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划
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24•【文号】民发〔2017〕145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民发〔2017〕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制定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予发布。
民政部国家标准委2017年8月24日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构建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的重要基础。
为解决标准缺失、滞后以及交叉重复等问题,推进全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强统筹指导,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制定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保障老年人权益为导向,立足养老服务行业需求,准确把握标准要素内在联系,遵循标准化工作规律,构建养老服务标准的总体框架,为标准化工作提供重要指引,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全面系统、协调统一。
科学梳理养老服务各领域、各要素,构建内容全面、结构完整、层次清晰的标准体系。
开放兼容、动态优化。
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1•【字号】渝府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21日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三五”时期主要成绩第二节“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第一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第二节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第三节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第四章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第一节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能力第二节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第三节推动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智慧化发展第五章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第一节强化机构养老服务能力第二节调整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第三节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第六章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第一节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第二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持续运营第三节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第七章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第一节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第二节拓展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范围第三节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第八章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第一节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第二节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第三节丰富养老产品供给第九章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第一节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第二节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第三节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第十章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第一节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第二节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第三节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第十一章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第一节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第二节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第三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应急保障体系第十二章强化养老服务发展要素支撑第一节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第二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第三节加强多元金融服务支持第四节完善养老服务法治保障第十三章推进成渝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第一节推进成渝地区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第二节建立成渝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第三节协同推动建设西部养老服务高地第十四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第二节健全工作机制第三节加强舆论宣传第四节落实评估考核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第一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概述 (2)1.1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定义与意义 (2)1.2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 (2)1.3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国内外现状 (3)第二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3)2.1 建设总体目标 (3)2.2 具体建设目标 (3)2.3 建设期限 (4)第三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布局 (4)3.1 规划原则 (4)3.2 服务中心选址与规模 (4)3.2.1 选址原则 (4)3.2.2 规模确定 (5)3.3 功能分区与布局 (5)3.3.1 功能分区 (5)3.3.2 布局要求 (5)第四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内容 (5)4.1 基础养老服务 (5)4.2 健康管理与康复服务 (6)4.3 文化娱乐与教育服务 (6)第五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设施配置 (7)5.1 基础设施配置 (7)5.2 专业设备配置 (7)5.3 服务人员配置 (7)第六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 (8)6.1 运营模式 (8)6.2 服务质量管理 (8)6.3 人力资源管理 (9)第七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政策法规 (9)7.1 国家政策法规 (9)7.2 地方政策法规 (10)7.3 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10)第八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资金筹措 (11)8.1 资金来源 (11)8.2 资金筹措方式 (11)8.3 资金使用与管理 (11)第九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市场营销 (12)9.1 市场需求分析 (12)9.2 市场定位 (12)9.3 市场营销策略 (13)第十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伙伴关系 (13)10.1 合作伙伴的选择 (13)10.2 合作伙伴的管理 (14)10.3 合作伙伴的评估与反馈 (14)第十一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14)11.1 信息化建设目标 (15)11.2 信息化建设内容 (15)11.3 信息化建设实施与维护 (15)第十二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 (16)12.1 可持续发展策略 (16)12.2 评估与改进 (17)12.3 持续发展路径与展望 (17)第一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概述1.1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定义与意义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是指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医疗、养老、康复、教育、娱乐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健康养老服务的社会机构。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构建原则、标准体系结构、标注明细表、标准号编制规则、标准体系统计表、标准体系构建及编制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4.1 养老机构开展标准体系编制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应着重考虑安全、环境和卫生等服务要素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和员工权益,满足老年人需求。
4.2 标准体系应根据本机构和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本机构标准化现状形成标准体系构建规划,确定标准化对象,设计标准体系结构。
4.3 标准体系应主题突出、目标明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满足养老机构需求。
4.4 养老机构应根据需求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标准体系,视实际情况作删减和扩充。
4.5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以本机构标准为主体的标准体系。
4.6 标准体系表编制可参考GB/T 13016 和GB/T 13017。
4.7 服务业组织应定期开展标准体系评价工作,确保体系持续有效。
5 构建原则养老机构标准体系的构建应符合以下原则:a)目的性;b)系统性;c)完整性;d)层次性;e)同一性;f)开放性。
6 标准体系结构6.1 结构图,见图16.2 结构图说明6.2.1 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是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的基础。
6.2.2 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是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的直接支撑,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促使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的完善。
