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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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门法院
所谓专门法院又称为立法性法院,是指由 立法机构根据议会立法设立的法院,而非 议会直接根据联邦宪法第三条设立的法院。
目前这类法院主要有:军事法院、军事上 诉法院、退伍军人上诉法院和联邦税收法 院。此外还包括联邦行政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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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理由:A国会想要设置较其他三个主要 的宪法性法院“更有弹性的”审判机关;
(一)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
1、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是各州院系统的最基本组 成部分,对大多数民事案件和所有严重刑事犯罪 案件即“重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此类初审法院 的名称并不统一,一般称之为高等法院或巡回法 院或者地方法院。
2、大多数州在巡回法院或高等法院之下设置拥有 有限管辖权的初审法院。此类法院对争议额在一 定数额标准之下的所有类型的民事案件以及相对 轻微的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对于有限管辖权法 院做出的判决不服只能上诉至巡回法院或高等法 院。
议成员由联邦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国际贸易法 院首席法官、巡回区的法官选出的任期三年的一 名地区法院法官。 职能:解决所有关于巡回区法院的行政管理问 题,向国会提出涉及联邦司法制度的立法建议, 普遍检查联邦司法法官系统的工作情况;组织对 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进行司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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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巡回区司法委员会 组成:巡回区内的上诉法院法官和地方
美国的法院体系介绍
美国法院系统的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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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邦法院体系
设立依据:联邦宪法第三条:“合众国的 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规定与设 立的下级法院。”
包括:普通法院、专门法院、弹劾法院
2
(一)普通法院
普通法院是指直接一句宪法第三条设置的 法院,又称为宪法性法院。
分为三个级别:自下向上分别为联邦地区 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国家机构示意图
国家元首 居实质首脑地位
世袭产生
居象征性首脑地位 选举产生
国 家 机
立法机关 两院制 一院制
行政机关 中央机关
构
由立法机关产生
法院 司法机关
检察院
常备军 暴力机关 警察
监狱 ppt课件
33
课堂练习:
下列国家机构组织简表中对各国家机关的分类 是否科学?若有不当之处,请修正。
国家元首 居实质首脑地位
世袭产生
中央国家机关 地方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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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机构示意图
宪法
立法
国会 参议院 众议院
行政 总统
政府 独立 各部 机构
选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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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 上诉法院
联邦 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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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 的划分
从纵向分,即按照 国家机关行使职权 的范围不同
从横向分,即按照 国家机关行使职权 的性质不同
中央国家机关 地方国家机关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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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1、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 2、国家元首定义
3、国家元首的职权 处于实质首脑地位
4、国家元首的地位
处于象征首脑地位
5、国家元首的称谓
世袭制
6、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选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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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
1、立法机关的定义 2、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 3、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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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机构示意图
宪法
立法
国会 参议院 众议院
行政 总统
政府 独立 各部 机构
选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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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法院体系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2.