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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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针对失业人员提供的一项保障措施。下面是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基数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参加失业保险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比例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比例一般为上一工资支付部分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具体比例根据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而定。

三、失业保险金的最低和最高限额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最低限额一般为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最高限额一般为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而定。

四、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周期和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周期一般为6个月。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每月按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期限结束。

五、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程序

失业人员需要在失业后及时到所在居住地或失业地的社区或乡

(镇)的居民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审核批准后,失业保险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或邮寄等方式发放到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

六、失业保险金的申诉和复审

如果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计算基数、支付比例、支付金额等方面存在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复审,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重新核定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

七、失业保险金的追索和追回

对于不符合申领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追索并追回已支付的失业保险金,并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总之,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是一项为失业人员提供的经济救助政策,其具体数额和支付标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制定和调整。以上所提供的内容仅为参考,具体的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查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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