6.2.3 岗位标准体系是实现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在服务业组织基层的落实。
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十四五
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十四五为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老龄化战略,有效满足我省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十三五”以来,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修正了《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20多项政策措施。
在全国率先成立养老服务标准化委员会,发布12部省级地方标准。
二是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从6768家增加到15728家,养老床位从19.45万张增加到27.6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3.14%,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57.9%,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81.3%的行政村。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三是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所有市(区)和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提升改造131所敬老院,新增护理型床位11823张,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能力持续提升。
实行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1%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实现应养尽养。
四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基本清零。
出台《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全省创建26个五星、40个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
累计培训养老院院长和管理人员10余人次,养老护理员2万余人次,成功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服务质量基础不断巩固。
虽然“十三五”时期,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面对人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形势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在落实决策部署方面,还存在立法和顶层设计尚不完善、服务供给还不充足不平衡、投入保障有待加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人才与技术支撑不足等弱项和短板,亟需健全完善养老法规制度、扩大有效供给、扩展投资投入渠道、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人才技术支撑。
养老院标准化建设文本
养老院标准化建设文本养老院标准化建设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养老院的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
这涉及到建筑设计、设施设备、服务流程、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养老院的建设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的结构、通风采光、消防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物应符合老年人居住的特点,比如要求楼梯、走廊等部位要宽敞、平坦,方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老年人的安全需求,比如防滑地面、扶手等设施的设置。
其次,养老院的设施设备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
这包括床铺、座椅、卫生间、餐厅等设施的配置和使用要求。
比如床铺要符合人体工程学,座椅要符合老年人的舒适度,卫生间要考虑到老年人的行动不便等情况。
第三,养老院的服务流程也需要标准化。
这包括入住流程、护理服务、饮食安排、医疗照护等方面的要求。
比如入住流程需要有明确的办理手续和规范的入住程序,护理服务需要有详细的护理计划和记录,饮食安排需要符合营养搭配的要求,医疗照护需要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完善的医疗设备。
最后,养老院的人员配备和安全保障也是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养老院需要有合格的护理人员、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需要经过相关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同时,养老院需要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防火、防盗、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设施和计划。
总的来说,养老院标准化建设涉及到建筑、设施、服务、人员和安全等多个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全面回答你的问题。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关乎亿万老年人福祉的民生工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下面,我将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份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享有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监管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格局。
2.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
在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公益性的前提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元化、市场化发展。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4.创新驱动,持续发展。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养老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主要任务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
2.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3.优化养老服务环境。
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
4.加强养老服务监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2.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
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3.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养老、邻里互助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
4.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
2019年,我市被XXX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五年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张,累计床位数达张(含社区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3张。
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备。
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民政部评价我市系列文件“国内最具含金量”。
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年人等对象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
二是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十四五”期间,全市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35.4亿元,养老机构建筑面积达95.02万平方米,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达10万平方米,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米。
各区均建设了虚拟养老院(含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配餐中心、银发餐桌、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服务供给增加。
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体制机制,推动多元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
截至2019年底,全市民营养老机构达250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38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1428个。
社区居家养老基本实现社会力量运营。
全市养老产业突破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初步实现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打造出一批居家养老知名品牌,进入我市中高端养老服务市场。
四是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201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医养融会”工作。
到2019年底,全市照顾护士型床位达3.3万张,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团队700多个,与258家养老机构、400多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定合作协议书。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要求、结构、编写及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GB/T 24421(所有部分)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3.要求3.1基本要求3.1.1 体系内的标准应着重考虑安全、环境和卫生方面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和员工权益,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3.1.2体系内的标准应贯彻本机构确定的各项服务方针、目标。
3.1.3体系内的标准应符合养老服务业的特点,充分考虑服务对象和社会的需求,结合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的需要制定。
3.1.4体系结构应在GB/T 24421系列标准基础上结合养老机构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扩充和变化。
3.1.5养老机构应按照GB/T 1.1的要求编写企业标准。
3.1.6养老机构已建立的其他管理系统的全部或部分文件应纳入本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2 标准体系建设要求3.2.1 标准体系表要求3.2.1.1 养老机构标准体系表可采用层次结构,养老机构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应符合GB/T 13016和GB/T 13017的要求。
