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第二章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和公示内容(试行)第一节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预防接种所有的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所有的规章制度一、法律依据中国的预防接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国家对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责任和公民的接种义务。
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机构和制度,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二、行政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接种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卫生部门要加强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和监督,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预防接种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学生的接种率。
其他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预防接种工作。
三、疫苗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疫苗的审批、监督和检测工作,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疫苗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疫苗,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卫生部门负责对疫苗的存储、运输和接种工作进行监督,防止疫苗受到污染或变质。
四、接种对象根据国家的疫情形势和传染病的流行情况,确定需要进行预防接种的对象和范围。
一般来说,婴幼儿、学生、军人、医护人员等是优先接种对象。
对于一些传染病高发地区或高危人群,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接种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工作。
五、接种程序预防接种分为初次接种和加强接种两个阶段,要按照国家的接种日历和程序进行。
对于初次接种的对象,要根据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接种计划和疫苗种类。
对于加强接种的对象,则要根据接种史和免疫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加强接种。
六、接种记录对所有接种对象进行接种记录管理,建立个人预防接种档案。
要做好接种记录的登记、保存和查询工作,及时更新接种信息。
对于未按时接种或漏接疫苗的对象,要及时进行提醒和补种工作。
七、宣传教育加强对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接种的知识和意义。
要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和参与度。
对于一些传言和误解,要及时澄清和解释,避免影响接种的正常进行。
八、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监测评估机制,对接种效果和覆盖率进行监测和评估。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接种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障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3篇)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下面将介绍一些预防接种各种制度的范本。
一、接种管理制度1. 接种时间规定:根据疫情和疫苗供应情况,制定接种时间表,明确各类疫苗的接种时间要求。
2. 接种资格审核:建立接种登记系统,对接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核实其身份和接种条件,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接种信息记录:要求医疗机构将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在接种证、电子健康档案等相关系统中,确保接种人员的接种记录完整可查。
4. 疫苗存储规范: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疫苗存储管理规范,如温度、湿度控制等。
5. 接种安全监测:建立接种后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报告和处理接种后不良反应情况,确保接种的安全性。
6. 接种宣传教育:开展接种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传达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接种的覆盖率。
二、疫苗采购管理制度1. 疫苗采购程序:建立疫苗采购审批流程,明确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操作。
2. 供应商选择标准:设立供应商评估体系,选择合格的疫苗供应商,确保疫苗质量可靠。
3. 疫苗质量检测:建立疫苗质量检测制度,对采购的疫苗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疫苗配送监管:加强对疫苗配送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5. 疫苗库存管理: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状况,及时补充不足,避免过期疫苗的使用。
三、接种场所管理制度1. 接种场所设施要求:根据接种工作的需要,设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接种场所,确保接种的场所环境卫生和安全性。
2. 接种场所消毒规范:制定接种场所的消毒操作规范,确保接种环境的清洁和无菌状态。
3. 人员培训要求:对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接种技能和职业素养,确保接种工作的专业性。
4. 接种场所的接种服务规范:制定接种服务规范,明确接种程序和服务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接种人员的需求。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制度一、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价值1. 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可以有效地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控制和阻断传染病的传播链,保障社会大众的身体健康。
2. 促进人口免疫力提高。
预防接种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力,提高人群的免疫防御能力,形成有效的社会免疫屏障,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3.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社会大众的身体健康,提高社会的卫生水平,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4. 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提高国家的公共卫生水平,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
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工作内容和组织机构1. 预防接种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预防接种规划,各级卫生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预防接种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预防接种工作。
2. 疫苗的采购、储存和配送。
各级卫生部门按照需求和计划,购买和储存相关的疫苗,建立完善的疫苗库存和配送制度,保证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3. 预防接种点的建设和管理。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预防接种点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预防接种点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预防接种点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4. 预防接种信息的管理和监测。
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预防接种相关的信息资料,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
5. 预防接种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社会大众和相关人群的预防接种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大众的预防接种意识和水平,促进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6. 预防接种管理机构的建设和人员的培训。
各级卫生部门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管理机构和团队,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专业化和水平。
三、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和措施1. 建立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在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明确预防接种的管理制度和职责,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预防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预防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安全、最经济的措施之一,是国家卫生和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实行了严格的“三查七对”制度。
