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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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年修订)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年修订)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年)》(2011年修订)概况一、总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主城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适用范围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乡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二、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城市职能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职能,具体包括:(一)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陆开放的重要门户和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二)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三)我国内陆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创新中心、商贸会展中心和科教文化信息中心;(四)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五)全国重要的旅游集散地、西部著名的旅游目的地。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至20年,总人口3250万人,城镇人口22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主城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

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一、总则(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重庆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前言II第一章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形势.............................................................................. I II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I II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V)第三节面临的形势 (VIII)第二章土地利用与规划目标.................................................................................. X I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XV)第一节基本稳定农用地 (XV)第二节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 X VI 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XVII)第四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XVIII)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XVIII)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XXII)第五章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任务.................................................................... X XIV 第一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X XIV 第二节优化利用建设用地 (XXVII)第三节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X XIX 第四节协调区域土地利用 (XXXII)第六章中心城区规划 (XXXIII)第七章重大工程安排 (XXXIV)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重大工程 (XXXIV)第二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XXXV)第三节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X XXVII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XXXVIII)第一节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XXXVIII)第二节完善实施管理制度 (XXXIX)第三节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XL 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能力....................................................... X LII 第五节构建规划实施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XLIII 附表.......................................................................................................................... XLV前言重庆市自直辖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坚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机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开放、改革创新为动力,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着力实施开放强区、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统筹活区战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展示区建设,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实现建设“宜居渝北、枢纽渝北、生态渝北、平安渝北、健康渝北、文明渝北”的战略构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促进《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和《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2006~2020年期间渝北区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和政策措施,是规划期内渝北区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各项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规划范围为渝北区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共24个镇(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145591.65公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一)渝北区地处重庆市都市发达经济圈,是重庆主城区的北大门。

重庆直辖以来,渝北经济社会发展加快,2010年6月18日重庆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诞生了中国第三个、内陆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

在两江新区1200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域中,渝北占据了69.5%,达到810.08平方公里;在两江新区规划建设用地550平方公里中,渝北拥有444平方公里。

重庆渝北区域各版块规划介绍及研究.doc

重庆渝北区域各版块规划介绍及研究.doc

重庆渝北区域各版块规划介绍及研究()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条例各城市规划介绍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土地规划该片区市场主要包括空港开发区、两路老城区、回兴一碗水片区、回兴宝圣湖周边、两路工业园东区和两路工业园西区6个版块。

农业园区因定位更趋于北部新区定位,对本项目参考意义不大。

1、空港开发区:如日中天,快速发展重庆市空港经济开发区分为启动区、拓展区和发展该片区市场主要包括空港开发区、两路老城区、回兴一碗水片区、回兴宝圣湖周边、两路工业园东区和两路工业园西区6个版块。

农业园区因定位更趋于北部新区定位,对本项目参考意义不大。

1、空港开发区:如日中天,快速发展重庆市空港经济开发区分为启动区、拓展区和发展区,其面积分别为12、12、16平方公里,总面积40多平方公里。

空港新区总结构概括为一轴线、两中心、双产业带。

一轴线是从210国道与机场高速公路结合处的入口广场作为起点,沿开发区林荫大道进入步行的绿色走廊,通过中心区的商业建筑向北直至环城北路,该轴线有四个景观节点:入口广场、中心公园及商业带、高堡湖公园和发展区中央公园。

两中心即由高堡湖公园和商业带形成的南部中心区和三条楔开绿化带交汇处形成的北部中心区。

空港开发区以发展高新技术和先进加工制造业为主,拟打造一座新型的集休闲、娱乐、研发、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文化发达、科技繁荣、环境优美的花园式现代新城区。

开发区于2002年元月正式动工,目前已建成重庆最大的休闲广场,58米宽的景观大道,长安工业园、银翔工业园、吉龙工业园等已经入驻。

空港开发区地势平坦,空气清新,非常适宜人居环境的打造,开发区通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商贸物流等配套产业,以房地产作为居家配套进行打造,目前已经初具规模。

众多如青麓雅园、瑞丰花园、尚阳康城、金易上品源等近20家楼盘已经开发或正在开发,已经在两路老城区居民和主城区居民心目中落地生根,园区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为该区域的发展带来巨大活力。

