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体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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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在今年《求是》第14期上,发表重要文章《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给IT信产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为什么在《求是》上发表?“求”追求、探究;“是”,真也。《说文》引申为真谛、规律、本质。但是许多人士乃至业内公众、业内专家,都说总理说的是真话,但也是被大家说了无数次的话,至今也没搞清楚广电发展的最大障碍到底是什么?在笔者看来,表面上说的是体制,实质是技术不能适应体制,只有透过现象去看清本质,才是真“求是”。

一、体制是个不变量

业内外人士、公众、专家、学者、教授、领导,都众口一词直指,广电的“体制问题”是我国三网融合的一大障碍。我们反问一句凡持此类观点的人,你们认为要什么样的体制才不至于成为我国三网融合的一大障碍?大都是目瞪口呆,很难说出个一、二、三来。国家的体制是在一定时间或阶段内规划和制定的,在一定时间或阶段内是不可变更的,决不可能朝令夕改。

1、什么是体制?

所谓体制,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形式的总称。广电系的体制说的直白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也就是行业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而电信系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以工信部为核心集中、垂直的管理体制。

电信的属性:电信是纯企业,是大型国企,是以经营性盈利为目的的唯一性。所以是一张全囯性的大网,与当地政府毫无关系的严格的分级管理。各省仅保留纯行政的电管局部门。

广电的属性:广电是党和国家的喉舌,隶属中宣部主管。所以,一是具有国家垄断性;二是国家负于的宣传职能具有的公益性;三是具有服务获取合理盈利的经营性;这三种属性就决定了广电的地位。各地都有广电局是政府执能部门,国家广电总局也是双重管理

2、不可变的是体制

国家在意识形态和信息安全的政治需要是决不会改变,这是国家上层建筑问题,广播电视一直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和舆论宣传工具。国家需要一个宣传喉舌的舞台,而无论文化产业的舞台、其他产业的舞台或者电信产业的舞台怎么动摇、改革、改变,这个最高意识安全领域的舞台绝不会动摇。不要说下一届,就是再下一届也不会去动摇广电系的这一根本属性。

(1)四级办广电

众所周知,我国有线电视是自发于闭路电规,而后广电行业实行“四级办广播电视”的政策,即将有线电视网大致划分省、地、市、县级传输网,号召执行一地一网、一城一网的网络建设,这样的体制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在数字电视整转以及三网融合的今天也是正确的,从上到下不应去否认、抵毁、怪罪“四级办广播电视”的体制、政策、功绩,怪罪它的“散、

乱、差”(这是強加之罪)。广电就是一级一级的属地管理,这是国家政治体制的必须,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当地新闻谁又能剥夺。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保障党和政府对广电系统的宏观调控扎实有效,籍以保证舆论导向正确;如何保障制作出更多更好的电视节目;如何增强经济实力,构建强势的主流媒体;这三个问题是未来广播电视生存、竞争与发展的三个支撑点。这种体制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人、财、物等多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促进和繁荣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也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这样的体制,谁能打破和改变。这是党和国家的各级地方基础。

(2)监管体制

很多人想让国家建立一个高于广电和电信管理部门之上的协调、监管机构。这可行吗?绝对不行,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有中国的国情。在舆论导向上在网络的安全上严保党和国家绝对正确性和安全性,这样的重任只有广电莫属,又起能傍落他人。试问高于广电和电信管理部门之上的又是什么部门?是中宣部还是国务院,这可能吗?决无可能。广电和电信管理部门自我拨高出一个部门,这不符合简政原则;况且这个部门行使的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归属监管,监管政治、政策、法规、经济、技术、安全或者市场;最后这个部门是中宣部管,国家管,协会管,民间管,集体管还是向武汉一样轮流坐庄管理,还有什么横向监管、中立监管。诸如美国的FCC、英国的OFCOM、法国的CSA和ARCEP,借鉴它们都会是水土不服,国情不容。这个最高意识安全领域的舞台绝不会让第三方来管辖。这是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石。