本文将从“三查七对”制度的内涵、意义、执行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三查七对”制度的内涵“三查七对”制度是预防接种操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三查:接种前查、接种时查、接种后查。
接种前查主要是对接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进行排查,确保接种者符合接种条件;接种时查主要是对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等进行检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接种后查主要是对接种者的反应进行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2. 七对:儿童姓名、年龄、性别、接种程序、接种剂量、疫苗效期、注射方法、注射部位。
七对是对接种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接种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二、“三查七对”制度的意义“三查七对”制度是预防接种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对于确保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1. 提高预防接种的安全性:通过“三查七对”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接种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避免因疫苗质量问题、接种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接种事故。
2. 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通过对接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禁忌症等进行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接种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的覆盖率和免疫效果。
3. 提高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实施“三查七对”制度,能够促使接种工作人员更加认真负责,提高接种服务的规范性和同质性。
4. 增强家长和社会的信任:通过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让家长感受到政府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严谨和负责任,增强家长对预防接种的信任和满意度。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为了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级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1. 加强培训:对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对“三查七对”制度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在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上班时穿着工作衣和胸卡,保持整洁和热情,不进行私人活动。
同时,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并按时消毒和记录。
在接种前,要准备好疫苗、注射器、冷藏包等,并进行“三查三对”的核对工作。
接种时要注意安全和正确操作,并留意儿童的反应情况。
剩余疫苗要及时处理和交接,并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同时,要正确使用微机并上报各种报表,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和疫情控制等工作。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收集和掌握本地区人口资料,建立预防接种册和接种证,按时对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并记录,统计接种资料并上报报表。
同时,要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技术、接种部位、剂量和禁忌症,并制定和上报疫苗需用计划。
五、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遵守一些操作规程。
首先,接种场所必须保持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并且要定期消毒。
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
在接种操作中,必须一苗一人一桌,标志明确,并且疫苗存入要冷藏。
在接种前,要进行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以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在接种时,我们要做到“三严”、“三准”,即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
接种后,我们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备份统计上报。
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
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也有规定,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不仅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还需要社会监督制度的支持。
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
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是全社会基本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全国卫生进步、增强全民健康水平、减少许多传染病发病率,推动发展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保障全民受优质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接种服务质量,保证接种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目的1.强预防接种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
2.强遴选预防接种药品及其他疫苗的管理,保障疫苗的安全使用和有效使用。
3.循“集中管理、合理配置、严格使用、及时处理”的原则,对预防接种有关药品、补助资金、服务设施设备、技术教育及咨询等进行统一管理,提高接种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本规范执行对象本规范面向全社会,包括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医疗机构、社会各界公众和社会组织。
四、基本原则1.范接种疫苗,重视接种过程。
预防接种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疫苗,落实相关药品管理细则,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的原则,保障接种疫苗的安全和质量,提高接种效果和接种率。
2.持定期接种,按规定使用。
接种定期检查,每个月应组织一次接种定期检查,检查接种机构的接种条件、技术操作和技术质量,定期检查接种药品、设备、环境等。
3.重问题预防,重视随访监测。
应建立严格的接种记录与随访机制,对接种疫苗的使用情况、反应和疫苗有效性定期进行监测。
5.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权益。
接种机构应建立接种活动张贴明显的法律法规,加强接种宣传,增强民众对接种的认识,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登记及随访服务,保障接种者的合法权益。
六、责任1.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规范和监督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下达接种疫苗的价格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接种机构的接种质量和安全,纠正不规范行为,保障接种质量和安全。
2.疗机构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实施,按规定执行接种指南,储备疫苗,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和相关政策,严格按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疫苗,保障接种安全,确保群众受优质接种服务。
湖北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湖北预防接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湖北地区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湖北预防接种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流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湖北地区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单位和个人,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其他单位。
第四条湖北地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预防接种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预防接种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预防接种工作职责,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湖北地区预防接种工作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有效。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湖北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