洛碛镇规划【范本模板】

洛碛镇规划【范本模板】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总则与概况 (1)一、前言 (1)二、现状概况与分析 (1)三、相关规划解读与评价 (3)四、规划依据 (5)五、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5)六、发展条件略析 (6)七、规划期限 (8)八、规划范围 (8)第二部分镇域规划 (8)一、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8)二、村镇体系规划 (9)三、产业布局规划 (11)四、镇域建设用地规划 (12)五、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13)六、镇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4)七、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14)八、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16)九、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 (17)十、镇域防灾减灾规划 (17)十一、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8)第三部分镇区建设规划 (19)一、城镇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19)二、镇区总体布局 (19)三、镇区土地利用规划 (19)四、土地使用控制 (20)五、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21)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2)七、“四线控制”规划 (25)八、绿地系统规划 (26)九、环境保护规划 (27)十、景观风貌规划 (27)十一、防灾减灾规划 (29)十二、近期建设规划 (30)第四部分规划管理措施 (30)一、规划管理措施 (30)第一部分总则与概况一、前言(一)行政辖区调整2007年原洛碛镇与原张关镇的三个村(水溶洞、老君山、大天池)合并,组成新的洛碛镇,占地面积95.34平方公里。

(二)“两江新区”的设立两江新区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综合交通枢纽,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区和科学发展的示范区。

在此背景下,作为近邻“两江新区"的洛碛镇如何寻找发展契机,调配产业结构,急需规划事业为其做好各项部署.(三)重庆市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的成立国家将重庆确定为全国城乡统筹实验区,国务院(2009)3号文件《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赋予重庆一系列优惠政策,结合洛碛整体开发良好契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乡协调发展是城镇建设的必然趋势。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1•【字号】渝北府办发〔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渝北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任务。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1日渝北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为确保区人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就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计划。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立足成为重庆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支柱、枢纽门户和生态样板,深化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紧紧围绕现代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引领区、内陆开放先行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四区”发展定位,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十项行动计划”,全力打造“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扎实推进农村发展“双十万工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成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新动力源,确保全区经济实现量的稳步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18•【字号】渝府[2003]187号•【施行日期】2003.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2003]187号)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北部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

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重申了举全市之力建设好北部新区,进一步加快北部新区开发建设的总要求,明确了将市政府的职能委托给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委托给经开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

各有关方面要根据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力支持北部新区建设,为加快北部新区建设做出贡献。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附: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北部新区启动开发两年来,开发建设已形成良好开局。

今年以来,北部新区把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与加快北部新区开发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贯彻新一届市委、市政府“能快则快尽量快”的工作要求,协调完善了北部新区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了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工作方案,形成以下具体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开发建设北部新区是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我市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重大举措。

面对21世纪之初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承担起再造一个重庆工业的重任,要担当起都市发达经济圈核心增长极的重要角色,要实现本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任务,北部新区开发建设必须上档提速。

北部新区开发建设上档提速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21世纪头10年战略机遇期,立足建成现代产业基地、都市发达经济圈核心增长极、都市风貌展示区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打造西部一流开发区,为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国土资发〔2006〕307号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国土资发〔2006〕307号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

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

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

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渝北区统景镇人口,产业

渝北区统景镇人口,产业

一.上位总体规划(渝北):1)重庆市渝北区位于重庆市区北部,是1994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在撤销原江北县建制基础上设立的新区。

渝北区是重庆市的行政区,原为江北县,南端为主城区一部分的龙溪镇,北端与四川省接壤,区政府所在地为两路镇。

渝北区幅员面积145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13万公顷,绿地2万公顷。

总人口79.3万人。

2)渝北区[1]依华蓥,挟两江,素有山城北大门之称。

渝北区在早期为重庆的母县,随着城市发展成为主城9区之一,自2001年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仅设立北部新区早期的2006年,1—3季度产出GDP126.06亿元.同比增长25%,为重庆各区县之首(重庆统计信息网)。

2008年渝北区GDP已经超过1058亿元,位居非沿海区县第一位。

渝北区经济总量和工业产值超过了西部地区很多省会如贵阳市、西宁、兰州等和周边很多地级市,为西部地区县级行政区域GDP 之首,渝北区占重庆全市GDP的近1/5。

3)渝北区辖12街道、12镇:双龙湖街道、双凤桥街道、回兴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天宫殿街道、人和街道、大竹林街道、鸳鸯街道、翠云街道、悦来街道、礼嘉镇、玉峰山镇、古路镇、木耳镇、兴隆镇、茨竹镇、大湾镇、大盛镇、统景镇、洛碛镇、龙兴镇、石船镇。

