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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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根据教育部规定,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如下:一、奖励设置及级别划分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2. 一等奖为最高级别,奖励面向具有重大创新或重要理论、技术突破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等奖为中级别,奖励面向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等奖为基础级别,奖励面向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参评条件1. 参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完成,并已取得实质性成果。

2. 参评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对教育教学事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 参评团队应当是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组织,团队成员应当以学校教职工为主。

三、评审程序1. 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科研专家组成。

2. 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级别设置的评审标准,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奖项推荐名单,报学校教育部门审批。

四、申报材料1. 参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

2. 申报材料要求雷同度低于15%,原创性和独立性强。

五、奖励资金及措施1. 获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项目将根据奖励级别,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2. 学校将给予获奖项目支持,提供科研经费、研究设备、实验场地等配套资源。

3. 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并得到学校推广和宣传。

六、宣传推广学校将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工作,通过学术论坛、科研成果展示等方式,推广获奖项目的相关成果和经验,促进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七、违规处理如有参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为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部门根据情况另行制定。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

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科研成果评选是对教师科研工作的一种认可和肯定,也是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科研成果的定义、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多个角度对教师科研成果评选规定展开分析。

一、科研成果的定义科研成果是指教师在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中取得的具有重要学术或实践价值的成果,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推广价值。

科研成果可以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

二、评选标准科研成果评选应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层次设置相应的评选标准。

一般来说,评选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水平:评估教师科研成果在学术界的贡献和影响力,包括发表论文的级别、引用次数、SCI、EI收录情况等。

2. 创新性:评估教师科研成果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创新性,以及是否填补了学科领域的空白。

3. 实践价值:评估教师科研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效果,是否对行业或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4. 团队贡献:评估教师在科研团队中的分工和贡献,包括指导学生、合作研究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程序1. 提交申请:教师根据评选标准,填写科研成果评选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论文全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报告等。

2. 评审初审:由学校科研处或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排除不符合评选要求的申请,并进行初步评估。

3. 评审专家评审:由专门的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论文质量、创新性和影响力的评估。

4. 综合评价:将评审专家的评分进行综合,结合其他相关评价材料,如科研经费支持情况、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5. 结果公示和答辩: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结果有异议的教师进行答辩或重新评审。

6. 终审:学校科研处或学校领导对评选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并由学校领导签署评选证书。

四、奖励政策对于评选出的教师科研成果,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荣誉称号:评选出的教师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科研教师”、“科研领军人才”等。

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教授评定标准

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教授评定标准

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教授评定标准浙江外国语学院申请副教授评定需要满足: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等条件。

职称评审标准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当今时代,任何一个民族在自强自立的进程中、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强大的征程上都需要走向国际,我们亦不例外。

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在世界上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国。

一个大国就必然需要有一流的教育和一流的大学。

大学的水平决定国家的水平,大学的高度决定国家的高度。

同样评价一所大学,教授的水平决定大学的水平,教授的高度决定大学的高度。

关于一流大学教授的四条评价标准,我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过。

教授的四条标准是:国际会议上有声音;国际期刊上有论文;国际学术组织中有地位;国际科技奖项上有名次。

国家“双一流”建设启动后,很多大学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教授就要是世界一流的。

作为世界一流大学的教授,在国际会议上不光要有声音,还要能做特邀报告、主旨发言;在国际期刊上不光要有论文,还要能做编委、做主编、做编委会主任;在国际学术组织中不只是参加会议、成为会员,还要做轮值主席,当理事长、副理事长,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在国际科技奖项中,不仅要有名次,还要做主要完成人。

这四个标准是对世界一流大学教授的要求,只有通过一流的教授,我们的大学才能够建立起广泛的国际联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国际合作是有效提高我国大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我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抓手。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认识一定要非常清楚。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是针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的细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定细则:
1. 成果评定的范围包括教改和教研项目、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论文发表等。

2. 教改和教研项目:评定重点应放在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效果和应用价值上。

3. 教材编写:评定时应考虑教材的创新性、适用性和教学效果,如是否在本领域填补了空白、是否满足学生的需求等。

4. 教学方法创新:评定时应考虑创新方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如是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提高了教学效率等。

5. 教学论文发表:评定时应考虑论文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原创性。

6. 成果评定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学校和学科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7. 对于具有重要创新、实用价值和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8. 评定过程应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避免极端主观和不合理的评价。

