊分析,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积累经验。因此,应考虑给予地方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各地采取不同的模式开展矫正工作,扬长避短,这样可以少走弯路,提高效率。

(二)强化专业技能,构建专业队伍

按照“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负责承担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任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司法所工作人员编制少、工作压力大,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这些情况使得专业队伍建设在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上困难重重。针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必须建立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队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在大多数国家中,并没有以“社区矫正”命名的、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人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中,执行社区矫正的专业人员主要是缓刑官;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中,执行社区矫正的专业人员主要是假释官;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社区矫正则由缓刑官和假释放官共同执行。但是,从试点以来的实践出发,不同于国外的模式,在社区矫正中,我国的专业队伍人员包括了司法所的司法辅助人员和

公安民警。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推进专业矫正队伍的建设,需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1.建立完善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体系。

市、县(市区)建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承担领导、协调、组织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队伍,市上成立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执法支队,县(市区)成立执法大队,乡镇分片区成立执法中队,

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2.充实乡镇司法所队伍,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在乡镇党政班子换届的时候,对于退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部

分干部,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任一批年富力强、经验丰富、法律素质高、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任所长或副所长,以解决部分乡镇无司法行政人员的问题。另外,要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招录(招聘)大中专学生、专业人才充实优化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招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只从事非执法类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可学习成都温江[1],按照一定比例聘用司法社会工作者

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3.提高队伍专业素质

一支专业的矫正队伍是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第一线的主要力量,其素质必须得到保证。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司法行政部门领头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针对培训目的和对象的不同,设立岗前

培训和定期、不定期的在职培训,并设置科学的培训课程。通过培训,使司法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国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矫正专业知识。二是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赴监狱参观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及接受集中教育的全过程,学习借鉴监狱干警的监禁刑执法经验,并结合非监禁刑自身特性活跃思维,创新和开拓工作思路。

4.加强队伍管理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治考核指标,由有关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进行年度目标检查、考核。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日常工作中的各项工作指标纳入考核范围,作为其工作绩效的奖惩标准,

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督促其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业务素养。

注释:

[1]温江经验,指乡镇总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招聘1人,5万人以上的招聘2人,作为司法社会工作者协助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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