其中,天宫殿街道、人和街道、大竹林街道、鸳鸯街道、翠云街道、礼嘉镇等5街道、1镇委托北部新区代管。

4)统景镇:政府驻地统景场。

辖原统景镇、龙安乡和黄印乡(除龙尾村、荣光村、梨塆村、金担村外)所属行政区域。

面积112.3平方千米,总人口4482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281人。

辖53个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

5)总体产业2009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9.4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3%。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由上年的40803元增加到47503元。

地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14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51.70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190.56亿元,增长13.4%。

李莉琼王洪与重庆市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莉琼王洪与重庆市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莉琼王洪与重庆市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规划【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30【案件字号】(2020)渝行终5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艾春玲许勇谭秋勤【审理法官】艾春玲许勇谭秋勤【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李莉琼;王洪;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李莉琼王洪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莉琼王洪【当事人-公司】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李莉琼;王洪【被告】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莉琼、王洪的诉讼请求是否具体。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拒绝履行(不履行)合法性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莉琼、王洪的诉讼请求是否具体。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起诉条件之一。

通常认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主要是指要有确切具体的被诉行政行为。

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指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

不同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不同,所依据的行政实体和程序法律存在差别,所基于的事实有异,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强度等亦不完全一致。

本案李莉琼、王洪的诉讼请求为“确认两被告拖延拒不履行土地行政协议及采取补偿方案的行为违法;责令两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履行土地行政协议及补偿并采取相应的补偿方案与措施。

”首先,上诉人所称的“土地行政协议”是指2002年7月9日王洪与原渝北区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原渝北区国土局是编制、报批、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土地出让计划的主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主体,李莉琼、王洪的诉讼请求的基础应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李莉琼、王洪认为原渝北区国土局未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以原渝北区国土局的职权继受机关渝北区规自局为被告提出诉讼请求。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
发布会、现场踏勘
2018.2.5
进行中间成果汇报
2018.02.23
提交成果文件
2018.02.27
进行方案评审
注:主办方保留修改日程的权利。以上日程如有变动,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设计机构。
9
2018年1月3日上午9:00在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具体通知为准)召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发布会,同时发放方案征集书、光盘等相关资料,组织各设计单位赴实地踏勘、现场答疑。被邀请并确认参加的设计单位的主创设计师必须参加方案征集发布会,并现场调研。
征集业主:重庆市渝北区重点建设办公室
征集内容:渝北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方案,目的是提升片区整体城市功能,具体包括城市山、水、绿等生态要素的规划设计和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开敞空间、道路交通、老旧小区、历史文化资源、城市风貌塑造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深度达到区段城市设计深度,双龙大道沿线、区政府周边地段达到地块城市设计深度。
11
(1)评选会。
(2)
承办方将邀请建筑设计、交通设计、环保、规划等相关专业的专家、行政领导组成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评审,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次序。
(3)最终结果由主办方发布。
(4)
12
(1)由主办单位支付成本费或奖金的应征方案,其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后展示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和评价征集到的方案。
10
(1)按方案征集任务书中的成果要求和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方案。
应征者应在2018年2月23日12:00以前将成果提交给承办单位。
(2)为保护方案征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各参加设计单位均以匿名方式报送应征方案,不得在图纸文件及多媒体演示文件上标示任何表明身份的标记,仅在文本正本(1本)首页背后右下角标明应征单位名称并用不透明纸盖住密封。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
(10)若最终获胜方案的提供者为重庆市外的设计单位,下阶段的设计工作需符合《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1)最终获胜方案的提供者应根据最终方案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并确保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始终参与本设计工作。
(12)征集结果发布,主办方应启动支付方案征集奖金、方案补偿费等相关工作。
1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
项目地点:空港新城两路组团E标准分区
用地规模:占地面积约368.95公顷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设施用地(B1B2)、二类居住用地(R2)、行政办公用地(A1)、中小学用地(A33)、文化娱乐设施用地(A2)、医疗设施用地(A5)、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公交站场用地(S41)、公园绿地(G1)、广场用地(G3)、市政环卫设施用地(U)等。
4.6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城市老城片区的更新和发展是一个持续、有序推进的过程,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别分期进行实施,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建设。2017年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情况综合调查评估。2018年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制定实施计划。2019年启动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示范项目。2020年,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2)设计机构所有费用自理,项目奖金及方案补偿费均含税,并在最终结果公布后开始与项目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8
时间
事项
2017.12.18-2017.12.25
报名时间
2017.12.26-2017.12.29
资质审查时间
2018.1.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5•【字号】渝北府办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5〕1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5日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4﹞60号)和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北委发﹝2014﹞18号),设立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区发展改革委),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已由国家、市、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1.承接市投资主管部门下放的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制度,使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运行。

