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核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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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补税的账务处理

稽查补税的账务处理

稽查补税的账务处理一、补征税款账务调整1.稽查发现将自产产品对外赠送未进行账务处理,未缴纳增值税(1)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结转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缴纳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4)补提附加税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缴纳附加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2.稽查发现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对外销售未确认收入,未缴纳增值税(1)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应收账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商品(2)结转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缴纳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4)补提附加税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缴纳附加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二、税收滞纳金缴纳税收滞纳金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贷:银行存款三、税务罚款账务处理缴纳税收检查罚款借:营业外支出-行政性罚款贷:银行存款四、补提企业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五、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以前年度收益调整)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参考“税务通2020”,小颖言税二次整理。

税务检查后帐务调整实例(小规模)

税务检查后帐务调整实例(小规模)

税务检查后帐务调整实例(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没有“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等账户。

我们建议增设“应交税费——增《小企业会计准则》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但可增设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增值税具体业务实例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入账申报(属帐外循环、漏进漏出)本年度:属于以前年度:需补入库,如果有合法凭证可以列支,如果没有合法凭证再作纳税调整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现金)补出库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现金——应收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结转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查补增值税缴纳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查补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补提附加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补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查补所得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一会计结转过程,如果会计上以前年度是亏损,就相应弥补了。

但所得税上弥补(调增所得额涉及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要根据稽查报告调整CTAIS。

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企业应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包括补缴流转税后涉及补缴的城建、教育费附加等,及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费用,经过上述调整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最后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如计提的盈余公积等。

会计经验: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会计经验: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税务机关在对某纳税人1998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上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生产成本,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其调账分录如下:
1.调整上年利润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2.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x33%)
借:所得税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
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贷:本年利润30000
应该说明的是,跨年度调账方法只限于跨年度损益事项,即直接影响当年利润的
事项,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事项如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事项仍可按本年度内的调账方法进行账务调整。

此外,还须强调的是,某些时候,纳税人可能需要补交税款,但却无须进行账务调整。

这主要是纳税人对永久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时处理有误而引发的查补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需进行补提税款和缴纳税款的账务处理即可。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如下所示:当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期是本会计年度, 并且纳税人尚未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 纳税人可以采取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等方法, 直接调整被查年度, 亦即本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具体方法有以下三种:1.红字更正法(也称红字调整法即先用红字编制一套与错账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 予以冲销, 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

这种方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或会计科目虽未用错, 但实际记账金额大于应记金额的错误账款。

例:某商场销售白酒一批, 价款46800元(含税), 收妥货款存入银行, 该批白酒成本31000元, 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产成品应收账款该账务处理, 把两个本来不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硬纠在一起, 偷逃增值税、消费税等, 同时减少企业利润, 偷逃企业所得税。

应按照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将企业对外销售取得的收入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

用红字冲销法调账如下:首先用红字冲销原账错误分录:借:银行存款 46800(红字贷:产成品 31000(红字应收账款15800(红字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借:产品销售成本贷:产成品2.补充调整法补充调整法是指如果应调整的账目属于遗漏经济事项或错记金额, 按会计核算程序用蓝字编制一套补充会计分录而进行调整的方法。

例: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 货款31200元, 购货方尚未支付货款, 经检查发现, 商品已经发出, 但该商店未做销售处理, 可采用补充调整法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综合调整法综合调整法是补充调整法和红字调整法的综合运用。

一般说来, 税务稽查后, 需要纠正的错误很多, 如果一项一项地进行调整, 显然很费精力和时间, 因而需将各种错误通盘进行考虑, 进行综合调整。

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

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

压溆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姬尉云许海波(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江苏徐州221005)在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后,对于查补或多缴的税款,企业应及时做出调账处理,否则将可能造成重复缴税或前补后退的情况。

因企业所得税政策、计算和会计核算较为复杂,故其调账处理也较繁琐。

下面举例说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例: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3年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当年会计利润和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2O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相应的税款已笼缴内。

2004年8月10日,移锈机关对甲公司2003年度的纳税隋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下列情况:1.甲公司2O03年实际发放工资11.6万元,“应付工资”科目年初、年末余额均为O,当年平均职工1O人,当地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O元;2.甲公司2003年在“营业费用”科目列支广告费用88万元;3.甲公司20O3年将收到的意外事故保险赔款5万元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年底未作转账处理,但相关损失已结转利润;4.甲公司2O03年有—套住宅已售出,但将其收入45万元挂在“预收账款”科目,也未结转相关成本30万元。