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联邦法院体系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is basically athree-tiered model consisting of (1) U.S. district courts (trial courts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and various courts of limited jurisdiction, (2) U.S. courts of appeals (intermediate courts of appeals), and (3)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联邦法院体系模式基本上由三个序列组成(1)美国联邦大区法院(拥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和各种各样的有限管辖权的法院,(2)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上诉仲裁法院)和(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Unlike state court judges, who are usually elected, federal court judges—including the 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are appointed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U.S. and confirmed by Senate. All federal judges receive lifetime appointments (because under Article 3 they “hold their offices during Good Behavior”).与州法院法官通常由选举产生不同,联邦法院的法官——包括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是由美国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批准。
所有的联邦法官都是终身制(这是由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他们品行端正因而受任终身”所规定的)。
美国法院组织体系
③联邦其他法院移送的案件,以及原属联 邦与州双重管辖而双方当事人自愿转由联 邦法院审理的案件
至于各州之间的管辖,由于法律规定各异,与 适用何州法律的冲突法问题密切相关,是美国 法中争执较多、解决较难的问题。
州法院系统
州最高法院
州上诉法院
州初审法院
与联邦法院系统相比,州法院系统的情况相 对复杂。原因在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 己的宪法,有各自的法院系统,自成体系。
管辖
不属联邦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州 法院均可管辖。
联邦系统法Leabharlann 管辖的案件主要是:①因联邦法律、条约或州宪法而系争的所 谓“联邦问题案件”,包括宪法规定由最 高法院初审或终审的案件,以及联邦法律 规定由联邦系统的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如破产案件等。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 (除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专门法院
专门法院
破产法庭 税务法庭 国际贸易法庭 联邦区域法庭
联邦法院系统的特点
美国联邦法院是根据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 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国宪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 法院,其馀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美国的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法官为终身 职位。司法审查权既是对国会的制约,也是对 总统的制约,因为国会通过的法律,很多是来 自于总统的提案。当然,联邦法院也受到总统 和国会的制约。
联邦其他法院移送的案件以及原属联邦与州双重管辖而双方当事人自愿转由联邦法院审理的案件至于各州之间的管辖由于法律规定各异与适用何州法律的冲突法问题密切相关是美国法中争执较多解决较难的问题
美国法院组织体系
一、联邦法院系统 二、州法院系统
美国法院体系
5、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行政助理 职能:帮助首席大法官顺利实现其行政 职能
二、州法院体系
美国的州法院系统堪称全世界最混乱的司 法系统,在结构上自行其是,名称上莫衷 一是。 为方便起见,可将州法院分为:一般管辖 权初审法院、专门管辖权法院、小额法院 与其他非正式法院、上诉法院。
(一)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
(四)纪律与惩戒 根据宪法规定,惩戒联邦法官的法定标 准有两种:一是犯罪,一是行为不当。
1、联邦行政法法院由行政机构及其执行委员会控 制,通过运行相关行政法规和程序解决由于影响 个人、民间组织和其他公共主体权益的行政命令 的实施所引起的冲突。 2、联邦税收法院对税收争议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 3、军事法院对各军种中发生的案件拥有管辖权。 4、退伍军人上诉法院主要负责对退伍军人上诉委 员会所做出的有关决定进行司法审查。
1、联邦地区法院 是具有一般管辖权的第一审法院,又称 为初审法院,是联邦法院体系中最基层的 法院。 设置:每个州至少有一个地区法院,较大 的州可能设有2至4个地区法院。全美国共 有94个联邦地区法院。
2、联邦上诉法院 作为联邦地区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是国会在联 邦司法条例划定巡回区的基础上设置的。 目的:减轻最高法院在受理所有联邦承审法院的 上诉案件的负担 设置:全美国共有13个联邦上诉法院(包括哥伦 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和国会设立的联邦巡回上诉法 院) 职权:受理受理联邦地区法院上诉的案件、有权 对部分联邦行政机构的命令进行复审并强制执行。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一些专门性案件拥有全国范 围内的管辖权,包括设计专利纠纷的专门性案件 以及由联邦索赔法院和联邦国际贸易法院作为第 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
(二)专门管辖权法院
此类法院只对某一特定类型的纠纷行使管 辖权。 此类法院包括遗嘱法院或代理法院(主要 涉及死者遗产的分配,未成年人行为的代 理,对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成年人行为的 代理),未成年人法院(如果代理法院未 对未成年人案件作出处理)和索赔法院(处 理向州提出索赔的案件)
美国法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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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巡回区司法委员会
组成:巡回区内的上诉法院法官和地方 法院法官。
会期:必须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
职能:向联邦司法委员会推荐信法官人 选,审核联邦地区法院的规则,监督法院 的工作量以及批准法院工作人员的雇佣; 审核所属法官的不良行为报告;完成其他 联邦司法委员会交付的任务。
法官组成:9名法官组成,法官由总统提名 并经参议院咨询同意后任命,首席法官由 总统从法官中挑选并予以委任,首席法官 的任职年龄截止于70岁,届时由总统委任 另一名法官担任首席法官。
职权:拥有美国地区法院享有的或法律赋 予美国地区法院的制讼拥有专属管辖权。
此类法院有时被称为治安官法院,其审理 案件的程序相对而言十分不正式,其作出 的裁决一般也不允许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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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诉法院
