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
教师请假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1、事假(1)、婚假七天。
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并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
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
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
除正常的事、并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文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文一、请假制度概述请假制度是为了管理和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请假行为,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学校的各项事务能够顺利运行。
请假制度旨在明确教职工请假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提高教职工的请假管理效率和公平性。
二、请假类型及条件1. 带薪病假:教职工患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限根据疾病情况而定,持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2. 年假:教职工在规定工龄满一年后享受的带薪假期,每年累计。
3. 事假:教职工在特殊情况下请假的,如丧假、婚假等,提前告知学校并提供相应证明。
4. 其他假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享受的其他假期。
三、请假申请流程1. 教职工请假前,应提前与所在部门负责人沟通,并了解请假政策和程序。
2. 教职工填写请假申请表格,注明请假类型、请假日期、请假原因等相关信息。
3. 教职工将填写好的请假申请表格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审核结果。
4. 如请假申请被批准,教职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请假。
四、请假考勤管理1. 教职工请假时,须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请假过程中,教职工需保持联系,向学校报告请假期间的病情变化、家庭事宜等。
3. 教职工在请假放假期间,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4. 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填写请假销假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请假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请假管理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教职工请假的审核与批准应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2. 请假纪律原则:教职工请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离校或延长请假时间。
3. 监督管理原则:请假制度应受到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请假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教职工请假行为的合法性。
4. 奖惩相结合原则:对于请假行为良好、按时归队的教职工,学校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请假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应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范本(精选7篇)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1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现根据县局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镇教师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小学、幼儿教师必须提高认识,自觉遵守本制度。
二、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的须书面向完小校长提出,由完小校长审批;超过半天且在三天以内的须书面向中心校校长提出,由中心校校长审批;超过三天的,须经过中心小学书面向教育局提出,由教育局审批。
各类请假均必须得到审批后方可离校,回校后还需及时到校长室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三、遇有急事来不及请假,或校长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请假,要到教导处请假,过后再到校长室补假,并补填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四、迟到五分钟(含)以上,并耽误上课的即视为旷工半天。
早退五分钟(含)以上的,亦视为旷工半天。
五、因公外出需提前说明,否则事后汇报。
六、病假(“四大病”除外)事假情况属实,时间较长,需由学校找人代课的,请假教师必须按请假时间先向中心校会计室缴纳代课金(每月按300元计),然后方予以办理请假手续。
连续请假超过三个月的`,严格按照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八、各类请销假,学校必须如实做好记录,留存好相关材料,中心校将不定期组织随机抽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镇。
九、本制度自二0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2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1、教师因公出差,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
小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小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小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管理常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严格坐班考勤制度,把请假考勤、坐班考勤落实到每天的考核工作中去。
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杨庄前河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一、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法定假、病假、事假、旷工等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要求写好假条,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法定假包括:婚假、产假、丧假、忙假。
二、上班时间不到岗或中途离岗外出不归,既不向学校请假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凡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销假。
四、出公差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并提前向教导处报告,说明出差期间需安排的课。
因公出差者要尽可能提前调课,或返校后补课,妥善处理出公差与教学之间的矛盾。
五、请假要求1、请病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
一般在前一天或当天上班以前向王校长请假,填写统一假条。
按照双方自愿调课原则,做好课务移交工作,并经接课方签字后,再交校长审批生效,由本人即时向教导处和行政值周报告。
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记录。
2、教师确需处理个人私事,半天假期内,可自行调课,“半天假”必须按要求写好假条,经相关人员签字接课后,交王校长审批,再交徐校长考勤备案。
3、晚值班老师每大周可请假一次,(多一次扣5元)但需报请王校长审批,徐校长备案。
未报批按旷工处理,一次扣20元。
4、如遇急病、急事,可先打电话告知王校长和相关负责人,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不能出示医院证明的按事假记录。
假期满后返校途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不能按时到班者先电话向校长请假,返校后须凭有关证明及时补假并销假。
否则以旷工处理。
5、假条审批由王校长专门负责,如王校长不在校,则请假人与王校长电话联系,经同意后,由徐校长审批。
坚决杜绝代假、随意假。
6、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到学校或请霸王假,可记为“旷工”。
