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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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的区别

秦汉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的区别

秦汉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的区别论述答:1三公九卿制:秦汉时期;三公是指丞相辅佐皇帝治理天下、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和太尉主持军事;秦朝的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九个部门的长官.2三省六部制:隋唐确立三省六部制度确立于隋朝一直到清朝末期,六部制一直未作改动,对于三省制,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作过一些不同的调整和补充;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吏、礼、户、兵、刑、工;比较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1.相同点:1都是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过深远影响的中央行政制度;2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的表现.2.不同点:1确立和盛行的时代不同:三公九卿制确立于秦,盛行于汉;三省六部制确立于隋,盛行于唐;2内部结构不同:三公九卿制是综合性的中央行政机构,其中行政、军事、监察等权力融为一体,皇帝的家政、国政混为一谈;三省六部制则是集决策、审议、行政为一体的中央行政机构;3丞相的组成和地位不同:前者中的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审议权和行政权;后者由于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使相权一分为三,从而加强了皇权;4作用和地位不同:三公九卿制的确立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并趋向巩固;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则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明清时六部跟隋唐六部的区别答:唐初定六部名称“吏、户、礼、兵、刑、工”,隋唐:三省体制,则把相权一分为三,体现皇权的加强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划分三省的职权.分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吏,户,礼,兵,刑,工.作用: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削弱了相权.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标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明清主要突出内格个宦官明朝: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明成祖设内阁清朝:又设军机处1清初: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2雍正设立军机处明的政治制度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军机处:为了加强皇权,雍正时设军机处,.军机处的设置,标志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明清时期与唐宋时期六部之比较相同点1、提高清王朝行政效率,专制皇权高度发展;2、进一步对皇权的加强不同点1、两者的隶属关系不同;2、二者在国家机关的地位不同;3、二者机构完善程度不同;。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 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明清)。 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 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 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类似 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门下省
侍中二人为省长。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门下
省为东台,侍中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称 纳言,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门下省为鸾台。开元元 年(公元713年)改称黄门省,侍中称监,天宝元年(公 元742年)改称左相。
门下侍郎 2人,为侍中之副,龙朔二年改称东台侍郎。
武后垂拱元年,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又称门下侍郎。 属官有左散骑常侍 2人,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 左谏议大夫 4人,掌谏诤得失,侍从赞相。
给事中 4人,掌驳正政令之事。 起居郎2人,掌录天子法度。
尚书省
都堂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
事,劾御史纠不当者。
左、右司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
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 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辅佐左、右丞; 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 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 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兵 部、刑部、工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 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

2012-10-03 19:02唐朝三省六部制①职能:三省:中书省掌决策(草拟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②作用:分工明确又相互制约,提高了行政效率。

相权一分为三,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汉至唐朝的选官制度①汉朝选官主要实行察举制,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②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采取九品中正制,依靠门第选官③隋唐时,科举制建立并完善:隋炀帝时,政府开始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有利于打破垄断特权,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扩大统治基础,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基本矛盾和发展趋势一是皇权和相权的矛盾。

其发展总趋势是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

二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矛盾。

三加强对人民思想控制、文化专制发展趋势:地方权力不断收归中央,中央集权不断加强,明清达到顶峰6特点:君主主宰国家;君主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国家是一个人的国家,政治是一个人的政治;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主人”和“奴才”的关系。

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

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

并牢牢控制着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

7.评价(1)积极: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

②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维护祖国统一、国家独立与领土完整。

③能有效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公共建设,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④有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与民族融合及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2)不利:①在封建社会上升发展时期,其积极面为主流。

但在下降时期,消极作用明显,严重阻碍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②君主专制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成为社会进步的严重障碍。

中国历史上的三省六部制

中国历史上的三省六部制

熟悉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三省六部制作为一种中央最高政F机构,自隋唐以来,一直沿用到宋朝。

作为一种政F机构,能够沿用几百年必有其独到和精髓的地方,我们从这种制度的发展和设置分解来详细看一下。

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为: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

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尚书,主管文书,掌握机密要政,称为中尚书,简称中书,一直沿用到东汉末期,曹操为了便于挟天子已令诸侯,设立秘书令。