各省都有一个终审上诉法院,通常称为最 高法院。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刑事上诉案件 的迅速增多,为了减轻州最高法院日益增 加的负担,大部分州设置了中间上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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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伍军人上诉法院主要负责对退伍军人上诉委 员会所做出的有关决定进行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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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弹劾法院
弹劾法院由国会参议院兼任。联邦宪法第 一条规定:众议院拥有弹劾之全权;参议 院拥有审判一切弹劾案之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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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国联邦法院的行政管理
1、联邦司法会议 会期: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以
美国的法院体系介绍
美国法院系统的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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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邦法院体系
设立依据:联邦宪法第三条:“合众国的 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规定与设 立的下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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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君主
总统
国 家 机
立法机关 两院制 议会制
行政机关 中央机关
构
由立法机关产生
法院 司法机关
检察院
常备军 暴力机关 警察
监狱
ko
课堂练习:
下列国家机构组织简表中对各国家机关的分类 是否科学?若有不当之处,请修正。
国家元首 居实质首脑地位
世袭产生
居象征性首脑地位 选举产生
国 家 机
立法机关 两院制 一院制
一、国家及其组织体系 二、我国的国家机构
ko
ko
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的定义 2、行政机关的产生方式 3、行政机关按管辖范围的划分 4、资本主义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
内阁制 总统制
ko
司法机关:
1、司法机关的定义 2、法院的职权 3、法院的组织形式
ko
暴力机关:
1、暴力机关的定义 2、暴力机关的作用 3、暴力机关的特殊性表现在哪儿?
ko
国家元首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中央机关
构
由立法机关产生
法院 司法机关
检察院
常备军 暴力机关 警察
监狱
ko
课堂练习:
下列国家机构组织简表中对各国家机关的分类 是否科学?若有不当之处,请修正。
国家元首 居实质首脑地位
世袭产生
居象征性首脑地位 选举产生
国 家 机
立法机关 两院制 议会制
行政机关 中央机关
构
由立法机关产生
法院 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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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立法
国会 参议院 众议院
行政 总统
政府 独立 各部 机构
选
民
ko
司法
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法与司法体系
美国法与司法体系美国是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其法律体系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的法律体系由联邦法律和州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由联邦和州法院负责执行和解释。
本文将介绍美国的法律体系以及司法体系的组成和运作。
一、美国的法律体系美国法律体系分为联邦法和州法两个层面。
联邦法适用于整个国家,而州法则适用于各个州内部。
美国的法律体系具有一定的层级结构,最高的权威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政府组织及其权力的分配、公民权利和政府的职责等。
在宪法之下,联邦法律由国会制定,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法律规定,例如刑法、商法、劳动法等。
而州法律则由每个州的立法机构制定,用来管理各州内部的事务,例如土地使用、婚姻与家庭法、交通规则等。
同时,联邦和州法律之间有一种层级关系,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时,联邦法律优先适用。
二、美国的司法体系美国的司法体系分为联邦司法和州司法。
联邦司法负责解决联邦事务,而州司法则解决州内事务。
在联邦司法中,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和联邦法律。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全国范围内的法院具有约束力。
除了最高法院外,联邦法院还包括上级法院、地区法院和特殊法院。
上级法院是区域性的联邦法院,负责审理上诉案件。
地区法院则是联邦司法体系的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
特殊法院则处理特定类型的案件,例如移民法院和海军军事法庭等。
州司法体系由各个州的法院组成,包括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地方法院等。
州最高法院是每个州的最高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各州法律和宪法。
上诉法院则是各州法院系统的中级法院,负责审理递上来的上诉案件。
地方法院是各州的基层法院,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
三、美国司法体系的运作美国的司法体系采用了审判制度,即通过法官进行裁决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和争议。
审判程序包括起诉、辩论、证据交换和判决等环节。
双方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代表自己,进行法庭诉讼。
在美国司法体系中,法官是关键的执法者和决策者。
美国法律体系介绍
美国法律体系介绍美国法律体系是指由各州和联邦政府组成的整个法律体系,包括著名的《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州法律和司法系统等。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是法律条文的具体性和明确性,以及系统的司法程序和专业的律师机构。