3.2.1.2 标准体系结构图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要求。
3.2.1.3c标准明细表应符合如下要求:a)体系文件编号方法示例:Q/(养老机构标准代号) XXX(养老机构代号) XX(基础、保障、提供、岗位标准类别代号) XXX(子系统号).XX(顺序号) — XXXX(年代号)b)对于编入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以按本标准上一款规定和标准号的形式进行双重编号。
发展高质量康养产业 建立标准化养老服务体系
44 《 质量与认证》2019·9康养服务质量十二谈Twelve talks about health care service quality编辑 郝丽娟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5亿,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康养服务由“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数量需求阶段,转变为“从有到优”“从量发展高质量康养产业建立标准化养老服务体系文/杨一帆 肖沛泽面对老龄人口数量激增、老龄普惠性养老短缺的“危”和老年人带来丰富内需、老龄人力资源亟待开发的“机”,高质量发展康养产业成为当务之急。
从本期开始,本刊联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现代服务业评测业务操作中心推出“康养服务质量十二谈”专栏,为读者介绍康养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行业动态和发展情况,以期更好地推动康养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编者服务事业的事权划分不明确、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服务分散的现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却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产业规划、行业标准、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一体化长者服务体系没有形成。
研发滞后 观念传统目前,养老服务停留在康复理疗、日间照料、配餐试点等社会服务方面,而对于国际康养产业中的转型升级,老年人健康状况大数据分析、5G 网络、人工智能等方面研究欠缺;民众对于康养的理解停留在理疗推拿按摩针灸等被动康复方式,对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慢病管理、运动康复、主动康复等康养知识知之甚少。
到质”的质量需求阶段。
因此,必须站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宗旨精神和具体要求的高度,高质量发展康养事业,建设老年友好城市。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体系规划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体系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依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省养老服务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始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为主线,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市场更加丰富、富有活力,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环境初步形成, 养老服务发展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
——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进一步完善养老法规政策体系,完成市级养老条例立法,推动贯彻执行,养老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政策有效衔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养老服务体系。
——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 60%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 ,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60%以上,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爰服务体系全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广,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全面发展,县域化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广,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
标准化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在保障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养老和家政服务业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到2025年,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标准推广应用效果日益凸显。
2. 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标准加速提档升级。
3. 出台100项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多元共治格局。
4. 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与标准应用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形成标准化与养老和家政行业发展联动新局面。
5. 依托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部署150个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树立一批标准化工作标杆、标准创新应用典范。
6. 拓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国际合作,适时推进中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走向国际,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
三、方案内容1. 优化标准体系框架针对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发展趋势和标准化需求,优化标准体系框架,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修订《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表。
健全适应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覆盖基础、机构、要素、服务、权益保障等领域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
2. 强化标准制修订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养老服务等基础通用领域,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推动制定一批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行业标准。
3. 完善标准实施机制强化标准实施与行业发展规划、改革任务、专项行动等的协同推进。
向消费者明示服务标准,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
分批部署150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4. 推动标准化能力建设推动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养老、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建立以标准为支撑、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评价机制。
关于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国家“五个统筹”与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要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为老社会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大对老龄事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建立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需要的正常财政投入和增长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居家养老、社区照顾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逐步建立起基层组织健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广泛、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三、政策举措(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城乡一体、投资多元、管理规范、队伍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
2012年,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床位建设目标为3500张(含敬老院),所有区县都拥有一所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并引领本区域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40%以上;到2015年,老年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分别达到90%、6%、4%,基本实现老有颐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5.1万张,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0%。
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通过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导则大纲
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化工作导则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养老中心标准化机构和职责、标准化工作要求、标准体系的建设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养老中心标准化工作规范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GB/T 20002.2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2部分:长辈和残疾人的需求GB/T 24421.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GB/T 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GB/T 24421.4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DB11/T 303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Q/TYC BZ205-03-2018 档案管理规范Q/TYC BZ205-04-2018 网络管理规范3 标准化机构和职责3.1 机构3.1.1 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各部门主管任组员,负责本心贯彻推行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落实。
3.1.2 标准化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标准化日常管理。