8月30日,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责令其补缴企业所得税9.9万元,同时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甲公司的账务调整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企业因偷税而按规定补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应视同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甲公司2003年实际列支工资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工资的列支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2.甲公司2O03年列支广告费用超过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部分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这属于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3.甲公司2O03年将收到的保险赔款挂在“其他应付款”,按税法规定其应j中减相关的损失,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

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

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第一篇: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案例分析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税务稽查后的纳税人账务调整是巩固稽查成果、确保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企业来说也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造成明补暗抵、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然而不少企业却没意识到纳税调整的重要性,为此,笔者对企业在税务稽查后未按规定调整账务的情况简要的举例说明:一、将查补的税费直接冲减已经计提的检查年度的税金,造成明补暗抵税款。

例:某县地税稽查局2008年6月在对该辖区某企业2007年度的纳税检查中,查补营业税10000元,企业将查补的税款直接做如下缴税分录: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表面上看,企业已按规定缴纳了税务稽查查补的税款,而实际企业未按规定做提取税款的分录,造成了“明补暗抵”税款的现象。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二、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等计入检查年度,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例:某县地税稽查局2008年6月在对该辖区某企业2007年度的纳税检查中,查补房产税10000元,企业所得税50000元(查补房产税在企业所得税的检查中已做纳税调减)。

企业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房产税等做如下缴税分录:借:管理费用10000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10000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从以上分录可以看出,企业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房产税列入2008年的期间费用中,而被检查年度2007年,税务机关已将查补的房产税做纳税调减处理,企业上述做法,会造成少缴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10000×25%=2500元。

正确的会计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贷:应交税费——房产税10000借:应交税费——房产税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三、未按规定调账,以后年度按账面弥补亏损,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接受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接受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接受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账务处理怎么做企业接受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税款在账务处理方面应注意什么问题?有的企业将接受税务稽查补缴的所得税税款计入补缴当期的“营业外支出”账户,从而减少了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这是错误的。

正确的做法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处理,下面举例说明:【例】A公司连年盈利,税务稽查局完成了对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的稽查,共查补所得税900万元。

A公司及时补缴了税款,同时进行了以下账务处理:①借:营业外支出900万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0万②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0万贷:银行存款900万A公司进行年末账务处理(不考虑盈余公积)时,③借:本年利润900万贷:营业外支出900万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A公司没有将补缴的900万元的所得税税款进行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虽然在补缴当年支付了税款,但却是对以前年度纳税义务的履行,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它不属于补缴年度的费用,不能在补缴年度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补缴以前年度税款不可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A公司的税务和账务处理是错误的。

A公司对补缴税款的错误的账务处理使得其补缴年度的会计利润减少900万元,并最终少缴企业所得税900万×25%=225万元,相当于查补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有四分之一又流回了被查企业。

那么,正确的账务和税务处理应该是怎样的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前期差错更正的方法有两种,即追溯重述法和未来适用法。

企业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具体判断差错的重要性,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以及虽然不重要但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在税务稽查之后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

在税务稽查之后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

在税务稽查之后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根据稽查中所发现的各种问题,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大体有以下五种类型:查获额属于纳税调整项目,仅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在账户上不作调整。

一般情况下,我们对纳税调整项目的检查是在年度财务决算、次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进行的。

例:今年5月,某税务机关对某厂199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核,发现企业“管理费用”列支有问题,其中业务招待费超过税前扣除标准列支5万元和列支税收滞纳金5万元。

处理意见:该案例从财务制度看,这些支出项目,仍属企业费用支出范围,应当体现在当期损益中,而根据所得税有关法规,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和税收滞纳金均属纳税调整项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330万元[×33%=万元].账务调整:业务招待费超支和税收滞纳金的纳税调整是属于永久性差异的调整,一般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调整的差异额与会计利润合并后计算所得税,在账务上不作调整。

仅需在缴纳时作以下账务处理:1、补缴所得税时借:所得税33000贷:应交所得税330002、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000贷:银行存款33000查获额税同直接影响利润的因素而全部作为查增计税所得额。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查获额属于本年度成本结转项目且金额较小,作直接影响利润处理,查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今年5月,某税务机关对某大型工业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今年2月份材料一次性多结转成本2万元。