9. 评定过程应建立完善的评审机制,包括专家评审和同行评议等。

10. 评定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对未获奖者给予适当的反馈和指导。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学校和学科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和补充。

学院外语系科研奖励办法

学院外语系科研奖励办法

XX工程学院外语系科研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系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水平,结合我系实际,对我系科研成果给与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范围限于我系教师专业方向所属学科的优秀成果:(一)项目立项奖;(二)高水平论文奖;(三)高水平专著、译著、教材奖;(四)高水平科研成果奖。

第三条奖金给予项目负责人(主持人)、第一作者(译者)或已获奖成果的第一获奖人,由其根据项目参与者、其他作者(译者)或其他获奖成员之贡献合理分配。

第四条科研奖励纳入外语系年终分配体系。

第二章项目立项奖第五条给予校级项目立项金额1:0.8配套奖励;给予省部级项目立项金额1:1.5配套奖励;给予国家级课题1:2配套奖励。

第六条奖金在课题结项后发放。

第七条项目立项奖奖励范围包括社科项目和教研项目。

第三章高水平论文奖第八条被SSCI、A&HCI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

第九条在国外定期专业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或在其他刊物发表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文章,每篇奖励6000元。

第十条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之语言学、外国文学目录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每篇奖励5000元。

第十一条在CSSCI来源期刊之综合性社会科学、高校综合性社科学报、教育学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在其它期刊发表、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的文章,或北图版外语类、大学学报类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每篇奖励3000元。

第十二条在北图版其他核心刊物、非核心外国语学院(大学)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

其他非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第十三条SSCI、A&HCI、CSSCI、北图版核心来源期刊以当年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本奖励仅限于论文第一作者;在各类期刊上发表的简讯、摘要等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同一篇论文不重复奖励,以奖金额最高的一项计发。

第四章高水平专著、译著、教材奖第十五条高水平专著、译著、教材奖主要对第一作者署名为我系教师的已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学术译著和专业教材给予奖励。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是在学校职改办当年执行的职称评审文件基础上,对于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

职称评定中的各类科研工作数量要求以学校职改办的文件规定为准,本细则只针对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奖项和科研项目进行认定。

第二章论文认定第二条CSSCI、CSCI来源期刊以论文发表时该期刊是否入选当年度公布的CSSCI、CSCI期刊目录为认定依据。

第三条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是否入选教育厅职改办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国外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是否入选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当期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为认定依据。

第四条SCI、EI、ISTP、SSCI、A&HCI等索引论文要求公开发表且具有查询资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文摘类期刊需提交原件并经与编辑部确认后予以认定。

第五条不在上述范围的下列期刊论文为一般论文:(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公开出版的学报;(2)各省(市、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主办并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3)CSSCI扩展版期刊;(4)经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认定的具备相应学术质量的学术期刊、连续出版的学术集刊和国外期刊论文。

第六条论文内容和所发表期刊必须与申报学科或教学研究方向一致。

推介性书评、观点介绍、编写、笔谈、访谈、会议报道、会议总结综述等文章不予认定。

期刊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重要报刊(理论版)一般不少于3000字,外文以翻译或折合为中文计算字数)。

第七条论文篇数的认定以第一作者且“西安外国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为依据。

我校教师在校外攻读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以署名我校为第二单位,但所发表论文只能认定1篇。

对于引进的博士或高级人才,应至少有2篇论文署名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

部分刊物的作者单位不是标注在姓名下的,应在文末有“西安外国语大学”字样。

第八条在我校主办的同一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同一职称段只认定2篇为CSSCI或核心论文(若一年内发表2篇则只认定1篇),其余的认定为一般(公开发表)论文;凡是在同一期(包括同一期的不同时间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均不予认定;所提交的2篇以上论文如果有1/3以上内容重复,按1篇计算;对一稿多发者,所提交论文均不予认定;同一篇文章在同一期刊的不同期次连载的按1篇计算。

外国语学院绩效考核分配实施细则(试行)

外国语学院绩效考核分配实施细则(试行)