2.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1.将协调组织实施铁路项目建设职责划给区交委。

2.划入原区人口计生委的人口发展规划职责。

3.划入原临空都市区建设办公室的临空物流发展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职责。

2.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和稽察工作的职责。

土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土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中央公园)整体发展规划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中央公园)整体发展规划

*
1.6支撑体系规划
八项子系统
基于人口分布和用地布局,控 制水、电、燃气、通讯、人防、消 防等各项市政设施的布局与管线通 廊,形成完备的市政系统,以支撑 国际中心区的快速良性建设。
燃气工程规划
环卫与消防设施规划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电力工程规划
供水工程规划
Cen tral PA RK Dist rict Urb an Des ign of Lia ngji ang Ne w Are a
立足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聚 集区的总体定位,以中央公园的 选址为基础,整合已有相关规划 成果,协调同步编制规划,对城 市用地进行了重新布局。 发挥中央公园、博览中心、 医疗中心的优势带动作用,保障 各大城市功能项目的用地量,落 实两江新区国际中心区的建设目 标。
Cen tral PA RK Dist rict Urb an Des ign of Lia ngji ang Ne w Are a
1.明晰总体形象特征与定位 2.控制城市总体空间形态
(通过多系统校核调整)
3.整合协调周边区域城市设计 1.细化各系统设计
(用地、交通、景观格局、开敞空间、建筑形 态、公共环境艺术)
10KM2 核心区 城市设计 (合同约定3KM2)
2.与控规充分整合
(编制城市设计导则)
中央公园 1.5KM2 规划设计
*
1.5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1.5.2轨道和交通设施
1)“三横三纵”的轨道交通 结构 2)控制两条未来走廊
三纵三横的轨道系统
Cen tral PA RK Dist rict Urb an Des ign of Lia ngji ang Ne w Are a
区域交通联 系
重 庆 市 中 央 公 园 暨 两 江 新 区 国 际 中 心 区 规 划 第 一 设 部 分 计 片 区 规 划

【完整版+国务院批复】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完整版+国务院批复】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国务院批复原文: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市委外宣办副主任文天平透露了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批复原文天平介绍,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包括九个方面。

原文如下:重庆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于2010年收取,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总体规划。

二、重庆是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总体规划实施,要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重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重庆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等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473平方公里的城市区规划范围内实行城乡统筹规划管理。

两江新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合理确定发展重点和时序,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内陆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示范配套综合改革的要求,引导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7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61平方公里以内。

根据重庆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节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之外设立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把重庆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

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坚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机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开放、改革创新为动力,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着力实施开放强区、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统筹活区战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展示区建设,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实现建设“宜居渝北、枢纽渝北、生态渝北、平安渝北、健康渝北、文明渝北”的战略构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促进《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和《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2006~2020年期间渝北区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和政策措施,是规划期内渝北区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各项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规划范围为渝北区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共24个镇(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145591.65公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一)渝北区地处重庆市都市发达经济圈,是重庆主城区的北大门。

重庆直辖以来,渝北经济社会发展加快,2010年6月18日重庆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诞生了中国第三个、内陆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

在两江新区1200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域中,渝北占据了69.5%,达到810.08平方公里;在两江新区规划建设用地550平方公里中,渝北拥有444平方公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30•【字号】渝北府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优抚安置正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发〔2021〕1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经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2021年6月30日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章人员安置第四章住房安置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不包含鸳鸯街道、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礼嘉街道、金山街道、康美街道,下同)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征地事务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征地安置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促进就业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居民户口信息提供和审核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征地涉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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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坚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机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开放、改革创新为动力,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着力实施开放强区、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统筹活区战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展示区建设,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实现建设“宜居渝北、枢纽渝北、生态渝北、平安渝北、健康渝北、文明渝北”的战略构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促进《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和《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2006~2020年期间渝北区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和政策措施,是规划期内渝北区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各项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规划范围为渝北区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共24个镇(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145591.65公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一)渝北区地处重庆市都市发达经济圈,是重庆主城区的北大门。

重庆直辖以来,渝北经济社会发展加快,2010年6月18日重庆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诞生了中国第三个、内陆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

在两江新区1200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域中,渝北占据了69.5%,达到810.08平方公里;在两江新区规划建设用地550平方公里中,渝北拥有444平方公里。