处理意见:该案例中查获额系多结转材料成本造成,但由于金额较小,按照账务调整原则,不考虑多结转的2万元材料成本是否保留在“产成品”还是“生产成本”账户。

也不考虑当期存、销比例,而视同产品全部销售,查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所得税万元。

同时企业需要作以下账户调整:1、用红字冲正原记会计分录中多结转的材料成本借:产品销售成本20000贷:原材料200002、补缴所得税借:所得税66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3、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贷:银行存款6600第二、查获额仍属成本结转项目,但发生期为上一年且金额较大,也视同直接影响利润,查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检查的帐务调整

税务检查的帐务调整

×100%
某环节应 = 某环节期末结存成本×分配率 分配的查获额 查增利润额=累计销售成本×分配率
举例说明查获额的分配: 年终决算前对某企业进行税务检查 时,发现该企业不按规定方法核算,多 转发出材料成本50000元,经查证,检 查期末在产品成本40000元,库存商品 成本60000元,累计已转产品销售成本 100000元。 请确定该企业应补税款。
(三)查获额的分析 查获额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规 和财务制度规定检查出企业不符合有 关规定的收益额。查获额影响所得税。
1.导致查获额形成的原因(以此确定 是否需调账): 一是因企业违反税法和会计法而 形成的错误额,对这种查获额,既要 补税,又要调整企业会计利润; 二是因计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计 算口径不一致而形成的税收调整项目 金额,对这种查获额,只需调整计税 所得补税,无需调整企业会计利润。
分析:下列情形将对税务检查产生什么影响
情形一:某企业将非法开支10000元计入 管理费用,被查出后,经计算确定企业 已补缴所得税2500元,但未作相应账务 调整。
情形二:某企业不按规定方法核算,多转 发出材料成本50000元,被查出后确定 要补税,经计算确定,企业已补缴所得 税6250元,但未作相应账务调整。
均可采用。
2.以前年度错账的调整(年终决算后错 账的调整)
——对延续性盘存类帐户,应调整本年度相关 科目; —— 对过渡性集合分配帐户、经营收支类帐 户,应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直接 调利。
上述调账,只适用综合调账法。
举例说明综合调账法的运用: 某企业销售一批产品,不含税价款 100000元,成本70000元,增值税率 17%,消费税率10%,企业原账: 借:银行存款 117000元 贷:库存商品 117000元 要求:不考虑附加税费,指出错误并辅导 调账

税务稽查实施后的账务调整

税务稽查实施后的账务调整

税务稽查实施后的账务调整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中,税务稽查成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主要监控手段,承担着捍卫新税制的重担。

但从税务稽查实际工作看,存在着重检查轻调帐的处理。

不调帐或不正确调帐,会造成种种问题:第一,使错报税问题会重复反映,甚至会造成重复纳税或明补暗退的情况;第二,使会计核算资料不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这样编制出来的会计报表也是失真的;第三,使利润不真实,不能正确反映纳税单位经营成果,也无法进行正确考核经营业绩。

但通过调帐,既使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保持本年度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又使会计核算资料和审查结论协调统一,同时还可以使下年度会计资料相衔接。

下面就调帐问题发表一点浅见,仅供纳税人参考。

首先,在作帐务调整之前,需划清调帐事项与非调帐事项的界线。

具体以财务会计制度为标准,按以下的原则掌握:1、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规定的要求,致使纳税人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和其他应缴的税额发生错误的会计处理,必须进行帐务调整。

例如,将收入挂帐,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职工福利、多提折旧、多摊成本费用等。

2、会计核算完全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不一致,致使应纳税所得额发生错误的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帐务调整。

应依照税收规定,在申报纳税时,作纳税调整,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公益及救济性支出等。

3、虽然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其核算结果对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和各种税款均不影响的,不进行帐务调整。

例如,应在“管理费用”中的支出,记入“经营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等。

其次要正确使用调帐的会计科目:1、补、退增值税的帐务调整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凡检查后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若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且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冲去,其差额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

(一)税务稽查调账的必要性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它是税收稽查的最后一个环节,税务稽查之后,纳税人除了必须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还必须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那么,不仅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会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等问题,使税务稽查前功尽弃,进而使国家税收遭致流失。