(3)台网体制

国函〔1998〕33号文规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管理,应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成立企业化的广播电视传输公司”。这就是所谓的体制改革:政企分离、事企分离的“台网分离”。2010年3月22日,张海涛副局长在CCBN主题报告会上指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台和网两个积极性,台网联动,共同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我们放眼全球,世界著名的电视网(不论是有线电视网、无线移动电视网还是卫星电视网)都是在通过收购、合并将内容制作与传输渠道联合起来以增加各自的竞争实力,而中国的广电系却在努力的“台网分离”,“台网联动”。台网体制可有三种组合体制共选择,总的来说三种体制的实施对数字电视整转和三网融合的推进有影响但不大。不过“台网分离”,“台网联动”则是要把内容和网络被分别孤立,这样的体制实为不利,从十多年的实践和现今三网融合来看,应该重新思考是分离、是联动、还是联(融)合。像罗小布所直言:“笔和手要在一起不能分,台网要融合,而不是分离,否则就动摇了整个笔杆子”。不然就会向电信一样撤销各级的广电局,谁会赞同这样的体制,让广电系的三性变一性。所以体制是一个不变量,这是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属性。

二、利益也是个不变量

1、行业内部间利益

行业内部间有利益纠葛吗?有!因为是四级办广播电视,现而今的四级非以前的四级,现为中央(总局)、省、市(地)、县四级,是双重管理,在业务上是重直纵向管理,一级管一级,上级管下级;在市场运营上是横向管理,受地方行政辖区管理,各级是独立核算,地方财税,为各地方辖区服务,各级广电行政领导任免由各级政府人大任免,地方说了算。由此不难看出利益是横向的,业务是纵问向的,可以共享(都是有偿服务)。

广电系自身的传输媒介又多达四种,卫星电视、CMMB、无线(移动)电视、有线电视,这四种传媒利益平衡无不触动广电系内部的敏感神经,一定要有主有次,有轻有重,有缓有急。笔者认为广电系在四种媒介中重点是有线,以有线为主,其它都是辅助,填空补缺,调料和葱花。这些利益都是相对固定的,是不能隨意打破的。

现今整合就用行政(体制)手段去打破相对固定的利益,怎能无障碍。假设体制是可变的,现行的技术是永恒不变的,那会是个什么结果呢?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结果,广电在艰难地爬行。整合,说到底是你动了别人的奶酪,小举一例,下面要一颗螺丝钉,一米线都要省公司层层批,下面还有积极性吗?人、财、物全部统到省公司,这样垄断的腐败最容易滋生,也是可怕的。现行技术上的小孤岛又怎么联网,所以行业内部间利益也是个相对的不变量,不能隨意去侵占。

2,部门间有什么利益

三网融合在中国已经提了10多年,但因为涉及广电和电信两个部门、两个行业的利益之争,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三网融合造就的新业态、新产业的巨大“蛋糕”,电信系和广电系都想独食,各自站在行业利益以及部门利益之上去争抢“蛋糕”。电信系和广电系同属IT信产业,是IT信产业的两个分支,各自侧重不同,所以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其中工信部占尽了宽带技术出口、网关、资费结算和资金优势,但广电总局对于节目源的控制,让在先进的技术和在强大的资金都无计可施。因此,广电总局抓起手中的“宝剑”斩杀竞争对手的产业优势,好让自己的产业能站住脚。工信部也要求参与到监管之中,这样才能为自己的产业保驾护航,谋求长远的福祉。而广电总局坚决不放权,总想以自身的某一种职能作为挡箭牌来阻滞改革,拒绝市场竞争,同时又需要工信部的渠道来推广自己的市场,表现为颁布许可证、牌照、入网证等。而这些资源正是三网融合需要的资源,部门之间的限制会阻碍三网融合的推进,因此很有必要消除行业及部门之间的壁垒。发改委史炜指出,“如果站在广电的角度,三网融合肯定是新媒体;如果站在电信的角度,三网融合肯定是增值业务”。显然三网融合的“死结”不在于双方的体制,这与体制毫无关系,是和各自利益密不可分。在三网融合中实际上这两个部门的利益也是相对固定的,是不会因体制而发生变化的,在三网融合中电信系和广电系在技术上互有优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只有各自发挥所长,相互谦恭合作,重新定位,共同去服务于老百姓,才会有两个部门各自的最大利益。但广电在现行技术上不能给力不能给以双方利益均衡的保障,弥补不了广电自身的短处,自然不会有共同大方向,只能照旧盘算着自己的“小算盘”,三网融合依然充满内耗,利益之争难免。所以,部门之间的利益是个相对的不变量。

三、为什么会怪罪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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