在两江新区“十大产业功能区”中,渝北涉及了7大功能区;在两江新区规划建设用地550平方公里中,渝北拥有444平方公里。

在两江新区渝北范围内,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保税港区、地产集团、机场集团将共同助推渝北实现超常规发展。

因此,两江新区发展在渝北聚焦,进一步凸显了渝北的战略定位,渝北必将成为领跑中西部、比肩浦东、滨海的开发新区、开放门户、产业高地和示范窗口。

2005年,全区城镇化水平达到59%,GDP总量超过145亿元,2010年,全区城镇化水平达到71%,GDP总量超过574亿元。

(二)《渝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过九年的实施,对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渝北区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建设重庆市对外开放第一门户和内陆开放性经济示范区、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阶段。

(四)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急需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理念和模式。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1]为指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抢抓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机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五个重庆”[2]和“六大渝北”[3]建设目标为指引,以全面开放、改革创新为动力,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围绕渝北区建设生态宜居城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规划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坚持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土地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合理安排民生用地。

(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因地制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四)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优化结构和布局,构建城乡统筹发展、功能定位清晰有序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六)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创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四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土地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技术标准及规范。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重庆市区县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修订)》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四)《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渝北区参与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渝北区统筹城乡发展纲要(2007~2015年)》等市级、区级相关规划及渝北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生态及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渝北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24个镇(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145591.65公顷,其中北部新区[4]总面积12903.76公顷。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根据渝北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渝北区土地总面积145591.65公顷,其中:农用地114974.97公顷,建设用地22326.09公顷,未利用地8290.59公顷,分别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8.97%、15.33%和5.69%。

(一)农用地中,耕地48099.97公顷,园地4244.85公顷,林地34238.15公顷,其他农用地28392.0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41.84%、3.69%、29.78%和24.69%。

(二)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9112.7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033.0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80.3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5.61%、13.59%和0.81%。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8844.64公顷,农村居民点10016.09公顷,采矿用地251.99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6.28%、52.40%和1.32%。

2005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50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50平方米。

(三)未利用地中,河流水面2721.41公顷,滩涂654.24公顷,自然保留地4914.94公顷。

其中,荒草地、裸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分别占自然保留地的21.62%、78.32%和0.06%。

第八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不断减少,后备耕地资源少。

1997~2005年,耕地面积61008.89公顷减少到48099.97公顷,净减少12908.92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从1.19亩下降到0.73亩,低于同期重庆市平均水平(1.07亩)。

2005年,全区荒草地1062.44公顷,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73%,且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较多。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闲置土地51.78公顷,空闲土地45.52公顷,批而未供的土地面积约275.84公顷。

2005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59.80万元/公顷,仅相当于重庆市都市发达经济圈平均水平的4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偏高且分布散乱、利用粗放。

(三)土地利用统筹不够。

1997~2005年,城镇建设用地增加7512.60公顷,在城镇化迅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农村居民点仅减少295.83公顷,部分农村建设用地荒芜闲置,而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城乡土地利用统筹不够;区域土地利用缺乏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规划引导,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

(四)土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渝北区地处华蓥山主峰以南的川东平行岭谷区,位于长江上游北岸与嘉陵江下游东岸构成的三角地带,生态环境敏感性高,水土流失较重。

2005年,渝北区25°以上坡耕地12880.1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6.8%;水土流失面积约65339.0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5%。

第二节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形势第九条面临的挑战今后十五年(2006~2020年),是渝北区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因此,要深刻把握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和打造重庆最佳生态宜居区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渝北区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一)渝北区后备耕地资源少且开发难度大,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加大。

(二)重庆市加快实施城市发展“北移东下”战略,渝北区城市化、工业化迅速推进对土地的需求剧增,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难度加大。

(三)渝北区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土地利用管理的难度加大。

(四)渝北区建设“生态渝北”,构筑重庆主城生态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更加凸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难度加大。

第十条面临的机遇机遇与挑战并存,在面临严峻形势的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渝北区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效益型转变。

(二)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主体功能明确的国土开发新格局。

(三)依托“两江新区”及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有利于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四)渝北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全面实施“五个重庆”、“六大渝北”建设,有利于人地关系和谐发展。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和功能定位第十一条土地功能定位渝北区的土地利用,应按照打造重庆市对外开放第一门户,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的要求,着力体现渝北区在未来重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优先满足将渝北区建成重庆市对外开放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发展商贸、金融、物流、会展、总部经济等现代产业的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的生态保育、城市发展空间保障、农业生产和景观文化功能。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战略(一)推行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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