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TBT第七章 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第七章 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
第7章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第7.1条定义1.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附件A中的定义,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构成本章组成部分。
2. 此外,就本章而言:主管机关指每一缔约方负责本章提及措施和事项的政府机构;紧急措施指为应对面临的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紧急问题或面临发生此类问题的威胁,进口缔约方对另一缔约方采取的卫生或植物卫生措施;进口检查指进口缔约方或其代表在边境进行的,用以决定货物是否符合1该进口缔约方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检查、检验、抽样、文件审核、测试或程序,包括实验室、感官鉴定或识别;进口机制指进口缔约方管理进口产品的强制性卫生或植物卫生政策、程序或要求;首席代表指负责实施本章并协调缔约方参与第7.5条规定的专门委员会活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的缔约方政府机构;风险分析指包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部分的程序;风险交流指在风险评估者、风险管理者、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对风险和风险相关因素的信息及意见的交换;风险管理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衡量备选政策,并视需要选择并实施适当的控制方式,包括监管措施;1为进一步明确,各缔约方承认进口检查是评估是否符合进口缔约方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众多可行方法之一。
第7.2条目标本章目标:(a) 在各缔约方领土内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处理并寻求解决卫生与植物卫生问题以促进并扩大贸易;(b) 基于并加强《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c) 加强各缔约方之间特别是各缔约方主管机关和首席代表之间的交流、磋商和合作;(d) 保证缔约方实施的卫生或植物卫生措施不对贸易造成不合理障碍;(e) 加强每一缔约方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透明度和对其的理解;以及(f) 鼓励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开发和采用,并促进各缔约方对其的实施。
第7.3条适用范围1. 本章应适用于缔约方采取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各缔约方之间贸易的所有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植物检疫工作实施方案
植物检疫工作实施方案植物检疫工作是保护农作物生长和人类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防止植物病虫害传播的关键环节。
为了有效实施植物检疫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以确保植物健康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首先,建立健全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体系是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植物检疫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植物检疫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农民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促使他们自觉遵守植物检疫法规,共同维护植物健康。
其次,建立完善的植物检疫监测体系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保障。
国家应当加强对植物病虫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植物病虫害的传播,防止其对农作物生长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同时,要建立植物检疫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国际植物检疫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的植物病虫害疫情,做好对我国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再次,加强植物检疫技术研究和推广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举措。
国家应当加大对植物检疫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提高植物检疫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同时,要加强对植物检疫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植物检疫技术水平,增强他们自我防范和控制植物病虫害的能力。
最后,加强植物检疫队伍建设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保障。
国家应当加大对植物检疫队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植物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植物检疫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植物检疫工作,确保植物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植物检疫工作的实施方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加强法规建设、监测体系、技术研究和队伍建设,才能有效保护植物健康,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希望全社会能够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工作,共同为保护植物健康做出贡献。
植物检疫措施
植物检疫措施1. 简介植物检疫措施是指为了防止植物病害和有害生物的入侵,保护本地植被资源,确保作物的健康生长,国际上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的检疫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进口检疫、出口检疫、转口检疫、飞机、火车、船舶的检疫等。
2. 进口检疫措施进口检疫措施是指在国家启动进口物品检疫程序前,对进口的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以确保不携带有害生物或植物病害。
进口检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检验要求进口植物及其产品要符合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如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和国际规范和检疫措施(ISPM)。
进口植物及其产品需要提供植物健康证书和检疫证书,并经过技术机构的检验。
2.2 检疫处理如果进口植物或其产品被检疫部门检疫人员发现带有害生物或植物病害,将会采取相应的检疫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退运、销毁或者进行适当的消毒等。
3. 出口检疫措施出口检疫措施是指在出口物品进入国外市场前,国家对出口的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以确保不携带有害生物或植物病害,维护本国的出口形象和声誉。
出口检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检验要求出口植物及其产品需要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出口植物及其产品需要提供相关的检疫证明文件,并经过检疫机构的检验。
3.2 检疫处理如果出口植物或其产品被国外检疫部门检疫人员发现带有害生物或植物病害,将会采取相应的检疫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退运、销毁或者进行适当的消毒等。
4. 转口检疫措施转口检疫是指进口植物及其产品在待抵达国家之前,经第三国加工后转运到其他国家。
由于转口的植物及其产品可能会经过多个国家,为了避免携带有害生物或植物病害的传播,需要进行转口检疫。
4.1 转口证书在转口前,进口植物及其产品需要提供有效的转口证书,证明已经经过第三国的检疫。
4.2 转运过程管理在转运过程中,需要对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密封和标识,确保无法被拆封。
同时,也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控,确保植物及其产品在转运过程中不受到污染或破坏。
植物检疫的措施
植物检疫的措施引言植物检疫是保护国内农林业免受外来有害生物侵害的重要措施。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旅游业的繁荣,来自各地的植物材料和种子成为潜在的植物病虫害入侵源。