曹操的儿子曹丕废除汉帝,建立魏国,同时进行了政治机构改革,将秘书改为中书,于是中书省正式成立,后来西晋灭魏国,但却沿袭了中书省,此后历代都沿袭了曹魏设立的中书省。

北朝时曾恢复六官制,隋文帝建立隋朝后,吸取前面几个朝代的经验,废除六官制设立内史省,也就是中书省,至此中书省与门下省、尚书省,并称为三省。

门下省,最初设置在魏晋时期,最初称为侍中寺,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到西晋的时候正式称为门下省,从名字上我们可以看出,门下省是属于皇宫门以内得机构,是陪侍皇帝左右的人。

到隋朝时正式称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三省之一。

尚书省成立于魏晋时期,最初称为尚书台,它是由汉代皇帝的秘书处中主管文书的尚书发展而来的,最初是职位较低。

到三国时期,尚书台成为全国政务的汇总机关,以后几个朝代大都沿用了尚书台作为全国政务汇总机关这一机构,其权利也得到不断增大。

到杨坚成立隋朝,尚书省才成为了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机构之一。

唐朝建立初期,延续了隋朝三省六部的权力机构,但随着唐朝的强盛和不断发展,三省六部的权利不断被分割和削弱,到了唐朝中叶,三省六部制已经是名存实亡,权力已经被大大削减。

宋朝秉承了隋唐的三省六部的制度,但一直就没真正使用过,处于完全的名存实亡,已经成为了一种名誉机构。

辽国的机构设置克隆了宋朝的机构,金国、元朝、明朝已经改三省六部为一省六部了。

三省六部的权力分工。

中书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进行预先制定策略,并草拟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查;尚书省负责执行。

隋唐三省六部制形成的原因

隋唐三省六部制形成的原因

隋唐三省六部制形成的原因一、三省六部制形成的过程所谓三省六部制,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是指礼部、户部、吏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尚书,本是秦汉九卿之一的少府属下的一个小机构,主管收发和保管文书,到西汉武帝继位后,参用宦官为中书谒者,掌上书之职,武帝用其收纳章奏,到了西汉成帝时,建立了尚书台,执掌图书秘籍、章奏等事宜。

到了东汉武帝时,尚书渐次超越收发文件的职能,扩大到“出纳王命,辅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

”至曹魏时,尚书台脱离了少府的机构,成为完全的独立机构。

其长官成为皇帝之下的握有重权的最高长官,被称为宰相,仆射则相当于副相,尚书属下各曹则则成为主管全国事务的行政机构,西晋时尚书台则成为“朝政之本”,南朝刘宋时,孝武帝曾领召称:尚书,百官之元本,庶政之枢机。

这就是隋唐三省中的尚书省之源流。

中书官名,起于西汉,初由宦官担任,汉武帝在后宫游宴时,使阉宦“典事尚书”,称为中书谒者,简称“中书”,署令和仆射;成帝时,废仆射,改中书谒者为中书者令,让世人担任,均属少府管辖。

东汉时,不置中谒者令。

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文帝曹丕继位后,将原来的秘书令改为中书省,设中书监、令为其长官。

因中书省接近皇帝,执掌机密,地位日渐显赫,逐渐取代尚书台的重要地位,而成为国家的机枢机构。

如西晋时,荀由中书监迁尚书令,实则明升暗降,因此当时有人相贺时,他说:“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耶!”及至南朝,中书监、令成为清流美职,中书舍人地位渐高,往往全权负责中书监事。

