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戒毒制度的基本特点
戒毒管理工作制度
戒毒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戒毒管理工作,提高戒毒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戒毒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教育、康复、矫治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戒毒人员得到有效戒治。
第三条戒毒管理工作应由专门机构负责,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戒毒管理工作应注重预防,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法律常识教育,帮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
第五条戒毒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家庭、社区、学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戒毒工作的合力。
第二章戒毒人员管理第六条戒毒人员入院时,应进行身体检查和毒品检测,确保身体状况适合戒毒。
第七条戒毒人员应接受严格的管理和教育,遵守所规所纪,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戒毒人员应参加规定的戒毒治疗和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九条戒毒人员应定期接受毒品检测,对违反戒毒规定的行为,应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戒毒人员出院时,应进行评估,对达到戒毒目标的,发给出院证明。
第三章戒毒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戒毒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十二条戒毒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和关爱戒毒人员,不得体罚、虐待、侮辱戒毒人员。
第十三条戒毒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戒毒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戒毒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中的秘密,不得泄露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戒毒场所管理第十五条戒毒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消防等要求,保障戒毒人员的生活和安全。
第十六条戒毒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戒毒人员逃跑、自杀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戒毒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戒毒场所应加强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戒毒环境。
第五章戒毒与社会工作第十九条戒毒工作与社会工作应相结合,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
第二十条戒毒工作应加强与家庭、社区、学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戒毒工作的合力。
新中国的禁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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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禁毒法》主要有五大亮点
第四,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禁毒法》 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 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 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总结三年禁毒人民战 争的宝贵经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央和地方 财政加大了对禁毒工作的投入,仅中央补助地 方禁毒专项经费就达11.7 亿元,补助地方禁毒 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有 5.14 亿元为此,《禁毒法》 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禁毒经费保 障规定,确保禁毒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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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里程碑
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禁毒法》,为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禁毒 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2005年以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过程中,党 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从依法禁毒、保障禁 毒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的高度,部署制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于2007年底出台,标 志着党和国家把禁毒工作依法纳入到了经济社 会协调发展的大局,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由此 进入到依法全面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标志着 我国禁毒斗争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新中国的禁毒制度的 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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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禁毒制度在历史上秉承
1.秉承自晚清以来的三次禁毒运动 成果
2.秉承前苏联禁毒事件 3.我国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禁毒的立 法实践为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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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毒历程中的四大里程碑