1. 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是美国法律体系的基石,制定于1787年,规定了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个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和权利限制。
联邦宪法规定了三个分权分立的政府机构: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
联邦宪法规定了政府权力的限制,通过保障公民权利、保障选举权和保护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来维护公民的自由。
联邦法律是美国法律体系中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由联邦政府通过立法程序颁布,适用于整个国家。
联邦法律主要由国会通过的法律和由总统颁布的行政命令组成。
联邦法律包括《美国民法典》、《美国刑法典》等,对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规范和限制。
3. 州法律各州的法律体系与联邦法律体系平行运行,各州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各州的立法是由各州议会制定,它们制定的法律适用于各州内部。
各州还拥有相应的司法系统,包括州法院和州最高法院,它们负责处理该州的法律纠纷。
4. 司法系统美国的司法系统是基于三级法院体系的,包括联邦法院、州法院和地方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法律机构,其下属的联邦中级法院和联邦地方法院则分别负责处理联邦法律案件和州际法律案件。
州最高法院和州中级法院负责处理各州内部的法律案件。
5. 律师机构美国律师机构分为两个主要的组织:美国律师协会和各州的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是律师在专业领域进行合作和交流的重要组织,它提供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法律资源,帮助律师提高专业水平和个人业绩。
综上所述,美国法律体系是由联邦宪法、联邦法律、州法律、司法系统和律师机构组成的,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以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为其宗旨。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中文)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与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不同,事实上,美国拥有52个法院系统——50个州每州一个,还有一个是哥伦比亚特区,再加上一个联邦法院系统——它们都是相似的。
美国州的法院系统是依据各州的宪法而确立的。
联邦法院不是各州的最高法院;他们是相对独立的法院系统,联邦法院起源的依据是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授权。
虽然各州的法院系统各有不同,如图表3-1所阐释的各州法院的基本组织结构特征。
这个图标同样显示出了联邦法院系统是怎样构成的。
1. State court System 州法院体系就典型的来说,美国州的法院体系有若干个层级或审级。
州法院体系可能包括(1)拥有有限司法管辖权的初审法院,(2)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3)上诉法院,(4)各州的最高法院。
一般来说,案件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申请初审法院予以审理案件的权利,而后,如果他或她败诉,还可以将案件上诉至上诉法院。
最后,如果州最高法院的判决涉及到联邦制定法和联邦宪法性的事项,那么,这个判决还可以被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a. Trial Courts 初审法院初审法院正如其名称所述,是进行审判和采集证据的法院。
州初审法院有普遍和有限司法管辖权之分。
拥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就受理的诉讼标的的不同分别叫做郡县法院,地区法院,高级法院和巡回法院。
这些法院所拥有的司法管辖权范围是该法院所在郡县的大小来决定的。
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州初审法院对各种事物都有管辖权,包括民事争议和刑事指控。
在某些案件中,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州法院可以受理具有有限司法管辖权的法院的上诉案件。
一些有限管辖权的法院被称为特殊低级法院或者是次级法院。
小额索赔法院都是只听取包括数额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如5000美元以下索赔的民事案件的低级法院(这个一定数额各州不尽相同)。
小额索赔法院受理的诉讼案通常都采用的是非正式审理,并且在许多事项上,甚至不允许律师代表出庭。
美国国家机构示意图[知识探索]
3、国家元首的职权 处于实质首脑地位
4、国家元首的地位 处于象征首脑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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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1、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 2、国家元首定义
3、国家元首的职权 4、国家元首的地位
5、国家元首的称谓
处于实质首脑地位 处于象征首脑地位
峰谷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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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1、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 2、国家元首定义
国家机构的职权 与国家职能相一致
2、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
国家机构的设置是应 国家职能的需要而产生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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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机构的定义
1、什么是国家机构
(1)国家机构的含义 (2)国家机构的划分
2、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
(二)国家机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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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立法机关
国家机构组织体系 行政机关
一、国家及其组织体系
(一)国家机构的定义
1、什么是国家机构
2、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
(二)国家机构组织体系