六、请假期间考勤奖处理:第一、经学校同意的法定假、重病、大病以及学校出公差等特殊情况中的课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导处负责写好书面通知交接课教师,按每节3元补助给接课教师,被安排接课的教师不得无理拒绝,不到班上课,否则按每节5元扣钱。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规定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规定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规定(通用9篇)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应制定规范的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规定(通用9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规定篇1为严肃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强化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自觉性,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驻乡工作纪律的通知》(梁组字[20xx]12 号)和《梁河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的通知》(梁教字[2014]144号)要求,特制定以下请销假制度,希望全体教职工按照规定执行。
一、请假类别及时限1、法定假由学校领导签批备案即可,其它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领导签字准假,三天以上必须上报教育局政工股准假、备案方可请假。
2、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准假7天(含双休日)。
3、产假:女教职工顺产产假158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准假7天(含双休日)。
以上所有假期如遇寒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则寒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时间应计算在所休假期时间之内。
二、具体要求1、教职工因病因事未能按时到学校的应向相关领导请假,具体是:校长向教育局请假;学校二级领导班子请假由寸永勐副校长签批;教学人员请假由许明芳副校长签批;后勤人员请假由瞿忠远副校长签批。
假条签批后转办公室备案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安排工作。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请假,不能请霸王假,否则将以缺旷处理。
请假以半天为起点,不能只请一节课。
3、教职工应完成每天的教学任务,努力工作,不许擅离职守,因病或因急事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原则上须至少在课前一小时与分管领导打招呼,以便教务处安排其他老师代课,避免出现无人课堂。
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制度
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机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全县教职工病事假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请各校严格遵照执行。
一、教职工请假的审批权限教师因病、因事(应具有充分理由)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请假1周以内,由中学或中心校以上学校校园长审批,周以上1月以内由教育局政工股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3月以上(包括一学期之内累计请假3月以上的,下同)由教育局纪委书记审核、党委书记审批。
女职工的产假由教育局政工股审批,产假假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校园长离校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办事等)请假一周以内,由局分管领导审批,一周以上由局长审批。
二、教职工请假手续的办理程序(一)申请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必须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请假条。
必须写明请假理由和请假时间及联系电话。
由基点校和中心校、中学、幼儿园校园长本人亲自签具明确意见并签名加盖学校印章。
2、教职工因病请假1月以上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病历报告、诊断证明和鉴定材料(复印件必须由出具材料的医院加盖红色印章),不得以诊断证明替代病历报告和鉴定材料。
教职工因病请假3月以内的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必须由出具材料的医院加盖红色印章),不需提交病历报告和鉴定材料。
(二)受理和审批1.教职工将请假材料交所在学校,由学校初审,请假理由和病情真实的,予以受理。
2.请假1月以内的,根据请假审批权限,教职工将其请假申请材料交教育局政工股审核后,交相关领导审批。
3.请假2月以上的,学校受理后按下列程序报批:(1)学校审核。
学校召开相关会议(县中学召开行政扩大会),单设中学、单列小学、幼儿园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乡镇小学:请假人员系乡镇中心校的教师,召开乡镇中心校本部全体教职工大会;请假人员系基点校、村小教师的,召开该校全体教职工大会,同时中心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党支部全体委员、工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公布请假人员的请假理由和病情情况并进行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请假。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篇2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制度,保障教工合法权益,优化教工工作纪律,健全学校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患重大疾病人员管理的通知》(余人社字[2014]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的范围及对象所有不能按学校要求到校,无法按时上班上课、参加会议、接受工作的教职员工,均需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的类别及规定(一)法定假种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提出病假申请,时间视病情确定。
原则上无疾病诊断证明(指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下同)的病假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疾病诊断证明但未住院治疗的病假不超过1周;凡需请病假1周以上的,均须提供疾病诊断证明、相关病历、住院纪录及缴费凭证。
确因病一直住院治疗的,每次请假最多不超过2个月;累计请假2个月以上的重症患者(由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介定)必须提供三位专家会诊签名的疾病诊断证明、相关病历、住院纪录、及本人亲笔书写的病休申请,请假程序及待遇按余人社字[2014]139号文件执行。
病愈出院后,确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请假病休的,请假程序及待遇按余人社字[2014]139号文件执行。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外或公休日,若确因天灾人祸或其他急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时间视实际情况及学校审批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每月不超过5个工作日,一次性连续请假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2个工作日。
女职工怀孕保胎按事假处理,原则上在孕初期(3个月以内)有先兆性流产症状或怀孕七个月以上体力不支的女职工可凭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分期请假休息,每次不超过1周,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有习惯性流产史(已连续3次自然流产)或确属怀孕困难需做试管婴儿的,必须提供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视孕情需要分期给予批假,每次批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假期连续计算。
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一、假期种类:1、事假。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教诲处出具代课或调课通知单,履行好请假手续,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2、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要说明具体情况,病情较重治疗时间较长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向学校领导请假并履行好手续。