为防止植物病虫害的传入传播,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植物检疫措施。
本文将介绍植物检疫的一些常见措施,包括检疫证明、检验检疫、隔离检疫和灭除有害生物等。
检疫证明植物检疫证明是对外来植物材料和种子的源头进行的检疫工作。
各国在进口植物材料和种子时通常要求提供检疫证明,该证明由出口国的植物检疫机构出具,证明该批植物材料或种子已经符合了出口国的检疫要求。
这是一种有效的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并阻止有植物病虫害的材料流动。
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是植物检疫的核心环节。
通过对植物材料和种子进行的检验,可以及时发现是否存在有植物病虫害的风险。
常见的检验方法包括目测、显微镜检查、捕捉剂、酸碱处理和PCR等。
这些检验方法能够鉴定出有害生物的存在以及其数量,为后续的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隔离检疫隔离检疫是为了防止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而采取的措施。
当有植物材料或种子被发现存在有害生物时,可以将其隔离起来,防止其传播给其他植物。
这需要将有害生物所在的植物材料或种子放置在专门的隔离区域,并进行密切监管和管理。
隔离检疫的时长根据有害生物的特性和植物材料的类型而有所不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确保没有有害生物再次出现后才能解除隔离。
灭除有害生物当发现有害生物已经入侵到国内植物中时,需要采取灭除有害生物的措施。
这涉及到对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和环境适应性的了解,并结合国内农林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灭除方法。
常见的灭除方法包括物理控制、化学控制和生物控制等。
灭除有害生物需要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结论植物检疫的措施对于维护国内农林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检疫证明、检验检疫、隔离检疫和灭除有害生物等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和传播,保护农作物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系统的平衡。
植物检疫保护措施
植物检疫保护措施引言:植物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命形式之一,对维持生态平衡和提供人类所需的食物、纤维等物质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全球范围内的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的传播给植物健康和生产力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障植物的健康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际社会加强了对植物检疫保护措施的研究和实施。
本文将对几个重要的植物检疫保护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定和执行植物检疫法规作为防止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传播的基础,制定和执行植物检疫法规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法规应包含植物检疫的目标、范围、相关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例如,加强对进出口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监管,要求合法的检疫证明文件,并制定处罚措施来惩治违规行为。
同时,植物检疫法规也应充分考虑到国际间的合作和经验分享,通过加入相关国际公约和协议,实现多边合作。
二、建立植物检疫科学研究机构植物检疫保护措施需要有科学的支撑,因此,建立植物检疫科学研究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研究机构可以负责植物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的风险评估和溯源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可以不断提高植物检疫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此外,这些机构还可以与其他国家的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全球植物检疫保护工作的联动性。
三、加强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植物检疫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受到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的影响。
因此,加强植物检疫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非常重要。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植物病虫害的鉴别和检测技术、外来入侵物种的识别和防控措施等。
同时,还应提供实践机会,让检疫人员通过实际操作来提高其操作技能。
此外,植物检疫工作还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应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和技术指导,以适应植物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的新情况。
四、加强植物进出口检疫措施植物进出口是植物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传播的重要途径,加强进出口检疫措施非常关键。
首先,建立完善的检疫设施和检验实验室,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保证入境植物的检疫质量。
第7章 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报检课件
《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分别为3个月或者一次有效。按照 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植物产品,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 多次报检使用《检疫许可证》的,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 当在《检疫许可证》所附检疫物进境核销表中进行核销登记。
第二节 入境植物的检验检疫
一、检验检疫范围 二、检验检疫依据及入境条件 三、入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 检验检疫的程序
3.工业原料用土 工业原料用土包括陶土、高岭土、粘土和膨润土,以及瓷 土、耐火粘土、膨化土、硅藻土、白土、红土等10个品种 的工业原料用土。 4.来自非疫区或已解禁的烟叶及烟草薄片。 5. 果蔬类:来自非疫区或已解禁的新鲜水果、番茄、茄子、 辣椒果实。 6. 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 如美国新奇士橙、大樱桃
(2)审批初审 对入境后不需要实施隔离检疫和检疫监管的进境植物及其产 品,在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进境烟草、植物栽培 介质、特许审批,由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必要时出 具考核报告;进境大豆、玉米、小麦、大麦、木薯(仅指未 经加工或经初加工)、植物饲料等,由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 局出具对进境加工使用企业的考核报告,并经入境口岸直属 检验检疫局初审。 初审机构在受理审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受 理日期自申请企业提交齐全的附件材料之日算起。初审合格 的,向申请企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初审机 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专业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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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性有害生物“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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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性有害生物“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
一、国内植物检疫的做法
检疫范围
农业包括:粮食、蔬菜、烟草、牧草、绿 肥等植物的繁殖体,接穗、试管苗及细胞 繁殖体,加工及未加工的植物产品,从疫 区来的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 林业包括:树木、花卉、草等植物的繁殖 体,加工及未加工的植物产品,运输工具 及包装材料等。
