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账审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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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各种经济成分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它们在创造社会财富、增加税收收入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但同时也有部分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逃避缴纳税款,并且逃税的手段不断呈现出家族化、团伙化、技术化的趋势,作案手法更加复杂、隐蔽。在目前的逃避纳税方式中,以设置两套帐进行逃税的方法最为普遍,最具代表性,案件检查难度也越来越大,已成为不少不法分子惯用的伎俩。在此情况下,传统的、简单的就帐查帐方法已很难将两套帐逃税的问题查清查透。下面,本文结合实际,就帐外帐检查的方法进行探讨。

1两套帐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那么,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之外又私设的会计帐簿,即俗称的“两本帐”、“帐外帐”。

2两套帐的分类

1.按照帐表关系“两套帐”可分为:“一真一假”两套账。内部进行核算的帐簿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真实反映,入账的原始凭证是企业真实业务发生时取得的各种单据;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虚假反映,从表面上看,假帐真做,天衣无缝,但原始凭证往往只有企业自制的虚假内容单据。“半真半假”两套账。两套帐都是核算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一部分,对企业有利的,在一套帐中反映,不利的则在另一套帐中反映。具体手段主要是采取抽单做帐或者部分现金收入分离。即两套帐合在一起是对企业真实业务的反映。

2.按照目的和用途“两套帐”可分为:逃避缴纳税款类“两套帐”。企业设置“两套账”的目的是不缴或少缴税款,这类企业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一般少记收入,

同时少记成本费用,只记部分资金运转情况。内部核算的帐簿则全面的核算企业销售、成本、费用及资金情况。虚开类“两套帐”。企业设置“两套账”目的是掩盖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事实,这类企业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一般多记销售,同时多计购进,将虚构的资金运做记录在账簿中。骗取税收优惠类“两套帐”。企业设置“两套帐”目的是在自身未达到某种税收优惠条件时,在对外应付检查的帐簿中虚报相关数据,而在内部核算的帐簿中反映真实的情况。

3.按照计算机记帐和人工记帐的关系可分为:“人机分算”。除建立一套计算机帐外,另建一套人工操作帐,两套帐在不同企业中因管理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企业计算机帐反映的是真实情况,有的企业人工帐是真实帐。二是“机内分流”。有的企业完全取消了手工做帐,全面推行计算机核算,在机内直接设置两个帐套,将收入部分,特别是大量现金交易而不易被税务机关监管的收入,直接从机内分流,以达到逃避缴纳税款之目的。

3两套帐的特点

1、隐蔽性强难发现。一是隐蔽性强。企业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帐,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而真帐却存放在经营场所的隐蔽之处,甚至放在家中,使税务机关不易查找,难以发现;二是知情范围小,为了减少偷税风险,设置两套帐的情形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而主办财务人员多由经营者的亲朋好友来胜任;三是部分使用会计核算软件的企业,通过多个帐套来隐瞒真实经营情况,就更增加了发现两套账的难度。

2、逻辑不严难认证。一是被查企业不予承认。检查人员发现企业存在帐外帐后,企业却抱侥幸心理百般抵赖,声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帐簿资料是真实的,而查出的帐外帐是为了某种目的如争取银行贷款或骗取投资合作而做的假帐;二是出现多套帐外帐时难以辩别孰真孰假。例如,税务部门在检查某企业时曾发现该企业存在三套帐册四套报表,其中一套报给税务部门,一套报给银行,一套自己内部核算,另一套报表报给当地政府企管部门,真假难辩;三是帐外帐的“帐帐、帐证”逻辑关系不严密。由于帐外帐仅为满足企业经营者“内部”管理需要,在设立帐外帐时没有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办法来设立,有的只是流水帐,帐帐之间没有对应关系,有的原始凭证仅为“白条”,记账凭证也无必要的记账、审核、复核人签名,资金均为现金交易,或通过个人银行卡结算,这些都增大了认证帐外帐真实性的难度。

3、查处税款难追缴。由于企业在设置帐外帐,在外购货物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列支凭证,或取得抵扣凭证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抵扣,因此在计算企业逃避税款时,无法扣减企业正常的成本、费用和已支付的增值税额,使其检查调整后的税负高于正常行业水平。加之此类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时,不考虑税收因素,肆意压低价格,将帐外经营作为营利的手段,造成所赚取的利润实为国家的税款。同时查处此类案件必须对企业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的罚款。因此当追缴此部分查补税款、罚款和滞纳金时,企业往往无力支付,有的则一逃了之。\

4、积习不改难"治愈"。大部份被查企业纳税人在检查后能够引以为戒,及时整改,规范经营。但也有个别纳税人反其道而行之,报着"吃一堑、长一智"的思想,被查后以更加隐蔽的手段,变本加厉地进行逃税,对外申报帐簿成本费用配比更加

合理,帐外资金更加隐蔽,将帐外资料按周或按月进行转移,甚至进行销毁,屡查不改,顽病难医的现象客观存在。

企业利用两套帐方式逃避缴纳税款有一定的主客观原因。一是企业受到利益驱动为了获取暴利不惜牺牲国家利益,采取逃避国家税收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二是部分企业法人代表、财会人员税法观念淡薄,卖方与买方在交易过程中达成无票结算默契,对帐外经营逃避税款的犯罪性质认识严重不足;三是企业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条件下片面追求低价竞争,千方百计压低产品成本甚至采取偷逃税这种违法行为来降低销售价格;四是目前国家的金融结算管理、行业行为管理等各项制度尚不规范,特别是金融监管制度滞后于税收等管理需求,现金交易无法被控制,为企业资金的体外循环提供客观外部环境。

企业利用帐外经营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企业以帐外经营偷逃税获得的利益来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甚至有其它企业效仿,引起同行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形成了压价--逃税--再压价--再逃税的恶性循环,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

1案前充分论证,做好查前准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对企业进行检查前一定做好情况分析、摸底调查和方案论证。首先,做好查前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调阅被查对象的纳税档案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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