直系亲属住院确需本人护理或前往探望的,酌情给假。
3、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根据国家法定假期分适龄与晚婚两种,一般为7天(累计总数),如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可适当延长婚假。
由当事人提出延长婚假的要求,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给予延长婚假时间(12天以内)。
4、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含岳父母)亡故,给予3天丧假,父母及配偶亡故的根据实际需要原那么上从死到葬。
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须请事假。
5、产假。
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一胎多生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和剖腹产根据医院证明适当增加产假天数(15天以内)。
24周岁生育第一个小孩为晚育,可增加产假30天。
小产假,根据医院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下,给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给假42天。
(注:以上所有假期在一周以内的,按实际上班天数算;一周以上,按实际天数算,含周末。
)二、假期待遇: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相对应的奖不享受。
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2、事假。
学校工作日内请事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每天按8成算,即:早上班1成,其余每节课算1成)不扣钱;超过3天(24成),每成扣款6元;未请满3天,每少请1成补助3元。
请事假当天课程自己已经安排好,不需要教诲处调课的,三天以内不扣款,也不给予补助,超过三天那么按事假处理。
3、病假。
根据医生证明请病假。
病假时间较长的那么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超过规定时间那么相应扣发工资。
4、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计,按每成12元予以处分。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人事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工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种类。
1。
病假(1)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可提出病假申请。
(2)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
凡请病假五天以上一个月以内者,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一个月以上者,须附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除意外伤害和重症疾病外,诊断证明必须由本区境内区级以上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以医嘱为准,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2.事假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事假。
若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事假申请,说明事由,方可请假.一年内事假期限一般控制在十五天以内。
3。
婚假教职工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
双方属晚婚的(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可一次性给予婚假三十天;有一方未达晚婚年龄结婚者,可一次性给予婚假五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另给予路程假。
4。
产假女教职工凭准生证、出生证可提出产假申请。
(1)女职工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产假为一百零五天(从产前十五天算起),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产后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五十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正值暑、寒假的,其休假时间顺延。
(2)计划内生育的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十五天到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的产假。
5.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五至七天的丧假.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予路程假。
6.探亲假因教职工有暑、寒假期,探亲假应安排在暑、寒假.7。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小学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对于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师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以下将从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考勤制度1. 学校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学校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 考勤签到:每位教职工每天上班需在规定的考勤机前进行刷卡签到,准时上岗。
迟到情况需提前向校办公室请示,并进行登记。
3. 班主任考勤:对于一线教师,班主任需要在每天早晨8:00前到教室进行考勤,每天缺勤的学生需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备。
4. 外勤考勤: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教职工进行外勤工作。
教职工须提前向校领导进行请示,并填写外勤申请表,经批准后才能外勤。
5. 加班:若需进行加班工作,教职工需要提前向校领导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调休或加班工资结算。
二、请假制度1. 事假:教职工在遇到紧急且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需要请假。
请假需提前向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详细信息。
2. 病假:若教职工因病无法上班,需提前向校办公室请示,并提交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教职工需及时向校办公室报备假期延长或复工时间。
3. 年假:教职工在服务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使用需提前向校领导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享受。
4. 调休:教职工加班或利用休息日工作,可申请调休。
教职工需提前向校办公室提出调休申请,并提供加班或工作时间证明。
5. 产假/陪产假:教职工在怀孕期间或配偶分娩期间,可享受一定的产假/陪产假。
教职工需在孕期或分娩之前向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制度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向学校汇报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信息。
总结:小学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对于维护教学秩序和管理教职工的工作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2023教师请假制度8篇
2023教师请假制度8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请假类型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
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023年教师的请假制度_学校教职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2023年教师的请假制度_学校教职人员请假管理制度教师的请假制度篇1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
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批。