3.1.3 标准化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工作组,由各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标准化具体工作。
3.2 人员3.2.1 应具备与从事的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和工作技能,并经过标准化知识培训。
3.2.2 熟悉并能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3.2.3 熟悉本心的经营管理现状,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
3.2.4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3.2.5 能够独立或协作编写本心的标准。
3.2.6 能够为本心其他人员进行标准化基础知识的培训。
关于养老服务标准化的思考与探索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关于养老服务标准化的思考与探索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标准是对一定范围内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养老服务标准化即通过对养老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标准化原则和方法的运用,以达到养老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获得优质服务的过程。
一、发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的必要性目前,我国正在迈入老龄化社会。
据老龄委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经增至1.69亿,到2040年预计会增至4亿。
到时候,中国社会将完全进入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而我国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滞后,随着“4-2-1”的家庭结构日益普遍,我国“养儿防老”的传统生活模式开始改变,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仅仅依靠家庭养老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因此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已经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大确立了“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并于2011年底制定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将养老服务标准化就是这些举措中重要的一步。
二、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的现状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产生的,地区差异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养老服务业的基础很差。
据统计,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千人拥有的床位在50—70张,在中国65岁以上的老人每千人拥有的床位数不过23.5张,养老机构的床位缺口很大,而且各养老机构的其他基础设施参差不齐。
除了硬件方面,配套的软件服务落后也相当明显,如法律制度薄弱、服务标准缺失等等。
农村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农村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明确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具体任务。
二、服务设施建设
1. 建设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2.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3. 建立农村日间照料中心。
三、服务队伍建设
1. 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员。
2. 鼓励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1. 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
2. 开展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和运营补贴等。
3.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
六、评估与改进
定期评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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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划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划(2013-2017年)(送审稿)2013年11月目录一、规划背景 (3)(一)形势和机遇 (3)(二)现状和问题 (4)二、建设目标 (5)三、基本原则 (5)(一)政府主导、科学规划 (5)(二)凝智聚力、社会参与 (5)(三)择优试点、逐步推广 (5)(四)强化实施、注重实效 (6)四、主要任务 (6)(一)健全标准体系 (6)(二)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 (6)(三)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7)(四)建立服务质量监管机制 (7)(五)建立人才评估机制 (7)(六)加快标准宣贯实施 (8)五、保障措施 (8)(一)加强组织领导 (8)(二)加强分工协作 (8)(三)加大资金投入 (8)附录:养老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 (9)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划(2013-2017年)标准化是现代化社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条件。
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
为推动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科学健康发展,提高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标准化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形势和机遇。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快速老龄化时期。
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
人口老龄化速度快,高龄化、失能化和老空巢化特点突出,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迫切。
而目前,全国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床位为19.8万张,城市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仅分别达到41%和16%;全国各类养老机构4.5万家,养老床位431.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为22.24张。
养老服务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十二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0号)指出要“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的认证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
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
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评估制度”。
(二)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为应对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组建了由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及其他组织代表组成的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负责社会福利服务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管理工作,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标准基础研究逐步加强。
大力开展核心标准基础研究项目,并通过牵头组织协调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参与养老服务业应用型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丰硕,为制定标准体系和核心标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标准制订工作步入正轨。
在养老服务领域,已先后发布4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目前在研立项标准36项。
地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标准实施力度逐渐加大。
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和试点地区推行等方式,提高标准化认识,加强标准宣贯,重点领域标准的实施力度逐渐加大。
由于我国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有待完善;标准强制性不足,实施效果有待提高;服务于管理核心标准研制有待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与人才队伍比较匮乏;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保障机制尚未健全。
整体来说,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与行业发展的需求长还有一段距离,发展养老服务业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都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二、建设目标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养老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现状、结构、布局、质量和协调性,明确养老服务业标准在国家服务业标准体系中的定位和范围。
经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形成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制定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并有效推进;初步形成规范运转的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格局;标准研制、实施和监管整体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有力开展。
通过提高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促进养老服务和管理水平可持续提升,为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科学规划。
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提供者和管理者需求为出发点,着眼于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顶层设计、科学规划。
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经费支持、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凝智聚力、社会参与。