一次。
4.教学荣誉称号
表 9 教学荣誉称号计分标准(分/项)
级别
计分
国家级
500
省、部级
200
校级
60
以上称号包括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参与人员分值由负责人自主分
配。
5.超额教学工作量
超额教学工作量每课时 1 分,每分值所对应的金额可向上浮动,但不低于 60 元/
分。学校在计算工作量时已经乘以系数的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核拨标准发放,超额教学
⑴ 班主任 2 分/月;社团或竞赛基地指导教师 2 分/月
⑵ 学业导师 1 分/月
⑶ 新生接待 2 分/天
⑷ 军训 10 分/期
⑸ 学生就业 1 分/月
⑹ 学生紧急情况处置 3 分/次
⑺ 带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5 分/次
⑻ 担任学院及以上竞赛或学生活动评委 2 分/次
以上须提供活动策划书和总结报告,其中班主任和学业导师须同时参加书院的考核
类别
额度
国家级
270
教育部
165
省社科及软科学
130
对于横向项目,按照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到款额度的 5%进行奖
励;
表 7 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分/项)
类别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国家级 1250 1000
750
500
省级 750
500
250
125
厅局级 275
150
75
30
校级 90
2
⑵ 出现以下情况者扣减基础性绩效津贴的 20%。
A 工作失误或被投诉屡教不改者;
B 无故旷工者;
C 未完成岗位职责所要求工作任务者;

外语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外语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外语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方案为提升我院科研成果的水平和层次,引导教师的科研取向,也为我院教师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根据外语学院学科建设特点,特制定以下科研奖励办法。

(本办法奖励两年内满教学工作量的教师)一、课题国家级、市级课题由学院配套硬件设施,并视具体情况予以课题组人员方面的支持。

由课题组长向学院提出课题实施计划,及硬件支持、人员组成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配套奖励措施。

二、专著学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教师出版与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翻译和跨文化交际等与外语研究和教学相关的学术专著。

三、论文➢认定准则1.以学术论文为主。

观点摘要、演讲、书评、翻译(编译)、资料、会议述评、采访或座谈记录以及非研究性案例等不记。

2.论文在期刊目录中具有独立论文标题。

3.在各类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记,未发表的学术会议论文不记。

4.认定的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东华大学外语学院。

➢奖励措施1.论文奖励以《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分类认定办法》为基础。

东华大学对校《认定办法》中的A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5000元,B类刊物论文奖励2000元,C类刊物论文奖励500元。

(《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分类认定办法》见附件。

)2.鉴于外语学科的专业特点,学院特别在《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分类认定办法》的基础上,配套外语学院论文奖励办法。

对学院认定的A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5000元,B类刊物论文奖励3000元,C类刊物论文学院奖励2000元,D类刊物学院奖励1000元,当年未在学院组织的论文集上发表而在E类刊物中发表论文的,学院报销审稿费及版面费的70%。

3.上述措施以论文为单位奖励。

4.对承担科研项目且项目中明确以发表论文为目标或任务的教师发表的论文不按此奖励办法执行。

➢分类认定准则论文分类综合国外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 & HCI(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2004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及2004版CSSCI来源期刊,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将发表学术论文分为五个级别。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修订版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修订版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是在学校职改办当年执行的职称评审文件基础上,对于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

职称评定中的各类科研工作数量要求以学校职改办的文件规定为准,本细则只针对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奖项和科研项目进行认定。

第二章论文认定第二条总体说明:1.所有期刊均需同时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国家技术监督局相关网站有备案;虽有ISSN和CN,但在CN后有HK、TH、UK等标注的期刊不予认定;期刊分类号与期刊所属的主要学科范畴不一致的期刊不予认定;2.备案为月刊的期刊,如果每个月实际出2-3期,视为同一期不同时间出刊或增刊,不予认定;3.科研论文的学科方向要求:刊物所属学科、本人的研究方向和教学研究方向、所写论文的方向三者必须统一;4.论文的最低字数要求:所有级别论文均需执行;字数指不含空格的字符数;英文题目、英文摘要、作者简介、基金号、致谢等不计算在内。

(1)申报教授:5000字,少于5000字均不予认定;(2)申报副教授:原则上5000字,对4500字以上可提出复议,4500字以下不予认定;(3)申报讲师:4000字,3500字以上可提出复议,3500字以下不予认定。

第三条期刊的级别1.CSSCI、CSCI来源期刊:以论文发表时该期刊是否入选当年度公布的CSSCI、CSCI期刊目录为认定依据。

2.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是否入选教育厅职改办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国外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是否入选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当期《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为认定依据。