对植物和植物产品在流通前、流 通中和流通后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植物 检疫措施:划定“疫区”和“保护 区”,分别采取封锁、消灭和保护的 措施;建立健康种苗基地和进行产地 检疫;切实做好植物检疫审批和报检 工作;把好进出境口岸检疫和国内调 运检疫关;搞好国外引进种苗等繁殖 材料的隔离试种检疫;建立疫情检测 制度,坚决、及时地封锁、控制和扑 灭传入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检疫性有害生物“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
一、国内植物检疫的做法
疫区和保护区的撤销和取消
撤销:如果疫区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已 经消灭或已取得控制蔓延的有效办法 ,可按疫区划定时的程序,办理撤销 “疫区”的手续,手续和划定时一样
取消:如果保护区传入了检疫性有害 生物,并且短期内已无法消灭时,办 理取消“保护区”称呼,手续和划定 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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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TBT-SPS内容概述
WTO/TBT-SPS内容概述一、《TBT协定》内容概述《TBT协定》是WTO关于各成员货物贸易的一项重要协定。
其宗旨是为防止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避免各成员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活动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标签、标志制度等技术要求方面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开展国际协调,遏制以带有歧视性的技术要求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世界经济全球化服务。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期望促进GATT1994目标的实现,TBT协定制定方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便利国际贸易的进行而在这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因此期望鼓励制定此类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体系,但是期望保证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认识到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得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应在其他方面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认识到不应阻止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也认识到国际标准化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方面可以作出的贡献,还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方面可能遇到特殊困难,并期望对它们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给予协助,因而制定此协议。
二、《SPS协定》内容概述《SPS协定》即《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是WTO关于各成员货物贸易的一项重要协定。
对《关于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的协定》的谈判是伴随着《农业协定》的谈判开始的,初衷是要“减少卫生及植物检疫条例的壁垒对农产品贸易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规则和案例课件
有关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方面 (二)科学实施原则
注重科学依据 (三)以国际标准为制定原则
实际则可高于国际标准,只要及早向 出口方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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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等效性”原则
(五)根据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确定适当 的保护水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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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肆虐英国 的疯牛病
1998年席卷东南 亚国家的猪脑病
1999年比利时二 恶英污染鸡风波
近年来来势不减 的禽流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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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禽流感全球传播的链条已经形成,一种导致数以亿计 的禽鸟死亡或被捕杀的致命病毒,正离人类越来越近…这 可能是1918年导致5000万人死亡的大流感后,最可怕的一 次全球医疗和健康危机。如果大流行不幸爆发,在现有的 医疗水平下,专家预计最少740万人可能因此死亡,而亚洲 将是这场灾难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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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SPS的宗旨及适用范围; 实施SPS应遵循的原则; SPS与相关协议的关系; 实施SPS存在的问题; 中国在相关方面的承诺及实施SPS
的影响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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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SPS的适用范围
1.保护成员方领土内的人的生命免 受食品和饮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 毒素及外来病虫害传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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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主要措施
植物检疫的主要 措施
植物检疫的发展 趋势和展望
植物检疫概述
植物检疫的实践 应用
植物检疫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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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是一种通 过法律手段对植物 及其产品进行管理 和控制的措施,旨 在防止危险性植物 病虫害的传播和扩
散。
植物检疫的主要任 务是检查和鉴定植 物及其产品的病原、 害虫和杂草,并采 取相应的措施对其 进行处理和限制, 以保护农业生产安
全和生态平衡。
植物检疫的目的是 通过采取科学有效 的措施,防止危险 性植物病虫害的传 播和扩散,保护农 业生产安全和生态 平衡,促进农业可
持续发展。
植物检疫的范围包 括种子、苗木、花 卉、草坪等植物繁 殖材料,以及粮食、 棉花、油料等农作
物产品。
植物检疫的目的和意义
防止植物有害生物的传播和扩散,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保障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促进国际贸易和交流 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
有害生物的侵害。
添加标题
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植物 检疫通过防止外来有害生物 的入侵和保护国内生态安全, 为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 保障。同时,植物检疫也促 进了生态旅游和生态文明建
设的发展。
添加标题
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植物检疫工作需要广泛 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 对生态保护的意识。通 过植物检疫的宣传和教 育,可以让更多人了解 外来有害生物的危害和 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从 而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
植物检疫程序和流程
报检:货主或代理人需提前向植物检疫机构 报检,并提交相关单证资料
签证:植物检疫机构对报检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抽样:植物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货物 进行抽样,以确定是否符合植物检疫要求