首先介绍我国在戒毒历程中的四大里程碑,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禁毒工作的发展 历程,四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集中 代表了各个时期我国禁毒工作的鲜明特色, 突出反映了我国禁毒斗争的发展沿革,充 分彰显了我国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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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禁毒法》主要有五大亮点
第二,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 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 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禁毒法》规定: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 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 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 导本行政区域内禁毒工作”,确定了禁毒 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浅析《禁毒法》之新的戒毒制度
浅析 《 禁毒法 》 之新 的戒毒制度
王 迎春
( 铁道 警官 高等专科 学校 侦 查 系, 南 郑 州 405 ) 河 503
摘
要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禁毒 法》 《 是我 国第一部 全 面规 范禁毒 工作 的 法律 , 禁毒 法》 《 中新 的戒毒 模 式
比起原有的戒毒模式发 生了较大变化 , 新的戒毒制度更加人性化、 科学化、 法制化。禁毒 工作者应积极探 索 建立集强制脱毒 、 身心康复、 融入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3作新模式, - 确保在解决戒毒人 员复吸问题上取得
20 0 7年 1 2月 2 日, 十届 全 国人 大常 委会 第 9 第 三十一 次 会 议 审议 通 过 的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禁 毒
毒是 教育 和挽救 吸 毒人 员 的措 施 , 论何 种 戒 毒措 无
施, 都是 国家帮助 吸毒人 员戒 除毒瘾 , 教育 和挽救 吸
法》 简称 《 ( 禁毒 法 》 , 我 国第 一部 全 面规 范 禁 毒 )是 工作 的法 律 。《 毒 法 》 根 据 我 国禁 毒 工作 的 实 禁 是
复。 新 戒毒 模 式涵 盖 了从 检测 到 戒 毒 、 毒后 巩 固 戒
《 毒法》 “ 毒措 施 ” 章 , 禁 戒 一 对戒 毒 工 作 的各 项 措
施作 出 了明确规定 , 国家 法律 层 面 确立 了戒 毒工 从
作中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 禁毒法》 明确指 出, 戒
收稿 日期 :0 9— 4— 3 20 0 0
工作 以人为本 、 依法 管理 、 学戒毒 、 科 综合 矫治 、 关怀
以 自行 到具有戒 毒治疗 资质 的医疗 机构接受 戒毒 治
疗 。对 于拒绝接 受社 区戒毒 或通过社 区戒 毒难于戒
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审思
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审思作者:解添明于文静来源:《西部学刊》2022年第17期摘要:法律家长主义作为一种承认个体主体地位、尊重个体私人空间,以保护行为人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对行为人的自损行为进行某种限制的法律干预模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多种体现,同时也有自身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以法律家长主义为视角对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进行分析,发现该制度以保护强制隔离戒毒者为目的,通过限制吸毒成瘾者的自由,综合运用各种科学方法以戒断其毒瘾,这一制度设计完全契合法律家长主义理论的相关要求,具有正当性。
以法律家长主义为基础,审视强制隔离戒毒制度,需要通过进一步明确法律属性、明确对象标准、推进决定者与实施者相分离以及建立健全听证和救济制度等措施进行完善。
关键词:法律家长主义;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正当性中图分类号:D9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2)17-0060-04一、何为法律家长主义(一)对法律家长主义内涵的理解1.承认个体涉己行为的存在——法律家长主义的逻辑前提个体能在多大限度范围内控制自己的行为一直是哲学家们思考的问题,这一问题延伸到法理学领域,对法律家长主义的思考应运而生。
法律家长主义存在的逻辑前提是:承认个体具有独立、自治的私人空间,进而承认某些行为是涉己行为,绝大多数的涉己行为法律由行为人自治即可[1]。
因而,法律家长主义理论存在的前提是对个人独立、自治的私人空间的充分尊重和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充分賦予。
2.法律干预的目的——保护行为人自身利益法律家长主义区别于其他法律干预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在承认私人空间、尊重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对某些危险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这种干预的目的是制止行为人的自损行为,保护行为人的自身利益。
要说明的是,很多时候保护自身利益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并不冲突,但法律家长主义更关注行为人自身的安全与利益。
3.法律干预的方法——对行为人进行某种限制按照自由主义论者的观点,若行为与他人无涉则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干预[2]。
当前我国戒毒制度的特点与优势
当前我国戒毒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当今世界,毒品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大社会难题。
在我国,禁毒形势相当严峻。
同时,强制性戒毒措施涉及对吸毒者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因此必然关涉公民基本权利和相关法律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探索戒毒制度的特点及优势,并对其进行剖析以加以改进,不仅对于解决目前我国面临的社会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完善我国有关法律制度及其与相关国际人权公约的协调发展,亦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简称《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
《禁毒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全面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步人法制化的轨道,是依法治国、依法开展禁毒工作的体现。