第二章预防接种组织管理第八条湖北地区设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湖北地区预防接种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预防接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预防接种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接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接种记录真实完整,信息保密安全。
第十一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定期对接种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预防接种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疫苗存储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避免疫苗过期使用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三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接种活动,根据不同人群的接种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三章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第十四条湖北地区建立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接种人员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第十五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依法收集和保存接种人员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依法保护接种人员的隐私权,不得将接种人员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七条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确保接种信息的准确传递。
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六、不良反应处理
6.1接种人员应掌握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识别、处理和报告方法。
6.2发现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并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6.3建立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提高疫苗接种安全性。
七、宣传教育与沟通
7.1加强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信任。
二十、评估与监测
20.1建立预防接种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对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
20.2分析疫苗接种覆盖率和接种效果,为优化接种策略提供数据支持。
20.3对疫苗接种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及时监测和预警,确保接种安全。
二十、评估与监测
20.1建立预防接种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对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
11.3建立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紧急处理机制,确保接种对象的生命安全。
十二、疫苗接种与科研
12.1鼓励开展疫苗接种相关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接种策略的科学性。
12.2加强与国际国内疫苗接种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和推广先进接种技术。
12.3根据科研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预防接种程序和策略。
十三、社会参与与协作
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一、接种原则
1.1遵循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确保接种时间、剂次、种类准确无误。
1.2严格执行疫苗接种禁忌症和暂缓接种条件,确保接种安全。
1.3做好接种对象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
二、疫苗管理
2.1疫苗采购、运输、储存、分发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2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质量。
23.3分析疫苗接种后的免疫效果,为后续疫苗接种策略提供依据。
二十四、疫苗接种质量控制
预防接种制度
目录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2)3、安全注射制度 (3)4、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5)5、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6)6、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8)7、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9)8、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10)9、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11)10、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2)11、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13)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
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
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一、收集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岁以下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
二、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接种证。
三、按时对适龄儿童实施免疫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四、统计接种资料,按时上报规定报表。
五、正确掌握各种疫苗免疫程序及接种技术、接种部位、接种剂量和接种禁忌症。
六、制定和上报疫苗需用计划。
疫苗接种各项管理制度
疫苗接种各项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实行疫苗接种责任制,确保疫苗接种质量。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将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疫苗接种工作所需经费。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从事疫苗生产、经营活动,保证疫苗质量,承担疫苗接种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
二、疫苗接种组织第八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应当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第九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疫苗接种规划和接种方案,合理设置疫苗接种点,方便群众接种。
第十条疫苗接种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要求的设施设备;(二)有经过培训合格的医疗卫生人员;(三)有健全的疫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疫苗接种规划和接种方案,合理确定接种时间、地点、范围和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疫苗接种知识,提高公众疫苗接种意识和参与度。
三、疫苗接种实施第十三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由接种对象或者其监护人自愿选择接种。
第十四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第十五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接种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禁忌等情况,合理选择疫苗种类和接种剂量。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4篇)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和安全,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制定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要求为了预防幼儿园幼儿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提高幼儿园的卫生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要求幼儿园全面落实幼儿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幼儿的接种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章幼儿园预防接种组织第二条幼儿园设立专门的预防接种管理组织,由园长担任组织负责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事预防接种相关工作。
第三条幼儿园预防接种组织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说明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
第四条幼儿园预防接种组织应定期研究和总结预防接种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预防接种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第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幼儿接种情况,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同时,保护幼儿预防接种档案的隐私,严禁泄露个人信息。
