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生态农业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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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生态农业研究现状
一、国外生态农业研究现状
生态农业起源于中国,其理论研究发展于欧洲,生态农业的发展最早主要以有机农业等替代农业为生产形式。20世纪30年代英国农业学家A.Howard曾到中国考察并认同中国农民利用有机残体和废物、垃圾等制成堆肥施入农田以维持地力常新的做法,还将这一经验上升成理论写成《农业圣经》流传于世[4],而“生态农业”这一概念是由美国土壤学家阿尔伯韦奇(W.Albreche)1970年首次提出。1981年,英国农学家伍辛顿(M.Worthington)在阿尔伯韦奇的基础上,对生态农业理论和内涵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在《生态农业及其有关技术》一书中将生态农业定义为:“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的,在环境、理论和审美方面可接受的变化的小型农业系统。”[5] 1984年,美国农学家杰克逊(W.Jackson)进一步将生态农业定义为:生态农业是在尽可能减少人工管理的条件下进行农业生产,保护土壤肥力和生物种群的多样化,控制土壤侵蚀,少用或不用化肥农药,减少环境压力,实现持久性发展。[1]
由于生态农业不仅可以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力,同时可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避免使用农药、化肥等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弥补传统农业的先天不足,加之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工业污染、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日渐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故生态农业一经提出,得到了许多国家重视和响应,纷纷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试验示范。美国农业部将生态农业定义为:生态农业是一种完全不用和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动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而是依靠作物和人工技术防治病虫草害生物生产体系。[1]与此同时,以罗代尔研究所为首,相继成立许多从事生态农业研究的研究机构,如新英格兰小农场研究所、华盛顿州的耕作研究农场、威斯康星大学环境研究所等。德国的生态农业主要以生物农业、生物动力学农工业形式出现,其主张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采用轮作或间作等方式种植,利用腐殖质和施用有机肥保持土壤肥力,杂草、害虫使用机械除草或有益天敌等方法,动物饲养采用天然饲料;发对使用化学合成的化肥、农药等会造成化学污染的化学制剂;发对使用抗生素和转基因技术等。为保护从事生态农业农户的利益,德国还建立了自己的独立的“自然产品”销售系统,在各大城市均设有出售无化学污染食品的“自然食品”商店,其出售价格高于常规农业生产的农产品售价的1/3-1倍。随着生态农业的推广普及,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等西方国家都纷纷发展起生态农业,并于1972年在法国成立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此外,在亚洲、非洲、南美洲等一些国家也开始了生态农业理论研究和实践试验。
菲律宾是东南亚地区生态农业发展比较迅速的国家,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试验均达到了较高水平。菲律宾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鼓励高等大学及研究机构将生态农业研究成果推广到广大农村,并通过在资金、技术、种苗、销售价格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激励农户发展生态农业,极大地促进了菲律宾生态农业发展。目前,菲律宾已经拥有了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模式,既有中型生态农场,也有小规模的家庭生态农场。其中,位于菲律宾马尼拉附近的玛雅农场是国际上发展生态农业的成功典范,该农场合理的利用资源,使生物物质得到循环利用,生产过程符合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均衡发展。
以色列的生态农业发展也十分迅速。在1970-1979年的9年中,以色列的农业总产值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农产品在五年内增产两倍,而参加农业的生产者同期却减少20%。其农业的发展能取得成功,究其原因:一是因地制宜的发展,特别强调了充分利用太阳能和水,把不利自然条件中的积极因素加以充分发挥和利用;二是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紧密配合,努力做到了农业发展以科学为基础;三是健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以色列特别重视生产的计划性,努力控制过剩生产,为此,成立了全国性的管理委员会.统一计划安排整个农业生产,取得了很高的效率。[6]此外,如日本、泰国、巴西等许多国家在生态农业理论研究和实践试验方面也都得到了较快发展。
目前世界各国的生态农业发展规模逐年增加,据德国生态与农业基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2年末,世界生态农业面积达2300万公顷,其中,以澳大利亚的生态农地面积最大,拥有1050万公顷,其次是阿根廷和意大利,分别有3l9.2万公顷和123万公顷;而大多数亚洲国家的生态农地面积较小,在总计为4万公顷的生态农地中,土耳其占1.8万公顷,日本占5000 公顷,以色列和中国各约4000公顷。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食品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如澳大利亚国内市场有机食品销售量每年的增长速度为60%,2003年的有机食品销售额达1亿澳元,德国仅在2005年的生态食品销售额为40亿欧元,比上年增长14%,约占全部食品市场销售额的3%,占整个欧盟的30%。[7]二、国内生态农业研究现状
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三农问题”。随着环境污染、资源紧缺、人口剧增等问题日益严重,中国农业的发展既面临自然资源紧缺和生态环境污染的挑战,又面临着如何满足日益增加的农产品需求和使广大农村摆脱贫困落后面貌的挑战,因此,中国农业必须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之路。生态农业作为目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是中国农业发展的
必然选择,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从发展历程看,中国生态农业发展可分为起步阶段、探索阶段和稳步发展阶段。
起步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叶谦吉等学者专家的积极倡导下,中国开始了生态农业实践试验和理论研究,指出生态农业是“农林牧副渔”、“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大农业。1980年,中国在银川召开的全国农业生态经济学术讨论会上正式使用了“生态农业”这一名词[8],并首次提出走生态农业之路是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战略。1982年,中国农业环境保护协会正式向主管部门提出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议,并组织生态农业的理论研究和试点工作,同年11月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率先在北京市大兴县留民营村建立生态农业试点,开始了生态农业的全面、系统、定量的研究与实践。[9]
探索阶段。1984年初,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64号文),明确要求“要认真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生态农业,防治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6]在此期间,许多专家学者对生态农业理论进行了研究总结,为中国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理论依据。马世俊、李松华等提出“将生态工程应用于农业建设中,形成农业的生态工程”的观点,并将生态农业定义为:“生态农业是生态工程在农业上的应用,它运用生态系统的生物共生和物质循环再生的原理结合系统工程的方法和现代科学成就,根据当地自然资源,合理组合农林牧副渔以及加工等的比例,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结合的农业生产系统”。[10]此阶段对中国农业系统中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探索,从物质与能量、结构与功能、系统设计与效益评估等方面对生态农业系统进行了全面研究,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理论体系。
稳步发展阶段。此阶段突出标志是全国性生态农业县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开展。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不同生态类型地区选择了51个县作为国家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进行试点,经过5年的实践成效显著,至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21.9%,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0.5%,大大高于试点前的水平;土壤沙漠化、水土流失现象大大好转,森林覆盖率、废气净化率、秸秆还田率等均得到提高。实践表明,生态农业有效地把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改善统一起来。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均衡发展,其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是行之有效的,2000年初,国家又选择了50个县作为国家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11]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试点规模由生态农业户、生态农业村、生态农业镇到生态农业县,在不断地探索和实践试验中得以迅速发展,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的普遍赞誉。截止2002年,北京大兴区留民营生态农场、浙江萧山市山一村、江苏姜堰市沈高镇河横村、安徽阜阳市颍上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