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
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教师的请假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根据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事假(一)事假期限。
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教师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教师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引言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承担着培养学生成长的重要责任。
然而,教师也是人,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请假或者调休。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教师个人权益的平衡,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请假的种类和条件教师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和年假三种。
病假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事假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假由教师自行申请。
二、病假管理教师因病请假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
学校应设立病假管理制度,规定教师请假的层数和时长,以保证教师真正需要休息时能够得到足够的休养。
三、事假管理事假包括丧假、产假、婚假等。
教师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年假管理年假是教师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享受的假期,具体天数应根据教师工作年限长短而定。
教师可以自行申请年假,但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并经过批准。
五、调休管理教师在特定情况下,如节假日需要加班补课或因工作需要需要连续工作多日,可以向学校申请调休。
调休应遵循事先申请、学校审核、工资结算等程序,确保教师在调休后能够充分休息。
六、管理流程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请假及调休管理流程,明确请假及调休的申请、审核、批准和记录等环节,以确保管理规范化和公正性。
七、请假及调休的限制与常见问题处理学校需要设定请假及调休的限制,如最长连续请假时间、调休比例等。
同时,学校还需要针对常见问题,如请假冲突、请假期间工作替代等进行规定和处理方式。
八、教师请假及调休的效果评估学校应建立教师请假及调休的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请假及调休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以优化管理规定并保障教师利益。
九、教师请假及调休的激励和奖励机制为鼓励教师合理请假及调休,学校可以设立相应的激励和奖励机制,如优秀请假教师奖励、出色工作替代教师奖励等。
十、学校对教师请假及调休的经济支持学校应根据教师请假及调休的情况,合理提供经济支持,如支付替代教师的工资、提供额外的调休补贴等,以确保教师在请假及调休期间的生活质量。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一、请假申请流程1. 教职工请假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请假的原因必须真实有效,并在请假申请中详细说明请假时间及请假事由。
2. 教职工请假申请应事先与所属部门主管进行沟通,并获得同意后提交单位行政管理部门。
3. 教职工请假申请应至少提前三天提交行政管理部门,且不得少于请假期间的一半。
4. 行政管理部门将在收到教职工请假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并将请假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二、请假类型及时间限制1. 病假:教职工因患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交医生诊断证明,并按照所需休假时间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
病假的累计天数不得超过年度工作天数的20%。
2. 事假:教职工因家庭原因、私事或其他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注明具体请假时间和请假事由。
事假的累计天数不得超过年度工作天数的15%。
3. 婚假:教职工结婚时,可请婚假,婚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
4. 丧假:教职工因丧失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而需要请假时,可请丧假。
丧假时间根据不同亲属的关系而有所不同,丧假时间在3至7天之间。
5. 产假:女性教职工怀孕后,可享受产假。
产假时间为14周,其中前产假10周,后产假4周。
6. 哺乳假:女性教职工生育后,可享受哺乳假。
哺乳假时间为每次工作日的两个小时,连续不超过一年。
三、销假申请流程1. 教职工须在请假期满7天内,填写销假申请表,注明请假时间及事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销假申请需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并提交行政管理部门。
3. 行政管理部门将在收到销假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并将销假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四、违反请销假规定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照旷工处理。
2. 请假期满7天内未提出销假申请者,按照旷工处理。
3.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骗取请假者,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总结:以上为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教职工在请假前务必与所属部门主管进行沟通,并按规定的流程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本一、请假制度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请假行为,确保请假过程透明、公正,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所有请假事宜均须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经单位审批。
二、请假类型和时限1. 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并应在请假当天或前一天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
病假可连续计算或分段累计,但单个请假不得超过10天。
2. 事假:教职工因特殊事宜需要请假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交请假申请。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如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超过3天,需事先调休,并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
3. 年休假:教职工在所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年休假。
年休假原则上不得少于5天,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学校申请,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请假程序1. 请假申请:教职工应在提前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将其提交至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请假申请表应详细填写请假类型、请假事由、请假时段等必要信息。
2. 审批流程: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签字。
若请假时间超过3天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需将请假申请表转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3. 请假通知:一旦请假申请获得批准,教职工应及时将请假通知书发至教务处,并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学校组织协调工作。
四、请假考勤管理1. 迟到早退:教职工若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根据学校的规定,补偿相应时间,以免影响教学工作。
