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四)
2021-2021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 主观题
2021-2021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 主观题案例分析题:(2021年)四、(本题19分)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为什么?参考答案:1. 成立。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是对法律专业学生和从业人员进行能力测试的重要途径之一,案例分析题是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
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考生需要结合法律知识和实际情况,进行推理和判断,以达到检验其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一: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对方公司,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判决对方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后来,对方公司未按和解协议支付违约金,该公司应如何执行?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和解协议。
对方公司未履行和解协议支付违约金,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对方公司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履行和解协议。
案例二:某餐厅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消费者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餐厅赔偿消费者损失,并责令餐厅整改食品安全问题。
餐厅未按判决履行,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餐厅履行判决。
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监管部门对餐厅进行处罚,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案例三:某公司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判赔偿对方公司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判决生效后,对方公司发现该公司仍在侵权,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对方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要求法院对该公司进行罚款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同时,对方公司还可以向知识产权部门投诉,要求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确保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就是几个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司法考试中,考生需要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2021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21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1、甲、乙、丙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___成立后,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和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漏掉了丙,使得公司登记文献中只有甲乙2人。
根据法律规定,丙仍然具有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2、在审理案件权限方面,法院和仲裁庭有一些不同。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而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对于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当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合同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3、在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中,书记员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并宣布案由。
法院收集证据时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
在合议庭评议时,多数意见决定结果,当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的意见为准。
法院定期宣判,并应在宣判后及时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4、在民事诉讼裁定中,裁定可以合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当事人有合法理由无法到庭时,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裁定拘束力普遍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加人和审判人员。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5、当事人能力和当事人适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当事人能力也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而当事人适格也称为合法当事人。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不一定是适格当事人,而适格当事人一定具备当事人能力。
这些概念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6、丙向甲借自行车,但误认乙的自行车为甲的自行车并占有。
这属于无权占有行为。
甲告知丙骑错车后,如果丙需要修车,应由乙承担必要的费用。
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了车,乙都有权要求返还占有。
如果丙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并因墙体崩塌导致车辆损坏,应由丙承担损坏的责任。
,不承担责任B.丁应当承担甲小孩受伤的民事责任C.甲的亲属应当承担甲的医疗费用和相关责任D.甲可以向乙和丁分别主张民事赔偿责任22、甲是A国公民,创作了一部英文故事,乙获得了翻译成中文的授权,丙获得了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的授权,并向___投稿。
202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2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1.甲杀人后忘记带走凶器,打电话给XXX告诉他真相并请求协助扔掉凶器。
乙将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并向甲汇款2万元让他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正确的选项是:A。
乙的藏匿凶器行为不构成毁灭证据罪,不成立协助毁灭证据罪。
B。
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构成协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
乙的行为既不构成协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构成窝藏罪。
D。
虽然甲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协助毁灭证据罪教唆犯。
2.下列哪种行为应该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A。
醉酒驾驶机动车,将红灯误认为绿灯,导致2名行人死亡。
B。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
在驾车前大量食用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出醉酒。
D。
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停车位,而将汽车停在大型商场的固定卸货车位上。
3.甲杀人后忘记带走凶器,打电话给XXX告诉他真相并请求协助扔掉凶器。
乙将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并向甲汇款2万元让他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正确的选项是:A。
乙的藏匿凶器行为不构成毁灭证据罪,不成立协助毁灭证据罪。
B。
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构成协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
乙的行为既不构成协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构成窝藏罪。
D。
虽然甲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协助毁灭证据罪教唆犯。
4.关于XXX协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A。
他的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
他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C。
他的行为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
虽然他事后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并不构成受贿罪。
5.未成年人XXX涉嫌故意伤害XXX,XXX提起自诉。
XXX的父亲委托律师XXX担任辩护人,XXX委托自己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在这个案件中,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
XXX。
B。
XXX。
C。
XXX的儿子。
D。
XXX的父亲。
6.XXX倒卖文物案于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XXX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及时送达了判决书。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一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一本站为考生们整理了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wtt的及时更新哦。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一【案例一】20____年11月5日下午“沃尔玛超市”雇用的外地民工沈某搬运货物时不慎将顾客刘某的衣服碰脏两人发生争吵。
刘某大声辱骂沈某并将旁边垃圾桶的垃圾倒在沈某身上引起群众围观超市经理齐某劝说未果遂打电话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让沈某先去回家清洗第二天与刘某一起到派出所处理。
11月6日沈某与刘某来到派出所办案民警称沈某必须提供超市的监控录像否则不能处理。
11月7日、8日、9日沈某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处理民警均以工作忙为由推拖。
11月11日在沈某的恳求下齐某将超市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提供给派出所。
11月20日民警受理案件后通知双方到派出所调解。
沈某不同意民警称:“不同意调解也行但赔偿费恐怕你一分也拿不到。
”沈某只好接受调解。
调解中刘某否认辱骂沈某不同意赔偿沈的损失。