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一、国内植物检疫的做法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
(一个省) 提出
(两个省)
(省农业、林 业主管部门)
批准
(省人民政 府批准)
备案
(国务院农 业、林业主 管部门)
提出
(省农业、林 业主管部门)
批准划定
(国务院农 业、林业主 管部门)
一、国内植物检疫的做法
疫区和保护区的撤销和取消
撤销:如果疫区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已 经消灭或已取得控制蔓延的有效办法 ,可按疫区划定时的程序,办理撤销 “疫区”的手续,手续和划定时一样 取消:如果保护区传入了检疫性有害 生物,并且短期内已无法消灭时,办 理取消“保护区”称呼,手续和划定 是一样
主要内容
一、检疫性有害生物“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 二、建立健康种苗基地和产 地检疫
一、国内植物检疫的做法
目的:防止国内局部发生或新传入的危险 性病、虫、杂草的传播,以保护农、林、 牧生产的安全。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各省市的实施办法及规章制度。
工作范围:制定贯彻检疫法的制度;对检 疫对象进行调查、划定疫区、保护区;进 行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国外引种检疫; 进行紧急防治;进行相应的组织、管理、 培训。即把关——服务——促进生产
一、建立健康种苗基地
建立健康种苗基地,最重要的是确保基地 的安全,防止基地外的病虫、特别是检疫性有 害生物的传入
基地选址:征求当地植检机关意见 确认 建“缓冲区”及独立的排 灌系统和便利通道 基地建设:基地用种、用肥要求,以及基 地有害生物的监控和一般防治能力建设
二、产地检疫
产 地 检 疫 ( Producing area quaranting ):通常指植物机构对申 请检疫单位或个人所生产的种子、苗木 等繁殖材料及农产品等,在原产地生产 期间所进行的检疫检查、检测以及必要 时的监督除害处理,并根据检查、检测 和除害处理结果出具相关证明的全过程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各成员,重申不应阻止各成员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用或实施必需的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得构成在情形相同的成员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期望改善各成员的人类健康、动物健康和植物卫生状况;注意到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通常以双边协议或议定书为基础实施;期望有关建立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以指导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制定、采用和实施,从而将其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认识到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可以在这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期望进一步推动各成员使用协调的、以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为基础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这些国际组织包括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兽疫组织以及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范围内运作的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但不要求各成员改变其对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适当保护水平;认识到发展中国家成员在遵守进口成员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方面可能遇到特殊困难,进而在市场准人及在其领土内制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方面也会遇到特殊困难,期望协助它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因此期望对适用GATT 1994关于使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规定,特别是第20条(b)项1的规定详述具体规则;特此协议如下:第1条总则1. 本协定适用于所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此类措施应依照本协定的规定制定和适用。
2. 就本协定而言,适用附件A中规定的定义。
3. 各附件为本协定的组成部分。
4. 对于不属于本协定范围的措施,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影响各成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项下的权利。
第2条基本权利和义务1. 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只要此类措施与本协定的规定不相抵触。
2.各成员应保证任何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仅在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限度内实施,并根据科学原理,如无充分的科学证据则不再维持,但第5条第7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化学防治
使用高效、低毒的化学药 剂,对病原体进行灭杀和 控制。
生物防治
利用天敌、微生物等生物 因子,对病原体进行抑制 和消灭。
疫情根除
铲除感染源
彻底清除感染植物和病原 体,防止再次感染和扩散 。
阻断传播途径
加强对植物运输、交易等 环节的监管,防止疫情跨 区域传播。
长期监控
对疫情发生区域进行长期 监控,确保疫情得到彻底 控制,不出现反复。
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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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 植物检疫的配套措施 • 植物检疫的未来展望
01
引言
植物检疫的定义
• 植物检疫是指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对植物及其产品进 行风险评估、疫情监测和风险管理,以防止植物病虫害的传播 和危害。
植物检疫的重要性
保护国家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04
植物检疫的未来展望
信息化技术在植物检疫中的应用
1 2 3
信息化技术提升植物检疫效率
通过信息化技术,可以实现植物检疫数据的快速 处理和准确分析,提高检疫效率。
智能化识别和监控
利用人工智能和图像识别技术,可以实现对病虫 害的自动识别和监控,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治措 施提供支持。
预测和预警能力提升
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对植物疫 情的预测和预警,提前采取防控措施,降低疫情 扩散的风险。
03
植物检疫的配套措施
法规制度
植物检疫法规
制定和实施植物检疫相关法规,明确植物检疫的范围、标准、程序和责任等, 为植物检疫提供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制度
建立植物检疫制度,包括检疫机构、检疫人员、检疫设施等,确保植物检疫工 作的有效实施。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 •
•
风险评估和保护水平的确定
所谓风险评估, 所谓风险评估,是指就某项产品是否会对 人类, 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造成危险进行适当评 以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 估,以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 各成员制定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应建立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在进行分析评估中应考 虑有关国际组织的风险评估技术。 虑有关国际组织的风险评估技术。 各成员国应考虑以下因素;1.可得到的科 各成员国应考虑以下因素;1.可得到的科 学证据; 有关的加工和生产方法; 学证据;2,有关的加工和生产方法;3,有关 的检验,抽样和试验方法; 的检验,抽样和试验方法;4,特殊疾病或瘟 疫的流行; 特定病虫害的流行; 疫的流行;5,特定病虫害的流行;6,有关的 生态环境条件。 生态环境条件。
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