2. 考勤记录: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考勤记录。
请假超过3天的教职工需出示相应证明,并在请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学校。
3. 奖惩措施:若教职工请假超过规定时限、未提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请假,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工资、停职、记过等。
五、请假制度的执行1. 本制度的详细内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进行宣传和解释。
2. 所有教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请假。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
清源镇学区中小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人事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工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种类。
1.病假(1)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可提出病假申请。
(2)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
凡请病假五天以上一个月以内者,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一个月以上者,须附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除意外伤害和重症疾病外,诊断证明必须由本区境内区级以上医院提供。
诊断证明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以医嘱为准,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3)教职工凡因病请假,学校应扣除本人当日绩效工资10元。
2.事假(1)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事假。
若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事假申请,说明事由,安排好替课人员方可请假。
一学期内事假期限一般控制在五天以内。
(3)教职工凡因事请假,学校应扣除本人当日绩效工资20元。
3.婚假教职工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
双方属晚婚的(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可一次性给予婚假三十天;有一方未达晚婚年龄结婚者,可一次性给予婚假五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另给予路程假。
4.产假女教职工凭准生证、出生证可提出产假申请。
(1)女职工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产假为一百零五天(从产前十五天算起),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产后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五十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正值暑、寒假的,其休假时间顺延。
(2)计划内生育的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十五天到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的产假。
5.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五至七天的丧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二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1、各中小学(不含面上小学)、进修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湛江市(含市辖五县四区)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
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面上小学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
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____天以内(含____天),应电话向区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____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区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区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____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
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
韩厂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任丘市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我校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
一、请假条件1、法定的婚丧假和产假。
2、因公出差和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的;3、上级主管部门临时抽调参加其它中心工作的;4、教师自身参加学历培训、考试的;5、病假;6、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认为确需请假的其它事因。
二、请假审批1、所有请假均需认真填写《请假单》;2、、管委会主任、校长、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但出任丘市者需向局领导请假;3天以上由管委会主任)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局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区负责人批准;病事假7天以上者,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培训通知单等有效证明,学区(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特殊情况可以补办相关手续。
,育龄妇女请假一个月以上的,要先接受单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持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证明(有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技术服务专用章),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教育局人事科要在认真查验其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证明后方可批准休假,并证明存档备查。
请假三个月以上的,从休假之日起每过三个月,请假者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单位对休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销假时,必须由人口计生部门确认无外生外孕后,方可允许上班。
请病事假或或已在休假期间的,如遇到计生部门安排的上站检查时,必需回学校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普查。
特殊情况不能上站检查的,要在计生部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注:有效证明包括参加学习培训、会议、考察、考试、教研活动的有关通知书或其它有效证件。
三、事假、公假的界定1、下列情形均视为事假:⑴、教职工为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请假的;⑵、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考试的;⑶、非学校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派,教师自行参加各种学习、会议、考试等活动的;2、下列情形可视为公假⑴、因公出差、家访的;⑵、由学校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派参加学习、培训、竞赛、会议、考察等活动或抽调参加其它中心工作的;⑶、法定的婚丧假和产假;四、规定假期及待遇(一)国家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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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厂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任丘市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我校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