3.SCI、EI、ISTP、SSCI、A&HCI等索引论文:要求公开发表且具有查询资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4.一般论文:不在上述范围的下列期刊(论文)(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公开出版的学报;(2)各省(市、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主办并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3)CSSCI扩展版期刊、CSSCI集刊;(4)经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认定的具备相应学术质量的学术期刊、连续出版的学术集刊和国外期刊(论文);(5)按照本细则因学科方向不一致等原因未被认定的CSSCI和核心期刊。

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多出高质量、高水平且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成果,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快速发展,我校决定设立校级科研成果奖,以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优秀科研成果奖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

申报优秀科研成果,每人限报一项。

评奖活动由奖励评审组评审,科研处负责具体工作。

评奖活动要贯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真正达到检阅成果、表彰先进、提高科研水平、调动科研积极性的目的,促进全校科研工作的繁荣与发展。

二、评选条件
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大的社会影响,理论上有所创新, 有独到见解,能提出新思想、新观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分析实际问题准确、深刻,有说服力、能提出对实际工作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或在指导实际工作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译著、译文要符合原著、原文的原意,对理论研究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奖励等级和数额
优秀科研成果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证书和奖金。

各级奖励名额由奖励评审组根据申报情况在
评选时确定。

其奖金按等级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 I Ttj O
四、评选程序
1、科研处在每次评奖前提出具体要求,以文件和校园网两种形式发布。

为确保工作准时高效,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科研处审阅参评成果的资格和条件,然后报奖励评审组评审,并依据评选条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优秀科研成果。

3、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公布评选结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属科研处。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与教学成果奖励标准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与教学成果奖励标准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科研与教学成果奖励标准上大外内[]第号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创作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年月份起,对我院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实施以下奖励方案:一、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奖:、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适当奖励;2、上海市精品课程给予适当奖励;3、教师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给予适当奖励。

4、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上海市优秀硕士论文:奖励元。

二、科研奖励(只奖励主持人或第一作者,由主持人或第一作者决定怎样与其他成员进行奖金分配)(一)科研项目类:、国家级:一般项目每项奖励元,重点项目每项奖励元,重大项目每项奖励元;、省部级:一般项目每项奖励元,重点项目每项奖励元,重大项目元。

、为鼓励教师申报高水平课题,凡申报国家级课题者,一项课题奖励元;凡申请省部级课题者,一项课题奖励元。

(二)科研论文类(参照上海大学文科论文奖励方案年修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奖励元;、和国外检索论文,奖励元;、《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语文》奖励元;、其他人文社科类核心(见附件:上海大学文科重要期刊目录)奖励元;、来源期刊、来源集刊中的外国语言文学类核心刊物(见附件)奖励元;其他核心期刊(包括来源期刊、来源集刊和扩展板)及北大外国语言文学类核心期刊奖励元;其他北大核心期刊奖励元;《日语学习与研究》(院内认可奖励期刊)奖励元。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奖励元;、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解放日报》(“新论”版、“思想者”版)、《文汇报》(“学林”、“论苑”、“时评”、“每周讲演”)、《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理论版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文章,每篇字数在字以上,奖励元。

(三)科研获奖类、国家级:一等奖元,二等奖元,三等奖元。

、省部级:特等奖元,一等奖元,二等奖元。

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办法在现今的教育领域中,科研成果对于教师的评价和晋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教师科研成果认定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教师科研成果认定的办法,以期提出一种既科学又公平的办法。

一、教师科研成果的定义和范围教师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

对于教师科研成果的认定,应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在学术研究、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贡献。

同时,还应该重视实践应用和学科交叉的成果。

二、科研成果认定的评价指标科研成果的认定需要明确一些评价指标。

首先,可以从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质量包括研究的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等。

数量可以体现教师在科研活动中的持续投入和产出。

此外,还可以根据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学术影响、国际影响等指标,进一步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

三、学术论文的认定标准学术论文是科研成果的重要形式之一。

在认定学术论文时,应该注重查重、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评估。

另外,还可以考虑论文的被引用次数和期刊影响因子等指标,来评价教师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教材编写的认定标准教师编写的教材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认定教材编写成果时,应该关注教材的质量、适用性和创新性。