根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根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第8条及附件 的规定,各成员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的过程中, 3的规定,各成员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的过程中,应遵 循下列控制,检验与批准的规则: 循下列控制,检验与批准的规则: 1.各成员不得在有关的控制 各成员不得在有关的控制, 1.各成员不得在有关的控制,检验与批准程序中有意延 误时间, 误时间,并且该程序应在进口产品与国内相同产品间平 等地适用。 等地适用。 2.应通知申请每一程序的标准办理期和预计的办理期 应通知申请每一程序的标准办理期和预计的办理期, 2.应通知申请每一程序的标准办理期和预计的办理期, 负责审批的机构应及时对申请资料予以审查, 负责审批的机构应及时对申请资料予以审查,并告知申 请者其中的不足之处。 请者其中的不足之处。 3.检验 审批的程序费用应公开, 检验, 3.检验,审批的程序费用应公开,在收费上应贯彻国民 待遇原则与最惠国待遇原则。 待遇原则与最惠国待遇原则。 4.对进口产品的抽样及厂家厂址的选择应限于合理 对进口产品的抽样及厂家厂址的选择应限于合理, 4.对进口产品的抽样及厂家厂址的选择应限于合理,必 需的要求, 需的要求,应将由于检验给进口商造成的不便利因素降 到最低程度。 到最低程度。 5.应建立对此类审批程序予以监督的复审程序 应建立对此类审批程序予以监督的复审程序, 5.应建立对此类审批程序予以监督的复审程序,以便于 对不适当的审批行为予以纠正。 对不适当的审批行为予以纠正。
实施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协议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Agreement on Application of Sanitary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协议)是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个新协议。
其宗旨是指导各成员制定、采用和实施动物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使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对贸易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SPS协议产生的背景各国政府为保证粮食安全和动植物健康,在国际贸易中对商品进行动植物卫生检疫,主要目的是防止带有疫病的动植物产品进入本国境内,避免疫病传播对国内农业、生态和人民健康的危害。
因此,世贸组织允许成员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实施本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GATT 1994第20条(b)款“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被作为一般例外,可以背离GATT的其他原则或规定,成为农产品贸易方面的一个极大漏洞。
随着贸易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各国实行动植物检验检疫制度对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成员,尤其是发达成员,为了保护本国的农畜产品市场,利用上述条款的漏洞,采取不当的或者不科学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对其他成员产品的正常贸易施加了不合理的限制。
此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被滥用,造成事实上的一种非关税壁垒。
在GATT实施期间,农产品贸易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便由此产生。
更严重的是,GATT原有的相关条款规定存在过于笼统和难以操作的问题,从而不能有效约束成员方对这一措施的滥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SPS协议从农业协议与商品检验的相关协议中独立出来,成为长达8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要成果之一。
SPS协议对国际贸易中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提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要求。
二、SPS协议的适用范围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是指,成员方为了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实现下列具体目的而采取的任何措施:1、保护成员方领土内人类的生命免受食品和饮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传入危害;2、保护成员领土内的动物的生命免受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及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3、保护成员方领土内植物的生命免受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4、防止外来病虫害传入成员方领土内造成危害。
法律职称考试国际贸易法与WTO规则考试 选择题 61题
1题选择题1. 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以下哪项不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A. 区域贸易协定B. 关税同盟C. 自由贸易区D. 普遍优惠制2.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哪个阶段是争端解决的核心?A. 磋商B. 专家组审理C. 上诉机构审理D. 执行3.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以下哪项不属于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A. 跨境交付B. 境外消费C. 商业存在D. 自然人流动4.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SPS协定5. 根据《反倾销协定》,确定倾销的三个要素不包括以下哪项?A. 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B. 对进口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C. 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 出口国政府补贴6. WTO的决策机制中,以下哪种方式不是常见的决策方式?A. 一致同意B. 多数票决C. 加权投票D. 协商一致7. 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以下哪项不属于禁止性补贴?A. 出口补贴B. 进口替代补贴C. 研发补贴D. 政府采购补贴8.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以下哪个机构负责对专家组报告进行复审?A. 总理事会B. 争端解决机构C. 上诉机构D. 秘书处9. 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以下哪项不是制定技术法规时应遵循的原则?A. 非歧视原则B. 透明度原则C. 保护主义原则D. 等效性原则10.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农产品贸易?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农业协定11. 根据《进口许可程序协定》,以下哪项不是进口许可程序应遵循的原则?A. 透明度原则B. 非歧视原则C. 简化原则D. 保护主义原则12.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纺织品和服装贸易?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13. 根据《原产地规则协定》,以下哪项不是原产地规则的目的?A. 确定货物的国籍B. 防止贸易欺诈C. 促进贸易自由化D. 保护国内产业14.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SPS协定15. 根据《政府采购协定》,以下哪项不是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A. 透明度原则B. 非歧视原则C. 保护主义原则D. 公平竞争原则16.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便利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便利化协定17. 根据《投资措施协定》,以下哪项不是投资措施应遵循的原则?A. 透明度原则B. 非歧视原则C. 保护主义原则D. 公平竞争原则18.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环境?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环境协定19. 根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下哪项不是贸易政策审议的目的?A. 提高透明度B. 促进贸易自由化C. 保护国内产业D. 监督成员国贸易政策20.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劳工标准?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劳工标准协定21. 根据《国际收支平衡协定》,以下哪项不是国际收支平衡措施的限制条件?A. 临时性B. 非歧视性C. 透明度D. 保护主义22.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竞争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竞争政策协定23.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以下哪项不是Incoterms的目的?A. 明确买卖双方责任B. 促进贸易自由化C. 防止贸易欺诈D. 保护国内产业24.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投资?