一、请假条件
1、法定的婚丧假和产假。
2、因公出差和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的;
3、上级主管部门临时抽调参加其它中心工作的;
4、教师自身参加学历培训、考试的;
5、病假;
6、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认为确需请假的其它事因。
二、请假审批
1、所有请假均需认真填写《请假单》;
2、、管委会主任、校长、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但出任丘市者需向局领导请假;3天以上由管委会主任)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局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区负责人批准;病事假7天以上者,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培训通知单等有效证明,学区(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特殊情况可以补办相关手续。
,育龄妇女请假一个月以上的,要先接受单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持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证明(有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技术服务专用章),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教育局人事科要在认真查验其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证明后方可批准休假,并证明存档备查。
请假三个月以上的,从休假之日起每过三个月,请假者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单位对休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销假时,必须由人口计生部门确认无外生外孕后,方可允许上班。
请病事假或或已在休假期间的,如遇到计生部门安排的上站检查时,必需回学校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普查。
特殊情况不能上站检查的,要在计生部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注:有效证明包括参加学习培训、会议、考察、考试、教研活动的有关通知书或其它有效证件。
三、事假、公假的界定
1、下列情形均视为事假:
⑴、教职工为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请假的;
⑵、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考试的;
⑶、非学校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派,教师自行参加各种学习、会议、考试等活动的;
2、下列情形可视为公假
⑴、因公出差、家访的;
⑵、由学校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派参加学习、培训、竞赛、会议、考察等活动或抽调参加其它中心工作的;
⑶、法定的婚丧假和产假;
四、规定假期及待遇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
如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的天数进行休假。
(二)产假
女职工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正常分娩90天,难产(凭医院证明)105天。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
(三)婚、丧假
1、婚假3天(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
2、丧假3天。
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请丧假。
家在外地料理丧事者可给予路途假。
3、根据教育部门的工作性质,不设探亲假,如有符合探亲条件须休探亲假者,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法定节假日、产假、婚假、丧假及其他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病、事假
病假超三个月仍不能坚持上班者,需办理病休手续,具体规定参照下面第六项。
病假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坚持上班者,需办理病休手续,具体规定参照下面第六项。
教职工请事假(规定以外的假期)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迟到早退累计4次按请假一天计算;旷工一天扣除全部日工资;查岗一次不到或未参加学校活动也未请假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发教师工资,一般每学期末统一核算。
产假以外的各类请假,全年累计假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被批准,擅自离校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的;
4、教职工连续查岗不在的。
5、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
凡请假超假或不请自假(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学校必须出具材料,报教育批示按自动离职处理。
重大疾病以外的病事假必须本人亲自请假,住院治疗者必须提供确切的住址,以备组织探视与考查。
六、病休及相关待遇
1、身体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确须病休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职工请假休假呈报表》,持市以上医院主任医师建议证明,学校校长签署意见,报教体局人事科办理长期病休审批手续,病休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且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如瘫痪、失明、精神病患病者(均凭医院报告单),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妨碍他人工作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和组织批准,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因政策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病退手续的,在休养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不扣发其他工资。
原则上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因病可离岗(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且需由学校证明、教体局界定),离岗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不扣发其他工资。
2、教职工在病休、长休期间,必须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治病和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校方汇报疾病治疗进展情况,学校亦在一定时间内去探视并向教体局人事科汇报。
凡是借治病休养之名从事第二职业者,经核实后将扣回病休期间的所有工资。
经教育不改,由学校通知本人,一周内不归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七、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1、各学校要有专人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考勤登记要如实填写,每天下午放学前在考勤表上用文字叙述考勤情况,不得随意涂改。
2、考勤登记要坚持周小结、月公布,做到考勤登记要民主,互相监督。
学校应每学期末将全学期教职工请假情况填表汇总上报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3、教职工实行集体办公签到制,既不请假,又不签到者,视为旷工。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教师,按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
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即停发工资。
教师因故请假的,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从超假之日起即扣发工资。
对教师自动离职的处理,应严格按规定办理,处理前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限期返回,逾期不归的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与其他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