《禁毒法》确立了我国新的戒毒制度,戒毒制度是《禁毒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原有制度相比变化较大且最具创新性的部分。
下面作者就当前我国戒毒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从多个角度进行说明。
一、当前我国戒毒模式的特点吸毒不但严重损害吸毒者的身心健康,而且极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戒毒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难度最大、效果最难巩固的环节。
《禁毒法》“戒毒措施”一章,对戒毒工作的各项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戒毒工作中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
《禁毒法》明确指出,戒毒是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的措施,无论何种戒毒措施,都是国家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的措施,而不是一种处罚措施。
《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戒毒和康复措施。
吸毒者首先进行社区戒毒,就是在吸毒人员熟悉的生活环境中进行戒毒,这是一种充分体现人性化的戒毒措施。
其中规定了对吸毒人员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期限为三年的社区戒毒,吸毒人员也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13级社工复习资料
一、知识点整理:1.孙中山曾经说过:鸦片为中国之巨害,其杀吾国民,甚于干戈、瘟疫、饥馑之患!2.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禁毒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5.毒品问题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至1990年,为毒品死灰复燃阶段阶段。
6.我国处在著名毒品产地金新月和金三角之间,面临着毒品“多头入境,全面渗透”严峻形势。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分类和品种目录,易制毒化学品共分为3类23种进行管理。
8.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其中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9.《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10.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11.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的行为,属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行为。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14.抗拒铲除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或没收财产。
15.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6. 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调整禁毒工作方针,将1991年的“三禁并举”改为“四禁并举”,是为禁制、禁种、禁吸、禁贩。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困境与对策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困境与对策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坚定不移的推进戒毒法制化是当下戒毒工作的发展方向。
反毒品综合类法典的颁布,也表明了我国治理毒品的决心。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
本文针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做了简略的陈述,并分析其面临的困境与解决对策。
标签: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困境;对策一、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概述及其困境我国《戒毒法》作出明确规定:戒毒措施包括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三种模式。
其中,强制隔离戒毒是级别最高的戒毒模式,具备一定的强制性,是抵制毒品的最后一道关卡。
目前情况下,我国戒毒相关配套建设仍不完备,三种戒毒模式之间不能形成系统化的配合,未能达到《戒毒法》中所体现出的法律理念。
我国的戒毒体系建设仍然有一段路程要走。
(一)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戒毒法》中并没有清晰地表述出强制隔离戒毒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强制隔离戒毒是按照行政强制来进行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具备的最大的两个特点是临时性和非处分性。
而根据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在吸毒违法行为得到确认之后,继续确定其已经吸毒成瘾,而采取的必要的人身自由限制处分。
这就与行政强制措施的临时性与非处分性相悖。
性质上的不明确,造成了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应该尽快明确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地位。
(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设置的医疗条件不足根据《禁毒法》中的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有目的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吸毒者因为长期吸毒,极大地损害了呼吸、消化系统等,身体素质变差,免疫力也越来越弱,因此亟需戒毒所来对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卫生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实情况下,强制戒毒场所所具备的医疗条件相当薄弱,无法满足相关需求。
应加大医疗方面的投入,为吸毒者提供足够的医疗保障。