例:一户亏损的企业,税务稽查在检查以后,调增了它的应纳税所得额,它的亏损数额就应该相应的减少,企业接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以后并没有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等到第二年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时候,企业的这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还是原来的数额。

……(二)税务稽查调账的依据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在税收稽查工作中我们发现,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有些涉及税务稽查调账问题的文章,也都地认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当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然而税务稽查调账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可以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三)调账的总体思路..什么样的问题才需要调账呢?分三种情况说明:1、账务处理正确,补税是因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1:A企业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33%,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跨年度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案例分析
税务机关在对某纳税人1998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上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生产成本,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其调账分录如下:
1.调整上年利润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2.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33%)
借:所得税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
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贷:本年利润30000
应该说明的是,跨年度调账方法只限于跨年度损益事项,即直接影响当年利润的事项,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事项如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事项仍可按本年度内的调账方法进行账务调整。

此外,还须强调的是,某些时候,纳税人可能需要补交税款,但却无须进行账务调整。

这主要是纳税人对永久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时
处理有误而引发的查补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需进行补提税款和缴纳税款的账务处理即可。

税务稽查账务会计调整的示例分析[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税务稽查账务会计调整的示例分析[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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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账务会计调整的示例分析[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一)红字冲销法
先用红字冲销原错误的会计分录,再用蓝字重新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重新登记账簿。

它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及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错误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在及时发现错误,没有影响后续核算的情况下多使用红字冲销法。

例:审查某工业企业的纳税情况发现,该企业将自制产品用于建造固定资产,所用产品的成本为3000元,不含税销售价为4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4680元
贷:库存商品4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元
企业将自产的应纳增值税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此笔账的错误在于会计科目的运用虽正确,但多记金额。

作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000(红字)
贷:库存商品 1000(红字)
(二)补充登记法
通过编制转账分录,将调整金额直接入账,以更正错账。

它适用于漏计或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情况。

例:审查某企业的纳税情况,发现该企业本月应摊销待摊费用5400元,实际摊销4800元,在本年度纳税审查中发现少摊销600元,企业的账务。

会计经验:税务稽查调账方法

会计经验:税务稽查调账方法

税务稽查调账方法税务稽查调账方法如下所示: 当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期是本会计年度,并且纳税人尚未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纳税人可以采取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等方法,直接调整被查年度,亦即本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具体方法有以下三种: 1.红字更正法(也称红字调整法 即先用红字编制一套与错账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予以冲销,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

这种方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或会计科目虽未用错,但实际记账金额大于应记金额的错误账款。

 例:某商场销售白酒一批,价款46800元(含税),收妥货款存入银行,该批白酒成本31000元,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产成品 应收账款 该账务处理,把两个本来不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硬纠在一起,偷逃增值税、消费税等,同时减少企业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

应按照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将企业对外销售取得的收入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

用红字冲销法调账如下: 首先用红字冲销原账错误分录: 借:银行存款46800(红字 贷:产成品31000(红字 应收账款15800(红字 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产成品 2.补充调整法 补充调整法是指如果应调整的账目属于遗漏经济事项或错记金额,按会计核算程序用蓝字编制一套补充会计分录而进行调整的方法。

 例: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1200元,购货方尚未支付货款,经检查发现,商品已经发出,但该商店未做销售处理,可采用补充调整法作。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1、该公司2008年发生职工工资支出18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200万元,销售人员工资280万元,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120万元。
2、2008年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列支公司职工教育经费36万元,列支购货运输费用274万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00万元。
3、2008年底有关账户余额:原材料200万元,生产成本:500万元,库存商品:75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0.85万元
贷:累计折旧 0.85万元
6、对第6 项,
借:资本公积 2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万元
7、对第7项,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2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万元
7、资料7中支付职工股利未计入利润分配,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8、资料8中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对应的资本公积未转入损益,审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9、资料9中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10、资料10中,分期收款销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审减应纳税所得额(25-20)*10-(5*5*12-20*10)/5*12-(5*5*12-25*10)/5*12=47.5万元。
2、资料2中职工教育经费未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对象进行分配,根据生产工人和在建工程人员工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计入生产成本和在建工程,不应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36/1800*(1200+120)=26.4万元。
3、资料2中购货运输费用未计入原材料成本,不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多计扣除,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74/(200+500+1000+12000)*(200+500+1000)=3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库存商品企业结存金额750万元,由于采用先进先出法所计算的发出商品的成本多计250万元,所以实际库存商品的结存金额应该是750+250=1000万元。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核算举例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核算举例