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投资协定25.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目标?A. 促进贸易自由化B. 提高生活水平C. 保护国内产业D. 确保充分就业26.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技术转让?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技术转让协定27.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职能?A. 制定贸易规则B. 解决贸易争端C. 促进贸易自由化D. 保护国内产业28.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可持续发展?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可持续发展协定29.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决策机构?A. 总理事会B. 争端解决机构C. 上诉机构D. 秘书处30.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文化多样性?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文化多样性协定31.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成员资格?A. 创始成员B. 加入成员C. 观察员D. 保护国内产业32.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性别平等?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性别平等协定33.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争端解决程序?A. 磋商B. 专家组审理C. 上诉机构审理D. 保护国内产业34.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中小企业?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中小企业协定35.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A. 提高透明度B. 促进贸易自由化C. 保护国内产业D. 监督成员国贸易政策36.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健康?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健康协定37.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便利化措施?A. 简化海关程序B. 提高透明度C. 保护国内产业D. 促进贸易自由化38.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教育?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教育协定39.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环境政策?A. 促进可持续发展B. 保护环境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40.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能源?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能源协定41.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劳工政策?A. 促进劳工标准B. 保护劳工权益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42.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旅游?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旅游协定43.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文化政策?A. 促进文化多样性B. 保护文化遗产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44.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性别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性别政策协定45.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政策?A. 促进可持续发展B. 保护环境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46.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投资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投资政策协定47.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技术转让政策?A. 促进技术转让B. 保护知识产权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48.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竞争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竞争政策协定49.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健康政策?A. 促进健康B. 保护公共卫生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50.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教育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教育政策协定51.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能源政策?A. 促进能源贸易B. 保护能源安全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52.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旅游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旅游政策协定53.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文化多样性政策?A. 促进文化多样性B. 保护文化遗产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54.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性别平等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性别平等政策协定55.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政策?A. 促进可持续发展B. 保护环境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56.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投资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投资政策协定57.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技术转让政策?A. 促进技术转让B. 保护知识产权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58.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竞争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竞争政策协定59.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健康政策?A. 促进健康B. 保护公共卫生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60. 在WTO框架下,以下哪个协定主要涉及贸易与教育政策?A. TRIPS协定B. GATTC. GATSD. 贸易与教育政策协定61. 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协定》,以下哪项不是WTO的贸易与能源政策?A. 促进能源贸易B. 保护能源安全C. 保护国内产业D. 提高透明度答案1. D2. B3. D4. A5. D6. C7. C8. C9. C10. D11. D12. D13. D14. D15. C16. D17. C18. D19. C20. D21. D22. D23. D24. D25. C26. D27. D28. D29. D30. D31. D32. D33. D34. D35. C36. D37. C38. D39. C40. D41. C42. D43. C44. D45. C46. D47. C48. D49. C50. D51. C52. D53. C54. D55. C56. D57. C58. D59. C60. D61. C。
【DOC】WTO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
WTO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各成员:重申不应阻止各成员采纳或实施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