同时,还应该注意教材的出版社和销售情况等指标,进一步评估教师的教材编写成果。

五、教学改革的认定标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改革实践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在认定教学改革成果时,可以考虑教学设计的创新性、教学方法的改进等方面的评估。

此外,还可以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等方式,进一步评估教师的教学改革成果。

六、实践应用的认定标准教师的科研成果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

在认定实践应用成果时,可以考虑教师的科技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社会经济效益等指标。

同时,还应该注重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的成果,进一步评估教师的实践应用成果。

七、学科交叉的认定标准学科交叉成果对于促进学科之间的互动和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

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

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学校科研成果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以促进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和高质量的成果产出。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内进行的科研项目评比,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评价和奖励。

2. 科研成果评比制度2.1 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 学校将定期公布科研项目申报的时间和要求,并设立科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 申报的科研项目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提交给学校指定的人员。

-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科学意义、创新性、可行性和预期成果。

- 评审结果将由学校科研部门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科研项目名单。

2.2 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 学校将根据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的质量,进行科研成果的评价和奖励。

- 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包括成果的学术影响、创新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成果的数量质量。

- 学校将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工和外部专家组成。

-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价结果,学校将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奖金、学术荣誉和学术职称的评定。

- 学校将公布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的具体细则,并在相关人员中广泛宣传。

3. 评分细则3.1 科研项目申报评分细则- 项目的科学意义(权重40%):项目的研究目标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对学术领域有重要影响。

- 创新性(权重30%):项目提出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具有创新性,并能推动学科的发展。

- 可行性(权重20%):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方法可行,能够预期取得实质性的研究成果。

- 预期成果(权重10%):项目能够取得明确的研究成果,并对学科领域有积极影响。

3.2 科研成果评价评分细则- 学术影响(权重30%):成果在学术界的引用率和影响力,包括发表论文、专著和被他人引用情况。

- 创新水平(权重30%):成果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实际应用价值(权重20%):成果能否为社会提供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解决方案或产品。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以下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定细则:一、奖励类别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授予为教育教学科研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教材和教学资源的开发等方面的创新。

2. 优秀教育论文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论文,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等相关领域的论文。

3. 教育教学项目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教学实践项目等。

二、评定标准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围绕教育教学领域,做出了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工作;- 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参与或主导了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2. 优秀教育论文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论文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发表在国内或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或会议上。

3. 教育教学项目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项目实施后,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显著的改革或实践效果;- 在学校或地区范围内有一定的复制推广价值;- 取得了相关的专利或荣誉奖项。

三、评定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和研究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论文、证明材料等。

2. 材料审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出初选名单。

3. 评审会议: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并评选出获奖名单。

4. 颁奖仪式:学校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项和证书。

四、评定结果的利用1. 学校可以将获奖者的成果予以宣传和推广,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品牌形象。

2. 获奖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激励其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和创新。

以上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的概述,具体的评定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您可参考该细则进行制定。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修订版)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修订版)

西安外国语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是在学校职改办当年执行的职称评审文件基础上,对于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

职称评定中的各类科研工作数量要求以学校职改办的文件规定为准,本细则只针对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奖项和科研项目进行认定。

第二章论文认定第二条总体说明:1.所有期刊均需同时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国家技术监督局相关网站有备案;虽有ISSN和CN,但在CN后有HK、TH、UK等标注的期刊不予认定;期刊分类号与期刊所属的主要学科范畴不一致的期刊不予认定;2.备案为月刊的期刊,如果每个月实际出2-3期,视为同一期不同时间出刊或增刊,不予认定;3.科研论文的学科方向要求:刊物所属学科、本人的研究方向和教学研究方向、所写论文的方向三者必须统一;4.论文的最低字数要求:所有级别论文均需执行;字数指不含空格的字符数;英文题目、英文摘要、作者简介、基金号、致谢等不计算在内。

(1)申报教授:5000字,少于5000字均不予认定;(2)申报副教授:原则上5000字,对4500字以上可提出复议,4500字以下不予认定;(3)申报讲师:4000字,3500字以上可提出复议,3500字以下不予认定。

第三条期刊的级别1.CSSCI、CSCI来源期刊:以论文发表时该期刊是否入选当年度公布的CSSCI、CSCI期刊目录为认定依据。

2.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是否入选教育厅职改办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国外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是否入选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当期《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为认定依据。