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核算举例(一)查补增值税的账务调整对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查补增值税会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企业应作相应的税务处理。

1、查补本年增值税的账务调整【例一】新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7年8月3日,某国税稽查局对新欣公司缴纳增值税情况进行了日常稽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7年6月的两笔业务会计处理有误:1、将下脚料出售,取得收入117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17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002、购进办公用设备一批(假设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为0),支付价款35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51000贷:银行存款351000处理意见:出售下脚料应补缴增值税:117000÷(1+17%)×17% = 17000(元);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合计查补增值税:17000 + 51000 = 68000(元)账务调整:国税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

企业应按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作如下调账处理:①借:固定资产51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17000(红字)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8000②7月份应补提折旧:51000÷5÷12 = 850(元)借:管理费用 850贷:累计折旧 850此外,企业应将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本年利润,同时结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帐户余额,并按国税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将余额相应结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科目。

2、查补上年增值税的账务调整【例二】假设例一中两笔会计业务发生在2006年6月,国税稽查局查补上年增值税68000元。

(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 假设上述差错属于重大会计差错,企业应作如下账务调整: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00固定资产 51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8000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100(补提2006年折旧:850×6)管理费用 5950(补提2007年折旧:850×7) 贷:累计折旧 11050③2003年度多缴所得税为:(17000+5100) ×33%=7293(元)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293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293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807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807(二)查补所得税的账务调整【例】2009年6月某稽查局对某企业2008年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时, 发现:①企业将外购发给职工的食品8万元计人了管理费用;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尚有15万元的余额;②“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工商管理部门罚款6万元,并在纳税申报时未进行调整当年应税所得额的处理;③企业根据会计制度规定采用了加速折旧法, 当年计提折旧60万元, 而税法规定应采用直线法, 当年应提折旧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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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账务调整核算举例
(一)查补增值税的账务调整
对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查补增值税会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企业应作相应的税务处理。

1、查补本年增值税的账务调整
【例一】新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7年8月3日,某国税稽查局对新欣公司缴纳增值税情况进行了日常稽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7年6月的两笔业务会计处理有误:
1、将下脚料出售,取得收入117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00
2、购进办公用设备一批(假设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为0),支付价款35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51000
贷:银行存款351000
处理意见:出售下脚料应补缴增值税:117000÷(1+17%)×17% = 17000(元);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合计查补增值税:17000 + 51000 = 68000(元)
账务调整:国税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


业应按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作如下调账处理:
①借:固定资产5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7000(红字)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8000
②7月份应补提折旧:51000÷5÷12 = 850(元)
借:管理费用 850
贷:累计折旧 850
此外,企业应将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本年利润,同时结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帐户余额,并按国税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将余额相应结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科目。

2、查补上年增值税的账务调整
【例二】假设例一中两笔会计业务发生在2006年6月,国税稽查局查补上年增值税68000元。

(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 假设上述差错属于重大会计差错,企业应作如下账务调整: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00
固定资产 51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8000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100(补提2006年折旧:850×6)
管理费用 5950(补提2007年折旧:850×7) 贷:累计折旧 11050
③2003年度多缴所得税为:(17000+5100) ×33%=7293(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29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293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80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807
(二)查补所得税的账务调整
【例】2009年6月某稽查局对某企业2008年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时, 发现:①企业将外购发给职工的食品8万元计人了管理费用;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尚有15万元的余额;②“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工商管理部门罚款6万元,并在纳税申报时未进行调整当年应税所得额的处理;③企业根据会计制度规定采用了加速折旧法, 当年计提折旧60万元, 而税法规定应采用直线法, 当年应提折旧50万元。

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分析:
①账务处理错误, 需调账,需调增当年应税所得8万元, 补交所得税并作账务处理。

②账务处理正确, 不需调账, 但税法规定, 行政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未调整的罚款形成了永久性差异, 应调增当年应税所得6万元, 补交所得税并作账务处理。

③账务处理正确, 不需调账, 但对计提折旧因会计制度和税
法规定计算口径不一致所形成的时间性差异(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应调增当年应税所得10万元, 补交所得税并作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8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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