北周改中书为内史,隋承袭之,唐复设为中书省,此即为中书省之源流。

门下省的主官是侍中,侍中即侍于宫中。

作为皇帝顾问机构的门下省,是由皇帝的文武侍从们中衍生出来的。

在秦汉时期,侍中本无官署,是来往于殿内奏事的小官。

东汉时设立侍中寺,成为正式的皇帝顾问处,门下组织雏形初具。

试述唐朝三省六部制

试述唐朝三省六部制

试述唐朝三省六部制唐朝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流行的太平盛世政治机构之一。

它由玄宗时期改组而成,自一百多年一直使用至宋朝,并在日本的五代十国时代中,影响了日本的政治架构。

该机构从唐高祖武德五年(618年)就开始实施,至贞观二十一年(741年)止,一直实行了一百多年。

三省六部制由三个省、六个部组成,即中央机构三个署台形成的省,以及由贵族、内侍、文官、外官、兵官、刑官六个部组成的部。

其中,三省包括国务院、太学和户部,六部中最重要的是内侍部、文官部和外官部。

国务院是实行朝政的最高机构,由中央政府实施。

它负责制定朝廷的政策、制定颁布法令,掌控宪官机关和各种机构的管理。

此外,国务院还负责总理审议国家重大事务,并提出朝廷行政上的资质质量和政策要求。

太学是唐朝的教育政府,它负责掌管书院的日常管理,以及教学秩序、学生的考试、编写官方政策,以及面向国内外学者的开放。

此外,太学也负责收集和报告朝廷所需要的报告,并编写档案,以便政府依据。

户部则主要负责税收与金钱管理,掌管经济资源、担保朝廷的财政收入,以及改善官吏的福利状况等任务。

此外,它也负责收集朝廷的税务统计报表,以及负责登记私人财产、收支档案编写等事宜。

内侍部是唐朝中央实施的最重要六部之一,负责实施朝廷的日常外交,同时负责接待外国使节,和统管各省的外交事务。

此外,内侍部也负责筹备朝廷活动、颁布朝廷奖章,以及管理唐朝的殿堂宴会等门类。

文官部负责维护公共行政赋予贤良、管理吏部、训纪政令、总理军务、掌管刑法、治理经书等工作,其职能覆盖了唐朝政府的大部分领域。

外官部负责与外国政府的外交关系,负责举行外国使节的宴会,编组政策,以及管理各地的外交机构和外官。

此外,外官部也负责协调海外商业与外国关系。

兵官部负责驻守在各处的军队,以及维护朝廷的安全。

它负责掌管兵力的编制、补充,以及协调军事行动,并负责推行朝廷武装巡逻。

刑官部则负责执行法律,负责掌管罪犯,管理刑狱,责成吏部审判犯人,以及维护政府的安定。

三省六部制是什么

三省六部制是什么

三省六部制是什么
三省六部制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后一直到清末。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

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

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

扩展资料:
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布皇帝的诏书,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长官侍中二人;尚书省“无事不总”,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

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六部分领各种政治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的长官共议国政,行宰相之权,其议政场所为政事堂。

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

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高二历史《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知识点总结

高二历史《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知识点总结

高二历史《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知识点总结
一、三省六部制
1.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1)相权三分:中书省起草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

(2)职掌分明: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由起草(中书)、审核(门下)至执行(尚书),都经由三省处理。

(3)节制君权: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之不足。

2.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1)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2)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3)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提高唐朝办事效率。

二、两税法的意义
(1)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2)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唯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3)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4)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

结构图
门下省 刑 工 部 部
(起草政令)(管理 政务) (审核政令)
地方
州(郡) 县
三省六部
二、三省六部制
7、作用:
1)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 统治力量; 2)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3)是我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它 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进一步完善)
三省六部的意义与影响:
二、三省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制
6、特点: 1)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 牵制和监督; 2)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 为三,且三省的长官大都品级较低;
(加强中央集权制有了新发展,从由集权方 式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发展到用分权的方 式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中央
中书省 吏 部 户 部
皇帝 尚书省 礼 部 兵 部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 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 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 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 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 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 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 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 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一、三省六部制概述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
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工部
发展概述: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隋朝正式

高中历史:隋唐三省六部制

高中历史:隋唐三省六部制

隋唐三省六部制【学习目标】掌握三省六部制的目的、内容(重点)、演变、运行机制、特点以及影响。

【知识概述】1、三省六部制的目的:加强皇权,削弱相权。

2、内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

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

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

谓三司审;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3、演变: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

4、运行机制:皇帝﹣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5、特点:(1)三省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办事效率高,并且相互配合,相互牵制。