国家元首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暴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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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下列国家机构组织简表中对各国家机关的分类 是否科学?若有不当之处,请修正。
国家元首 君主
总统
国 家 机
立法机关 两院制 议会制
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的 特性
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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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
立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关的 特性
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 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美国法院设置及法官选任简介
美国法院设置及法官选任简介与中国、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不同,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英美法系国家。
美国司法制度体现了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体系复杂。
概言之,美国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适用各自的宪法和法律,管辖不同的案件和地域。
美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纠纷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审理外,各独立机构也有权受理和裁决。
此外,还有国会根据需要通过有关法令建立的特别法院,如联邦权利申诉法院等。
美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总统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
地方各级不设立专门的检察院,城、郡、州检察官属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
美国法院诸诉讼都实行“三审终审制”,不同于我国的二审终审制。
联邦法院系统有三个等级的法院,即联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联邦巡回法院(U.S. Circuit Court)、联邦地区法院(U.S. District Court)。
其中巡回法院亦称上诉法院,相当于国内的中级法院,但不直接审理一审案件。
联邦地区法院则作为联邦系统的基层法院。
美国五十个州划分十三个审判区域设有十三个巡回法院,一个巡回法院往往下辖数个地区法院。
所有联邦法院的经费直接来源于联邦政府。
与联邦法院系统相比,州法院系统的情况相对复杂。
原因在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有各自的法院系统,自成体系。
但州法院系统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州最高法院(State Supreme Court),州上诉法院 (Superior Court of Appellate Division),及初审法院(County or Municipal Court)。
2004年11月18日,我们参观的位于洛杉矶郡 SAN FERNANDO市的加州高等法院,实际上属于州法院系统的初审法院,即基层法院。
美国法院体系 ppt课件
美国法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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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
1、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是各州院系统的最基本组 成部分,对大多数民事案件和所有严重刑事犯罪 案件即“重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此类初审法院 的名称并不统一,一般称之为高等法院或巡回法 院或者地方法院。
美国法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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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邦最高法院
是美国联邦法院组织体系中最上层的法院,同 时也是唯一的直接在联邦宪法中明确规定的法院。
法官设置:1名首席大法官和其他8名大法官组 成,9名大法官均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同意而任 命。
现任九名大法官为:约翰-罗伯茨、露丝-巴德金斯伯格、戴维-苏特、安东宁-斯卡利亚、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安东尼-肯尼迪、克拉伦斯-托马 斯、斯蒂芬-布雷耶、塞缪尔-阿利托。
美国法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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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邦地区法院
是具有一般管辖权的第一审法院,又称 为初审法院,是联邦法院体系中最基层的 法院。
设置:每个州至少有一个地区法院,较大 的州可能设有2至4个地区法院。全美国共 有94个联邦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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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邦上诉法院
作为联邦地区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是国会在联 邦司法条例划定巡回区的基础上设置的。
美国法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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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门法院
所谓专门法院又称为立法性法院,是指由 立法机构根据议会立法设立的法院,而非 议会直接根据联邦宪法第三条设立的法院。
目前这类法院主要有:军事法院、军事上 诉法院、退伍军人上诉法院和联邦税收法 院。此外还包括联邦行政法法院。
美国法院体系
10
设置理由:A国会想要设置较其他三个主要 的宪法性法院“更有弹性的”审判机关;
美国的法院体系介绍
美国法院系统的双轨制
美国法院体系
第二课美国法院体系
第二课美国法院体制1.州法院体制美国的50个州都有其自己的法院系统。
州与州之间法院结构和法院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可是所有州的法院体制都表现出所谓的层级结构,也确实是一种组织方式的不同——低一级法院做出的裁决能够在更高一级审判组织从头审查。
学生阅读的案例书中90%或更多的州法院案例是上诉案件的裁决,可是所有这些上诉案件在抵达州最高法院之前都通过了初审时期,或许还通过中级上诉法院时期。