经民警向齐某及围观群众调查证实了刘某的违法行为刘才同意赔偿沈某损失用共计1000元。
沈某认为误工费计算错误办案民警称:“你一个外地民工一天能挣几个钱?对方是国家干部同意赔你钱就不错了!”12月5日沈某与刘某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收取了刘某的1000元赔偿金。
问题一:说明治安调解的条件治安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法律后果。
问题二:简述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问题三:指出公安机关处理本案时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题四:沈某不服调解决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一:说明治安调解的条件治安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法律后果。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损毁他人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适用调解更宜化解矛盾的公安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
202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解析4
202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解析4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2*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答案】C【逐项解析】《刑法》第 49 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指出: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执行我院(83)法研字第 18 号《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中对第三个问题的答复:“对于这类案件,应当按照刑法第四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即:人民法院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如果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
”因此,选项 A 和 B 均为正确说法。
《刑法》第 48 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可见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方式。
因此,选项 D 为正确说法,而选项 C 为错误说法。
本题正确答案为C。
(更详细的解析及案例见《指南针命题角度串讲----冲刺班内部资料》,本题的知识点在第 20 页。
2021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4)
2021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4)2021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4)1.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犯罪有()。
A.破坏选举罪B.杀人罪C.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D.非法管制罪参考答案:AC2.我国刑罚的目的是()。
A.惩罚犯罪B.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C.通过对罪犯适用刑罚以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了犯罪的道路D.教育人民群众,以增强其法制观念参考答案:BC3.甲将自家祖传的珍贵文物卖给外国人乙,甲的行为()。
A.构成犯罪B.应以窃运珍贵文件出口罪论处C.应以走私罪论处D.应以投机倒把罪论处参考答案:AB4.以下属于犯罪客体的是()。
A.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B.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参考答案:ABD5.司法监督的主体是.()。
A.法院B.政法委C.法制办D.检察院参考答案:AD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能够成为犯罪的主体的有()。
A.国家机关B.任何自然人C.中国共产的常设机构D.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参考答案:ACD7.犯罪的特征有()。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阶级性D.应受刑罚处罚性答案: BCD8.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是()。
A.当着财产所有者的面非法夺取财物B.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C.采取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D.犯罪分子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参考答案:ABD题69.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包括()。
A.判处徒刑B.没收财产C.剥夺政治权利D.罚款参考答案:ABC10.不能适用假释的罪犯有()。
A.累犯B.无期徒刑犯C.有期徒刑犯D.因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参考答案:AD11.衡量公民行为能力有无的标志是()。
A.是否达到一定年龄B.是否具有本国国籍C.神智是否正常D.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参考答案:AC12.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有()。
A.贪污罪B.介绍贿赂罪C.玩忽职守罪D.泻露国家机密罪参考答案:CD13.新《刑法》规定渎职罪包括()。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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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五【案例一】刘某(男15岁)和邻居杨某(男20岁无业人员)是好朋友。
20__年5月11日上午9点杨某带刘某到某商场门口并指使刘某乘行人王某不备抢走其背包一个包内有现金3000元。
5月20日杨某又指使刘某望风杨某及其同伙3人潜入某单位宿舍窃走价值5000元的物品。
6月3日杨某带刘某乘公共汽车时唆使刘某扒窃2次窃得现金2000元。
6月20日杨某一伙5人带刘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同饭馆工作人员发生口角。
殴斗中杨某交给刘某一把匕首让刘某使用刘某用匕首在被害人身上扎了几刀(后经鉴定构成重伤)。
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迅速到达该饭馆并喝令刘某放下匕首停止侵害。
刘某已扎红了眼看到民警过来就把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处说:你们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反正都是坐牢。
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使用武器将刘某击伤。
民警随即将刘某、杨某等6人抓获直接带回派出所审查。
回所后立即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对杨某、刘某办理了拘留手续但未报告使用武器的情况。
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李某对刘某、杨某分别进行了讯问。
第一次讯问后刘某听同监室的人说可以请律师便问办案人员李某自己是否可以请律师李某答复可以请律师但会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问题一:刘某和杨某构成什么犯罪?请简要分析。
问题二:请指出本案中公安机关哪些做法错误并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问题一:刘某和杨某构成什么犯罪?请简要分析。
刘某15岁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刘某虽然实施了抢夺、盗窃、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但只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负刑事责任因此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四
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四本站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wtt 的及时更新哦。
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四【案例1】二审法院能否依据新证据直接改判本案?县卫生局以经营发霉变质食品为由对蒋某处以罚款3000元蒋某不服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蒋某仍不服又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被告拒不举证也不出庭应诉。
至一审法院审结前被告始终未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事实证据。
一审法院遂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期间上诉人向二审法院提供了作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事实依据。
请问:(1)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谁?如果复议机关审查处罚决定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的应如何处理?(2)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3)二审法院能否接受上诉人在二审期间提供的新证据?二审法院能否依据新证据直接改判本案?为什么?【参考答案】(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案的复议机关可以是县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市卫生局。
如果复议机关审查处罚决定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的应依法分别处理即依《行政复议法》第27条的规定处理。
(2)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
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而本案被告在一审法院审结前始终未能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事实证据因此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无疑是合法、正确的。
(3)不能。
被告履行举证责任的最后期限是第一审庭审结束前。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1条第3款规定被告(本案中是被上诉人)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新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裁判的根据。
2021年司法考试 商法主观题
2021年司法考试商法主观题
一、案例分析题(共两题,每题50分)
第一题:公司设立与股东责任
案情概述: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50万元出资。
公司成立后,发现乙的机器设备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且乙未补足差额。
同时,甲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股权以1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丁,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债权人A公司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问题:
乙的出资不足行为应如何处理?其他股东和债权人A公司有哪些权利?
甲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若公司最终被宣告破产,乙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第二题:证券发行与信息披露
案情概述:
上市公司X公司计划通过公开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在编制招股说明书时,公司董事张某明知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但为顺利融资,仍授意财务部门修改了相关财务数据并对外公布。
后该虚假信息披露被媒体曝光,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B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问题:
分析X公司及其董事张某在证券发行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
投资者B是否有权要求X公司及张某赔偿其损失?如果可以,请说明法律依据及赔偿范围。
证券监管机构在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后,可以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题要求:
请针对每个问题分别作答,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时,请注明具体条款或规定。
分析应结合案情,理论联系实际,展现对商法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名师解析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
名师解析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
因为陈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涉及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非绑架罪。
因为高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构成共同犯罪。
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高某的故意范围。
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成立自首与重大立功,因为被检举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五
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五本站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wtt 的及时更新哦。
2021年司法考试四卷综合案例分析题五【案例1】杨某能提出行政赔偿吗?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
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
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
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认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
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
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
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
请问:(1)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2)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3)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4)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参考答案】(1)杨某应当依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要求。
(2)杨某应当向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
(3)所得款项应当返还杨某。
(4)应当向杨某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每日赔偿金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
【案例2】张某应由哪个机关来赔偿?水沟乡人民政府委托水沟乡派出所(系子林县公安局在水沟乡设立的派出机构)对缴纳“上缴”任务确有困难的贫困户张某实施行政拘留。
拘留期间张某于夜间翻墙逃离被值班人员王某发现王某速喊人开车追张某。
王某与同事李某、吴某在路上拦截张某欲将张某抓回张某反抗。
吴某将张某抱住后王某气急狠踢张某要害致其死亡。
张某之妻早死有一母85岁眼瞎耳聋有一子患痴呆症。
对张某的拘留决定后来被子林县公安局确认违法。
请问:(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为什么?(2)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谁?(3)赔偿义务机关可否追偿?如果可以应当向谁追偿?【参考答案】(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水沟乡人民政府。
因为本案中拘留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实质上是由乡政府作出的派出所是受委托实施的受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侵犯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问题】:1.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2.侯一城是否有权利参加诉讼?为什么?若其在侯大华与侯小华的诉讼过程中并未回国,待回国后发现法院的.生效判决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侯一城可以如何救济?3.在法庭辩论期间,侯小华能否申请回避?4.对于侯小华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人民法院的准予撤诉的做法是否正确?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地位有什么变化?【答案】1.本题考查的是专属管辖。
甲县和乙县人民法院对于本案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本案属于遗产继承纠纷,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甲县)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乙县)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2.侯一城有权利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的是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有独立的请求权。
本题中侯一城对于原被告争议的三头耕牛由独立的请求权,所以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
若侯一城在侯大华与侯小华的诉讼过程中并没有回国,待回国后发现法院的生效判决侵害了自己的权利,其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原判决。
3.侯小华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所以侯小华可以在法庭辩论期间提出。
4.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审判长回避,并决定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44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本案中侯大华的诉讼代理人是审判长的妻子,法院应当决定审判长回避。
《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四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四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四【案情】:被告人吴某,男,33岁,个体工商户。
2021年11月与其隔壁开杂货店的张某、田某夫妇发生纠纷,将张某头部颅骨打伤,因抢救无效死亡;田某受轻微伤。
在侦查阶段,田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经调解,由吴某一次性付给田某人民币5万元。
人民检察院对吴某以故意伤害罪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时田某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田某要求被告人吴某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自己身体伤害所支付的医药费5600元,张某的丧葬费 7800元,抚养费、赡养费52000元,精神损失费及与厂家未能签成一份购销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元。
一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吴某提出审判员甲是被害人张某的侄子,要求回避。
合议庭认为张某已经死亡,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故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条件,驳回了吴某的回避申请。
经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吴某的犯罪事实,支持了田某的部分赔偿请求,判决吴某赔偿田某人民币8万元。
田某不服,以判决赔偿数额过少为由,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于2021年3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吴某支付5万元后无力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吴某父母为其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支付了剩余的3万元人民币。
【问题】:1.田某是否具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为什么?【正确答案】:具有。
田某作为被害人张某的近亲属,并且她本身也是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田某因吴某的犯罪行为受轻微伤,造成医疗费等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诉解释》第8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1年司法考试真题和答案
2021年司法考试真题和答案一、选择题A. 国家的主权独立B. 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C.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D. 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2.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效率原则3.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A. 罪刑法定原则B. 罪责自负原则C. 刑罚个别化原则D. 刑罚人道主义原则4.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A. 平等原则B. 公平原则C. 自愿原则D. 效率原则5.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行政原则B. 合理行政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程序正当原则二、判断题1.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4. 我国民法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
