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件管理办法 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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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证件是指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包括所有正、副本),上海交易所交易证券账户卡、深圳交易所交易证券账户卡等,关系到公司经营安全的重要的有效证件。
第二条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的安全,规范证件使用范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证件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证件主要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涉及到公司经营范围的所有证件必须送交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第五条根据业务需要,业务专用证件可由业务部门负责管理,应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领出手续。
第六条各部门的专用证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设立专用登记本登记。
第七条公司所有证件不得擅自复制。
第三章证件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证件的复印件使用范围
1、签证、招聘、购房、购车、刻章、诉讼等相关行政事务;有关机构工作要求备案等;
2、相关业务:上报上级有关业务材料及开展各项业等需要。
第九条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使用范围
1、对外办理行政事务:社保、住房、劳资、资格报表及上级机构工作要求备案等;
2、相关业务:上报上级有关业务材料备案、可行性报告、战略合作(担保、抵押、借款、协议、合同)、资金运作(融资、项目投资)、承销、购并等;有关法律事宜等重大事项;
第十条原件的使用范围
原件主要用于办理各类证件年检、变更、开户;业务专用等;
第十一条审批程序:
第一种不需要加盖公章的证件的复印件
填写证件登记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到办公室登记方可使用。
第二种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证件的复印件
1、根据业务要求填写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请示单或填写证件登记审批表;
2、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主管业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
批准后,到办公室领取及办理登记手续(除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使用除以上程序,要求负责保管证件人员在营业执照复印件写明用途。并在此处加盖公章。
第三种原件需带出本公司情况
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原件外出的,应详细说明用途,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营业执照的带出需办公室保管人员或派人一同办理。
第十二条相关业务对方需传真件的,经办人工作完成后立即交回保管部门并注明使用用途。
第四章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证件管理部门对证件的使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未经批准的不得提供有关证件。
第十四条所有证件的正本、副本必须保持干净、完整,不得涂改。
第十五条保管证件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做好登记,妥善保管证件,不得擅自将证件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
第十六条经办人使用证件(原件、复印件),要实事求是,妥善保管。使用原件外出办事后要立即归还。
第十七条证件保管人、经办人和审批人因保管不当、审批不严,造成丢失、损坏、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有关责任,并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办
公室。
附:证件登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