第六条幼儿园预防接种组织应与相关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进行密切合作,做好信息交流和接种计划的协调。
第三章幼儿园预防接种工作第七条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部门的规定,制定幼儿园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明确幼儿的接种项目和时间。
第八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幼儿进行预防接种,安排专业医疗人员进行接种,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第九条幼儿园应向幼儿及其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提供相关知识和资料,解答疑问,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预防接种工作。
第十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幼儿接种后的观察,及时了解接种后的反应情况,并建立与相关医疗机构的沟通渠道,妥善处理接种后的不良反应。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传染病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传染病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四章幼儿园预防接种的管理和评估第十三条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建立幼儿园预防接种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024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三条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第四条疫苗的流通、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____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家免疫规划;会同____财政部门拟订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____批准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并报____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第七条____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____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疾病的有效手段,也是全面发展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责任范围1.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规范、指导、监督全国预防接种工作。
2.区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指导、监督。
3.卫生行政部门派驻的卫生质监站负责质量监督检验和抽查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4.接种机构负责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5.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
二、预防接种管理1.推行“强制预防接种”的原则,确保群众接种安全。
2.接种者要求体检,发放准确的证明,确保接种者身体健康。
3.接种时要实施接种鉴别,准确判定禁忌症并及时提醒接种者。
4.接种服务要按规定使用疫苗,严格遵守说明书,防止误接种和打乱程序。
5.接种者或家长对接种服务满意度应及时询问。
三、预防接种培训1.对接种机构的技术人员和接种服务人员实行定期的预防接种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提高。
2.预防接种培训,要求技术人员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疾病及其预防接种技术,掌握疫苗的存储、接种及有关管理知识。
3.接种服务人员要熟悉疾病的临床表现和预防接种的手续,全面了解各种接种程序,提高接种能力。
四、预防接种文件1.每类疫苗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疫苗的性状、配制、说明书等内容。
2.接种服务文件,必须准确填写,并于接种前签发给接种者或家长,作为未来接种记录。
3.接种记录应有据可查,保存完整,其中包括:接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接种疫苗、接种日期及日期等。
4.接种者的健康档案应详细记录接种反应,包括接种前和接种后的病情变化等情况。
五、其他1.接种机构应加强清洁卫生,查验条件要求规范,保障接种者的安全。
2.接种空间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立接种单位运行制度,充分按照接种规范操作。
3.接种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我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接种者的安全。
4.要加强社会媒体对预防接种的宣传,增强人们的预防意识,使人们更加重视预防接种的重要性。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规章制度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以下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一、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要求(一)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并按照核定的接种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二)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预防接种操作规范。
二、预防接种服务的流程和规范(一)预约与通知1、预防接种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前通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应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防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种,应提前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二)健康状况询问与筛查1、预防接种人员在接种前应详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疾病史、免疫功能状况等,必要时进行体格检查。
2、对有接种禁忌证的受种者,应暂缓接种,并向其或其监护人说明原因。
(三)知情同意1、预防接种人员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详细介绍拟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解答其疑问。
2、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应在充分了解疫苗相关信息后,签署《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四)疫苗接种1、预防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剂量和接种程序进行接种,确保接种操作规范、准确。
2、接种后,应在接种凭证上记录接种疫苗的名称、批号、接种时间、接种部位、接种人员等信息。
(五)留观1、受种者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 30 分钟,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2、留观期间,预防接种人员应密切观察受种者的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三、疫苗的管理(一)疫苗的采购1、预防接种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合法的渠道采购疫苗,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预防接种查对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查对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准确、高效,预防接种查对制度旨在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提高疫苗接种质量,保障儿童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预防接种单位。
二、查对内容1. 接种对象:查对接种儿童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保与预防接种证信息一致。
2. 疫苗品种:查对接种疫苗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疫苗品种正确无误。
3. 接种部位:查对接种部位,确保接种部位正确。
4. 接种剂量:查对接种剂量,确保接种剂量符合规定。
5. 接种方法:查对接种方法,确保接种方法正确。
6. 过敏史:询问并查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过敏史,确保对疫苗成分过敏者不得接种。
7. 接种禁忌症:询问并查对接种儿童的健康状况,确保有接种禁忌症者不得接种。
三、查对流程1. 接种前,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疫苗说明书,了解疫苗的特性、接种禁忌症等信息。
2. 接种时,工作人员应核对接种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询问并记录儿童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等信息。
3. 接种后,工作人员应告知监护人正确的接种部位护理方法、注意事项等,并签名确认。
四、查对制度落实与监督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 预防接种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查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预防接种单位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查对制度,预防接种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查对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一、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投拆、举报和咨询。