(三)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效性含糊不清当前情况下,我国存在着海洛因高复吸率、合成毒品快速蔓延的困境。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余悦【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与全世界各国的交流和交往变得更加密切,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国内外不法分子开展非法毒品交易提供了可趁之机.近几年,我国吸毒人员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复吸比例也居高不下,文章汇总整理了十年之内的相关文献资料,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所现行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找出现行强制隔离戒毒基本流程中有待改进的地方,并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期刊名称】《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21)002【总页数】6页(P75-80)【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基本流程【作者】余悦【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04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6.8我国1990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设定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两种强制性隔离羁押戒毒措施,2008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取消了劳教戒毒,设定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自愿戒毒或康复、药物维持治疗五种戒毒措施[1]。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43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2]。
依据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至今,逐渐形成了生理脱毒、心理脱瘾、回归社会三个环节紧紧相扣的多元戒毒流程。
现行的强制隔离戒毒基本流程中,这三个环节均是在强制隔离戒毒所之内完成的,所谓强制隔离戒毒,是指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并开展法律及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3]。
(一)戒毒基本流程的实际操作过程存在观念上的偏差1.戒毒人员不仅仅是违法者戒毒人员从进入戒毒所的那一刻起,就好像被贴上了违法者的标签,没有人意识到戒毒人员除了是一名违法者,更是一个承受巨大身体伤害的病人以及陷入毒品魔爪无法挣脱的受害者。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制度1. 引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制度是指以法律为依据,对吸毒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进行隔离和戒毒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毒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本文将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定义、管理原则、具体措施以及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2.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定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指被发现或确认为吸毒人员,并依法被强制隔离、监管和戒毒的个体。
其包括主动寻求戒毒的人员以及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3. 管理原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3.1 法律依据原则管理制度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2 人性化原则管理制度应尊重和保障被隔离戒毒的人员的人权,把握适当的管理措施,尽量减少对其生活和自由的限制,提供相应的福利和辅助服务。
3.3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吸毒人员的情况和戒毒阶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隔离戒毒措施和管理方式。
实施差别化管理,提供个性化的戒治服务。
3.4 综合治理原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应与其他社会管理部门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治理工作。
4. 具体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4.1 强制隔离通过法定程序,将吸毒人员送入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确保其无法接触到毒品,并避免其对社会造成危害。
4.2 戒毒治疗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期间,应接受适当的戒毒治疗。
包括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以帮助他们戒除毒瘾、重返社会。
4.3 教育教导对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毒品知识普及,帮助他们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戒毒成功率。
4.4 帮助就业为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求职帮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尽快实现经济自立。
4.5 心理支持为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毒瘾的心理障碍,增强戒毒的信心。
5. 管理效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取得以下管理效果:5.1 减少社会危害有效隔离和戒治吸毒人员,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戒毒日常管理制度
戒毒日常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戒毒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戒毒所、戒毒中心等戒毒场所,以及戒毒社区等相关单位。
三、管理原则1. 党和政府领导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法治、人文、民主的原则,强化教育、改造和治疗,并加强戒毒人员的关工作。
2. 依法依规开展戒毒工作,坚决抵制各种非法活动,杜绝暴力、欺诈、献艺、宗教、民间慈善、精神疗法等不当行为。
3. 坚持对戒毒人员进行社会性、心理性、家庭性、职业性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4. 加强社区戒毒工作,提高社会保障、优待政策落实力度,保障戒毒人员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和医疗权。
5.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管理行为,公开制约执法公正,保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工作中的渎职行为。