3.SCI、EI、ISTP、SSCI、A&HCI等索引论文:要求公开发表且具有查询资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4.一般论文:不在上述范围的下列期刊(论文)(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公开出版的学报;(2)各省(市、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主办并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3)CSSCI扩展版期刊、CSSCI集刊;(4)经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认定的具备相应学术质量的学术期刊、连续出版的学术集刊和国外期刊(论文);(5)按照本细则因学科方向不一致等原因未被认定的CSSCI和核心期刊。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2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2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创新和突破,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大学等。

第三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分为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教育教学科研突破奖、教育教学科研实践奖三个等级。

第四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奖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经过多年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较为突出成果的个人或团队。

第五条教育教学科研突破奖奖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破解了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难题或突破了国内外同行学者尚未解决的科学问题。

第六条教育教学科研实践奖奖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通过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等方式积极探索,取得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七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学科范围应与学校的学科设置相对应,包括但不限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体育、音乐、美术等。

第八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的评定条件:(一)教师个人或团队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学科理论、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创新成果;(二)教师个人或团队的教学科研成果已在国内外同行学术期刊上发表,并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三)教师个人或团队的教学科研成果已在学校内部得到推广和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第九条教育教学科研突破奖的评定条件:(一)教师个人或团队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针对学科理论、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方面的难题进行深入研究,在解决问题或取得突破性进展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二)教师个人或团队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同行学者认可的水平,取得了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第十条教育教学科研实践奖的评定条件:(一)教师个人或团队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积极进行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取得了创新成果;(二)教师个人或团队的实践成果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和影响。

科研成果评审参考标准

科研成果评审参考标准

科研成果评审参考标准
1、理论成果:
在对自然与社会现象、特征和规律的研究中,获得了新发现,做出了新的判断或阐示,提出了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好评。

90分以上:研究难度大,在学科领域内有很大突破,理论创新突出,科学性和系统性强,对推动理论发展和学科建设作用大。

80-90分:研究难度较大,在学科领域内有较大突破,理论创新较突出,科学性和系统性较强;对推动理论发展和学科建设作用较大。

80分以下: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在学科领域内有所突破,有一定的理论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对推动理论发展和学科建设有作用。

2、应用(技术)成果
应用成果: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推动科技进步、文明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或方案,或在国情社情调查、资料搜集整理、知识传播与应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并产生了积极影响。

技术成果:技术上有创新,方法上有改进,设计方案可行,数据指标可靠,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应用,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90分以上:研究难度大,在理论或技术上创新突出,总体水平或科技含量高,可靠性、实用性强,对推动科技进步、科学决策或生产力发展作用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大。

80-90分:研究难度较大,在理论或技术上创新突出,总体水平或科技含量较高,可靠性、实用性较强;对推动科技进步、科学决策或生产力发展有较大作用;社会或经济效益较大。

80分以下:有一定研究难度,在理论或技术上有所创新,有一定的科技水平,可靠性、实用性较强,对推动科技进步、科学决策或生产力发展有一定作用,有一定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关于申报职称科研成果填写及认定说明

关于申报职称科研成果填写及认定说明

关于职称申报中科研成果填报及计分标准的说明为了规范教师职称申报中科研成果填报及计分标准,突出申报教师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依据《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渝职改办〔201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管理规定及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特对我校2013年教师职称申报中科研成果填报及认定标准作如下规定:一、成果填报范围1.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各类论文。

2.科研项目:区校级项目和横向项目排名第一,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排名前五。

3.著作教材:主编或参编的著作教材按撰写字数计算分值(需提供编写章节证明,一般在书的前言中有说明)。

4.专利、标准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五,其他专利、标准及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三。

5.成果鉴定和科研成果获奖:区校级科研成果获奖排名第一;成果鉴定和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获奖证书或申报书上有排名的。

6.美术(设计)作品、体育获奖等:以第一完成人参展、参赛的。

二、成果计分标准因为教师职称申报的成果时间跨度较长,期间学校科研管理文件有所修订,成果计分标准有所调整。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计分标准统一如下:1.会议论文、专利:依据《重庆三峡学院关于科研成果管理的补充规定》(三峡学院科〔2012〕57号)文件标准执行。

2.其他成果按《重庆三峡学院科研成果计分办法》(三峡学院科〔2009〕233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特别注意1.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要分类填报,同一成果不能同时出现在教学成果或者科研成果里。