二、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拆、举报人反馈。
三、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实施下列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开张贴一类疫苗(免费)品种及免疫程序和二类疫苗收费价格。
(二)公开张贴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职称或职务和资格证编号等内容的胸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时为本辖区(含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办理预防接种证。
(五)接种工作人员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基础资料记录。
(六)接种人员在进行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的种类、作用、适应症、禁忌、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接种后,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以上。
如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有权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接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八)预防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和其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篇2]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登记报告和使用管理制度(2篇)
预防接种登记报告和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预防接种实施单位要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监测系统,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登记、报告与调查处理。
2.接种前应严格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3.报告人实施预防接种的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
4.报告种类4.1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体温≥38.5℃或主诉临床症状超过____小时。
4.2预防接种后引起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事故。
4.3下列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预防接种后____小时内发生:①急性过敏反应②过敏反应③持续____小时以上无法安抚尖叫(2)预防接种后____天内发生①严重局部反应②脓毒病③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3)预防接种后____天内发生①癫痫发作②脑病③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④过敏性紫癜(4)预防接种后____个月内发生①急性弛缓性麻痹(脊灰疫苗接种后4-____天,接触服苗者4-____天)②臂神经炎(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2-____天,出现臂/肩部神经功能异常,无其他神经系统受累)③血小板减少(接种麻疹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后15-____天,导致青肿和/或出血,血小板计数<5____104/ml)(5)卡介苗接种后1-____个月内发生①淋巴结炎(包括化脓性淋巴结炎)②播散性卡介苗感染③骨炎/骨髓炎5.报告内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者、接种时间、出现反应时间、反应或事故类型、发生反应或事故的可能原因、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转归。
6.报告时限、程序和形式6.1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由接种单位处理和作好调查登记,每月汇总后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2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时应及时开展救治,城镇在____小时内、农村在____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6.3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引起的死亡病例、群体性反应或严重事故时:(1)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下,如何提高疫苗接种率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下,如何提高疫苗接种率2023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疫苗接种成为了一种最为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措施。
在这个背景下,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的实施,使得疫苗接种工作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如何提高疫苗接种率,已经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的问题。
为了提高疫苗接种率,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从改变公众的态度、增加疫苗接种的便捷性,到提高疫苗知识的普及率、加强社会宣传等,都是重要的措施。
首先,改变公众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但由于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疫苗的质疑和怀疑,导致疫苗接种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需要从医生、科学工作者,社会团体等多方面进行宣传,向公众解释疫苗的安全性和效果,让公众认识到疫苗接种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次,增加疫苗接种的便捷性也是提高疫苗接种率非常重要的措施。
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疫苗接种的渠道,如《管家人》APP、社区医院等,使得疫苗接种变得更为便捷。
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广这些疫苗接种渠道,让更多的人知道在哪里可以接种疫苗,方便公众进行疫苗接种,这样可以提高疫苗接种的及时性。
第三,提高疫苗知识的普及率也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可以透过各种媒体,如电视台、广播以及互联网,加强疫苗知识的普及。
对于没有接种疫苗的家庭,还应从医疗体系下手,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增加家庭医生的考核绩效权重等措施,让医生通过家庭访问、电话咨询等方式普及疫苗接种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疫苗接种的重要性。
第四,宣传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可以将疫苗接种工作与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紧密结合,通过家长会、企业职工会、宣传看板等形式,普及疫苗接种的必要性、安全性及相应政策等信息。
此外,通过疫苗接种率的调查数据分析,可以做出相应针对性的政策调整和改善措施,避免出现空洞的宣传和盲目的推广。
总之,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通过多种措施,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并真正让疫苗接种成为保障公共卫生和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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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一、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投拆、举报和咨询。
二、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拆、举报人反馈。
三、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实施下列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开张贴一类疫苗(免费)品种及免疫程序和二类疫苗收费价格。
(二)公开张贴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职称或职务和资格证编号等内容的胸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时为本辖区(含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办理预防接种证。
(五)接种工作人员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基础资料记录。
(六)接种人员在进行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的种类、作用、适应症、禁忌、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接种后,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
如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有权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接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八)预防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和其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进
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