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科室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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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医技科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检验科管理工作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贯彻执行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

2、检查单由临床医生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并要盖章。急诊检验单上要注明“急”字,在其旁盖章,写明送检时间。

3、对化验标本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查对患者的科别、床号、姓名、性别、病历号、送检目的、送检日期、医生盖章。凡漏写或写不清者检验科不予收验。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存。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盖章登记后发出报告。填写报告字迹清楚规范。结果登记应保留半年,微机联网的检验申请单及报费联应保留半年。

5、一般检验项目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急诊检验项目应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内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其它疑难问题时应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急诊检验结果超出危险临界值时应电话回报结果,并请对方复述一遍以防差错,并记录回报时间、接电话医护人员姓名。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6、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处理。被污染的器皿经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

7、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检验质量。在保证现有常规检验项目外根据医疗、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新项目。

8、对有关科研项目的检查单位批量体检必须预先向科内提出计划,并经科主任同意及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进行。

9、科内设备仪器及物品未经主任同意及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处理。非科内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动用或擅自操作。爱护科内设备,保护仪器清洁,定期维护保养。若出现严重故障及时上报组长、主任及有关部门备案联系解决。

10、检验仪器、试剂、菌种、剧毒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试剂备品的请领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按规定进行请领、存放。

11、节假日、公休日前认真查水、电、煤气、门窗以确保安全。

二、检验科值班制度

1.本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两个值班人员;急诊化验室安排一名值班人员,负责常规项目急诊化验。生化室安排一名值班人员,负责生化急诊项目。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位,如下病区采血,应告知同班人员,两个值班人员相互补岗,不得缺岗。

3.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携带家属上岗,值班时间严禁吸烟,饮酒、干私活。

4.负责检查温箱、冰箱、各种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科主任。

5.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本班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工作本班时间内完成,确实不能完成的工作,说明情况,当面交清,本班工作要详细书写交班记录,所需物品和应班备用物品要交到下一班在晨会上交接清楚。

7.科主任、专业组长执行备班制,遇有疑难问题或重大抢救,要求随叫随到。

8.科内遇有疑难问题或院内重大抢救,影响到医疗整体工作的事宜,值班人员必须向院总值班汇报,并及时通知科主任。

三、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必须要及时、准确、服务态度好,做到随叫随到。

2、临床医师书写急诊化验单时要在化验单上注明“急”字,及时通知急诊化验室值班人员或其他专业组急诊项目值班人员。

标本采集或接受标本后,立即化验,即时通知值班医生,报告单上注明接收标本时间和报告时间,并将检验结果登记后,住院病人结果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凡电话回报的结果要登记该科室接电话人姓名,备查;门诊急诊病人结果,告知详细取报告的时间。

4急诊检验结果临床检验≤30分钟,生化≤60分钟。

5急诊检验报告单发出时,在急诊检验报告单收发登记本上记录并签字。

6急诊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尿糖、酮体、便潜血、胸腹水常规、脑脊液常规、血尿淀粉酶、血K、Na、Cl、血糖、尿素氮、肌酐、心肌酶、肌红蛋白、肌钙蛋白、血气分析、凝血三项、肠道门诊大便培养等。

7.特殊病例需要特殊项目检验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经科主任审批后随即处理。

四、检验试剂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货前,必须向供货方索证,验证齐全的诊断试剂,方可购入。

2.所购试剂由科内试剂监管员专门负责与管理。

3.凡无批准文号的诊断试剂一律不得使用。

4.凡国家列入批批检的诊断试剂,必须贴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鉴定合格”的防伪标签,包括盒上封口及盒底各贴一张,并由当批次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5.所购试剂在入库前要进行质量验收,入库前详细计帐,并进行登记,详细记录,试剂名称、批号、效期、规格、采购数量、购买日期、生产厂家、经销公司等具体内容。

6.各组组长负责本组所用试剂采购计划,定期核查试剂库数据,对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每月提前作出实际采购计划,确保试剂供应。

7.定期检查库存试剂质量,并作记录。凡过期试剂,无保存价值的试剂,经科主任批准后,予以销毁,并在帐上注销,写明销毁原因,决不使用过期试剂。

8.对试剂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向供货方提出意见,详细记录质量问题的具体内容,更换新试剂,确定质量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五、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送检,必须由医师填写申请单,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标本送检方法:

(一)标本与申请单同时送往检验室。

(二)儿科先送申请单,后由检验人员下病区采集标本。

(三)标本与申请单均由检验人员下病区收集。

2.接收化验单时要核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临床诊断、标本类型、检验目的、医生签字、交费手续.

3.采集标本时要核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4.接收标本:

门诊标本: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病房标本:要求标本容器清洁,不渗漏,标本量适宜,标签完整,清晰,标签注明:科别、病人姓名、床号;并核对申请单病人姓名、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是否相符.

5.现标本质量不合格时,应拒收,通知病人重新采集,并告知采集标本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发现申请单与5标本不符时,应通知有关科室医师,重新核实后,重新采集标本送检;发现申请目的不明确时,应与申请医师联系,由申请医师更正或说明.

6.标本容器由检验科供应.

7.检测样本的保存:

(一)肿瘤标志物、肝炎(阳性)、血型等特殊标本,应保存一个月。

(二)保存的样本应核对检验单姓名、科别、病室及床号等,与样品管是否相符。

(三)核对无误后,分离血清吸入管中密封,用记号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科别、床号、样本编号、日期等并将其贴于管上,将其放入冰箱在-20℃保存一个月。

(四)样本保存一个月后,放入消毒桶内,统一焚烧处理。

六、差错事故记录制度

1.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检验技术技能,工作态度严谨认真。

2.严格执行SOP文件、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强化安全医疗意识,加强预防性管理,注意寻找潜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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