只要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在情形相同的成员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期望改善各成员的人民健康、动物健康和植物卫生状况;注意到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通常以双边协议或议定书为基础实施;期望建立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以指导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制定、采用和实施,从而使其对贸易的消极作用降到最小;承认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可以在该领域能作出重大贡献;期望进一步推动各成员使用以有关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为基础的统一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这些国际组织包括国际营养标准委员会,国际兽疫局,以及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框架下运行的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但不要求各成员改变其合理的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水平;承认发展中国家成员在遵守进口成员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方面可能遇到特殊的困难,进而在市场准入以及在其制定和实施国内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方面也会遇到困难,期望在这方面给予他们帮助;期望因此对如何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与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有关的条款,特别是第二十条(b)款的实施制定具体规则;协议如下:第一条总则1.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这类措施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来制定和实施。
2.为本协议之目的,附件1中规定的定义都适用。
3.各附件是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对不在本协议范围之内的措施,本协议不应影响各成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1.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但这类措施不应违背本协议的规定。
2.各成员应确保任何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超过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程度,并以科学原理为依据,如无充分的科学依据则不再实施,但第五条第7款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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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或植物检疫措施包括所有相关法律、 卫生或植物检疫措施包括所有相关法律、 法令、法规、要求和程序, 法令、法规、要求和程序,特别是最终产 品标准;工序和生产方法;检验、检查、 品标准;工序和生产方法;检验、检查、 认证和认可程序;检疫处理, 认证和认可程序;检疫处理,包括与动物 或植物运输有关的或与在运输过程中为维 持动植物生存所需物质有关的要求; 持动植物生存所需物质有关的要求;有关 统计方法、 统计方法、抽样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规 定及与食品安全直接有关的包装和标签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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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SPS措施一例 措施一例
•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for Agricultural Chemical Residues (['rezɪ,du:] 残留 in Foods),中文译作 残留) ),中文译作 ɪ ), 食品中农业化学残留的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中农业化学残留的肯定列表制度》。 它是一种典型的SPS措施。 措施。 它是一种典型的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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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健康委员会“关注的 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健康委员会 问题” 问题”( 2010年6月29-30日) 年 月 日
新关注的问题 • 中国的 中国的SPS通报做法 通报做法——欧盟的关注 通报做法 欧盟的关注 • 加拿大对中国宠物食品出口公司的注册要求 加拿大对中国宠物食品出口公司的注册要求—— 中国的关注 • 哥伦比亚对巴西牛肉的进口限制 哥伦比亚对巴西牛肉的进口限制——巴西的关注 巴西的关注 •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美国 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中国的关注 中国的关注 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 美国对来自阿根廷蜂王进口的风险分析 美国对来自阿根廷蜂王进口的风险分析——阿根 阿根 廷的关注 • 土耳其对源自生物技术产品的限制 土耳其对源自生物技术产品的限制——美国的关 美国的关 注 • 塞内加尔对巴西禽肉进口限制 塞内加尔对巴西禽肉进口限制——巴西的关注 25 巴西的关注
• TBT措施几乎涉及所有事项,从汽车安全 措施几乎涉及所有事项, 措施几乎涉及所有事项 到节能装置、到食品箱的形状。 到节能装置、到食品箱的形状。以有关人 类健康为例, 措施可包括药品监管, 类健康为例,TBT措施可包括药品监管, 措施可包括药品监管 或香烟标签。 或香烟标签。大多数与人类疾病控制相关 的措施受《 协定》 的措施受《TBT协定》的管辖,除非他们 协定 的管辖, 涉及那些由植物或动物引发的疾病, 涉及那些由植物或动物引发的疾病,如狂 犬病。就食物而言,标签要求、 犬病。就食物而言,标签要求、营养要求 和关注、 和关注、质量和包装要求一般不被认为是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因此它们通常受到 协定》 《TBT协定》的约束。 协定 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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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to protect human life or health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Member from risks arising from diseases carried by animals, plants or products thereof, or from the entry, establishment or spread of pests; (3)消除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 )消除动物、 或虫害的传入、 害,或虫害的传入、生长或传播所产生的 风险,以保护成员境内的人的生命或健康; 风险,以保护成员境内的人的生命或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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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定义,解决食品微生物污染的法规, 或规定可允许的杀虫剂或兽药残留水平的 法规,或认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法 规,均受到《SPS协定》的约束。一些包 装和标签要求,若它们直接关系到食品安 全,则也受《SPS协定》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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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SPS措施包括保护鱼类和野 通常情况下, 措施包括保护鱼类和野 生动物健康以及森林和野生植物所采取的 措施。 协定》 措施。《SPS协定》不包含以保障消费者 协定 利益为目的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保护动物福 利的措施。但是,这些问题由其他的WTO 利的措施。但是,这些问题由其他的 协定解决, 协定或1994年关贸总协 协定解决,即TBT协定或 协定或 年关贸总协 定第20条 定第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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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树“克星” 棕榈树“克星”——红棕象甲 红棕象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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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植物园数百松树患“癌症” 杭州植物园数百松树患“癌症” ——松材线虫病 松材线虫病