(2)相权一分为三,加强皇权,削弱相权。

6、影响:(1)三省之间既相互限制,有互为配合,明确分工,提高了办事效率,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2)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决策、审议、执行权力的分解,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是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对后世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知识延伸】1、三省六部制示意图:2、美国三权分立与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异同:不同点:三权分立是近代资产阶级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属不同部门,达到防止专制权力相互制衡的一种方式,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体现;三省六部制是封建国家加强专制皇权下的决策,审议执行权分离,目的是加强皇权,分割相权。

相同点:都是通过权利的分散,达到中央政府部门互相制约与平衡,防止部门集权。

三省六部

三省六部

• 子部:指记录诸子百家及其学说的书籍。 春秋战国之际,学者辈出,百家争鸣,哲 学、名学、法学、医学、算学、兵学、天 文学、农学十分发达。每家著书一种,后 人因为次于经书而成一家之言,所以称为 子书,道教、宋明理学、清朝的考据学也 都归入子部。 • 集部:凡历代作家的散文、骈文、诗、词、 曲等集子和文学评论著作,均归入此类。 属于一人所有的称为别集,汇选若干人的 作品称为总集,有关诗的集子称为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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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 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 审。谓三司审。 •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Leabharlann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 令,副职称中书侍郎。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 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尚书省长官称为尚 书令,尚书仆射副之。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 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 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唯安史之 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 书令。另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中书省内设中书舍 人若干,掌草拟诏命。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 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尚书 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 无实权。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 破阵子· 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 《破阵子· 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是南宋诗人辛 弃疾创作作品。这首词约作于淳熙十五年 (1188)。当时辛弃疾被免官闲居江西上饶带湖。 布衣陈亮“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风生, 下笔数千言立就。”辛、陈两人才气相若,抱负 相同,都是力主抗金复国的志士,慷慨悲歌的词 人。1188年,辛、陈鹅湖之会议论抗金大事,一 时传为词坛佳话。这首词写于鹅湖之会分手之后。

一、三省六部制

一、三省六部制

汉、唐选官制度的比较: 唐选官制度的比较:
汉 唐 选拔的方 自下而上的 中央政府分 实质: 实质:把官员的选拔权收 法和途径 推荐 科考试 西汉至东汉前期: 以才能( 西汉至东汉前期:才 以才能(主 反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能和品德; 要是考试成 标准 能和品德; 度的加强。 度的加强。 东汉后期: 东汉后期:出身门第 绩)
③影响: 影响:
思维拓展: 思维拓展:隋朝府兵制和西魏 府兵制有什么区别? 府兵制有什么区别?从上层建筑
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分析,隋朝府兵 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分析, 制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 制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
不再军民异籍、兵农合一。 不再军民异籍、兵农合一。 隋朝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 隋朝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 均田制的基础之上
贞观年间, 例 : 贞观年间 , 唐朝中央政府 三省的运作机制是 ( ) A、尚书——中书——门下 尚书——中书 中书——门下 B、尚书——门下——中书 尚书——门下 门下——中书 C、中书——门下——尚书 中书——门下 门下——尚书 D、门下——中书Hale Waihona Puke —尚书 门下——中书 中书——尚书
例:唐太宗在谈到中央某机构的职权 时说: 诏敕如有不稳便,皆须执论” 时说:“诏敕如有不稳便,皆须执论” 这个机构应是 A.中书省和门下省 B.尚书省和中书省 C.尚书省和门下省 D.礼部和吏部
一、三省六部制
5、职权: 职权: 中书取旨, “ 中书取旨 , 门下封
驳决策机构——“中拟”; ,尚书奉而行之” 尚书奉而行之” 中书省是决策机构——“中拟” 中书省是决策机构
门下省是审议机构——“门审” 门下省是审议机构——“门审”; 审议机构 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 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尚 最高行政机构 行”; 六部的职能见书本T75。 六部的职能见书本T75。