推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技术与管理的技术研究向制修订标准转化,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实践,组织引导自愿参与标准化建设。
(三)择优试点、逐步推广。
在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优先选择区域性基础好、社会认可度高的机构开展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通过自上而下、由点及面的方式逐步推广,以试点和示范作用带动养老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实施、注重实效。
以应用为导向,注重标准宣传贯彻,通过宣传培训、等级评定、试点示范等方式,提高标准实施质量,使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成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四、主要任务(一)健全标准体系。
完善标准体系框架。
研究完善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框架,涵盖养老服务业基础通用标准,机构、社区居家服务标准,机构、社区居家管理标准和支撑保障标准,统筹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
加快标准制修订。
针对养老服务业的急需,在养老服务业管理和服务、养老服务业人才、信息化以及设施设备配置用品等方面,加快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支持地方标准上升或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对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进行调整和修订。
逐步形成覆盖养老服务业各环节要素、协调统一的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
(二)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
建立管理机制。
建立以政府主管部门为主导,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主体,各级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为承载、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国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管理和运行机制。
加强技术组织建设。
在成立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养老服务工作者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
充实养老服务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咨询与技术指导作用。
建立成果转化机制。
在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基础研究,推动标准实施的同时,鼓励养老服务领域应用型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建立科研成果与标准制修订的良性衔接机制。
(三)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出台各类评估标准。
制定和实施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养老服务供给资质评估和养老服务管理资质评估等在内的养老服务评估系列标准,分类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需求、服务质量与资质评估工作。
建立评估组织模式。
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相关等级评定工作,成立全国养老服务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养老服务评估评定工作,各地建立相应机构,共同推进。
委托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承担养老服务相关评估工作。
建立评估专业队伍。
建立养老服务评估专家库,为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加快培养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加强评估培训,提高评估工作整体水平。
(四)建立服务质量监管机制。
开展行政监管。
通过许可登记和监督检查等形式,使审批与监管相结合,形成对养老服务全过程的行政监管。
实施行业监管。
通过行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规范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探索保险监管。
探索推行养老服务专项保险,由保险机构开展保险监管工作,规范养老机构行为、降低机构运行风险。
重视社会监管。
建立社会评价和服务投诉机制,发挥社会舆论在规范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行政监管、行业监督、保险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为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五)建立人才评估机制。
建立人才资质认证机制。
制修订养老服务业人才分类、岗位设置和资质认证相关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业人才资质认证机制。
建立标准化人才队伍。
依托标准化技术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与组织、高等院校,通过专题培训、在职教育等方式,培养一批掌握标准化知识,熟悉养老服务业务的复合型标准化工作专业队伍。
(六)加快标准宣贯实施。
加大标准宣贯力度。
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基础通用核心标准、服务与管理核心标准、支撑保障核心标准的宣贯工作。
2014年,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10个省重点城市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2015年,扩大到20个省的重点城市;2016年,在试点省市全面推行;力争到2017年,在全国重点省市普及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实施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
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先行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通过宣贯培训、经验交流和第三方认证等方式,指导试点地区与机构推进标准化建设。
形成一批具有辐射和推广作用的试点示范地区和机构,为全国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重视部署和有效推进。
(二)加强分工协作。
联合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建立分工协作的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部门协调指导,标准化专业机构归口管理,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格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财政投入,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在年度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标准化工作经费,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养老服务业标准研制。
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配套的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附录:养老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2013至2017年)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级别标准性质制定年限1养老机构分类与命名国标推荐2013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国标推荐2013 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标推荐2014 4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标准行标推荐2014 5养老服务基本术语行标推荐2014 6养老服务图形符号标识行标推荐2014 7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康复行标推荐2014 8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护理行标推荐2014 9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国标推荐2017 10养老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国标推荐2017 11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行标推荐2014 12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行标推荐2014 1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国标推荐2014 1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国标推荐2014 15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信息互联基本要求国标推荐20149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级别标准性质制定年限16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国标推荐2014 17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国标推荐2014 1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行标推荐2014 19养老服务信息数据标准规范(养老机构部分)行标推荐2014 20养老服务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行标推荐2014 21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国标推荐2015 22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心理慰藉行标推荐2015 23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营养膳食行标推荐2015 24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精神文化行标推荐2015 25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保健养生行标推荐2015 26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行标推荐2015 27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规范行标推荐2015 28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指南行标推荐2015 29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系列)行标推荐2015 30养老服务信息数据模式描述指南行标推荐2015 31老年人健康档案架构与数据行标推荐2016 32养老服务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行标推荐201610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级别标准性质制定年限33养老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行标推荐2016 34养老服务业中高级技术人员岗位资质培训课程标准行标推荐2016 35养老服务业服务人才初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行标推荐2016 36老年人用品标准日常用品行标推荐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