四、日常管理制度1. 接收登记(1)新入所戒毒人员应于到所后24小时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身份登记、体格检查、个人卫生消毒、宣传教育等工作。
(2)登记册体现个人基本情况: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籍贯、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备案和归档,防止遗漏、错误。
(3)在非接受机构司法所、看守所对受处理戒毒人员进行详细个人情况和办理好健康检查、住宿安排后进行戒毒人员状态数据登记。
2. 个人生活制度(1)室内整洁、公共卫生常常、病室随学随填、被褥整理、遵守个人卫生及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按规定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健康保健和用药按期服用,纪律性、纪律严明、纪律要求、纪律作息制度等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医药服务和开展大病防治。
(3)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起床、锻炼,规定时间睡觉,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学习、学业安排,全面实施全天候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制度。
3. 学习、劳动和文娱活动制度(1)开展符合戒毒特点和规律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自述教育、意志品质培养、文明礼仪、技术技能等教育课程,提高戒毒人员素质。
戒毒指导工作制度
戒毒指导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戒毒康复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坚持人性化、综合化、社会化的原则,关注戒毒人员的个体差异,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为戒毒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戒毒工作。
第四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戒毒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戒毒指导机构的设置和管理第五条戒毒指导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戒毒康复工作的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等。
第六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有专业的戒毒康复工作人员;(三)有科学合理的戒毒康复方案;(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戒毒指导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开展戒毒康复人员的教育、心理辅导、康复训练等工作;(二)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医疗、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三)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第八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确保戒毒康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戒毒指导工作的实施第九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个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戒毒康复计划,实施有针对性的戒毒康复措施。
第十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戒毒人员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控能力。
第十一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开展康复训练,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康复训练可以包括体育运动、职业技能培训、艺术治疗等。
第十二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社会保障服务,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戒毒患者管理制度
戒毒患者管理制度一、戒毒患者的分类和管理1. 戒毒患者的分类根据戒毒患者的不同症状和表现,将其分为三类:轻度戒毒者、中度戒毒者和重度戒毒者。
轻度戒毒者主要表现为偶尔吸食毒品,尚未形成依赖;中度戒毒者表现为长期使用毒品,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重度戒毒者则已经形成较严重的依赖,并可能出现戒断症状。
2. 戒毒患者的入院程序轻度戒毒者一般可以选择自愿戒毒,通过医院或戒毒所进行戒毒治疗。
中度和重度戒毒者则需接受法定的强制戒毒措施,由当地公安机关将其送往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
3. 戒毒患者的管理戒毒所主要负责对戒毒患者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治疗。
包括规范患者的作息时间、饮食结构、充足的运动和康复训练等。
同时,还需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和行为干预,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避免再次接触毒品。
二、戒毒患者的康复治疗1. 个性化治疗针对不同类型的戒毒患者,戒毒所会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比如通过药物替代疗法、心理治疗、家庭教育等方式帮助患者顺利戒除毒品,恢复健康。
2. 康复训练戒毒患者在戒毒所将接受各种康复训练,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自我管理训练等。
这些训练将帮助患者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增强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3. 家庭支持在戒毒患者康复过程中,家庭的支持和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戒毒所将与患者的家人建立联系,提供相关的家庭教育和支持服务,帮助家庭更好地理解患者的情况,共同配合患者的康复治疗。
三、戒毒患者的社会复员1. 社会复员过程在戒毒患者完成康复治疗后,戒毒所将对其进行社会复员。
这包括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帮助患者融入社会,重建社会关系,避免患者再次接触毒品。
2. 社会帮扶社会各界应加大对戒毒患者的帮扶和关爱力度,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和资源,帮助他们摆脱毒品的依赖,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患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患者不会再次沦为毒品的牺牲品。