5. 我国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信用,程序正当。
三、简答题1. 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简述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 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4. 简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5. 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1. 案例一: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
合同签订后,甲发现乙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甲要求乙停止违法活动,乙拒不履行。
请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 案例二: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甲的家属要求会见甲,但被公安机关拒绝。
请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
3. 案例三:甲因与乙发生纠纷,将乙打成重伤。
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甲的家属要求会见甲,但被公安机关拒绝。
请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
4. 案例四: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甲的家属要求会见甲,但被公安机关拒绝。
请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21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一、选择题1.甲欲购买乙的汽车。
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
”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
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21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C 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D 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答案】:B【解析】:乙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缔约过失行为,合同未成立,乙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要赔偿对方甲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至于所收订金,以主合同成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未成立,当然要退还;但订金并非定金,无双倍返还的道理。
参见《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张某于1月租住何某1套房屋,租期1年。
半年后何某出国。
租期届满,何某并未作任何表示。
次年3月何某归来,要求张某立即搬出。
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 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关系消灭B 次年1至3月,双方存在无偿合同关系C 次年1月起,原合同应视为续订一年D 次年1月起,该合同转变为不定租租赁【答案】:D【解析】:本题的考查点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题中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张某继续租赁房屋,出租人何某没有任何表示,所以该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应当选择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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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四)【案例一】【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
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
2007年5月,甲与丙结婚。
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
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
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年8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
此时茶馆对外负债2万元。
同年9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
【问题】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
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
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玉镯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工时费320元。
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4.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5.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6.甲、丙离婚时茶馆对外所欠2万元债务仍未清偿。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答案】1.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拾得人乙仅系一般过失,故不负赔偿责任。
2.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依《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甲张贴启事的行为属于悬赏广告,具有约束力,故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悬赏广告的赏金。
3.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其请求应当得到支持,因其属于实施无因管理行为所发生的合理或必要费用。
4.可以。
依《物权法》第107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只要失主在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受让人返还,此权利即可实现,故本题中,甲刚刚得知此事,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丁可以向乙请求赔偿。
5.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属于动产质押中的营业质。
若甲不能按期赎回,玉镯归典当行所有。
6.债权人可向甲、丙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二】【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
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
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
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
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
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
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
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
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
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答案】1.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2.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③各项损失的事实;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3.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 区法院执行。
4.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5. 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6. 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案例三】【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
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
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题】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答案】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①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的;②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不服的;③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原告不服的。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项具体行为,无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只要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均可以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
因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的就是该决定,故法院应当以该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
6.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
【案例四】【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
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
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
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
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
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
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
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答案】1.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因为李某是原告,应该向被告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其也不符合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