三省六部制的内容

三省六部制的内容

明朝时期,中国实行了一种新的政府组织形式——“三省六部制”,即分为朝廷中央三省、六部、以及下设的各省州巡抚府构成。

其中三省包括司徒省(掌管官府、地方政府及宁管理保用冤偿)、司空省(主管国家武装力量及外交)和司丞省(主管国家盐业、司法行政);六部包括户部、兵部、刑部、礼部、判部和工部,监督六部的还有各类阁秩、太学、校举,它们分工明确,负责具体的事务,统筹协调中央各科的工作,并派官员到全国各地去执行政令。

三省六部制自明朝时期开始,与明代后期的行省行营、阁部铺监形成了中国封建时代政府机构的三大结构体,曾经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

三省六部的建立使中央政府朝廷功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形成了司丞省、司空省和司徒省三大经营机关,统一了盐、军、户、礼、判和工六项服务,极大的加强了国家的集权,为政府的行政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是清朝两汉实行复辟改革启蒙时先进的经验及制度。

但是,三省六部制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一是中央政府没有真正达到握平民百姓一体的境地;二是科举考试制度逐渐出现空头支票,考试结果不再代表人才,严重影响了政府下属机构遴选人才;三是政府太重视行政办事,把政策制定和执行统一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办事能力被削弱;四是官吏特殊的利益,引发了官商勾结的现象。

这些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严重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

实际上,三省六部制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使中央政府的集权化到达登峰造极的境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朝廷管辖下百姓的统一性问题。

而且,它还为后世中国朝代提供了重要的治国思维,深刻影响了后世中原及其他地区的管理思想,也深刻影响了中国官僚体制的
发展及其他的政治 social changes。

可以说,三省六部制确实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令人敬。

唐代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六部制08级警管一班江柱 047唐代三省六部制结构图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中书省和尚书省是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东汉废除中书省,只设尚书省,三国时恢复中书省,门下省是晋朝首先建立的,南北朝依然沿袭,晋朝时期三省制度基本建立起来,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政治制度。

三省在各个时期的的历史作用和地位不同,在封建社会末期实行封建专制,基本废除了三省制度。

三省六部制度的设立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

隋唐隋唐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长官称为宰相。

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

尚书省职责为执行。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

唐太宗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

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

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评价及意义: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诀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削弱了相权;中国官职的重大改革,历代基本沿袭。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和作⽤是什么?三省六部制简介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三省六部制图例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各有演变,⾄隋,才整齐划⼀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

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六部制发展历史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隋朝正式确⽴,唐朝进⼀步完善的⼀种政治制度。

隋唐⾄宋的中央最⾼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四司。

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各有演变,⾄隋,才整齐划⼀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千⽯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

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曹、度⽀、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宋公元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下,实际上使三省合⼀,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

南宋公元1129年,⼜实⾏三省合⼀,⼆⼗四司也时或省并,如公元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驾部兼库部,⽐部兼司门,⼯部兼虞部,屯⽥兼农部等,还省并若⼲寺监⼊六部。

公元1163年,⼜进⼀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部,⼯部兼屯⽥等。

辽代南⾯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

⾦、元、明只设⼀省六部,⼀省,⾦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

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

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部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

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

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

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

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

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

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

另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

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

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

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

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

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特点①分工明确②效率高③互相牵制④分散相权,集中皇权意义及影响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初中历史知识点复习:三省六部制

初中历史知识点复习: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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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历史知识点复习:三省六部制
初中历史知识点复习:三省六部制
前言:为了方便同学们复习,提高同学们的复习效率,下面小编整理初中历史知识点复习:三省六部制,希望对同学们能有所帮助。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的中央官制。

三省六部制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无事不总,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六部分领各种政治事务。

三省的长官共议国政,行宰相之权,其议政场所为政事堂。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1.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
1。