四、戒毒患者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1. 完善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戒毒管理法规,包括《戒毒康复管理办法》、《刑事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管理规定》等。
我国目前禁毒模式有哪些
我国目前禁毒模式有哪些【导语】:我国目前的禁毒模式主要有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社区戒毒(康复)模式。
主要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为将吸毒人员全部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将吸毒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确定对象实施专门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
主要是将吸毒人员送往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由公安机关与戒毒人员家属签订协议并督促其履行禁毒义务。
强制隔离戒毒:是将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的一种形式或者说是矫正措施,也就是强制戒毒一年后可以重新就业和重新读书深造。
如果达到出所条件是可以重新回到社会接受禁毒服务管理机关提供吸毒、戒毒等相关服务的。
对戒毒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教、管理制度是实行戒毒和康复相结合。
1.我国目前禁毒模式主要有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社区戒毒(康复)模式。
对吸毒者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是国际禁毒的主流模式。
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很多国家采用这种戒毒方式,而且效果很好,比如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
在我国,由于吸毒人数巨大,目前我国禁毒工作中仍然沿用这种戒毒模式。
国外毒品泛滥的主要原因还是吸毒人群过于庞大和对毒品种类缺乏深入的了解程度造成的:首先是吸毒人群存在着性别、种族、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
其次是吸毒人员本身就呈现出较高的生物学背景——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
最后是吸毒人群面临着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
为了使毒品远离我们的家乡,许多国家都采取了这两种禁毒模式来防止青少年中出现吸毒人员。
2.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强制隔离戒毒被称为我国禁毒的一种重要方式。
强制隔离戒毒的对象是具有严重违法犯罪嫌疑的吸毒人员,经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吸毒违法行为后,对其进行教育,拒不接受教育无效者即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这种强制戒毒模式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提高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效率意义重大。
我国采用强制隔离戒毒方式在1996年以后不断增加,到2003年共强制隔离戒毒14000余人。
在实行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戒毒所的工作时间和戒毒地点一般为工作日每天10小时和8小时工作时间各半小时和6小时工作时间分别2个小时和1个小时工作时间。
防毒禁毒工作制度
防毒禁毒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毒禁毒工作,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毒禁毒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防毒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防毒禁毒宣传教育,加强防毒禁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毒禁毒工作水平。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毒品依赖品的管制,防止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第五条公民有防毒禁毒的义务,应当积极参与防毒禁毒工作,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组织领导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防毒禁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毒禁毒工作。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防毒禁毒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防毒禁毒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第八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毒禁毒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毒禁毒工作水平。
三、预防教育第九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毒禁毒宣传教育,普及防毒禁毒知识,提高公民的防毒禁毒意识。
第十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组织开展防毒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将防毒禁毒教育纳入德育、法制教育等课程。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毒禁毒知识。
四、管制措施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毒品依赖品的管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依法严惩毒品违法犯罪分子。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禁止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禁止传播毒品违法犯罪信息。
五、戒毒康复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戒毒康复制度,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戒毒条例新规定
戒毒条例新规定戒毒是指吸毒人员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
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
现在一般采用自然戒断法、药物及非药物戒断法。