1)具有有限管辖权的初审法院每一个州都有自己的低级或低级法院,它的管辖权限定在涉及小数额金钱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件,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在许多乡村地域,这些法院依旧沿用古老的名字:治安官法院;在城市里,他们更多地被称为市政法院或城市法院。
低级或低级法院的管辖权一样都限定于必然数额的金钱争议。
因此,治安官法院的管辖权可能会只限在不超过标定额为一百美元的诉讼,而市政法院那么可能被限定于只能判处最长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或对某些特定的罪名判处最高金额的罚金。
2)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若是一个民事请求或刑事起诉所涉及的金额,或一个可能的刑事裁决超越低级法院的管辖权,那么必需在一般法院起诉并予以裁决。
也确实是说,这种法院被授权审理各类案件,不受金额或标定物的限制。
每一个州都有一套一般法院,但在名称上却各不相同。
在有些州,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称为高级审判法院(“高级的”或许是与上面提到的低级法院相对应),在其他州称为地域法院或巡回法院,还有些州保留了过去一般法法院的名称,例如,一般诉讼法院。
纽约把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称为最高法院,同时把这种法院的法官称为“大法官”,但是却把最高法院的成员称为“法官”,这使得其他州的律师混淆不清,也常常弄糊涂本州的选民。
3) 上诉法院。
美国司法体系概述
一、概述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二、司法组织美国法院组织复杂,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适用各自的宪法和法律,管辖不同的案件和地域。
联邦法院系统由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
联邦地方法院是审理联邦管辖的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每州根据本州人口多少,设立1~4个地方法院,法官1~27人不等。
联邦上诉法院分设在全国11个司法巡回区,受理本巡回区内对联邦地方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以及对联邦系统的专门法院的判决和某些具有部分司法权的独立机构的裁决不服的上诉案件,法官3~15人不等。
联邦最高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最高审级,由1位首席法官和8位法官组成,其判决为终审判决,并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
美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总统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
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
三、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采用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判决。
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联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广泛使用审判前的“答辩交易”,辩护时,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师,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相互对抗争辩,法官不主动调查,仅起“消极仲裁人”的作用。
四、陪审团美国实行的是陪审制度,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可能被选入陪审团。
法官只能帮助陪审团理解法律,无权干涉案件结果。
陪审团成员都是随机挑选的。
到了法庭还不知道会被选入哪个案例。
200多各个来自不同族裔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候选人等待入选。
行贿受贿的可能几乎到了零。
注意:1、但是不满21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
美国的的司法制度
The grand jury is a body of from 13 to 24 persons that brings indictments against individuals suspected of having violated the law. Initially, evidence is presented to it by either a justice of the peace or a prosecuting county or district attorney. The trial or petit jury of 12 persons is used in trials of common law, both criminal and civil, except where the right to a jury trial is waived by consent of all parties at law. It judges the facts of the case, while the court is concerned exclusively with questions of law. The US accepts the compulsory jurisdic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with reservations.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
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52 State court systems
US District Court US Court Of Appeal
在最高法院的初审管辖权相对狭窄;作为上诉 法院,它是开放的上诉由联邦地区法院的决 定,巡回上诉法院,并在国家的最高法庭, 虽然它可能驳回上诉,如果它看到适合这样 做。最高法院通过一项移审令的手段,可调 用从区法院审查案件。不论案件如何达到它, 法院强制执行统一对下级法院的裁决种类。 它也会行使司法审查权,决定国家的法律, 州宪法,国会法令,法规和联邦宪法,但只 有当这些是专rate independently of the federal judiciary. Most states adhere to a court system that begins on the lowest level with a justice of the peace and includes courts of general trial jurisdiction, appellate courts, and, at the apex of the system, a state supreme court. The court of trial jurisdiction, sometimes called the county or superior court, has both original and appellate jurisdiction; all criminal cases (except those of a petty kind) and some civil cases are tried in this court. The state's highest court, like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terprets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laws of the state.
