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制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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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制样室技术操作规程
1、取样、制样员工职责
1.1.按时完成各项取样、制样工作,及时、准确报出分析结果。
1.2.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1.3.熟知本岗位分析样品的技术指标和分析误差。
1.4.出现异常结果和不符合指标要求的结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5.认真做好取样、制样原始记录,达到字迹规整(仿宋体)、准确。
1.6.精心使用和维护精密仪器,经常检查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和精准度。
1.7.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的清、接的明,当班给下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1.8.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取样
2.1.进厂煤取样
2.1.1.每车(堆)取样时不少于20个点,均匀布置顶5点、腰7点、底8点(距
地面0.5米)。
2.1.2.采样时除去表层,车装煤:0.3米(煤堆:0.5米)。
2.1.
3.取样量每车(堆)不少于10kg。(大批量进煤时可每5车制一个样)
2.1.4.由取样人员进行破碎。
2.1.5.堆锥混均法和堆锥四分法缩分3-4次,留样制样做分析用。
2.2.入炉煤取样
2.2.1.1#、2#焦炉应从煤塔M11皮带机尾取样。
2.2.2.3#、4#焦炉应从煤塔M32皮带机尾取样。
2.2.
3.用取样铲与皮带垂直方向贯穿皮带上煤流迅速取样。
2.2.4.时间间隔4——5分钟,取9——10次,取样量每次不少于2kg。
2.2.5.原地用堆锥混匀法和堆锥四分法缩分3-4次,留样制样做分析用。
2.3出炉焦炭分析取样
2.3.1.出炉焦取样应从晾焦台取样。
2.32.取样点每炉应平均5点,每点取样量不少于2kg,共取两炉。
2.3.3.堆锥混匀法和堆锥四分法缩分2次,留样制样做分析用。
2.4出厂焦炭取样
2.4.1.出厂焦炭取样应从焦炭堆断面取样,均匀布置顶5点、腰7点、底8点,取样不少于20个点,每点取样量不少于2kg。
2.4.2.原地堆锥混匀法和堆锥缩分四分法缩分2次,留样制样做分析用。大量售焦时每500吨取一个样。取样方法同上,样量不少于6kg。
2.5转鼓强度取样
2.5.1.转鼓强度取样应为当天生产的焦炭。
2.5.2.在焦炭堆放置10-15分钟后取样。
2.5.
3.取样时不少于20个点,分顶、腰、底,取样不少于120kg。
2.5.4.用60#筛人工筛取50Kg,并进行手穿孔(即筛上物用手试穿过筛孔,只要在一个方向可穿过筛孔者,均做筛下物计)。筛分时,每次如筛量不超过15kg,既要力求筛净,又要防止因为用力过猛使焦炭受撞而破损。
2.5.5.将筛上物(大于60毫米的焦炭)称取50kg(称准至0.1kg),置于待入鼓的容器内,余下部分为备用样,待做完转鼓试验后不超差时,在行处理。
2.5.6.在一般生产检验中,允许用手筛法或机筛制样,但必须手筛为基准进行校正。
2.5.7.将上述试样的50kg焦样,小心放入已清扫干净的鼓内,盖好鼓盖,开动转鼓,100转后停鼓,打开鼓盖,把鼓内焦炭倒出,并将鼓内焦粉仔细清扫干净。。
2.5.8.将出鼓焦炭分别用40#、25#和10#筛筛分,将焦炭分成大于40mm、25mm、
10mm与小于10mm四级,大于40mm、25mm、10mm一级进行手穿孔。
2.5.9.筛分时,每次筛分不超过15kg,既要力求筛净,又要防止因为用力过猛
使焦炭受撞而破损。
2.5.10.筛分后的各级焦炭称重(称准至0.1kg),其总和与入鼓焦炭重量之差
为损失量,其量大于0.3kg时,该实验无效。小于0.3kg则计入小于10mm一级中。
2.5.11.抗碎强度(M40)公式:
出鼓焦炭中大于40mm的重量
M40= —————————————×100
入鼓焦炭重量
12.抗碎强度(M25)公式:
出鼓焦炭中大于25mm的重量
M25= —————————————×100
入鼓焦炭重量
13.耐磨强度(M10)计算公式:
出鼓焦炭中小于10mm的重量
M10= —————————————×100
入鼓焦炭重量
3、制样
3.1进厂煤、入炉煤(全水分)制样(外水)
堆锥混匀法和堆锥四分法从所取煤样中取出约2kg(其余分为两份,一份共同封存供第三方复检),全部放入破碎机中,一次破碎到粒度小于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500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中,送入化验室做水分。
3.2进厂煤、入炉煤(全分析)制样(灰分、硫分、挥发分、内水)
3.2.1.从(一)试样中剩余的1.5kg中取1kg。
3.2.2.加工破碎后,经100-110℃干燥烘干。
3.2.3.用堆锥混匀法和堆锥缩分四分法取样(根据分析项目多少取缩分样质量),破碎研磨至0.2mm以下,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粘贴标签,送化验室分析。
3.3进厂煤、入炉煤(全分析)制样(y值)(g值)
3.3.1.把试样中剩余的500g经50±2℃干燥烘干后,加工破碎至3mm以下。3.3.2.用堆锥混匀法,和堆锥缩分四分法取样(根据分析项目多少取缩分样质量),破碎研磨至0.2mm以下,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粘贴标签,送化验室分析。
3.4出炉焦炭、出厂焦炭(全水分)制样
3.4.1.将所取出炉焦炭、出厂焦炭样用堆锥混匀法和堆锥四分法取样。
3.4.2.从所取焦炭样中取出约2kg(其余分为两份,一份共同封存供第三方复检)。
3.4.3.全部放入破碎机中,一次破碎到粒度小于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500g 焦样,装入密封容器中,送化验室。
3.5出炉焦炭、出厂焦炭(全分析)制样
3.5.1.从(四)试样中剩余的1.5kg中取1kg,经170-180℃干燥烘干后,加工破碎至6mm以下。
3.5.2.堆锥混匀法和堆锥四分法取样(根据分析项目多少取缩分样质量),破碎研磨至0.2mm以下,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粘贴标签,送化验室分析。
附:热反应试样的采取与制备
按GB/T1997规定的取样方法,按比例取不小于25mm焦炭20kg,弃去泡焦和炉头焦。用鄂式破碎机、混匀、缩分出10kg,再用∮25mm/∮23mm圆孔筛筛分,大于∮25mm焦块在破碎、筛分。取∮23mm筛上物,去掉薄片状焦和细条状焦,保留较厚片状焦和较粗条状焦,并将较厚片状焦和较粗条状焦用手工修整成颗粒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