高一历史三省六部制知识点

高一历史三省六部制知识点

高一历史三省六部制知识点古代中国的政府机构,一直以来都是以中央集权为主导。

而在明清两朝,中国的政府机构采取了三省六部制,这是一种相对完善的行政体制。

本文将介绍高一历史课程中关于三省六部制的知识点。

一、三省六部制的概念三省指的是皇帝最高行政机关的三个部门,即吏、户、礼三个部。

而六部则是行政部门,分别为吏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和户部。

各部门之间负责不同的管理职责和任务,构成了明清两朝的行政机构。

二、三省的职责1. 吏部吏部负责选拔、任命和管理官员,监督官员的廉政和政绩,以及管理国家考试制度。

吏部的重要职责是选拔优秀人才,以维护政府的有效治理。

2. 户部户部主要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包括税收、物资储备、财务报告等方面。

户部的职责是确保国家财政稳定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3. 礼部礼部负责国家的礼仪和外交事务。

礼部的职责是制定、管理和执行国家礼仪制度,处理国家外交事务,维护朝廷和外国之间的关系。

三、六部的职责1. 吏部兼任三省之一的吏部承担了选拔和任命官员的职责,在六部中的地位较为重要。

吏部通过考试选拔官员,以确保政府有良好的管理水平。

2. 兵部兵部负责军队的组织、管理和军事调动等事务。

兵部的职责是确保国家安全和军队的战斗力,维护边界的稳定。

3. 礼部兼任三省之一的礼部在六部中负责处理国家的外交事务和礼仪仪式。

礼部的职责是维护国家的外交关系和礼制守则,传达朝廷对外界的态度和政策。

4. 刑部刑部负责司法审判和管理法律事务。

刑部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处理刑事和民事纠纷,确保法律的实施。

5. 工部工部主要负责工程建设和资源管理。

工部的职责是进行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和冶炼等工程,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6. 户部兼任三省之一的户部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包括税收、物资储备和财务报告等方面。

户部的职责是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和财产的安全。

四、三省六部制的意义三省六部制的实施,使明清两朝的政府机构更加有效和规范。

它分离了政治与经济、军事与文化的职能,使各个部门专注于自己的领域,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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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新邵三中:邓丑生三省: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

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

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

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

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

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

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

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

另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

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

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

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

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

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1、秦朝秦朝在少府下设尚书,主管典籍,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2、汉朝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

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

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

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3、魏晋南北朝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

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

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

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

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

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

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4、隋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

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

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

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5、唐唐代三省六部制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

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

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

”(《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

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

”“平章事”之名始于此。

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

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

贞观十七年,萧瑀、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

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

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

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

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

(《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

”)。

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

”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

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

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

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6、五代制度与唐无异,但是由于连年征战,实际上宰相并不掌握权力。

三省形同虚设。

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办理,成为宋代以差遣为正官的开始。

7、宋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

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

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

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

”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

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

(《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

也有独相一人或三相并置的。

三相并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学士。

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神宗元丰改制时,尽废差遣职。

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

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

遂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

左仆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仆射例兼中书侍郎,为中书省长官。

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并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

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丰官制。

南渡后,凡事力图复太祖、太宗旧制。

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

孝宗干道八年,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8、元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9、明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

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10、清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上书房、军机处。

皇上直接统领三省六部制官署名。

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的总称。

又称“六曹”。

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

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

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

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

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

清末,新设外务等各部,六部之名遂废。

(1)吏部官署名。

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

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

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

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

一度曾改称司列、天官、文部,旋复旧。

后代相沿不改。

唯宋代使职盛行,吏部职务为审官院、东西铨所掌,吏部尚书亦不治本部事。

(2)户部户部是中国古代官署名。

三国时设度支尚书,掌财政。

隋代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

唐代改称户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

历代相沿。

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政务,职责多有交叉。

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

隶属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为度支部。

户部遂废。

(3)礼部礼部是中国古代官署。

南北朝北周始设。

隋唐为六部之一。

历代相沿。

长官为礼部尚书。

检查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宴席)廪饩(粮食)牲牢(牲畜)事务。

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

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

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

宣统三年(1911年),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4)兵部兵部,中国古代官署名。

六部之一。

源于三国魏五兵制,隋唐以后设立兵部,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之政,历代相沿。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兵部改为陆军部,后又添设海军部。

兵部的名称遂废。

(5)工部官署名。

周代属冬官事,秦汉属少府。

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隶尚书台,掌水利工程,兼领航运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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