美国的法院体系和司法原则
美国的法院体系和司法原则一、双重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在美国打官司,首先得知道哪些案件应该向州法院起诉,哪些案件应该向联邦法院起诉。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有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州宪法和州法律两个法律体系,但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具有最高地位。
法院同样存在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联邦有最高法院,各州也有州的最高法院(有的州称为州最高上诉法院或上诉法院)。
州法院是州政府的司法部门,联邦法院则是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这两套法院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但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上有所分工。
绝大多数的案件,既可向州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联邦法院起诉。
但州法院审判案件时,在适用法律方面不仅受州宪法和州法律的限制,也要受联邦宪法和法律以及联邦所签定条约的约束,“即使州的宪法和法律的任何条款与之相抵触”。
联邦法院的管辖权受联邦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只能行使由联邦宪法赋予和由国会立法规定的联邦司法权力。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众国司法权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案件:①合众国作为诉讼的一方的案件;②涉及到州的案件,具体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之间的诉讼案件、一个州与另一个州的公民之间的争执案件、不同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同一个州的公民之间关于不同州的土地的所有权的诉讼;③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一切案件;一州或其公民与外国或外国公民或属民之间的诉讼;④所有涉及到联邦宪法、国会通过的法律和根据联邦权力缔结的条约的一切案件,以及关于通航水域的法律一切案件。
宪法让联邦法院有权审理上述案件,但并没有禁止州法院审理这些案件。
但是,美国国会可以规定某些案件由联邦法院独自行使管辖权,如反对合众国的犯罪所引起的案件,以州为诉讼当事人的案件,涉及大使和其他外交官员的案件等。
这样,在任何一个州里,都既有州法院系统,也有联邦法院系统。
对有些案件,两种法院都可以受理;另一些案件,只有州法院才能受理;还有些案件,只有联邦法院才能受理。
事实上,联邦法院审判涉及联邦法律的一切案件,但宪法对初审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作了区别,如联邦最高法院只拥有有限的初审管辖权,但最高法院拥有广泛的上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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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各州之间的管辖,由于法律规定各异,与 适用何州法律的冲突法问题密切相关,是美国 法中争执较多、解决较难的问题。
美国法院组织体系
一、联邦法院系统 二、州法院系统
联邦法院系统
美国联邦法院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
普通法院
普通法院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 (除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专门法院
专门法院
破产法庭 税务法庭 国际贸易法庭 联邦区域法庭
联邦法院系统的特要成立最高 法院,其馀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管辖
不属联邦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州 法院均可管辖。
联邦系统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是:
①因联邦法律、条约或州宪法而系争的所 谓“联邦问题案件”,包括宪法规定由最 高法院初审或终审的案件,以及联邦法律 规定由联邦系统的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如破产案件等。
②双方当事人为不同国籍或州籍而且系争 数额达一万美元的案件,可由当事人自行 决定由联邦法院或州法院审理,但离婚案 件除外。
美国的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法官为终身 职位。司法审查权既是对国会的制约,也是对 总统的制约,因为国会通过的法律,很多是来 自于总统的提案。当然,联邦法院也受到总统 和国会的制约。
首先,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国会参议院批 准;其次,国会有权对法官提出弹劾。
审级
美国法院诸诉讼都实行“三审终审制”,不同 于我国的二审终审制。
联邦法院系统
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巡回法院(上诉法院)
联邦地区法院(基层法院)
美国五十个州划分十三个审判区域,设有十 三个巡回法院。一个巡回法院往往下辖数个地区 法院。
州法院系统
州最高法院
州上诉法院
州初审法院
与联邦法院系统相比,州法院系统的情况相 对复杂。原因在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 己的宪法,有各自的法院系统,自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