自然戒断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
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一种戒毒方法。
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
药物戒断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
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的方法。
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
非药戒断非药物戒断法。
是指用针灸、理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
其特点是通过辅助手段和"心理暗示"的方法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痛苦达到脱毒目的。
缺点是时间长,巩固不彻底。
需要提醒的是戒毒没有灵丹妙药,吸毒者不要迷信或幻想有什么戒毒的特效药,只有横下决心进行科学的综合治疗,才能彻底摆脱毒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检讨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检讨赖隹文;吴情树【摘要】Voluntary drug treatment,community-based drug treatment and community based healing show that the drug treatment modes which center in detention and compulsion drug treatment in the past have turned into treatment that center in community-based drug treatment.Also,the idea of drug treatment has changed from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to treatment and rectification.It is a pity that compulsory isolation drug treatment failed to deviate with the idea.It still remains the punishment logic of old days.The situation that institution content and weak right of drug treated person is hard to show up drug treated person's status and the healing properties.The present situation should be changed to make the essential face of compulsory isolation drug treatment come out and to harmonize and unified the system of our country's drug treatment%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反映了我国戒毒模式由过去以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中心向现在以社区戒毒为中心的转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指因吸毒成瘾或涉毒行为被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机构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人员。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戒毒所和相关单位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接受强制戒毒治疗,并接受相关管理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程序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在接受强制戒毒治疗前进行身体检查,确定健康状况和吸毒成瘾程度。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接受戒毒所安排的戒毒治疗,包括心理咨询、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接受医学观察和治疗期间,应当遵守戒毒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家属应当积极配合戒毒所的工作,鼓励和支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治疗工作。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戒毒治疗期满后,应当接受社会矫正和康复教育,逐步恢复社会生活。
第三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接受戒毒治疗的权利,有向管理人员提出诉求的权利,有接受社会帮助和支持的权利。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服从戒毒所的管理和安排,遵守戒毒所的规章制度,参加戒毒治疗并接受管理。
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接受心理咨询和康复训练的义务,有向社会展示自身改变和进步的义务。
第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社会矫正和康复教育,逐步恢复社会生活,走上正常工作和生活轨道。
第四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监督制度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应当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管。
第十六条教育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会矫正和康复教育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戒毒人员被服管理制度
戒毒人员被服管理制度一、戒毒人员被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戒毒人员的人身安全。
戒毒人员常常处于戒毒所或戒毒中心等封闭环境中,需要有相应的服管理制度来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自残、自杀等意外事件。
2. 规范戒毒人员的行为。
戒毒人员因为长期的药物滥用和犯罪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暴力倾向和不良行为习惯,需要通过服管理制度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帮助他们逐步恢复社会适应能力。
3. 提升戒毒人员的康复效果。
良好的服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戒毒人员避免不良交际圈子的影响,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心态,从而提升戒毒康复的效果。
4. 增强戒毒人员的自律性和责任感。