2008年11月18日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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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与TBT措施的不同 二、SPS措施与 措施与 措施的不同
• 1、SPS措施不以“技术要求”为构成要素 SPS与TBT分别由《SPS协定》和 《TBT协定》来定义的,而这两个协定有不 同的适用范围。《SPS协定》包括基于 (1)人类或动物的健康免于食源性风险、 (2)人类健康免于动物或植物疾病的侵害、 (3)动物或植物免于寄生虫或疾病的侵害 而采取的措施,无论这些措施是否是技术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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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于在豁免清单之外的食品其农 ) 业化学品最大残留量(maximum 业化学品最大残留量( residue limits,MRLs)若未加规定, 若未加规定, , 若未加规定 limit, 则适用“一律标准” 则适用“一律标准”(Uniform limit, 即最大残留量为0.01 ppm);超过此 );超过此 即最大残留量为 ); 限度的食品则禁止在日本市场销售。 限度的食品则禁止在日本市一般条件下对 )对于“豁免物质” 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的农业化学品残留), ),无 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的农业化学品残留),无 任何残留限量要求; 任何残留限量要求; • (2)对特定农业化学品和食品制定“最大残 )对特定农业化学品和食品制定“ 留限量标准” 如对茶(包括绿茶 红茶、 包括绿茶、 留限量标准”。如对茶 包括绿茶、红茶、乌 龙茶)的最大残留限量在界于 的最大残留限量在界于0.3- 龙茶 的最大残留限量在界于 -40ppm之间 之间 如表1所示 所示)。 (如表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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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to prevent or limit other damage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Member from the entry, establishment or spread of pests. (4)防止或控制 )防止或控制WTO成员境内因虫害的传 成员境内因虫害的传 生长或传播所产生的其他损害。 入、生长或传播所产生的其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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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而言,《TBT协定》包括所有的 技术法规、自愿接受的标准及满足这些法 规和标准所要求的程序。 • 由《SPS协定》定义的卫生或植物检疫措 施除外。 • 措施的类型决定其是否受到《TBT协议》的 管辖,但措施的目的则可决定其是否受到 《SPS协定》的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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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者所包含的实质内容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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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列表制度”覆盖了所有农业化学品和 肯定列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 食品: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适用最大残 留限量标准,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适用 留限量标准, 0.01毫克 千克的“一律标准”。因此, 毫克/千克的 毫克 千克的“一律标准” 因此, 肯定列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较日本以往同类制度覆 盖面广得多,要求也严得多。 盖面广得多,要求也严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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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SPS通报 通报 中国
• 中国自加入 中国自加入WTO以来共向 以来共向SPS委员会 以来共向 委员会 通报了300多项 多项SPS措施; 措施; 通报了 多项 措施 • 在2010年5月的一天内即通报了 个 月的一天内即通报了95个 年 月的一天内即通报了 SPS措施,被WTO称为“不可思议的 措施, 称为“ 措施 称为 数字” 数字”(magic numb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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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龙坞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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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SPS措施的通报与评议 措施的通报与评议
一、SPS措施的通报概况(Overview of the Notifications of SPS Measures) • SPS措施通报制度为WTO成员评议其他成 员的SPS措施提供了条件。2010年1月-9 月各成员通报748项SPS措施。 • 有关最大残留限量的通报是所有通报中数 量较多的,1995年1月-2010年9月总计达 179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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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to protect animal or plant life or health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Member from risks arising from the entry, establishment or spread of pests, diseases, disease-carrying organisms or disease-causing organisms; (1)消除虫害、病害、带病有机体或致病有 )消除虫害、病害、 机体的传入、生长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 机体的传入、生长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 以保护WTO成员境内的动物或植物的生命 以保护 成员境内的动物或植物的生命 或健康; 或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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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2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 年 月 日 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 引入了“ 引入了“限制食品中的农业化学品残留肯 定列表制度”。这一制度禁止其农业化学 定列表制度” 品含量超过一定限量( 品含量超过一定限量(若最大残留限量没 有规定的话)的食品销售。 有规定的话)的食品销售。农业化学品包 括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括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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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 本章重点、难点
• SPS措施的内涵 特别是 措施的内涵(特别是 措施与TBT措 措施的内涵 特别是SPS措施与 措施与 措 施的不同) 施的不同 • SPS措施的通报与评议制度 措施的通报与评议制度 • 有关 有关SPS措施评议的两个案例: 措施评议的两个案例: 措施评议的两个案例 1、北美植物保护组织针对舞毒蛾拟适用 、 的区域性标准草案 2、亚太植物保护委员会制定的限制进口 、 三页胶树种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