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密件保密工作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密制度]密件保密工作规定

保密制度 1.0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 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和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主动获取任何自己责权范围以外的公司秘密;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秘密传播到规定的范围之外。

2.0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1 保密范围和内容 2.1.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2.1.1.1 公司重大决策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2.1.1.2 公司不宜公开的或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及决策。

2.1.1.3 正在进行中的研究项目及其有关的客户或供应商、服务商名称、建议书、方案、进程、培训材料、测试产品报告、问卷、数据、报告、报价等一切资料。

2.1.1.4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1.5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章程、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

2.1.1.6 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物品库存帐册。

2.1.1.7 员工人事档案及其他个人资料、薪金性和劳务性收入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料。

2.1.1.8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3.0 公司秘密的分级及密级的确定 3.1 公司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3.2 公司密级的确定 3.2.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3.2.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数据库、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2.3 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为秘密级。

4.0 应采取的保密措施 4.1 员工应对自己所掌握的公司秘密持慎重态度,不得将秘密出示给未得到接触此项秘密授权的人员,并有权制止他人的违规行为,同时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主

管。

4.2 员工在离开自己的办公区域时,应将需要保密的资料锁入办公桌抽屉或文件柜。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阅他人办公区域内的各类资料,更不能擅自开启他人的抽屉、文件柜、电脑以及盗用他人口令进入保密区域。

4.3 员工拥有的资料和情报不得超出其责权范围,如已拥有,则应主动上交主管或有关部门。

4.4 要定期清理文件,如项目完成后,所有有关的信函、问卷、表格等,除确需保存留底外,均应及时处理。问卷一般保存一年后由行政部统一销毁。

4.5 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由文件资料的生成者或其上级主管确定密级、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并须严格遵守。

4.6 文件、资料复印的必要性和份数,应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严格掌握,尽量避免多余的复印。

4.7 对各类不同的文件、资料应分别存放,不可混淆。

4.8 所有寄出的信函、邮件,应根据密级或重要程度分别采用适当的邮寄方式,如快递、专递、挂号、平信等。

4.9 接打电话时应谨慎而礼貌地查明对方身份。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客户的资料、对方要求的但又难以在电话中做出恰当回答的问题等,尽可能约其面谈而不要在电话里详细答复或承诺。对自己责权范围之外或不了解的情况,应礼貌地谢绝回答或转有关人员答复。

4.10 不要向公司外或公司内的无关人员透露公司正在进行或曾经做过的研究项目的内容、客户的名称。在公共场合,要谨言慎行,不可谈及公司保密范围中的内容。

4.11 接待、会客要严格执行《办公守则》。外来人员(包括已经离开公司的原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如确需进入必须有专人负责接待,直至其离开公司。

4.12 出差在外尤其须妥善保管携带的文件、资料,并时刻检点个人言行,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13 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方面的保密措施和规定须严格按公司的制度执行。

4.14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5.0 责任与处罚 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500元以下:

5.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 违反本制度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5.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者报送政府相关执法部门。

5.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0 制定和解释权 6.1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修订解释,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修订人:

审核人:

日期:

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