戒毒过程中,服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戒毒人员养成良好的自律性和责任感,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为日后融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二、戒毒人员被服管理制度的具体作用1. 督促戒毒人员按时服药。
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需要遵守医师开具的用药方案,服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定时提醒、监督等方式,督促戒毒人员按时按量服药,确保戒毒效果。
2. 指导戒毒人员学习心理自我调节。
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经常伴有情绪波动、抑郁等问题,服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干预等服务,帮助戒毒人员学会自我调节和纾解压力。
3. 帮助戒毒人员建立正确的社会观念。
戒毒人员往往因为长期药物滥用和犯罪行为,对社会存在误解和偏见,服管理制度可以通过社会实践、社会教育等方式,帮助戒毒人员正确认识社会、学会尊重他人。
4. 培养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戒毒人员因为长期的药物滥用和犯罪经历,往往失去了正常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机会,服管理制度可以为戒毒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
5. 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享有一定的合法权益,服管理制度要保障戒毒人员的隐私权、健康权等权益,确保他们在戒毒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三、戒毒人员被服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1. 制定详细的服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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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 以往强制 性戒 毒最 大 的特 征就是 通过协 议而
非强制 得 以实 施 ,换 句话 说 ,即社 区戒毒 的基础 是 社 区戒 毒协 议 ,社 区戒 毒 的一切行 为过程 均是 围绕着社 区戒 毒协议 开展 。这种 基本戒 毒体制 的
转 变使得 相应戒 毒制 度设计 及其 运作方 式必然 发
收 稿 日期 :2 1 - 2 1 00 1-8
作者简介 :曾文远 (9 1 ) 18 一 ,新疆阿克苏人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禁毒学系讲师 ,研究方向 :禁 毒法和行政法。
1 — 7
一
曾文 远 :我 国 戒毒 制 度 的基 本 特 点
“ 有所为 ” 只要 有 着 需 求 ,就 必 然 有 着 毒 品 市 。 场 ,而 毒品具有 不可替 代之 医疗 意义也决 定着其 合 法 、合 理存在 ,这就 为毒 品问题 在相 当长时期
际 的吸毒人 员应该 在 6 7 5万至 13 6. 3 5万人 之 间 。 毒 品吸食 带来大量 经济 损失 的 同时 ,吸毒问题 往
性 广幅度 地 弥 散 。 因 此 ,可 以说 ,没 有 吸 毒 需 求 ,就没 有毒 品交易 。禁毒 工作必 须根据 毒 品问 题发 生和 发展规 律而 开展 ,吸毒 问题 的前 提性 和 基础性 决定 着禁 毒工作 的 中心任务 在于尽 最大 可
从毒 品问题 的衍 生逻 辑而 言 ,吸毒是其 他毒 品问题赖 以存 在 的前提 和基础 ,因为庞大 的吸毒 人 群之存 在产 生 了对 毒 品的 巨大 需求 ,而相应 方
为 满足此 需求 而进行 的供 给 ,进 而使得 毒 品危 害
毒 人员 的 15至 1 1 / / 0的标 准来 换 算 ,那 我 国实
能地 减 少 毒 品 需 求 ,使 得 尽 可 能 多 的 人 “ 离 远
往还 与其他 社会 问题交织 在一 起 ,成为牵 一发 而
动全 身 的系统 问题 。可 见 ,吸毒 问题 的严 重性 决 定 了戒 毒 的必 要性 和重要 性 ,吸毒 问题 的复杂性
毒 品 ,珍爱 生命 ” ,以此来 不 断 萎 缩毒 品消 费市
要方面 ,其依 据于相应 的法 律规定 。戒 毒工 作 的 公 共性 、复杂性 和长 期性要 求戒 毒制度 的规 范化
和法 定化 。制度 体现着 一定 的理念 ,我 国不 同时
同样受 着 “ 形 ” 的市 场 之 手 的 调 节 ,故 而 禁 无
毒 工作 注 定 是 在 “ 所 不 为 ” 的情 况 下 方 能 有
内不可 消灭性提 供 了必 要条件 ,这是 事实 ,也是 规律 。禁 毒工作 不可能 禁绝毒 品 ,而是只 能将毒 品问题最小 化 ,尽 可能 减少 因吸毒 而滋生 的一系 列社会 危 害性后果 。说 到底 ,禁 毒工作 终究 只是 调节毒 品 消 费 市 场 的 “ 形 之 手 ”,必 须 通 过 有
场 ,使 得其 他环 节的毒 品 问题 成为无 源之 水 、无
决定 了戒毒 的艰 巨性和 系统性 。
从世 界各 国戒 毒 的历 史和 实践来 看 ,依 赖 于
社 会 自发 性 是 不 可 能解 决 甚 至 是 控 制 吸 毒 问题 的 。由于作 为 社 会 秩 序 基 本 保 障 者 的公 共 权 力
内容摘要 :当前 ,我国戒毒制度较之 以往呈戒毒措施 多样化 、戒毒程序严格化 、戒毒过程一体化、戒毒力量专业化 、 戒毒救助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戒毒制度的特点 可概括为科 学戒毒和人 文关怀 的理念 、回归社会为导 向的戒毒模式 、 客观有效的戒毒工作评估体系、协同配合 的戒毒工作机制四个方面 。 关键词 :戒毒制度 ;特点
2 1 第 t期 N . 0 1 0 1年 O u nn P l eO crA a e y o r l fY n a oc f e cdm n i i
总第 8 4期 Sm8 u 4
我 国戒毒 制 度 的基 本特 点
曾文 远
( 国刑 警学 院 ,辽 宁 ・ 阳 中 沈 10 5 ) 1 84
者 ,特别 是 国家 将在 戒毒 领域发挥 着提 供公 共产 品的社会 管理 职能 。公 共 职能法 定是法 治 国家 的 基 本原则 ,戒 毒 是 公 共 ( 国家 ) 职 能 的一 个 重
根之木 。因此,禁 毒工作必定是将 “ 吸”置 禁 于 中心 工作地 位 ,必定是 将减 少毒 品供给 和减少
戒 毒制度 的基 本特 点予 以概括界 说 。
二 、“ 吸戒毒 ” 的意 义 禁
近些 年来 ,我 国毒品 问题特别 是 吸毒 问题 愈
加严 峻 ,已经在 很大 程度上 成为 制约 我 国经 济发
展 、社会 稳定 和人 民生活 和谐 的消极 因素 。据官 方 统计 ,2 0 0 9年 我 国登 记 在 册 的 吸毒 人 员 就 有 1 3 5万 人 ,】 且 这 项 数 据 一 直 呈 不 断 上 升 趋 3. _并 势 。而根 据 国际通 行 的显性 吸毒人 员仅 占实 际 吸
毒品危 害 统筹 于 减 少 毒 品需 求 作 为 工 作 基 本 思
路 。这 是 “ 吸戒 毒” 的战略意 义所 在 。 禁
如 何 实 现 毒 品 需 求 的最 小 化 ? 如何 将 “ 禁
吸” 工 作 成 效 最 大 化? 这 便 摆 在 了禁 毒 工 作 的 首要和 最突 出的位 置 。笔 者认 为 ,毒 品消 费市场
中 图 分 类号 :D 3 F4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7 - 65 ( 0 1 1 1 — 5 6 2 -07 2 1 )0 - 7 0
期 的戒 毒制度 同样 体现着 不 同的戒毒 理念 。本文
一
、
引言
就 是从 我 国 “ 吸 戒 毒 ” 的 意 义 出发 ,对 我 国 禁
生着 一 系列变化 。
《 禁毒 法 》 第 四 章 和 即 将 出 台 的 《 毒 条 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