2.教学科研成果填报要求实事求是,原则上以科研处记录在案的为准,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3.根据市职改办文件及职称会议相关精神,对在职称申报中科研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如:一稿两发、查重率较高、中文论文与外文论文雷同等),一经举报并查实,后果自负。

人事处科研处 2013年7月15日。

关于外院科研课题来我院鉴定的规定

关于外院科研课题来我院鉴定的规定

关于外院科研课题来我院鉴定的规定
为确保科研课题鉴定的严谨性及规范化,对外院课题聘请我院有关专家进行函审鉴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为鉴定专家,专业必须一致,并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接到外院送审课题后,要首先告知科研处,并确认送审材料是否齐全,包括: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研鉴定材料(含课题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需有组织鉴定单位盖章)”等,材料不全者请勿受理,科研处也不予盖章;
三、函审意见的内容格式:函审意见首先要对送审成果作简要描述,然后根据技术报告、课题查新报告并结合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对成果水平作出结论性意见,如:该成果达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或/省内先进水平等。

然后到科研处办理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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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职称评审机制,准确评价参评人员业绩水平,营造业绩导向和风清气正的人才评价环境,特在省、校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作为对省、校两级职称评审文件的细节补充。

一、论文认定
1、论文的学科方向要求:本人的教学科研研究方向、所写论文的方向、本人职称申报学科三者必须统一,否则不予认定。

参评外国语言文学类正高级职称者,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外语类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

2、期刊论文的最低字数要求:论文字数指不计空格的汉语字符数,英文标题、英文摘要、作者简介、基金号、致谢等不计算在内。

参评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的论文,4000字以下的不予认定。

参评中级职称的论文,3000字以下的不予认定。

外语论文按国内翻译行业笔译字数统计标准折算为中文计算字数。

3、EI、ISTP收录论文认定:EI、ISTP收录论文只认定全文收录的论文,且EI、ISTP国际会议的主题须与本人的教学科研研究方向、所写论文的方向、本人职称申报学科保持一致。

EI、ISTP收录论文的认定级别与加分标准以省校两级职称评审文件为准。

4、在非学术性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定。

在同一刊物的同一期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所发论文均不予认定。

在同一刊物的同一年度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只认定1篇。

将一篇论文分割在同一期刊的不同期次连载的,认定为1篇。

5、发表在外语类CSSCI期刊上的论文,除按照当年学校职称评定科研业绩考核标准计分外,加计2分/篇。

发表在外语类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的论文,除按照当年学校职称评定科研业绩考核标准计分外,加计1分/篇。

二、专著、教材认定
1、专著、教材的研究方向须与职称申报学科及本人的教学科研研究方向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2、对于再版或修订的专著、教材,或是将个人已发表论文汇编为论文集或著作者,均不予重复认定。

3、任职资格条件中专著、教材字数必须是在同一本书内的,而非多部专著、教材字数相加的总和,字数的确定以电子版实际字数为准。

合著(编)成果需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各人所著(编)部分,以此作为认定字数的唯一依据,其他任何证明均不作为字数认定依据。

4、专著、教材须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且提供已出版成果原件,出版合同或出版清样不予认定。

三、科研、教改项目与科研、教学成果奖的认定
1、科研、教改项目与科研、教学成果奖的实际研究内容须与职称申报学科及本人教学科研研究方向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2、科研、教改项目只认定职称申报人本人主持的各类项目,参与的项目不予认定。

四、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1、职称参评人员对其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最终责任,且不因学校或学院的合格认定而免责。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当年年终考核不合格,且从申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评职称。

在职称评审通过后,若发现申报人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将报请学校撤销其获批的职称资格,清退已享受的职称待遇,发现的当年,年终考核不合格,且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评职称。

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上报学校,建议学校解除其聘用(聘任)合同。

2、本细则所称弄虚作假行为,指的是职称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失实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伪造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业绩材料,虚报成果数量和级别等。

3、本细则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指在职称申报材料中出现下列情形:
1)由他人代写论文、著作或课题。

由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面试等情况综合认定。

2)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成果或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成果窃为己有的行为。

3)一稿多发:申报人将同一篇论文原封不动或经改头换面后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同时发表或先后发表的行为。

本细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自正式颁布之日起实行,由科研办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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